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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节
    他对威武军的人大都熟悉,如果看到他们,自己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如果不是自己人,他在暗处,也可以逃得快。
    叶君书开始思考这个可能性。
    叶君有诶了一声,想起一件事,忙对叶君书道:“大哥,我们今天还没去看陷阱呢!”说不定里面就有野物了!
    昨天没有看到有猎物,今天肯定就有了!
    叶君有懊恼极了,如果不是他不小心没注意周围,也不会和那群人撞上,不然他早就进山林了!
    自前几天叶君书带他进山挖陷阱装猎物,他们第二天就收获了一只野鸡两只兔子!可谓是大丰收!
    叶君有看着这些动物眼里全是肉。
    最后这些野物全进了他们的肚子,他们连着吃了两天,叶君有想起那滋味就忍不住流口水。
    叶君书看看外面的天色,便道:“先吃点东西,待会儿我和你一起去吧。”
    “好!”叶君有重重点头,“大哥你放心,这次我们绝对不会遇到其他人!”
    “嗯。”
    叶君书心里已经有了其他想法,也不在乎他在这里的消息会不会走漏出去了。
    下川村虽然偏僻,但不至于与世隔绝。
    叶君书猜想,说不定有人已经来过村子里打探了。
    只是他当初被救起来时,正是临近晚上,并没几个村里人知道,因为没有停留多久,很快就被扔到山脚,所以在村里是没有传开的。
    那些救了他又扔了他的人,自然会守口如瓶,担心招惹到麻烦。
    在加上他自己没有主动出现在人前,还有意避开,除了叶君有,还没有谁知道他在这里。
    叶君书已经决定带小孩离开,就无所谓消息走不走漏了。
    他们熟门熟路的进了山林,寻到落陷阱的地方,叶君书一看陷阱口的异样,顿时唇角一勾,笑道,“有猎物了!”
    叶君有顿时兴奋的蹦跳,无声的笑着,他们又有好吃的了!
    他紧紧跟在叶君书身边,朝陷阱靠近。
    叶君书拨开上面的草,往里面一看,下面有一只野鸡,色彩斑斓的,身材极其肥硕。
    叶君有吸溜一下口水。
    叶君书还听到大野鸡咯咯的声音,很快就将其抓在手里,用绳草绑着。
    这只大公鸡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翘翘,起码能养两天。
    叶君书带着叶君有去看了其他几个陷阱,还看到一只兔子。
    这座山林没有大型危险动物,可能是没有天敌的关系,小动物品种虽少,但繁衍极多。
    不过这些小动物都精怪精怪的,山下村民们偶尔想抓只野味解馋,纯靠运气和老一辈多年的经验。
    下川村村子并不大,也没有猎户,这就便宜了叶君书。
    他根据多年的经验,在经常有动物出没的几个地方设下陷阱,即使不是天天有,隔个两天也会有收获。
    今天,他们就收获了一只约莫四五公斤重的大野鸡,和一只分量也挺大的兔子。
    叶君有虽然失望没有好多,但有两只也不错,很快就整个人神采飞扬的,积极的想要提着猎物。
    叶君书最终拗不过他,将相对轻些的兔子给叶君有拎着。
    叶君书笑眯眯道:“我们今晚就吃兔子吧。”
    “好!”叶君有自是没有意见。
    “这只野雉,不如我们明天拿去镇上换了钱买米粮吧。”
    天天吃菜吃肉,没有米饭下口,总是觉得饿得慌。
    叶君有迟疑了下,“要去镇上啊!”
    “是啊,我们可老缺钱了,拿去换了就能买粮食吃了。”
    其实他想,两只都拿去换也可以。
    不过叶君有这段时间吃肉油水多,好不容易气色好看点,叶君书也不会舍不得一只兔子。
    而且这只兔子已经死了,放久了也不好。
    叶君有很少进城,只有自被赶出家门后这两年,他偷偷摸摸跟在村里人后面,去过两次镇上。
    只是在他印象里,镇上的人也不友好。
    当初他想到镇上打工赚钱,但没人雇佣他,而且大人对他很嫌弃,他一进店都像赶苍蝇似的被赶走。
    后来他看到乞丐蹲在角落里也能赚个几文钱,他也学着拿只破碗蹲地上。
    谁知人家乞丐也是有地盘的,叶君有最后也是被撵走。
    在镇上寻不到活路,叶君有只好回到村里了,好歹勉强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叶君有思考再三,随后抬头对叶君书道,“我们明天天不亮就出发。”这样就不会遇到村里人了。
    不然,万一和他们撞上,那些人抢他们的野鸡怎么办?
    待他们早早进城,早就把野鸡卖了,别人就不知道了。
    “好。”
    “大哥放心,我还记得路,村里里镇上不远的,很快就到了!”
    “嗯……”
    “……”
    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叶君书和叶君有就起床洗漱了,然后提着那只野鸡摸黑往镇上走。
    野鸡经过一个晚上,有些蔫蔫的,但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活鸡可比死鸡值钱多了。
    待他们走到城镇门口,那扇简陋的城门还没有开。
    叶君书两人就在外面等。
    这时天才蒙蒙亮。
    除了叶君书两人,还有其他百姓也在附近候着,看他们担着簸箕箩筐的,一定也是在赶早集。
    只不过今天不是赶集日,到底人不多。
    叶君书和叶君有虽然衣服残破,但都收拾的齐齐整整的。
    小孩也不再是以前那副脏兮兮乱糟糟的模样,有叶君书在,即使他没什么洁癖,但他怎么看得过眼小孩那副样子?
    小孩子,就是要干干净净的,才讨人喜欢。
    所以叶君有的脸上脖子和手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虽然也有破洞,但没有十天半个月不洗显得脏兮兮。
    有些松垮的衣服让叶君书用柔软的藤条充做腰带系上,看着精神面貌都不一样。
    就是头上乱糟糟的头发打成结,叶君书将那头发按在水里揉搓也没能理顺。
    他们没有剪刀,也没有梳子,叶君书只能先这么着。
    不过他还是将那乱糟糟的头发用藤条绑了起来。
    别人一看到这小孩,也不会觉得他是乞丐了。
    叶君有还是有点担心看到村里人的,不过他瞅一眼,只有几个有点面善,不过是上了年纪的。
    叶君有没有记住的模样,应该是他们没有欺负过他,只是漠视了他的存在而已。
    村里那些欺负过他的人,叶君有记得可清楚了。
    这么一想,叶君有就不怕了,努力挺直腰板站在叶君书身边,还伸手揪住叶君书的一片衣角。
    没多久,城门就开了。
    那些百姓连忙挑着担子进城。
    叶君书便牵起叶君有的手,顺着人流进去。
    还好这个城镇并不大,他们进城不用交入城费。
    不然他们还进不去。
    叶君书停下脚步,往四处望望。
    叶君有原本是想跟着那些赶早市的人后头走,见叶君书停下来,疑惑地问:“大哥,我们不跟他们一起吗?”
    晚点过去,集市就没有好位置了!
    叶君有一想到这个,就着急,恨不得拖着叶君书跑。
    “不急。”叶君书道,“我们先去打探打探行情。”
    如果他没料错,集市那边摆摊是要收费的。
    叶君书他们现在身无分文,能省一文钱就省一文钱。
    他要将这只野雉发挥最大的价值。
    “哦。”叶君有一听,也不着急了,他乖乖的应声。
    叶君书牵着叶君有在街市上走。
    早摊上的包子馒头面汤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勾得人嘴馋不已。
    叶君书和叶君有两人出门时没吃东西,又走了半天的路,这会儿闻到这些香气,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
    “卖包子诶!又香又大的肉包子!”
    “卖油条咯!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
    小摊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整条街市充满了热闹。
    叶君书两人走了一会儿,细细观察来往人群,没多久就盯准了下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