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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 飞龙汤
    到了这个点上,大家的肚子都有些瘪了,根本就不在意桌子上摆的是八珍还是九珍了。
    还没等凌子凯招呼大家可以开始用餐了,众人已经纷纷举起了筷子。
    总共来了十多个人,刚好把那大餐桌围成了满满的一圈。
    看着那些摆上的菜肴,转眼间就被大家如风卷残云般的扫了盘底朝天,张昊一边招呼着服侍生快点上菜,一边笑着嚷道
    “喂,我说各位,这八珍阁也算是白山市地面上的一个高雅的场所,能来这里用餐的可都是些非官即富的人,哪有像你们这样的,一副饿死鬼投胎般的吃相。在座的好歹都算是集团的高层管理者,能不能注意点,这要被外人看到了,可有损咱们云海集团的形象。”
    众人闻言都笑了起来。
    张楠一边嚼着一块土豆,一边善意的提醒道“哥,你就别在那废话了,再不抓紧,等会儿就没你吃的份了!”
    “妹子,哥提醒你一下,别先急着把肚皮给填满,没听到刚才那美女说了吗?这些都只是开胃菜,正真的大餐还在后面呢!”
    凌子凯伸手将摆放在张昊面前的那盘小葱拌蚬子抢了过来,笑道“那你就不要动筷子了,这些菜先让给我们,你就等会吃大餐吧!”
    张昊无所谓的耸了一下肩,随后将身子凑了过来,说道“老大,不是说无酒不成席吗,咱们是不是也来一点?”
    “随你怎么安排!只要别喝多了就行!”
    张昊应了一声,冲着女侍生要了两瓶白酒,扫了眼在座的人中,女士占了近一半,便又说了一句“再来一些果汁之类的饮料吧!”
    等那女侍生拿着酒水果汁进来时,却见身后还跟着几个服侍生,手捧托盘,盘子上放着热气腾腾的菜肴。
    让人意外的是那个叫“磊子”的餐馆老板也亲自端着盘子走了进来。
    等将所有的菜肴摆上桌后,那磊子说道“各位,这几道菜便是本店最出名的八珍佳肴了,分别是卤水猩唇、芙蓉雪蛤羹、清炖口蘑飞龙汤、清烩裙边、三菇浸玉鲍、玉笋扒猴头、香烹狍脊、参芪炖白凤。每一道菜都取材于纯天然的野生动植物,再配以宫廷御用秘法烹饪而成。说句自夸的话,这八道菜肴,不要说在白山市,甚至整个北方省,都找不到能跟本店相媲美的第二家了!”
    其实,不用那磊子掌柜介绍,单是闻着那扑鼻而来的香味,就已经让在场的人食欲大动。还没等他介绍完,众人就开始抢着往自己的碗中添菜加汤,生怕落后一步,便没了自己的份。
    凌子凯看了眼放在自己面前的那盘被称为清炖口蘑飞龙汤的菜肴。那所谓的飞龙,看上去就是在兴安岭中常见的一种飞禽,叫榛鸡,形状大小跟鸽子差不多,共有两只,肉色白嫩,再配以口蘑,熬成汤汁。汤清见底,汤中红、白、绿、黑四色相间,单就是在色相上就令人胃口大开。
    凌子凯用勺子在一只小碗中盛了些汤汁,入口后,只觉得其味鲜咸异美,满口生香。细细品味之余,似乎还觉得其中还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滋味。
    当他将小碗中剩余的汤汁全都喝下后,只觉得腹中好像升起了一丝暖意,慢慢地渗入到血液当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虽然这种感觉十分的隐晦,如果不是在刻意的中感知下,很难察觉到,但还是被凌子凯捕捉到了。
    这是——生机!
    在这盆飞龙汤中竟然蕴含着生命精华的气息!
    凌子凯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连忙拿起筷子,从盆中捞出一小块榛鸡肉,放进嘴里。
    虽然说人们把榛鸡肉比喻成“龙肉”有些夸张了,但这鸡肉肉质细腻,鲜嫩,嚼动之中,确实是一种难得的美味。
    只是此刻的凌子凯却根本没有心思品尝那肉中的滋味。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寻找那种生命精华的元素气息方面。
    按照他的理解,既然那汤中含有生命精华的气息,那么作为煲汤的主料材,这榛鸡肉中所含的元素应该更加浓郁才对。
    然而让他感到失望的是,在那榛鸡肉中,并没有再次察觉到了生命精华的气息。
    难道自己先前的感受到的那种气息是幻觉吗?
    凌子凯皱了皱眉头,看了看那盆口蘑飞龙汤,煲汤所用的料材除了两只榛鸡外,也就只有一些白色的小蘑菇了。
    凌子凯试着夹了一朵小蘑菇放入口中,慢慢地嚼着,随后眼中突然放射出一道亮光,流露出了莫名的惊喜!
    在那小蘑菇中,他再次感受到了那丝生命精华的气息,虽然稀薄到了难以察觉的地步,但确实存在。
    这怎么可能!
    拥有祖神传承的能力后,凌子凯能够感受到任何生物体内蕴含的那种生命气息。气息越是旺盛,就表明这个生物的生机越强大,在整个生物链中所处的层次也越高。比如一株小草和一棵大树,或者一只兔子跟一只老虎相比,肯定是后者的生命气息要强大无数倍。
    即便是同一种生物,由于生存的环境不同,所拥有的生机也有很大的差别。
    就拿一盆养在室内的兰花跟长在山里的兰花来比,虽然盆中的兰花看上去比山中野生兰花长得要鲜嫩,茁壮,但其体内所蕴含的那种生命气息肯定比不上野生兰花的旺盛。
    为什么现在的人们都在追捧那些纯天然的,纯野生的食物,先不说什么无污染,无公害,营养成份更丰富之类的,单是能够摄取那些天然生长的生物本身所蕴藏的生命机能的元素就己经是最好的理由了。
    世界上的所有生物从降生的那一刻起,都拥有生命气息,在成长过程中不停地吸收天地间的元气为己用,增强自身的生命气息。
    从出生到成长,再到衰老,经历了一个轮回。当生命气息消失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亡的降临。其体内组成的生命机能元素随着时间的过去,逐渐地消失,重归于世界,化成了天地元气的一份子。
    这是世界的规则,天道循环,任何生物都无法改变!
    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在这个轮回的过程中,让生命活的更加强大,时间更加漫长。
    物竞夭折,每一个生命都想挣脱这天地规则的枷锁,不停地进化着本体的机能。万物中自然而然地就会孕育出一些能夺天地造化的生物。在生命的成长过程中,可以吸收天地元气,从而让本体的生命气息更加强盛,生命的历程更加悠长。
    而这一部分生物便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稀罕之物,因为不断地吸收天地元气,使得这些生物的本体也孕育出了生命的精华。即便是这些生物己经死亡,但本体内的这些生命精华也不会消散。
    就目前来说,凌子凯所遇见到过的这类蕴含着生命精华的生物可以屈指可数。
    见的最多的,自然是那些野山参了,参龄越高,体内的精华元素越多;在老林子中,从那水帘洞中得到的那株淫龙草也是;另外,当初父亲从林子里采回来的那些不知名的野茶中也有些微弱的精华元素存在;除此之外,也就是在五松岭张家大院内给张老爷子冶病时所用的那些珍贵药材当中的一部分了。
    由此可见,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想都到蕴含着生命精华元素的东西,无疑是可遇而不可求!
    然而,现在在这几朵小小的蘑菇当中竟然也蕴含着生命精华,怎能不让凌子凯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