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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白黎有点犹豫:“进去?”
    “这是出租的空屋。”布鲁克敏锐地看了看周围,“不过有安保设施,强闯会触发警报。”
    白泽说:“没事,进去吧,动态密码是111111。”
    白黎决定相信它,输入密码,门果然开了。她大喜,赶紧溜了进去,布鲁克紧随其后:“你能破解密码,难道是技术系的?”
    “你猜。”白黎进去以后就按照白泽说的,重新修改了安保中心的内容,把它篡改回无人居住的状态。
    布鲁克没多追问,躲在窗帘后面张望:“看来是暂时安全了。”
    “说不定马上就会追过来。”白黎在别墅里转了圈,摸到一根棒球棒,上手挥了挥,觉得手感和炮筒很像,决定拿它作为武器。
    白泽安慰说:“你放心,我现在可以调看附近的监控,有人来了我会第一时间提醒。”
    白黎避开了布鲁克,躲到厨房里假装找水喝,小声哔哔:“你咋这么牛逼?”
    “这就是有权限和没有权限的区别啊。”白泽幽幽道,“你以为我就是个随身指导的外挂吗?我要是开了最高权限……算了,和你说也没用。”
    白黎没当回事:“看把你牛逼的。”
    “那我叉会儿腰呗。”白泽也很爽,测试结束以后,它就再也没有享受过这种上帝视角了,贼爽。
    白黎想了想,给赵元辰发了个消息:[躲起来了,安全!]
    他的回复也很快:[知道了,自己小心。]
    考虑到他可能在忙正事,白黎犹豫了会儿,没多追问:[好的,你也是。]
    和赵元辰报完平安,她就有心思追问刚才的情况了:“思蕊,那个警戒是怎么回事?”
    “这是根据主人受到的伤害程度自动触发的警报。”思蕊回答。
    一般的智脑只有自动报警的功能,可以电击的已经是高端智脑了,不过白黎想到这个智脑是给太子妃定做的,也就没太多奇怪:“这是三级,二级一级是什么?”
    思蕊:“权限不够,无法查看。”
    白黎:“……”
    “你在干什么?”布鲁克放重了脚步,走进了厨房。
    白黎道:“与其问我,不如你交代一下前因后果?我都被你牵扯进来了,总不能什么都不知道吧。”
    布鲁克定定看着她:“知道越多,死得越快。说实话,我现在有点怀疑你,你怎么恰好出现在那里?”
    “上厕所啊!”白黎抱着手臂,“还有,你搞搞清楚,我要是有问题,当时怎么会想自己跑?现在也没有必要追问你,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观察你的行动不是更好?”
    她说得有道理,布鲁克缓和了神色:“你应该知道,这个卫星上除了军事基地以外,还有几个实验室吧?这次的事其实很简单,有人买通了基地的高层,潜入了实验室,想要盗走一些机密,为此,他们不惜杀死了主持研究的教授。”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是间谍?”白黎一直想不明白,布鲁克这种大明星怎么会和军事机密联系起来,太违和了。
    布鲁克道:“因为很不巧,当时我就在现场。”
    白黎:“……你不要告诉我,那个机密在你手上哦。”
    “他们以为在我手上。”布鲁克摊了摊手,神情无奈,“但这种东西,怎么可能交给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应该是被藏起来了。”
    白黎没信,按照套路,东西肯定在他手上,但她明智地没有多问,反正赵元辰已经知道了,那离事情解决还会远吗?等到明天天亮的时候,应该就能尘埃落定,可以回基地训练了,指不定还能赶上早饭。
    布鲁克看她神色轻松,不知道她是有恃无恐还是天真不懂,想起李教授的嘱托,思忖少时,试探着问:“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叫我雷锋,或者红领巾也行。”她随口说。
    布鲁克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古怪。
    白黎十分警惕:“干嘛?”
    布鲁克走近了几步,半蹲下来面对面看着她,似乎不想错过她任何一个细节。
    “你……”白黎后退两步,保持安全距离,“这么看我是什么意思?”
    遥远的记忆深处,有个身影和她重叠了,布鲁克若有所思:“没什么,你和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有点像。”
    白黎囧了,这要不是国民男神布鲁克,她都要以为自己是被搭讪了。
    布鲁克大概也觉得有点歧义,多解释了句:“她是我小时候的朋友,叫白黎。”
    “咳咳咳!”白黎被口水呛到了,“你说啥?”
    “你不会就是吧?”布鲁克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第十区的?”
    白黎懵逼了:“你谁啊?我认识你吗?”别开玩笑了,她可不是真的小孩,十几年来遇见的人都记得很清楚,没有哪一个有布鲁克的颜值,不然早就舔了。
    布鲁克:“……”
    白黎:“……”
    昏暗的厨房里,两个宛如007剧情的男女主角相对无言,都有种“这算什么套路”的微妙感。
    “你真的是白黎?”布鲁克还有点怀疑,“虽然眼睛真的很像,但是没这么巧吧。”
    白黎更冤枉:“你谁啊?别自顾自说好不好,回答一下我的问题。”
    布鲁克进一步确认:“你在歌舞团里待过吗?”
    “待过啊,你是谁??”她要抓狂了。
    布鲁克表情微妙:“那你记得不记得,以前躲在幕后帮安娜假唱的……”
    “贝……贝壳?”白黎费了好大劲才想起来,目瞪口呆,“你认真的?开玩笑的吧?”
    在遥远的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歌舞团生涯里,她有个小伙伴叫贝克……等等,贝克的原文是英语的“beck”,意思是小溪,而布鲁克是“brook”,意思也是小溪啊!
    虽然英文名一撞一大堆,不过这样听起来好像就是那么回事。
    再想一想,当初贝克好像是说过他有其他种族的血统,所以生下来就是黑户,还被人卖到了歌舞团。团长听他嗓子好,就让他给驻台的主场代唱(主唱安娜人美声甜,就是唱歌跑调),借此混口饭吃。
    但是!
    “你别开玩笑了,我记得贝克长得很丑……”白黎纠结地说,“你这脸,难道是整容的吗?”
    布鲁克平静地说:“不是,我在发育期融合了精灵族的血统,体型和样貌都发生了变化。”
    作者有话要说:  白泽(戴墨镜):给我加鸡腿!
    白黎(完全没在听,陷入了崩溃):我不相信!偶像幻灭了qaq
    第74章 一碗鸡汤
    在很久以前,白黎和赵元辰说起过跨种族生育的事儿。那个时候,太子殿下委婉地表示,帝国过去是严令进行跨种族生育的,混血儿几乎不能获得帝国的正式户口,只能作为黑户流民存在。
    这固然是有政治背景,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类和类人种族的基因存在差异,胎儿就算不流产,生下来也会面临许许多多的疾病,有许多是今时今日还无法解决的。
    布鲁克有精灵族血统的事众所周知,可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不是生下来就融合了两种基因的。甚至截然相反,他刚出生的时候,因为兼具两种血统,外表十分畸形。
    精灵族的骨头比人类的轻,那个时候的他甚至不能长时间直立行走,双腿无法支撑他的重量,头骨变形得厉害,可以说是星际版本的卡西莫多。
    他的母亲难产死亡,舅舅不愿意养他这个怪物,把他卖给了歌舞团。
    那个歌舞团表演歌舞、卖淫,有时候还会搞些畸形展览,有不少人愿意花费少许的星币,满足一下自己猎奇的心理,所以,古地球时有什么花瓶美女、人头蛇身,星际时代自然就变成了精灵侏儒之类的“外星物种”。
    但是布鲁克实在是太丑了,人们对他兴趣寥寥,亏得他有一副好嗓音,才能在苛刻的歌舞团里混口饭吃。
    那个时候,他是样貌丑陋为人唾弃的“杂种”,白黎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混饭吃的“童工”,同是天涯沦落人,年纪又相仿,自然而然就抱团取暖。
    白黎会借着各式各样的机会给他弄点食物,他也会把偷听来的消息告诉她,免得运气不好,被团长等人谩骂殴打。
    如此艰难度日。
    “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事,真的好遥远了啊。”白黎坐在沙发上,长长叹了口气,那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能不去想就不想,否则心情容易抑郁。
    布鲁克跟着叹息:“是啊。”
    白黎想了想,问道:“我跑了以后,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她是看准了歌舞团到了第八区的机会,偷了钱,趁着大多数人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火速溜了。
    呃,没想过带别人,尤其是布鲁克,他那时等于残疾,跑也跑不动,带上他等于找死。出于谨慎,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计划,还搞过几次“狼来了”,骗得举报的人反而被骂了一顿,这才在最后关头一举成功,逃离魔窟。
    “你跑了以后,团长把我们看得更严了。”布鲁克耸耸肩,“不过我不算在内,反正我那样也跑不了,后来我们又去了第九区,路上倒霉,遇到了两波海盗火拼,死了好多人,最后惊动了军队,我作为幸存者被解救了。”
    白黎倒吸一口冷气,遇到海盗火拼……能活下来算他命大。
    布鲁克感慨道:“我运气不错,军医里有个人就是研究基因的,给我用了融合血统的药,我才慢慢好了起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从畸形儿到大明星,前行的路必然也是充满了辛酸和坎坷,只是大家都是从那个噩梦般的地方走出来的,这点磨难,没必要和小伙伴说了。
    “你呢?”他问白黎。
    “报警说我被拐卖了,记不清老家在哪里,家里没有亲人了。”白黎简单说了说自己是怎么死皮赖脸留在第八区的事,“然后就是入学读书,考试,兼职赚钱,继续考试……”
    布鲁克指了指她:“果然是军院的学生吧?”
    “嘿嘿。”她没有再否认,“我这点算什么,比不上大明星……对了,能给我签个名吗?”
    布鲁克:“……”
    白黎调出了手写屏幕,笑眯眯地说:“他乡遇故知,人生大喜事啊,签个名呗。”
    布鲁克以指为笔,在屏幕上写了一行字:【黑夜终会过去,黎明必然到来,祝我的好朋友白黎永远幸福快乐^_^】
    落款是“你忠诚的朋友 布鲁克·澈·格林”。
    白黎讪讪:“我这种自己跑的人,算是你的朋友吗?”
    “在记忆里,一直都是。”布鲁克认真地说,“你没歧视过我,还帮过我。”
    白黎更不好意思了:“没这么夸张。”顿了顿,又说,“我以为你不会希望再有人提起那段日子了。”
    按照常理来说,布鲁克现在已经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了,承认一个过去泥沼里认识的朋友,无疑是在提醒他自己曾有过多么不堪的过去。何况她也算不上是什么朋友,最多自己饿着肚子,把分到的半支营养剂给他喝而已。
    这算得了什么呢?只是处于良心,没办法漠视一个生命在自己面前消失而已。
    “那也是分人的,我就没有再去找过我舅舅。”布鲁克淡漠地说,“他们不要我了,我也就当他们死了。”
    白黎保存了自己的签名,美滋滋地说:“我一直觉得那些乞丐变富翁的故事都是骗人的,没想到自己喝了一碗鸡汤,看来人是要多做好事啊。”
    布鲁克转头看着她,唇边泛起淡淡的笑意:“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很多事,白黎可能早就记不清了,可是他不是,时隔多年,回想起来依旧清晰得毫发毕现。
    那天,他快要死了,因为演唱时唱错了一个音,被主唱和团长狠狠教训了一顿,本就脆弱的骨头不堪重负,碎裂断折,还被罚了三天不许吃营养剂。他蜷缩在破旧脏污的毯子里,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就只有一个念头:要结束了吗?
    他从出生起就没有体会过温暖,只尝过痛苦,所以,对于他来说,人世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就这么死了,也许是件好事。
    可是有人把他叫醒了,声音凶巴巴的:“喂,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