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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秦黎点头道,“这事情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你喝醉后打电话给他,让他来接你。然后,你就把人家霸王硬上弓强吻了,我看隔壁老王还挺享受的,估计对你挺有好感。”
    曲丹妮伸手拍额头,“oh no,我为什么会打电话给他?”
    秦黎接嘴,“说明你潜意识里也喜欢他。”
    曲丹妮摇头,“我指天指地的发誓,我只把他当好朋友。”
    秦黎,“行了,你也别指天指地发誓了,喜欢也没什么的。你们男未娶女未嫁,干柴烈火,要好上了也正常。”
    曲丹妮叹了口气,“爱情是个磨人的小妖精,我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恋爱。”
    “不恋爱怎么结婚生子呢。”
    “我也没打算结婚。生子的话,不是非得结婚,去一下蝌蚪银行就都能搞定。”
    秦黎,“你的思想太前卫了,我都跟不上了。和你在一起,我都觉得我老啦。”
    曲丹妮嘿嘿地笑,“讲真,你给我的影响很大。”
    秦黎道,“哎呀,你说什么胡话呢。你看,我不也是找到了第二春吗?”
    曲丹妮点头,“是啊!我看着你一路挣扎过来,好不容易走出这泥潭,真的不容易!若是换作我,我也不一定能比你做的更好,作为旁观者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秦黎听她这么说,也是很感叹。人活一辈子,最可怕的就是惰性,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就想这么将就着蹉跎一辈子。可是真的咬牙走出了这一个囚禁自己的圈子,也许就是完全不一样的画面。改变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改变后的结果却是美丽的。世上万物,都要花代价去自己争取。
    秦黎笑道,“你这小精怪,明明是在聊你,怎么突然把话题转到了我身上。”
    曲丹妮道,“因为你是一个传奇。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确实有点看不上你,觉得你太懦弱,为了一个渣男居然想自杀。后来,又觉得你太甜,把人心想的那么美好,早晚要吃亏。看见你处理马舒舒的事,我又觉得憋屈,觉得你太委曲求全了。可是现在,见你开始新的生活,和村里人打成一片,我又很羡慕你。因为你是一个立体的人,虽然有点傻,有缺陷,但有情有义,特真实,和你做朋友很幸福。如果多一点像你这样的人,世界就不会黑暗。”
    这是曲丹妮的肺腑之言,秦黎听了也很是触动,她扯动嘴唇,笑了,“瞧你,把我说成了圣母玛利亚。”
    曲丹妮也笑了,以前一直鄙视圣母,现在发现身边有这样性格的人当朋友也没什么不好。
    话锋一转,问道,“对了,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秦黎就把参加完美晚餐这个节目的事说了,这是另外一个电视台,和农民相亲不是同一个,所以曲丹妮不知道。
    曲丹妮语气中不无羡慕,道,“你现在都成名人了。连电视台都抢着要你去做节目。”
    秦黎,“什么呀,是我自己贴上去报名的。”
    曲丹妮问,“为什么?秀厨艺吗?”
    秦黎道,“还能为什么?为钱!装修需要一大笔钱,我和严森现在穷的都光屁股了。”
    曲丹妮,“千金散去还复来。”
    秦黎,“所以我要努力赚钱,可我签证又不允许我打工,看来看去只有参加这种作秀活动。”
    曲丹妮,“这也没什么不好,也是变相给你的农家乐打广告。你看见没,现在你fb上粉丝滚滚而来,都快赶上微博啦。”
    秦黎自嘲,“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当一把网红。”
    曲丹妮道,“你说,要是孙溢知道了,会不会后悔致死?”
    以前秦黎听到这句话,会想入非非,现在只剩下淡漠,完全地置身事外。
    秦黎,“孙溢会不会后悔,我是不知道,但小三一定是后悔了。”
    曲丹妮闻到八卦的味道,立即竖起了耳朵,问,“怎么说?”
    秦黎,“孙溢不想养那个有缺陷的孩子,就把财产转移了呗。”
    曲丹妮叫道,“又来这一招?”
    秦黎,“狗改不了吃屎。不过小三也不是省油的灯,反正他们狗咬狗一嘴毛。”
    曲丹妮道,“所以你还得谢谢我,把你带出泥坑。”
    秦黎,“一辈子感谢你。将来你的娃就是我的娃,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帮你把他们拉扯大。”
    曲丹妮,“呸呸呸!我还想长命百岁呢。”
    秦黎想到一事,便道,“上次还以为是马舒舒把电话号码透露给我哥的。”
    曲丹妮,“难道冤枉她了?”
    秦黎点头,“这事还真和她无关。”
    曲丹妮好奇,“那你哥是怎么知道你电话的。”
    秦黎,“是孙溢那厮告诉他的。”
    曲丹妮更觉得不可思议,“他咋知道你的号码?”
    “之前我也觉得奇怪,后来我发现他登陆了我的一个网购账号。”
    “你没有换密码?”
    秦黎摇头,“换了,而且还换了关联手机。不过密码被他破解了。”
    毕竟做了近十年的夫妻,有些生活习惯还是了解的,要有心,还是能猜出她置密码的习惯。
    “就算他能登陆,也看不到你手机吧,不是打着星号吗?”
    秦黎道,“这个其实也能破解的,只要下一款软件就行。”
    曲丹妮被她说得背脊发凉,“这么说,岂不是没有隐私了?”
    秦黎点头,“所以说,密码一定要经常换,而且每个账户的密码都不能一样。网络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扒得裤衩也不剩。”
    曲丹妮赞同,“不过,他也有意思,想和你重归就好,自己不打电话来,却要你爸妈出面。”
    秦黎,“他就是个怂货,我以前眼睛瞎了才会看上他。”
    曲丹妮,“看来你是彻底走出了他的阴影。”
    秦黎,“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说真的,现在我还很感激小三,帮我收了这个渣男,让我获得重生。真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曲丹妮道,“恭喜你,终于有这思想觉悟。你在德国有一个很好的开始,现在混的也很好,将来会更好。”
    秦黎,“是的。人生就是在摸索中前进。”
    在丹妮家陪伴了她一上午,该干的活都干了,房子整洁了,菜也做好了,见时间差不多了,秦黎起身与她告别。
    曲丹妮站在门口,挥着手绢儿和她道别,“等你拿了第一名,记得请我吃饭,我要求不高,一顿小肥羊火锅就行。”
    第一百十五章
    萨拉在慕尼黑的市中心有一套一百二十多平方的四居室, 据说买来要七十万。
    房子装修得很漂亮,墙壁上挂着一副她自己的走秀照, 很美很耀眼, 台下镁光灯闪烁,隐隐还能看到一个背影, 据说是贾斯丁。
    萨拉做的是全素食大餐, 需要一个下午,期间, 大家就在她的住所四处逛逛。萨拉有一屋子的衣服和鞋子,基本都是顶级名牌, 多数是走完秀买的。好身材好相貌, 人中龙凤, 就连同为女明星的克里斯也羡慕。
    秦黎似乎能明白为什么贝肯这么排斥自己了,她和他们确实相隔一条鸿沟,格格不入。不过, 她倒是心平得很,人家有天赋、外貌、才华, 再加后天自己一步一脚印的拼搏,天时地利人和,今天才能站在这个高度俯视别人, 所以妒忌也没用。她和这些成功人士本来就不在一个社会档次中,只是因为这个偶然的机会一起做节目而已,要当真以为自己也是这圈子里的人,那也太自不量力了。
    萨拉做的是全素大席, 看上去像是牛排,其实是大豆,和秦黎做的豆腐肉糜其实是一个性质。味道很仿真,再加上一层色彩浓郁的烧烤酱汁,要不知道萨拉是素食者的话,还真就吃不出来。
    不过,既然知道这不可能是肉,心理作用下,总觉得味道少了些什么。
    秦黎想了想,给了她七分。一方面是她有私心,怕给得太高,把自己比下来,毕竟她不知道别人给她多少分。另一方面,这顿晚餐在她看来,色香味确实都还欠缺了点。
    第三站是柏林克里斯的家。
    克里斯住在柏林郊区,是一栋别墅,装修得很有北欧风情,外面是一片花园,可能是请专门的园艺师来打理过,显得整洁又优雅。
    书房里放满了唱片,从二十年代一直收集到现在,克里斯解释道,她的太奶奶在二战时期就是一个歌星。所以,祖上收集了很多唱片,她觉得用留声机听歌挺有意思,所以就延续了这个爱好。
    克里斯是个对生活很有追求的人,只是她的烹饪水平差了一点,远不如萨拉那么精致。
    晚饭的主餐做的是鱼排,鱼倒是银鳕鱼,贵的一逼。浇在鱼排上的酱料也是克里斯精心熬制的,是奶油蘑菇酱,美中不足的是奶味重了些,有些腻。其实她做的酱味道还行,就是奶油这东西就像牛奶,容易粘底。要是把握不好火候,焦了的话,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克里斯没发挥好,导致酱上带着一股焦味,尽管只有一点点,但仍然破坏了鱼肉原有的鲜嫩。而且她的素食做的太过简单,前餐是南瓜汤,太平易近人,突现不出完美晚餐的高大上。正餐只有一盘沙拉,因为里面没有肉,就显得有些单调,估计萨拉也没吃饱。
    甜点是整个晚餐的亮点,是克里斯自己烘烤的黑森林蛋糕,里面放了一点酒精,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奶油和戚风蛋糕相得益彰,不甜不腻,还有上等的巧克力作为点缀。一口下去,奶油、巧克力,蛋糕、樱桃果酱,四位一体,竟然比面包房的还要美味。要不是有摄像机全过程拍摄,真以为是哪个五星级蛋糕店买来的。
    秦黎自己也喜欢烘焙,所以哪个蛋糕是考验真功夫的,哪个可以浑水摸鱼,心里有点数目。
    除此之外,克里斯的桌子也装饰得很高贵典雅,一共一百颗珍珠,散落在桌面,当中摆着一束清水百合,花瓶是水晶的。光线一照,光彩夺目。
    盘子边上镶嵌着金缕线,刀叉表面镀金,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珍藏。和秦黎那不值钱的山寨货,有天壤之别。
    克里斯没发唱片之前,就是个富二代,所以这些名器都是祖上传下来的。
    到了最后打分的时候,秦黎想了想,还是给了一个七分。要是只比正餐,给五分都嫌多,但她的甜点和桌子装饰给她拉高了分数。
    第四站是波茨坦,柏林附近的城市,是老编剧的家。
    老编剧家是老式洋房,木头结构,上下三层。里面的家具也都是古色古香的,大厅里摆着一个巨大的落地钟,是红木做的,上面雕刻着日耳曼女神,气势惊人。因为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年轻人们欣赏不来,觉得他的家就像他的人,充斥着一股压抑感。
    大厅里放满了书籍,各种各样的小说诗集名着史料等,作为一个能把肥皂剧剧本写出集数以千为单位的编剧,必须有这个读书破万卷的气概。
    秦黎在他的小图书馆里找到一本书,是关于蘑菇的介绍,如何区分毒蘑菇和食用蘑菇。图文并茂,简单易懂,让她看得入神。
    老编剧的桌子摆设没有那么考究,但给人一种庄重肃穆的感觉,整个饭桌上都静悄悄,大家也不敢肆意开玩笑。就连贝肯这个最喜欢对人评头论足的讨厌鬼,也目不斜视地低头用餐,沉默是金。
    用来做牛排的肉,是牛脊上最嫩的那块,几乎不含肥膘,我们中文叫嫩牛柳,外来翻译叫做菲力牛排。这也是牛身上最贵的一部分,肉店里一百克就要二十欧元,一个人一顿正餐至少需要两百克,也就是说光肉就得花四十欧元一个人,四分就是一百六。
    有钱人啊!
    相比之下,秦黎觉得自己十块钱一公斤的东坡肉,未免显得太寒酸了一点。
    本来就是顶级肉,肉质嫩滑,不管是煎成三成熟、五成熟,还是七分成熟都不会难吃。
    老编剧用的是专业牛排喷血水,一块块肉必须手动喷熟,秦黎吃不惯带血的肉,就要了七分熟。其他几人吃的都是半分熟,一刀切下去,还鲜血直流。
    老编剧没有调酱,只是直接在表面抹上了盐和胡椒,味道纯粹自然。
    秦黎对牛排猪排向来不感冒,觉得口感太粗糙,味道不够浓郁,总之不符合我们中国人的味觉审美。
    但,不得不承认,这一份菲力牛排真的打破了她对牛排的传统观念。喷血水让牛排彻底做到了外焦里嫩这四个字,牛肉柔软易嚼碎,因为没有油煎,所以水分也没有流逝。这样一口咬下去,肉嫩汁多,外面的焦皮又有嚼劲,真的很好吃。即便不放调料,牛肉的味道也足够爽口了。
    大家都对这品质优良的牛肉赞不绝口,只有萨拉很不满意,因为她是素食主义者,只能吃烤土豆饼。虽然味道也还行,但和他们的顶级牛排不能相提并论,显然是被老编剧遗弃了。
    又到了晚上打分的时候,秦黎给了一个八分,因为牛排真的很不错,至于桌面装饰,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所以要求不高,得过且过。
    最后一站,是那个网球王子贝肯的家。
    他住在汉堡,汉堡是一个港口城市,易北河和波罗的海的交界口,算不上美丽,但是很繁华。这种船来船往的繁华,和柏林、慕尼黑、法兰克福的都市繁荣气象是完全不一样的。
    贝肯的临河别墅有四百平方,这个过时的世界冠军也很喜欢显摆,指着墙上的画说是梵高的,指着地毯是虎皮的,指着电视是三维立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