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脑海里又浮现曾经看过的那张照片:男人穿着灰色t恤,戴着墨镜,唇边还有一圈胡子,脸色冷峻地从车上走下来。
但尤明许对案情的兴趣,无疑比殷逢的精分表现更大。她立刻往下看。下面列出的,是谢惠芳案凶手的作案流程:
1、准备工具;
2、跟踪观察;
3、敲门进入;
4、控制孩子;
5、威胁母亲;
6、杀死母亲;
7、杀死孩子;
8、堆积尸体;
9、换掉血衣;
10、离开现场;
*注:表面看来,我与死者无直接关联,无仇恨。
所以,大作家是在倒推?先把自己当成凶手,再往后推自己应该要做那些事?
此外,又列明了很多本案的细节和线索,譬如“39码鞋”、“脚套手套”;“死者性格要强,曾与同事起争执”;“管教孩子严格”;“夏令营缴费通知书”;“儿童感冒药”;“每天回家午休”;“前夜与外甥大吵一架”等等。
甚至还画出了死者生前每天的活动路线、小区地图;外甥李必冉常去的网吧分布图……
密密麻麻一整版。其实这些信息,尤明许他们也整理过,但基本是分工合作,每个人负责一条线。不像这人,几乎把所有的信息都堆在一起,而且前后没什么逻辑,似乎是想到什么,就往上写。
这时殷逢回过头来,看到了她。他原本眼眸还空空冷冷的,像在发呆,一下子就好像被点亮了,从凳子跳下来,笑着说:“你回来了!”
尤明许也不客气,直接在他空出的凳子坐下,翘起二郎腿,抄手,又看了看其他三面黑板,几乎囊括了两起案件所有案情、人员、口供等信息。
尤明许心里忽然有那么一丝触动。毕竟殷逢不是警察,受害者们和他也没关系。可他却这样认真努力。
她招招手,示意他弯腰,方便自己揉了揉他的脑袋,说:“辛苦了。”
殷逢微微一笑,说:“本英俊不怕苦。”
尤明许也笑了,问:“尤英俊,弄了这么大阵仗,有什么发现吗?”
他张了张嘴,刚要说话,又瘪住,然后目光游向一旁,慢吞吞地说:“要是有发现,阿许给我什么奖励?”
尤明许:“你想要什么奖励?”
他显得很随意的样子,说:“那就随便要一个吧:案子破了,你带我出去玩一天。”
尤明许盯了他两眼,失笑,爽快地说:“行,你挑地方。”
殷逢的脸上顿时绽开喜不自胜的笑容,眉梢眼角都在嗖嗖嗖放光,他说:“我把谢惠芳案嫌疑人的犯罪侧写画像做出来啦!”
尤明许眉头轻敛:“说说。”
殷逢侧过身,面向另一黑板,尤明许循着他的视线望去,那里果然写着几排结论,他说道:“第一,谢惠芳案的凶手,年龄在1520周岁间,男性。至少中等身材,并不瘦弱,经常从事一些体力活儿或者锻炼。
第二,他来自一个非常糟糕的家庭,缺少父母和长辈的疼爱,他对此毫无感受;
第三,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第四,他经常阅读一些刑侦或暴力小说、电视剧,对此很感兴趣。
第五,他心思缜密,善于忍耐,心态扭曲。因此他的心理应激程度很低,也就说,他很容易受刺激,引起情绪强烈震动,进而杀人。”
嗓音清清爽爽地说完这些,殷逢扭头看着尤明许,说:“其实我几天前就猜出答案了。但是我们搞心理学的,也要讲究证据。罪犯在犯罪现场的种种行为就是关键证据,指向了上面这则画像。而画像,又为我们指明了嫌疑人。现在,阿许知道要去抓谁了吗?最近出现的人中,有一个,是完全符合这个画像的。”
第53章
殷逢的这些话,令尤明许的感觉不是那么舒坦。因为他直奔结果,奔得太快。而她是个刑警,凡事讲求证据,对犯罪心理学也只有不多的了解。
不过,她的脸上,是不会露出什么端倪的。
她只是将腿换了个方向搭着,语气倨傲:“说说为什么。”
殷逢却有点走神了。因为他的目光,被那两条细长白皙的腿给带走了。本来他没太注意,因为尤明许每天都很美啊。但现在随着她的一个小动作,他才注意到,她穿的是睡衣。
所谓睡衣,其实也就是件非常宽大的棉t恤,下面一条短裤。可殷逢一看就知道(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知道了),她懒没有穿内衣。那t恤的曲线,晃晃悠悠的,时而覆盖出一些轮廓形状。短裤是外穿的,就是条热裤,长度到了大腿根。她的腿在灯光下,呈现出莹白的色泽,一看皮肤就很细腻。和那些柔柔弱弱的女人不一样,她尽管苗条,腿部却呈现锻炼后匀称有力的线条。殷逢觉得,这样的线条,最美。
殷逢在脑子里评价了半天,猛地脑袋上就挨了个爆栗,他抬起头,看到尤明许凶巴巴的表情:“你在看哪里?问你话呢!”
殷逢这才回神,摸摸脑袋,有些讪讪,又有些不为人知的欢喜。
尤明许不瞎,刚才这小子盯着她的腿,眼神直勾勾的。
哼,眼光倒是不错。不过,他懂什么叫女人?顶多会想,她的腿像甜甜的棉花糖吧?看了也白看!
殷逢看着自己写的那板推论,脑子倒是又转了回来,然而当他做出推理时,脑子里就像是有许多条河流,一起奔腾,泾渭分明,清晰明澈。这种感觉真的很好,一扫平时那种脑子里总是混混沌沌压着什么的感觉。
“无论谢惠芳是否是他的特定目标,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从作案过程可以看出他心思缜密,计划性很强,所以他随意就找个人找个时间上门杀人的可能性,非常小。事前,他必然做过多次跟踪、踩点,掌握谢惠芳的行动规律,最后选在中午她一个人在家时杀人。只是没料到这天,孩子们也回来了。
目前没有任何保安、小区人员提出,看到可疑的人。也就说,他的伪装性很好,哪怕是多次踩点,杀人后背着装着血衣的包离开小区,也不会引人注意。这个小区中午进出小区最多的,就是学生和家长。他混在他们当中了。
从作案过程看,小区楼间距很近,如果谢惠芳发出呼救,一定能有人听到。但是她却没有。这只有一种可能:凶手进入屋内,先控制了孩子。说不定就是一个孩子,给他开了门。而最不令人起疑、让人没有戒心的拜访者,就是未成年人。
他控制孩子后,威胁谢惠芳,使她不敢呼救,进而控制谢惠芳,并且杀害了她。能够在两个孩子面前杀死母亲,继续杀死两个孩子的人,是非常非常少的。所以我推断他本身缺乏家庭和伦理观念,也就说,从小几乎很少感受到父母和长辈的关爱。所以,他才不具备对母子之爱的同理心和同情心。
他在杀人后,做了个非常无意义的举动——把尸体都拖到厨房,堆到桌子下面。这样的行为,不过是欲盖弥彰。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掩饰心态,一个成年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哪怕他内心充满恐惧和愧疚。因为他知道这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对社会还缺乏完整认知、非常自我的孩子,才会做出这样形式主义的举动。
此外,尽管他展现出处变不惊的能力和果断,但现场凌乱的血迹、脚印,还有掩饰尸体的行为,都让人相信,他是第一次作案。
上次我们已经推理过,如果熟人里确实没有人拥有作案条件,那么凶手有可能是陌生人。一个陌生人,作案过程中展现出强烈的仇恨,下手毫不留情,把谢惠芳当成自己真正的仇人替身杀害,加上家庭原因令他缺乏同理心和同情心,那么他必然是个情绪极易波动、心里扭曲的人。”
尤明许望着眼前侃侃而谈的男人,感觉到熟悉又陌生。而他的这些结论,马上在她脑子里翻滚,她竟然觉得挺有道理。
而殷逢说完后,照例也发了一会儿懵,因为他也有点不太适应这样的自己。那些思维和推理,是不受控制的,像是他曾经经历过许多训练和打磨的大脑,自个儿完成的。他感受着这种分裂,也感受着自己与其的熟悉和磨合。
尤明许说:“徐嘉元的案子,所有熟人都排除嫌疑了,我们也在往陌生人这个方向查。同一个时期,同一个地区,出现两起陌生人杀人案的概率,有多大?”
殷逢的眸光忽然震了一下,竟显出几分激动神色,说:“有的,你听过美国的曼昆集团吗?一个叫曼昆的首领,近乎邪教了,控制了一大批青少年,随意犯罪、杀人。还有国内,几年前也有过,曾令你们警察谈之色变的七人团,与曼昆集团类似,他们也是受同一首领控制。十多年前他们刚成型时,年龄也不大,好几个核心杀手,都是青少年……”
尤明许的耳朵里仿佛也有根线绷了一下,重复他说的那个词:“……青少年?”
两起案子,两个问题青少年。是巧合吗?
殷逢却仿佛完全进入了自己的世界:“青少年的心理是最混乱的,他们对性、工作、宗教、人际都充满了好奇与身份的渴望。所以,他们也是最容易被塑造和控制的,她们是最典型的乌合之众!哇,这个故事设定很带感——一个陌生人,控制着一些长期处于压力下的青少年,让他们为一点屁大的事,就去猎杀陌生人。他们都是他的影子,他是他们的教父……”
尤明许起初还听得十分专注,渐渐地感觉出古怪,一抬头,看到殷逢眼露兴奋,似已进入自己的世界。
故事设定?他当自己写小说呢?
尤明许一巴掌拍向他的头:“回来!说正事。”
第54章
殷逢被打断有点不高兴,对着她,嘴巴里又鼓满气,成了个圆圆的包子,然后“噗”一下吐掉。
尤明许心里才舒服点,这样的殷逢看着才顺眼。
他这才接着说道:“这两起案子,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想想,有不少相同点。”
尤明许眉头一挑,被他的话,也勾起了兴趣,她抄手想了想,率先说道:“第一,两起案子,都没有嫌疑人。”
殷逢微眯起眼笑了,跟头甜甜的大奶猫似的。只是搭配高大结实的身材和俊朗立体的五官,令人再一次感觉到无处不在的精分。
他答:“是啊,有动机的没时间,有时间的没动机。”
尤明许在心里琢磨了一下他这句话,感觉到心脏轻轻震了一下,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接着说。”殷逢说。
尤明许点点头,刚想继续,忽然反应过来,他这是什么语气,老大似的。看着他一脸坦然模样,尤明许轻哼一声,一抬腿就踢在他腰上。他一呆,扶着腰满眼委屈望着她:“阿许你踢我干什么?”
“想踢就踢,你管得着吗?”
他瞪大眼,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只好往旁边躲开了一步。
尤明许顿时舒爽了,眉眼一扬,波光横飞,接着说结论:“第二,凶手都熟悉受害者的生活习惯和规律,熟悉周边环境;第三,都伪装成拙劣的谋财害命;第四,凶手都是直奔杀人目的,手段凶残,充满仇恨。”
殷逢小声说:“第四点不就是我一直强调坚持的?”
尤明许看他一眼,他马上又往旁边一缩。不过尤明许欺负人一向得到满足就好,似笑非笑又用脚尖轻踢了他一下,说:“姐姐说完了,英俊有什么高见?”
殷逢又不是真的傻,感觉得出来她这一踢的温柔意味,这让他脑子里忽然有点懵,像是触碰到了一点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他摇摇脑袋,让自己清醒一点,一旁的尤明许看着却只以为他又在犯傻。
然后就听到他说:“还有两个共同点,第一,受害者虽然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可他们都在一个局部微型人际关系圈里,占据强势和统治地位;第二,每个案件,都有一个青少年,进入一个全新环境,面临全面压力,得不到身份认同,并且生活在受害者的强势影响之下。我想他们的心理状态一定非常相似:迷茫、痛苦、煎熬、孤独,以及强烈的……怨恨。”
殷逢的话,让尤明许心里有些不痛快,她冷冷地说:“那是他亲大姨,还有表弟表妹!”
殷逢只是看着她,目光清亮。
尤明许说:“一切不过是你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指向他们是合谋。他们还是孩子!”
殷逢说:“有证据啊。谢惠芳案案发现场的脚印是39码,徐嘉元案的血脚印是38码。两个孩子的脚分别是什么尺码?”
尤明许不吭声。
每个案件相关人的脚码,他们都登记过。但两个案子没有并案调查,谁也不会往这方面想。眼前这人是怎么想到,把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的?而且,如果她没记错,李必冉的脚是38码,刘若煜是39码。
“徐嘉元案的凶手,没有谢惠芳案谨慎,他没有戴脚套。只要把现场血脚印,和李必冉的鞋印花纹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小孩子不一定洗得干净,说不定还能发现点别的,譬如血迹和现场泥土。”
“脚印我会查的。”尤明许说,“可还是太牵强了。不能因为两个案子青少年所处的环境有相似之处,就断定他们是凶手。我宁愿他们不是凶手。”
殷逢听了,居然微微一笑,说:“阿许就是心软。可如果仔细想想,就不觉得牵强了。两位少年并不只是所处环境相似而已。是两起案子太相似了。明明是仇杀,凶手对受害者十分熟悉,最后的调查结果却都指向陌生人。
而这个时候,恰恰两起案子里,与受害者刚刚起过剧烈冲突的两个人,脚印都和对方案件里的嫌疑人一致,那么巧,两人的脚码都是同龄人中偏小的。而且很重要的一点,他们都基本符合对方案件里的犯罪画像。这要是凑巧,就太凑巧了。”
尤明许再也坐不住了,掉下椅子往外走:“我现在就去查。”殷逢立刻跟着,到门口时,他说:“你不要穿睡衣出门!”
他不说这个,尤明许还真忘了自己穿着睡衣,冲进家里卧室,迅速换了套衣服出来,说:“走吧。”
尤明许一边走,一边问:“你是怎么想到,把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的?”
殷逢答:“徐嘉元室友说的一句话:他说案发前几天,刘若煜还和徐嘉元一起,去市里网吧玩了。工厂附近镇上,网吧是不缺的,为什么专程跑到市里去?而且我在脑子里计算过,从工厂出发,最方便最近到达的商业区,就是李必冉泡网吧的那条商业街。如果刘若煜让李必冉来工厂认人,就会留下目击证人和证据。但是把徐嘉元带去网吧,让李必冉看个够,都没人会注意到吧。我觉得刘若煜一定看了很多刑侦小说,很机灵了。不过,这种交叉杀人的特点就是,如果没有识破,你就怎么也找不到线索;一旦看穿,那证据就是一把一把的。”
尤明许脑子转得飞快,殷逢的这番推理,依然是假设远多于实证。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去捋,两个案子都豁然开朗!而且之前困扰警察的情况,全说得通了。为什么他们的刑侦经验和现场作案风格,都指向熟人作案。可是有嫌疑的熟人,都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据?因为他们交换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