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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叶君书家里孩子都还小,路哥儿才八岁,虽然学过针线刺绣,但要做衣服,在明阿姆看来,还不够年纪,没得弄坏了好布,所以还得他来做。
    叶君书没意见。
    他知道明阿姆的为人,自然不会担心布匹被昧了去。
    “对了,我来还想跟你说另外一件事的。”明阿姆想起此行的另一个目的,一拍额头,“你还记得吗?就上次和你说的那户人家,前儿传了消息说怀了!”
    “啊?”叶君书一阵迷茫,一时没想到明阿姆指的是哪户人家,他家要添丁了需要特地和他说吗?
    “就是当初想抱养五娃六娃的那家!”见叶君书没想到那家,就提示道,“十几年没怀上孩子,没想年级一大把临了却怀上了!”
    叶君书这才想起来明阿姆说的什么意思。他想到他刚融合了两世记忆的那个白天,头痛得要爆炸,乡亲们个个都在劝说他将五娃六娃送走,送给一直无子家底却颇丰的那家。
    如今怀了?叶君书下意识看向路哥儿。
    路哥儿垂着小脑袋,专心致志地小口啃着冰糖葫芦,似乎没听到明阿姆的话。
    “还好舟小子你当初没应,不然,五娃六娃可遭罪了,这抱养的,终究比不上自己肚子里出来的,更何况才养没几年,感情又不深。”明阿姆一脸庆幸地拍着胸口。
    叶君书目光顿了顿,然后同样庆幸道:“幸好幸好。”
    如果不是舍不得,或者他晚来一步,孩子说不定就送过去了!那户人家没有亲生孩子,双胞胎估计会过得好点,但一旦有了亲生的,那双胞胎就艰难了。如果愿意送回来还好,就怕那户人家要面子怕别人说闲话,硬着不肯让孩子们回来……
    “在自己身边哪怕会苦点,好歹也是在自己眼皮底下,受了委屈哭了饿了受伤了自己能知道,总好过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吃苦……
    明阿姆当初也是被迷了心窍,别人这么一怂恿,竟也觉得将孩子给别人养会更好,还好你没答应,不然,明阿姆真是……无颜面对你逝去的阿父阿姆,也无颜面对你们。”
    明阿姆的目光看向乖乖坐在小板凳上双胞胎,一想到五娃六娃可能会遭受虐待,一颗心就揪得老疼老疼,只想把几年前提出这个馊主意的自己甩几巴掌。
    被养得白白嫩嫩圆润可爱的双胞胎正坐在叶君书一米远的地方,胖乎乎的小手抓着筷子的一端舔着糖葫芦上面甜滋滋的糖渣,鼓鼓的小脸颊还粘上了红色的糖印。
    六娃见明阿姆看着他,歪歪头,黑葡萄似的眼珠子明显犹豫了下,然后伸出小胖手,嫩生生地说道:“明阿姆,吃!”
    软糯糯的童音萌得能化了人的心,明阿姆的心啊,一颤一颤的,脸上快笑成一朵菊花。
    “六娃真乖,自己吃哦!明阿姆吃过啦!”
    六娃见明阿姆不要,朝他露出一个软乎乎的笑,放到嘴边继续小粟鼠一般一点一点地啃。
    叶君书勾唇笑了笑。
    孩子懂事,他这个做家长的,怎么可能不骄傲?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李叔?李叔?你在吗?”
    叶君书今日特地赶早去了李叔的家, 准备将昨日卖的猎物的钱给李叔。
    然而往常这个时候正在练武的李叔却不见人影,木门微开,院子里静悄悄的,而且屋子里仿佛久无人住, 他喊了几声, 没有得到一丝回应。
    叶君书突然觉得有点奇怪。
    他往屋里屋外找了一圈, 发现很多不同寻常的地方,整个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物品摆放得整整齐齐。
    而且桌面上还有一个收拾好的包袱,似乎准备出远门的样子。
    叶君书有点不祥的预感, 李叔这番行径,该不会是要离开了吧?
    正东想西想着, 李叔就从外面进来了,叶君书忙走上去问:“李叔……”话还没说完,李宏英就说道:“来得正好。”
    叶君书问:“李叔您这是……?”
    李宏英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道:“这段日子你和酒楼的人也相熟了, 我已经和酒楼的掌柜打过招呼,以后就由你送猎物过去,他们会收的,你照常送去即可。”
    叶君书没有一丝高兴的模样,“那李叔您呢?”原来李叔这段日子叫他去送猎物, 是想让他接手这条路子吗?看来早就打算好要离开了啊!
    李宏英道:“我该走了。”
    “走?去哪里?”叶君书追问,神色焦急担忧,“李叔, 你不会是遇到什么事吧?我可以帮上忙吗?”
    李宏英没说什么,他拍拍叶君书的肩膀,没作具体解释。
    他取出差不多满一袋子的沉甸甸的手掌长度的钱袋子,放到叶君书手里,继续交代道。“这些银子你自己留着用,不用想着还给我。”
    叶君书捧着厚厚的一袋银子,这应该差不多就是李叔这么多年的积蓄了。他不知道李叔到底是要去哪里,为何不为自己留着?
    他沉着脸说道:“李叔,我不能收您的银子。”
    李宏英说道:“不用觉得有负担,这只是我其中的一部分积蓄而已,另外一部分我已经给过村长,让他留着给村里备用,剩下的我自己留着。”他的钱是分做三份了的,余下半生,他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回这个宁静祥和的小山村,这个小村子给了他这么多年的平静生活,他心里还是很感激。
    叶君书继续追问:“李叔您是要到哪里去?”
    李宏英还是没有回答他,转而说道:“将来我们未必有还能有再见的一天,但这么多年看下来,我对你算有几分了解,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希望将来能听到你出人头地的好消息。”
    叶君书垂头沉默不语,他发现和李叔相处这么多年,跟着他练武强身健体,去打猎。
    但对于李叔曾经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遇见过什么人,有着怎样的过去,他一点也不了解。他所知的,李叔一直孤身一人,无儿无子无父无姆无夫郎。
    虽然没有正式拜李叔为师,但在叶君书心里,李叔无疑是半个师傅。
    他突然要离去,让叶君书受到很大冲击。
    李叔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呢?他孤身一人在这里住了十几二十年,叶君书从没看到过李叔的旧友来寻过他,李叔还有亲人吗?还是有什么必须去完成的事?
    叶君书的心情万分沉重,他发现自己还是有点失责。李叔无意提起自己的过去,叶君书一直觉得不应该打探别人的隐私,万一是伤心事呢?贸贸然提起,岂不是冒犯了?
    叶君书此时却有些后悔自己顾虑太多,他不想让李叔离开,叶君书不得不承认,他对李叔,是有几分依赖的,一直以来,李叔虽然寡言,但就站在他身边,就像是他亲近的长辈一样让他依靠,不至于让他有时觉得撑不下去。
    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其实根本就没有立场阻止他的离开。
    而且李叔的态度异常坚决,似乎是有非要离去不可的理由。
    李宏英道,“舟小子,你有很多人都没有的特质,你性格坚韧,心地纯善但并不愚善,有念书的天赋,又不像大部分读书人那般清高不懂迂回,而且有时你的很多见解,十分犀利透彻,比一些不知所云的为官者好多了。
    将来有机会的话,就去科考吧,我觉得你适合做官,说不定会有一番作为,我不希望你,浪费这份天分,孩子的事情你自己多想想,他们或许没有你想的那般脆弱。”
    叶君书从来不知道,自己在李叔眼里的评价这么高。
    他突然懂了李叔的意思,他是想让自己带着孩子们出去闯,或者是将孩子们留下来。他出去闯荡一番吗?
    叶君书默然,好一会儿才问:“李叔,您什么时候走?”
    李宏英根本不给叶君书接受的时间,他直接道:“我马上就走。”
    千言万语,叶君书汇成一句话:“那您保重。”
    此时天才蒙蒙亮,叶君书执意要去相送。
    李宏英没法,只得让他送到村口。
    村口的大柳树下绑着一匹看上去十分神骏的棕色大马,叶君书更加觉得李叔肯定有非同一般的身份,起码不是一般的普通百姓,一般人,哪会骑马?
    李叔道,“你回去吧。”
    叶君书站着没动,沉默的看着李叔,心中的滋味五味杂陈。
    李宏英动作利落的翻身上马,看了叶君书一眼,牵着马缰调转方向,叱了一声,骑着马快速离开。
    叶君书目送李叔迅速消失在视线内,默默站了良久,才转身回去。
    可能心情有点低落,面上不自觉带出几分来,孩子们今天很乖巧的都没有闹他,反而贴心的陪着他。
    叶君书看一圈萌萌哒的一群孩子,很快就打起精神。
    算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他想再多也没用,日子还是要过的。
    有缘的话,将来肯定还能再见面,如果到时李叔还是一个人,那,他就将李叔接到家里来奉养,也算全了李叔这几年尽心教导他的恩情。
    而正在路上的李叔正坐在一个平坦的草坪上,旁边马匹悠然悠闲的在吃着草。
    他仰望着澄清碧蓝的天空,目光深邃。
    二十年了。
    他躲到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两耳不问世事,已经足够了。
    他从怀里取出一个桃木的雕刻,似乎是主人经常摩挲表面的线条,如今已有点看不出原先的模样。
    他的眼神透露出一点点怀念眷恋,还有释然。
    都过去了……
    村里人对李叔的突然离开倒是议论了好些天,虽说来往得少交集并不多,但毕竟当了十几二十年的邻居,还是有些感情的。
    大家纷纷猜测,躲避寻仇啊追夫郎去了啊等等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大家都倾向于李叔找到家人和家人团聚去了。
    叶君书听到种种奇葩猜想,暗道,乡亲们的想象力还是挺丰富的。
    虽然知道李叔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叶君书有时间还是会去那间茅草屋打扫一下,算是留一个念想。
    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孩子们身上,决定过几天去县城一趟,想到孩子们都还没有去过,又准备游说他们。
    所以这几天他晚上和孩子们说了好多县城里的趣事,他认识的人和事,酒楼里的胖厨师,酒楼的老板,还有经常去买肉的那一家猪肉摊老板。
    还有镇上人们卖的很多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比他买回来的多多了,而且那里还有很多很多的人、很热闹的事情。
    虽然他的形容得不怎么好,但是那些他嘴里说出来的事情也惹得孩子们非常向往,他们基本上都闹着要去,除了路哥儿。
    虽然带着这么多孩子,会有点不方便,会担心孩子,怕这些可爱漂亮的孩子被人贩子盯上,但是叶君书去县城这么多趟,这么久还没有遇到过,有什么豪强夺取的事情。
    可能是由于他们这里太贫穷了,基本上连小偷都难得一见。
    单纯的生活环境,让这些百姓的性格也十分的朴实。
    虽然可能还是会有些极品,但这种人毕竟还是少数。
    而真正的坏人基本上是没有的,叶君书想,可能这些乡亲们,还没有见过什么叫做真正的坏人。
    丰城县的县令大人,在这里做了快二十几年的县令,虽然说有些爱贪小便宜,但也是小打小闹,能力平庸,性格属于趋利避害的,叶君书有幸看过一眼,对他的观感不是很好,可能是由于这里没有什么可谋取的地方,到底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总体上县城还是安全的,只要他能看住孩子,叶君书还是想带他们出去走走,也想带去拜见一下先生一家,六娃再过两三年,就该启蒙了,先去刷个存在感也好。
    况且孩子们都闹着要去县城,唯一没有明确表态的就是路哥儿了。
    他看着叶君书的表情纠结,欲言又止的似乎想说些什么,叶君书鼓励的看着他。
    最终路哥儿在叶君书的期盼的目光下,最终开口,他说道:“大哥,你说的那个盼哥儿……漂亮吗?”
    叶君书:“……”
    他回想盼哥儿的模样,这里的审美大部分都是越女性化越伪娘越漂亮,盼哥儿长得,确实是个雌雄莫辨的美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