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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南雅见她急眼了,无奈的叹了口气:“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说的重要和你说的不一样。听说曦湾花原本没有白色的,那些花的种子是南夏先王后,也就是舅母的娘亲亲自培育的。这是从东南角的宫墙残垣下采下来的,来自仅剩的一株纯白色曦湾花。在南夏王宫大火之后,已是仅存的一株了。”
    明秀眨眨眼,犹疑着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樊大人给婶娘送来的,相当于是她母亲的遗物。婶娘是因为想念娘亲,才含着泪把花籽种下?”
    “对呀,人家樊大人不是坏心,是你想歪了。”南雅说道。
    明皓怔愣地挑了挑斜飞入鬓的剑眉,原来是这样。好险,好险,幸亏刚刚自己控制住情绪,没有被醋意冲昏头脑。如果刚才乱发火了,那现在岂不是要后悔死。飞醋一时爽,后边是坟场呀!
    他高大的身子一转,快步往回走,嘴角不可抑止的高高翘起。今晚,一定要好好哄媳妇开心。
    ☆、第101章 第 101 章
    京城西郊的锦绣山风景优美, 泉水甘甜。山上植满各种果树, 山脚下是肥沃的良田。这里并没有村庄坐落,整座山都是皇家园林,只不过, 在靠近山脚的地方皇上划了几块庄园出来,赏给有功之臣,百亩桂园就是皇上赏赐给义女至尊公主的。
    这一片硕大的庄园,在锦绣山东麓,位置极好。园中有数不清的桂花树,如今是夏天, 只是绿树成荫罢了,可是秋风一起,百亩桂花绽放,香飘四野,美不胜收。
    正因如此, 去年秋天,明青枝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硬是要留在这里居住,隔三差五才回一趟国公府。
    见他们来了,明青枝喜滋滋的迎了上来:“弟妹呀,你现在怀着身子, 要吃些新鲜的蔬果, 快来尝尝我种的小菜瓜, 特别脆,特别水灵。”
    她身上穿着藕荷色的细纹斜襟褂子,灰色粗布长裙,用一块布巾包住了头,和普通农妇的打扮没什么区别。若有不知情的人见了,绝不会想到这是国公爷的姐姐。
    府里的蔬菜都是由这片庄子上供给的,每日天刚蒙蒙亮,就会有小厮采摘新鲜的蔬果装车,在早膳前送到国公府,阿音喜欢早膳的时候和一碗鸡汤,飘在上面的葱花都是最鲜嫩的。
    虽是平时并不缺新鲜瓜果,不过她却很少体验采摘的乐趣,见明青枝兴致勃勃,阿音也来了精神,跟着大姑姐兴冲冲地往菜地里走,也不嫌弃金缕鞋上沾了泥土。
    “你小心些,走慢点,谁还敢跟公主抢一个小菜瓜?”明皓扶着阿音的胳膊,轻声提醒。
    林婉音粲齿一笑:“自然没有人敢跟我抢,也不瞧瞧我身边的男人是谁,还不把他们揍成猪头。”
    “哈哈哈……”明皓欢喜大笑,满足地挺了挺胸膛,一扫昨日心中阴霾,全心全意地为媳妇效劳。昨晚回房之后,他本想好好地哄媳妇高兴,可是阿音十分困倦,早早地躺下休息,让他满腔热情无用武之地。就憋足了劲等着今日到庄子上散心,一定要做好媳妇的跟班,让她开开心心的。
    南雅十来天没见母亲了,见到明青枝,娘儿俩自然欢欢喜喜地凑在一起。明大义到了这么宽敞的地方,可真是撒了欢,高举着自己的纸鸢,拼命往前跑,一边跑一边朝后面的秀秀大喊:“秀姐姐,快来呀,我的老鹰要飞起来啦!”
    明秀望了一眼走向菜地的几个人,再看看向草甸子上奔跑的明大义,就赶忙追了上去。别人都有其他的事情要做,今日自己的差事就是哄孩子了。这样也好,没有大人在身边,可以敞开了玩。“义哥儿,你得放线,把线放出来才能飞,小甘,小甜,你们快去给世子帮忙。”
    小甘松了手,明秀拉着自己的纸鸢跑了起来,绣着百花穿蝶的裙摆翻飞,像一朵会行走的花,在碧绿的草甸子上旋转飞扬。
    明大义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终于放起了自己的“老鹰”,美的他连连大叫:“看,快看,我的老鹰飞起来了,我要去吃你的大鸟。”
    明秀不服气的挑衅:“你来呀,来呀,我的丹顶鹤飞的可快了,你追不上。”
    “才不是呢,我爹说了,我是男子汉,身体倍儿棒,怎么可能追不上一个小姑娘?”明大义朝着明秀的方向跑过去,明秀不然不肯俯首就擒,也欢快地跑动起来,边跑边笑。
    山坡上的百年古松下,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小的是一个和明大义个头儿差不多的男孩子,在他们身后站着一整排金甲带刀侍卫。
    小男孩眼巴巴地望着山脚下那一片开阔的草甸子,眸光追逐着欢快奔跑的明大义,委屈地说道:“我也想去放纸鸢,为什么别的孩子可以玩耍,我却只能学打猎。来郊外也没什么意思,一点都不好玩。”
    他身边的侍卫刘瑞默默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因为您是皇长孙呀,将来是要做大事的,从小就需要勤学苦练,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那我不要做皇长孙了,我就做个别的孩子吧。”
    刘瑞吓得赶忙蹲下身子,双手扶住皇长孙肩头,平视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道:“殿下,千万不要这么说了,皇上对您寄予厚望,若是让他听到这句话,肯定会很伤心的。”
    李勉旭扁扁嘴想哭,却又咬着唇忍住了,可怜巴巴的问道:“那我就今天玩一次行不行,那个孩子是谁?我想跟他去玩。”
    刘瑞站起身来,为难的望了一眼来时的方向。太子和太子妃还在明华小筑喝茶,估计一时半会儿不会跟过来。他知道山脚下的那片庄子,是皇上赏给至尊公主的,他猜度着那个跟皇长孙年纪相仿的孩子,应该是护国公世子明大义,是被皇上钦点为皇长孙伴读的孩子。
    去跟他玩一会儿,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周全起见,自然是要派人去向太子爷汇报。
    明大义跑得十分欢快,并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欢乐被别人羡慕着。他跑到了明秀前面,故意用自己的老鹰去撞她的丹顶鹤。第一次没有撞到,第二次他转了个圈,围着人家跑,真的就把他的纸鸢撞飞到树上。当然,自己的老鹰也不再威风,惨兮兮的挂在树下。
    这一下小男孩可傻了眼,懊恼的抓了抓头,说道:“怎么都挂在树上了呀?这可怎么办?”
    明秀也走了过来,仰头看看挂在树上的纸鸢,伸手拽了拽绳,也没能拽下来。转头望望四周,发现侍卫们都留在了庄子门口,并没有跟进来。两个小丫鬟年纪都不大,瞧着也不像会爬树的样子。明秀只得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来爬树取纸鸢吧,你们两个蹲在树下帮我一把。”
    两个小丫鬟听话地蹲在树下,明秀敛起繁复的罗裙,踩着他们的肩膀往上爬。这棵桂花树并不算高,明秀自幼在明水湾长大,也是经常爬树上房的,在她看来,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有旁边的几棵柏树挡着,不用担心菜地里的婶娘看到自己爬树的模样,只要一会儿叮嘱好明大义别说漏嘴就行了。
    明秀好不容易爬到树杈上,稳住身形,不敢往旁边的细枝上踩了。她只能一手握住一枝略粗的树枝,倾斜身子,努力地去够卡在树杈上的纸鸢。
    明大义抬着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明秀姐姐靠近纸鸢,终于,纤细的手指碰到了。“好啊,好啊,姐姐拿到纸鸢了。”
    明大义拍着小手欢呼起来,却把树上的明秀吓了一跳,转过头急急地说道:“别出声,别,啊……”
    手上一滑,她没能控制住身子,头朝下跌了下去。完了,这下完了。明秀吓得闭上了眼,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头破血流的模样。
    可就在此时,一阵疾风掠过,她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只觉得身子向上一飘,便稳稳地停住不动了。可是双脚并没有着地呀,为什么没有摔疼呢?
    明秀诧异地睁开眼,却万万没想到,正对上一双看着自己面庞的漆黑眸子。二人怔怔地对视了一眼,明秀才移开陷入他眸光中的眼神,去看这个英挺的青年。他的相貌算不上美男子,但是五官清朗,面容隐隐有刚毅之风,身姿挺拔,走在人群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
    “姑娘先站稳吧。”刘瑞端详了她片刻,弯腰把她双脚放在地上,毕竟这么多人瞧着呢,也不好一直抱着人家。
    明秀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一直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不是抱孩子那样的抱,而是像叔叔抱着婶娘一样打横抱起,原来被男人抱着是这样的感觉啊……
    明秀脸一红,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摔疼,原来是被人接住了,没有落到地上。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自己在人家怀里还很享受的样子,没有反应过来,竟然是人家提出来让自己站到地上的。
    这也太丢人了吧?!
    明秀一张小脸儿羞的通红通红的,赶忙垂着头施礼道谢,拉起明大义逃命似的转身就走:“义哥儿,走吧。”
    明大义也被刚才的一幕吓傻了,看到秀姐姐从树上掉下来,他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见一个侍卫抱住了姐姐,这才想起自己应该去接住姐姐的。不过,他并没有往深里想,自己能不能接得住。
    “姐姐,纸鸢,纸鸢啊……”明大义伸着小手指向树上的纸鸢,正玩的带劲呢,他可不舍得就这样离开。
    刘瑞听她叫了一声义哥儿,就知道这肯定是护国公世子了,抬头看一眼桂花树,朗声问道:“世子要树上的纸鸢吗?我帮你拿。”
    他纵身跃起,伸手轻松的一摘,就把纸鸢拿了下来,递给明大义。那行云流水的动作,把明家的几个人都看呆了。
    明大义挣开明秀的手,欢喜地跑过去接住,瞧了瞧竟完好无损,小家伙儿欢喜地笑了起来:“大哥哥你真厉害,我也想要一个这么厉害的侍卫。”
    明秀这才反应过来,看一眼刘瑞和站在他身边的皇长孙,还有后面跟着的一排带刀侍卫,红着脸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桂园里?”
    刘瑞忍俊不禁地看向明秀,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终于想起问问我们是谁了。
    ☆、第102章 第 102 章
    “我是东宫侍卫刘瑞, 这位是皇长孙殿下。”刘瑞朗声说道。
    看到那一排金甲带刀侍卫的时候, 明秀心里就猜到了,这位小公子可能是一个大人物。桂园紧挨着皇家园林,看着小公子的年纪, 和义哥儿差不多,若说是皇长孙那便应该是真的了。
    明秀赶忙拉过明大义,带着他拜倒在地:“拜见殿下,我们不知殿下驾到,请您恕罪!”
    李勉旭无奈的撅起小嘴儿,看了他们一眼。为什么总是这样?他远远瞧着的时候, 别人玩儿的可欢了,可是当他一走近,旁人便都十分紧张的又跪又拜,再也不能舒心的玩耍。
    “你们快起来吧,我不想让你们拜我, 只想和你们一起玩儿。”皇长孙童言无忌。
    面对这个身份尊贵的孩子,明秀自然不敢让明大义和他一起玩耍,万一犯了什么错, 可就是承担不起的大罪。
    明大义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心里并不明白皇长孙与自己有什么不同,见有一个同龄的孩子想和自己一起玩儿,他高兴的跑过去拉住人家的手:“好啊好啊, 我们一起放纸鸢吧, 我的老鹰可厉害了, 你怕不怕?”
    “我是皇长孙,我自然什么都不怕的,不过我要老鹰,你要丹顶鹤。”李勉旭刚刚站在山坡上看着他们放纸鸢的时候,就觉得那只老鹰很厉害。他已经羡慕了一会儿了,此刻终于有机会亲手放纸鸢,他自然要那只老鹰。
    这一下明大义可就不乐意了:“那只老鹰本来就是我的,你凭什么要,你不讲理,我不和你玩儿了。”
    “义哥儿,不许对殿下无礼,殿下要你的老鹰,你就该双手奉上,臣明皓见过殿下。”
    就在明秀急的鼻尖儿见汗,不知该不该让明大义和皇长孙一起玩儿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明皓爽朗的声音,这一下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刘瑞上前拜见护国公并说明缘由,明秀赶忙问道:“叔叔,我正要带义哥儿过去找您呢,您就过来了,太好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让义哥儿陪殿下玩耍?”
    明皓点点头,刚刚在菜地里,看到这边忽然出现了一排金甲侍卫,他就猜到是皇家来人了。怕明秀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知如何是好,便大步赶来解围,让南雅扶着舅母慢慢地往这边走。
    “殿下想放纸鸢,那便一起玩一会儿吧,义哥儿明年就要进东宫做伴读了,提前在一起玩耍一天,也不是什么坏事。”明皓每天早晨都会与太子殿下见面,知道那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不必担心自己的儿子因为一点小事得罪皇长孙,而遭到打击报复。
    两个孩子可以在一起玩耍了,可是他们却为了那只老鹰的纸鸢,争执不下。明大义迫于父亲的压力,不得不把老鹰让给了皇长孙,可是心里不情不愿,满脸的悲愤,委屈的能滴出水来。
    明秀把明大义拉到一旁,弯下身子,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什么。孩子抿着小嘴儿想了想,认真的点了点头,便咧开小嘴儿一笑,跑过来拿起丹顶鹤的纸鸢,不跟皇长孙争老鹰了。
    刘瑞眉头一动,好奇的看向明秀。自己虽在御林军比武中胜出,十分幸运的做了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可是保护安全好说,哄孩子却很难呀。他特别想知道明秀是怎么哄好明大义的,看来这哄孩子也有诀窍啊。
    明秀见婶娘缓步走了过来,赶忙迎上去扶她,却被眼尖的阿音一眼看出脸上未退的红晕。
    “明秀,你怎么脸红了?”林婉音纳闷的问道。
    明秀本来以为自己可以糊弄过去,没想到一眼就被婶娘看穿了,吓得她心里噗通一跳,下意识地看向刘瑞,却又忽然意识到不该向他求救,赶忙垂头掩饰,恨不得找个草缝钻进去。
    刘瑞身为皇长孙的贴身侍卫,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人看向自己,他岂能不知,就收回追随着皇长孙的眸光,转头看了过去,刚好与明秀对视一眼。
    林婉音顺着明秀的目光看了过去,自然发现了那个年轻英挺的小伙子,再转头看看明秀愈发红润的脸色,似乎明白了什么。
    刘瑞原本想等公主走近了行礼,却没想到她未至近前,就先看向自己,赶忙紧走几步上前行礼:“东宫侍卫刘瑞拜见公主。”
    “哦……你叫刘瑞呀,是哪家的孩子呀?”林婉音饶有兴味地想打听一下。
    “回禀公主,我祖父是工部刘侍郎,我在家中排行老五,您叫我刘五便可。”刘瑞神情恭敬,言谈爽利。
    明皓在一旁笑呵呵补充道:“这个孩子不错,我听江瀚说过,御林军比武你是头名吧,因为精神伶俐被皇上钦点为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年纪轻轻就得此重任,将来前途无量啊。”
    刘瑞赶忙行礼:“国公爷谬赞,在下愧不敢当。”
    林婉音特意观察着他,见他并未沾沾自喜,依旧是恭敬谦虚的模样,心里暗暗赞许。
    众人正说着话,太子和太子妃也漫步至此,看着皇长孙和明大义跑的十分欢快,二人也很是欢喜。见礼寒暄过后,太子妃由衷说道:“你家世子还真是和皇长孙投缘啊,旭儿在东宫里从没有撒着欢儿的玩过,明年开蒙就好了,他身边也有几个伴儿了。”
    太子殿下更为爽快:“其实也不必非要等到明年,旭儿想要找玩伴的时候,可以把世子接到东宫里来呀。再说了,如今天下太平,京城中又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即便是旭儿出宫去趟护国公府也不是不可以。”
    儿子小小年纪便有了这等造化,林婉音心中暗喜,含笑看向两个小家伙儿,抬手下意识地抚上肚子。
    太子妃看了看她的动作,便好奇问道:“公主莫非……有喜了?”
    阿音幸福一笑:“是啊,三个月了,章太医说是个小丫头。”
    “哎呦!”太子妃十分惊喜:“你又怀上了呀,那本宫可得沾沾喜气,也要凑个儿女双全。”
    林婉音不好意思地笑笑:“太子妃说笑了,我是沾了您的福,义哥儿快要进东宫做伴读了,我这才怀上一个小的,可见东宫福气多,泽被众人呢。”
    大家都是聪明人,都挑着吉利话说,这谈话自然欢喜热闹。两个孩子跑的满头大汗,玩儿的十分尽兴。纸鸢搅在一起扯烂了,他们才依依不舍地收了手。
    出来的时间不短了,太子一家要回去,刘瑞自然紧紧跟上。经过明秀身边时,他顿住脚步,轻声问道:“刚才你是怎么哄好世子的?”
    明秀没想到他会突然和自己说话,一时有些怔愣地看着他,木讷说道:“我只是说他用丹顶鹤的纸鸢,我就陪他去挖蚯蚓,世子最喜欢挖蚯蚓了。”
    刘瑞点点头,看着明秀一笑,由衷赞叹:“你真聪明!”
    刚刚走过去的皇长孙蹭地一下回过头来:“你们说什么,挖蚯蚓?蚯蚓是什么,好玩吗?”
    刚刚跟他道别的明大义哈哈大笑:“你连蚯蚓都不知道呀,那是一种虫子,能用来抓鱼的,可好玩了,你也来我家挖蚯蚓吧。”
    “好哇好哇!”一直憋在东宫的皇长孙高兴极了,原来外面的天下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