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了。”
“这总比她一无所知的被你爹娘拿去卖钱比较好罢?”
方琮珠却不认同林思虞的观点:“至少她与郑永嘉还见过几面,彼此知道一点情况,你爹娘给她找的人,她竟是连一面都不曾见过呢。”
林思虞想了想,叹了一口气:“你说的也是,只不过郑永嘉出身名门,不一定能看得上思晴,我怕她白白浪费了一片心。”
“能不能成,这是天意,可是你一点行动都没有,如何能成?我觉得思晴的做法不错,能主动出击试探一下,这很勇敢,万一郑永嘉对她印象很好,愿意与她共度余生,岂不是一桩美事?即便如你所说,郑永嘉看不上她,这也没什么关系啊,对于思晴来说,她又没损失什么,只不过是浪费了一点时间而已。”
想要得到就该有付出,坐在那边畏手畏脚的,如何能得到?
听着方琮珠这番话,林思虞也觉得合情合理,只不过依旧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我要跟思晴说说,若是郑永嘉没那个意思,切不可死缠烂打,那也太丢人了些。”
“那倒是,如果人家没那个意思,就赶紧撒手呗。”
方琮珠也认同林思虞的观点,其实这就等于是变相的相亲,互相认识下,觉得可以jiāo往就继续jiāo往下去,jiāo往一段时间以后,彼此认为合适就能谈婚论嫁。
像郑永嘉这样的公子哥儿,或许挑剔——虽然方琮珠与郑永嘉认识了一年多,可她却了解不多,以前住在郑家的时候,早出晚归,也就在吃晚饭的时候在餐桌边见面,后来搬出去接触得更少。只不过他现在二十四五的人,要才有才,要财有财,身边却没一个常伴左右的女友,委实有些让人猜不透原因。
有可能是因为太挑剔了,如果是这样,那林思晴便没有什么胜算的机会。
从方琮珠的角度来看,林思晴并不是美貌过人,但也生得不难看。
江南水乡的女子,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生得丑的,林思晴肌肤雪白,细眉细眼的很耐看,只不过没有那种令人惊艳的美,不会让人一看就觉得很震慑很惊艳。
各花入各眼,说不定郑永嘉就吃这样的长相呢?
为何不让她试一试呢?试一试还有机会,若是不试,一点机会也没有。
两个人顺着中环的马路朝前边走,一路上看着楼宇上的一些广告板。
“瞧瞧瞧!”方琮珠指着;楼房上的一块招牌:“工商晚报!”
她以前都没留心过香港的报纸,忽然见着一家报社的招牌,有些新奇,又看了看旁边的一块招牌:“华宇报……”
看起来这个地方是香港媒体汇聚之处?
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手拉手的走上了楼梯。
《工商晚报》与《华宇报》各自租了一层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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