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乙臣和巫马溪也赶紧下来看,“跑了?我去!这都还能跑?”
“你们先押这两人回去,我去追,竟敢跑,看我今天怎么让他怀疑人生!”驳乐怒气冲冲道。
“站住。”巫马溪叫住他,“这车水马龙的,你知道他在哪吗?”
“啊?”驳乐看了看周围,现在还是在高架上,不过再往前一百米左右就下高架了,下去以后他会往哪个方向逃跑就很难说了。
只凭驳乐单枪匹马是不可能抓住狡猾的柴冰的。
“那怎么办?”驳乐挠了挠后脑勺。显然也犯难了。
“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有我在,是不会让他逃脱的,否则也太丢咱们昆市警察的脸了。乙臣你带这两孬瓜回去,我陪驳乐去追。”巫马自信的吩咐着,双手抱胸,破有点指点江山的架势。
“啊?”苏乙臣显然不放心,而且把小溪和大块头放在一起。驳乐只顾着抓人,肯定不会照顾好小溪的安危。
“啊什么啊?追不回人,想想郁队的冷脸,你不怕我怕,而且雅罕姐也要回来了,我可不想让她失望!”
见阻止不了,苏乙臣只得妥协,可还是担忧的嘱咐着,“那,那驳乐你保护好小溪啊,她要是少了一个毫毛,我……”
“你就黑我的账户,你这台词我都背熟了,你除了拿我账户威胁我还能干啥?放心吧,一个男人罗里吧嗦!”
“你懂什么,你个单身狗,等你有女朋友你就知道了。”苏乙臣忽然很期待看到驳乐谈恋爱的样子。
“小溪,那,那我走了,你注意安啊。”苏乙臣的不舍写在脸上,就差一步三回头了。
“哎呀呀,行了行了,赶紧走。”巫马溪挥挥手,“驳乐,我们也走吧,别耽误时间了。”
“好。”
驳乐和巫马溪下了高架,面对四通八达的路口,驳乐一脸懵,在这种情况下,空有一身武力也起不到作用啊!
“别急。”巫马溪闭上眼睛,深深嗅了嗅,突然,她睁开眼睛,指着一个方向道“这边。”
虽然见惯了巫马溪嗅觉功能的神奇,但驳乐还是不得不佩服它的作用之大,夸赞道“小溪,这么多混杂的气味,你还能准备分辨血的味道吗?”
“当然,鲜血的味道是很难掩盖的。即使混入那么多杂味,腥味是很难融合的。”
两人从巫马溪所指的方向追了过去,只隐约能见到一两滴非常不显眼的刚滴不久的血,还有几滴面积大的被人刻意掩盖过。
柴冰够谨慎,可惜他不知道身后追踪他的人拥有什么样专克他的“超能力”。
若他就在都城,说不定逃亡之路还轻松些,可惜,他选择了错误的地方,来到了最不该来的城市。
“这里没有血了,前面有三个岔路口,走哪个?”两人在下一个岔路口停下。驳乐问道。
“右边。”巫马溪肯定的说。
驳乐也毫不怀疑巫马溪的判断。
两人紧跟了进去,柴冰脸上的血似乎已经凝固了,地上再没有找到血迹,这下就只能完凭巫马溪的嗅觉了。
“前面是条小吃街,各种小吃的味道鱼龙混杂,你可以吗?小溪?”驳乐有些担忧,今天是无论如何不能让犯人跑掉的。
如果没有抓住他还觉得没什么,可明明已经抓住了又放跑,简直是一种耻辱!
看这架势,驳乐今天不抓回柴冰是不会罢休的了。
“放心吧。”巫马溪道“这些味道我闻过千万遍了,不会影响我的。而且这条街就一条路走通,出口就没有小吃摊了。”
“那就好。”
二人不慌不忙,虽然一时半会还没有看到柴冰的身影,但确实一直没有走错,一直跟在柴冰后面。
而前面的柴冰,对昆市的不熟悉,只能哪里人多哪里好隐蔽往哪里钻。
他拿衣服擦干净脸上的血,免得吓到别人引起注意。
此刻,他忽然有些后悔来昆市了。
他朝后面看了看,长长的街道没有那大个子的身影,应该是没有追来,便停下来打电话给狄粤。
狄粤因为体内有针的缘故,对柴冰威胁的事是尽心尽力。
“你到昆市了吗?”
“刚到,你在哪?”
“这是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发定位给你,你来接我,亲自送我去机场,我在机场候机厅给你取针。”
“你……我派人过去接你,我在机场等你。”
“你亲自来,没得商量。”
挂了电话,狄粤怒火冲天,“妈的,他柴冰真他妈以为老子怕了他是吧,小心老子一命换一命!”
“唉别别别,别冲动。”欧云最终还是跟着狄粤来了昆市,他在旁边劝着“别冲动!他不是说了嘛,会在候机厅给你取针,我认识他很多年了,虽然没想到他会杀人,但平时只要他答应的事都会做到的。取针之后你就万事大吉了啊!”
“好,我就再忍他一次。”狄粤咬牙切齿,“走,去接他。”
“我就不去了吧?”欧云经此一事,有些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对待柴冰,他是自己的好朋友,但同时也是杀人犯,逃犯,自己跟他在一起,还包庇帮助他逃跑,万一被牵连……
“你不去也得去!”狄粤二话不说,由不得欧云,叫两个人,架着他就上车了。
几人一路疾驰,来到柴冰所在的地方。
柴冰躲在一个垃圾桶后面,直到狄粤他们出现他才现身。
刚上车,狄粤就嫌弃的扇了扇气味,“怎么那么臭?”
这一幕刚好被追踪而来的巫马溪两人看见。
“看,他上了一辆车。”
“有人接应?他们要去哪?”
“不管了,先跟上再说,你快去打的,我看他们往哪去。”巫马溪道。
驳乐很快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上车,巫马溪就对的哥说,“师傅,快跟上前面那辆黑色的宝马。”
“啊?跟,跟踪啊?”不是所有的的哥都像影视剧里那么给力的。
“快点,他们走远了。”巫马溪催促。
“那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的,我不干,除非你们多给钱。”的哥是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秃顶男人,闻言趁机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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