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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白殇殇摇头。要是真有这种“一见误终生”的男人,她也不会现在还单身啊。
    “不行,我要主编去查。”他联系了烈火哥,让他去找找有没有作者名叫徐安之。
    “你怎么了?又跟家里吵架了?”白殇殇试图去关心他。她不遗余力地想要了解他更多,这不仅仅是出自好奇,而是她认为她有这个责任,就像徐静之有责任在追求她的时候给她买买买。这是一种等价交换。
    徐静之哼了一声:“老头子因为我哥的事,不肯买京宇的版权。他不给钱,那我的面子往哪儿搁?我就跑了,不急死他!”
    白殇殇吓了一跳,徐静之在她眼里就是行走的人民币,怎么能说变大猪肘子、就变大猪肘子:“那你赶快去和你爸爸和好呀!为了一个京宇翻脸,那像什么样子。”
    “四海在这儿呢。”还有他哥。
    白殇殇同情地望着他:“他们骗你呢。四海早就过世了。”
    徐静之猛地转过头来:“你说什么?”
    “四海纵横五年前已经过世了,你见的那个是枪手。”白殇殇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京宇。在自己的利益和京宇的利益之间,她没有任何挣扎。她不需要一个没钱的徐静之。
    然而徐静之没有如她所想的暴跳如雷,他愣住了,然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开始发抖。他脸色惨白地拨通了烈火哥的电话,烈火哥在那头支支吾吾,他查到徐安之是谁了,但他不敢主动告知。
    “他是四海纵横,对不对?”徐静之问,“他五年前已经……”
    话不成句,泣不成声。
    门铃恰到好处地响起,白殇殇从门洞里看了一眼,开始相信这世上的确有高高瘦瘦、斯文有教养、让人一见误终生的男人了。
    “您好,我是庄墨。”
    “您好您好!”白殇殇昨天夜里跟他打过电话,认出他那富有辨识度的磁性嗓音,殷勤地跟他握了握手。
    “非常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昨天因为您置顶微博放了一下专栏地址,导致整个阅读程序的新注册用户涌入五十万之巨。it团队做了两年的网站,平均日活都勉强维持在四五万,现在一下子飙升到五百万,都傻眼了。您今年的所有化妆品、护肤品,我们全包了,还可以免费送您出国旅游两趟。”
    白殇殇受宠若惊:“您太客气了!”京宇在舞蓝手里的时候抠门极了,逢年过节送本新书就算大方了,庄墨一上来这么大手笔,把白殇殇哄得心花怒放。
    庄墨哄完了一姐,四处打量着她的闺房:“徐公子他……”
    白殇殇往卧室打了个眼风,庄墨对她微微一笑,推门而入。
    “你是那时候的……”徐静之记起在京宇谈判的时候与这个人有过一面之缘。他对陌生人很戒备,立刻抹掉了眼泪,想要掩饰哭泣的痕迹。
    庄墨在他身边坐下,把一捧洁白的菊花送给他:“我是洗灰的编辑,也是他的朋友。说来也巧,洗灰念初中时曾是四海纵横的学生,四海纵横一直资助他到上大学,他会走上文学道路也全因老师的影响。当时觉得他是最适合为《浩荡纪》收尾的作者,原来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听说四海已经过世,我代表京宇来看望一下他的家属,请节哀顺变。”
    徐静之听到“家属”两个字,又收了他的菊花,立刻变成了追悼会上死了大哥的弟弟,哭哭啼啼地跟他讲哥哥的事。
    讲到当年偷看《浩荡纪》被哥哥发现,徐静之几度哽咽:“他当时很惊讶,还很害羞,原来就是他写的……你说他该有多羞耻,我都没往那处想。我还求他别告诉爸爸,他说不会的,后来每次出新书了都第一个寄给我……”他谈到这里,表情变得坚毅,“我、我一定要让小瘸子把结尾补上,既然小瘸子是他教出来的,他不在了,这天底下只有小瘸子能完成这本书。我也绝不会让他的书烂在故纸堆里,我要好好运营《浩荡纪》的ip,让所有人都读到他写的故事!”
    庄墨嗯了一声:“昨天夜里得知四海纵横是您的兄长后,舞蓝主编决定把《浩荡纪》的版权无偿转让给你。”
    斯人已远,让他的家人拿出五千万来购买版权,厚道的老人做不出这种事。庄墨尊重他的意见,也被《浩荡纪》背后的故事所打动,同意了他的提议。
    徐静之一愣,眼里蓦地掉下了豆大的泪珠。他大部分时候活得浑浑噩噩、庸俗无聊,鄙视一切高尚而深刻的东西,宣称它们不存在。但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被照亮了,四肢百骸跳动着热烈而强大的脉搏,这是他从来不曾有的体验。在这一刻,他模糊地感受到了那人存在的痕迹。他存在于小瘸子写下的字里行间,存在于庄墨、舞蓝这些陌生人温暖的眼神里,以及自己颤栗的心间。他体会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圣洁,这种圣洁洗髓伐骨般改变了自卑、低俗的自己,让他共同分享了属于兄长的荣耀。
    “好了好了……”庄墨拍拍他的脊背,安慰着捂脸大哭的徐静之,“好好把他的故事发扬光大吧。”
    第74章 决裂
    徐静之当天上午就返回了徐宅,打算对父亲大闹一通。在他心里,是父亲不肯原谅哥哥才导致了哥哥的过世,他恨死他了。然而他涕泪横流、气势汹汹地进门,却发现偌大的家里只有任明卿在煲汤。任明卿正提了保温杯要往外走,徐静之喝住他:“小瘸子,老头儿人呢?”
    任明卿一愣:“你不知道么?他住院了。”
    徐静之:“……?”
    “昨天你走之后,徐老心脏病发作……”
    徐静之脸上血色褪去,只有深深的恐惧:“哪个医院?”
    “协和……”
    徐静之拔腿就跑,跑到门口又折回来,抢过他手上的保温杯。任明卿诶了一声,很有些委屈,徐静之摇下车窗,催促着“快点快点”,带上他一路飙到医院。
    任明卿从来没有坐过那么吓人的车,徐静之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嚎啕大哭。
    这一刻,徐静之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人了:他失去了哥哥,他的哥哥又是大大,他也同时失去了大大,还失去了可以怪罪的爸爸,他就快是个孤儿了!虽然老头儿是世界上最烂的爸爸,但是他有什么办法?他还是想跟他相依为命的,不想做孤儿。
    他就这样嚎啕大哭着冲进了病房,毫无形象。已经度过危险期的徐老正在听李添多念微博头条,正念到《徐公子半夜流连香闺,两人大战七个小时彻夜不停》,新闻的主人公、他的不孝子就冲进门来跪倒在他面前哭着喊着叫爸爸,徐老翻了个白眼挥挥手,让任明卿把门带上:家丑不外扬。
    徐静之跪地哭了十五分钟左右,徐老才出声提醒他自己还没死。他的傻儿子愣愣地看了他半晌,哭着上前抱住他的脑袋要亲亲他,把他给嫌弃的:“行了行了,离我远点儿,心脏不好,看见你就来气。”
    要是放在平时,徐静之保不准要顶嘴,但是今天,虽然他还是小声逼逼了句“我也、我也生气”,不过还是乖乖站到李添多身边去了,尽量离爸爸远一点。
    徐老看他欲言又止的模样,不耐烦道:“有事快说。”
    徐静之一张嘴,眼泪就噼里啪啦往下掉:“哥哥就是四海纵横,他五年前就……哇……”
    徐老的眼神明显黯淡了,李添多对着他的小少爷摇摇头,示意他少说两句。
    徐静之哭完了,发现他们俩竟然都没有哭,只有任明卿哭了,难以置信:“你们早就知道?”
    两人不自觉闪躲的眼神告诉他,事情就是这样。
    “你们早就知道了却瞒着我?为什么?你们看我每天傻乎乎地等着哥哥回来很好玩是不是?”
    李添多忍不住为徐老辩解:“老爷也是不想你太伤心……”
    “我不是小孩子了!”徐静之挥开他的手,然后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半晌后带着哭腔问,“哥哥是怎么走的?”
    “肝癌。”徐老在李添多之前开口回答,“所以你不要熬夜,注意养生,每半年去做一次体检——添多,你给他安排着。”
    “是。”
    “你早就知道是哥哥写的《浩荡纪》?你还不告诉我、在我们家里把它列为禁书?”徐静之质问父亲。
    徐老再一次沉默以对。
    “为什么?这是哥哥留在世上的唯一一样东西了,你不希望他发扬光大、流芳百世么?”
    徐老的眼睛动了动,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前所未有地苍老与漫长:“我想他活着。”
    “可他已经不在了。”徐静之试图理智地劝说父亲去面对,但他自己一张口就哭得很难看,“现在他、他有事情没有做完,我要帮他完成。你——”任明卿从提到《浩荡纪》开始就在四处找洞,此时被徐静之点名,吓得立正站好。“把《浩荡纪》写完。我,会把它做完全产业链开发。我再问一遍,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他哽咽着问他父亲。
    徐老摇摇头:“我的答案,和昨天晚上一样,我不会给你一分钱。”
    “为什么你那么傲慢自大?为什么即使他已经走了五年了你都不肯原谅他?!我哥的整个人生都抵不过你作为父亲的尊严么?!你太自私了!”徐静之哭得非常伤心,他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如此铁石心肠,他们的父子亲情在他眼里一文不值。“既然如此,我自己去干!”
    他说了与昨天晚上同样的话,再一次甩门而去。李添多试探了一下徐老的意思,紧跟着追了上去。
    病房里只剩下任明卿和徐老。徐老拿起了手边的报纸:“昨天谢谢你。没有你的话,我现在已经出殡了。”
    任明卿含糊地说了句“没什么”。他只记得他给庄墨打了个电话,手机好像还滑到水里去了,然后等他再睁眼时,他已经裹着毛巾坐在客厅里了,大家都说是他把徐老背回了家,可他没有印象。这种情况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有点害怕。但他没有在徐老面前表现出来,这是他的秘密。
    他将话题引到徐静之身上:“为什么不答应他呢?我想您早已想通了。”他看看徐老枕边的手机,不是深爱着的,哪会时时想念。
    徐老放下报纸,眼神放空:“你说的很对。安之被我教育得很好,他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他想要做的事情即使我觉得不值得,却依然可以理解他。比如说他写了《浩荡纪》,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比如说他去农村支教,资助了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是他的父亲,你来b市念书的事,还是我安排的,我还处理了他的后事,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存在?非常抱歉在他过世以后,我因为太过悲恸,没有继续往你的银行卡上打钱,我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我有一段时间不能触碰任何关于他的东西,请你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我也是到很久以后才发现我忽略了他的孩子,只是那时候你已经大学毕业,我联系不到你了。扯远了,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和我的安之和解了。虽然他和我是不一样的人,但他很高尚,我尊敬他,所以我在你的家乡投了八个亿扶贫,我学着去做更多的公益,去年我建了八十所希望小学。这些都是安之未尽的事业。我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混蛋,对不对?”
    任明卿点点头:“我知道的。”虽然徐老看起来严厉得不近人情,但没有人心不是肉长的。
    徐老觉得很安慰,有时候他看到任明卿,就像看到自己的安之:“我不是还在怨恨安之,才不支持静之的事业。主要是……虽然我的安之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我的静之却是一个小傻瓜。我不能因为安之已经离开了,就失去了自己的判断,静之做什么都双手赞成。他……他被安之宠坏了。”徐老拍了拍报纸上的头版头条,一言难尽。
    “我觉得你可以试着去相信他。”任明卿激动地捏着拳头给他加油鼓气。
    徐老呵呵一笑:“他连ip是什么意思都不懂。”
    任明卿:“……”
    任明卿对商场上的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后来坐上庄墨的车时还很苦恼。他是个和平主义者,总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徐家父子吵架明明不关他什么事,他却愁得抓心挠肺。
    他把徐家父子的事情与庄墨讲了,要庄墨帮忙出出主意:“你说问题是不是出在这里——徐静之希望得到的是感情上的回馈,但徐老似乎是把这完全当做一笔生意在考虑。徐老忽略了徐静之的情绪需求,让徐静之以为他拒绝是因为不爱他、不爱安老师。他们理应更深入地沟通一下的,你觉得呢?”
    庄墨耸了耸肩:“我觉得我可以帮徐静之做这个盘子。”
    任明卿:“……”
    他不说话,庄墨就在等红灯的时候凑过去逗他:“怎么了啊?生气了?”
    任明卿抱着抱枕无奈地看他一眼:“我大概明白徐静之面对徐老的时候是个什么感觉了。”
    庄墨哈哈一笑:“晚上想去哪里吃饭?”
    “啊,出去吃么?”任明卿颇感意外。
    “徐老和徐静静都不在家,我们偷溜出去散个心,好久都没聚了。”庄墨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吃完饭去看个电影,再兜兜风,聊聊天。”
    第75章 作者和编辑约会要连看三场电影
    任明卿光是听着都觉得很开心:“好的,我请你。”虽然庄墨下的馆子都很贵,但在任明卿的为人处世里,朋友之间应该有来有往。他一个人不舍得吃那么好,请庄墨吃,他倒是心甘情愿。
    庄墨听了就不愿意了:“别。任老师请给我一个抱大腿的机会。你这么客气,我怎么表现?”
    任明卿很不好意思:“庄先生,你别开我玩笑……”在他眼里,庄墨是大编剧,庄墨这样放下身段恭维他,让他很羞涩。
    “任老师百忙之中抽空陪我吃饭,我已经很感激了,再让你请客算怎么回事?”庄墨从后视镜里探了他一眼,噙着一丝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目光,“况且读者给喜欢的作者花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任明卿红着脸再不敢说话了。他不怀疑庄墨的真挚,也清楚庄墨并不是故意调侃自己,但庄墨的话中透着一股亲昵的油嘴滑舌,他脸皮薄,难以招架。他也不习惯被人这样捧着。
    庄墨带任明卿吃了一家极有情调的日料店,随后去看了场电影,是目前口碑和票房都不错的好莱坞大片。影片散场已经快九点了,庄墨想送任明卿回徐家,任明卿却要他稍等一等,趴在入口的桌子上拿着小本本写什么。庄墨凑近了一瞧,发现他在拆电影脚本。
    任明卿被他发现了,赧然道:“趁热打铁,回去再做功课也许会遗漏细节,很快就好了。”
    “那再刷一遍,一边看一边拆。”庄墨看他写得潦草,恐怕也拆不细。
    “不用了不用了……浪费钱。”在电影院看电影,对任明卿来说已经够奢侈了,他日常百度云。
    庄墨在花钱这一点上独断专行,才不理他,又顾自跑去买了两张电影票。在他的观念里,好电影是值得二刷的。更何况任明卿这么用心,再刷一场让他好好把脚本拆完怎么了?
    任明卿看庄墨左手一捧爆米花、右手一捧薯条地跑回来,连忙要去接他手中的可乐,庄墨躲了躲:“我会拿的,你别把手弄湿了,你就管自己写。”任明卿身体不好,庄墨不舍得让他拿一点东西。
    任明卿拿着小本本跟在他身后检了票,看了眼黑黢黢的imax厅:“等会儿进场子没灯了。”
    “拿手机记。”庄墨早就考虑到了,“我们买的最后一排卡座,不会影响到别人观影。”
    任明卿挠头:“手机也没电了……”
    庄墨停下脚步:“拿我的吧,左边裤袋里,密码844920。记得把手机调成夜间模式,来电拒接。”
    后来的整场电影,任明卿都在拼命记脚本,庄墨摊在旁边的座位上,一边看电影,一边往他嘴里塞薯条和爆米花。后来庄墨发现任明卿爱吃咸的,就只塞他薯条了。散场时任明卿猛地起身,瞳孔一缩,额,好饱,怎么回事?
    他稀里糊涂地跟着庄墨出来,心想快11点了,该回家了,谁成想庄墨往凳子上一坐,拍拍身边:“来,交作业。”
    任明卿乖乖地把手机上交。庄墨发现他是记在网易博客里的。任明卿以前写作用的是一台很老的台式机,动不动死机丢失文件,任明卿就养成了习惯,写什么都传到网易博客里。庄墨往下一滑,意识到这可能是任明卿的存稿云盘。他老早想看任明卿这些年写过什么,激动得把域名复制给了烈火哥,让他去整理统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