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富二代完全不一样。
我每天都要想办法活下去。
我的母亲从厉家把我要回来后,就替我改了名,叫林泽。她最终还是把我甩给了厉家这边,我永远记得她送我上飞机后,跟我说:“小泽,你并不是林家的孩子,你骨子里流的都是厉家那群土匪的血。”
她那么优雅,像是施舍般把一张银行卡放进我的衣服口袋里,彻底与我斩断了关系。
厉家确实是土匪,厉老头子,也就是我爷爷,是从死人堆里活出来的。他信奉的是丛林法则,谁最强谁就会有话语权。
老头子告诉我,二叔要弄死我,想要活命,就只有一个选择——去国外读书。
我当然不想死。
一个个都把我当成垃圾处理,我凭什么要去死!
老头子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替我改了名,叫厉莫臣,这名我喜欢。
被送到美国一所寄宿制封闭的学校,经常无缘无故被人打。我也不傻子,想要我死的人那么多,我连夜跑了,我睡过街头,躺过下水道,打过黑拳,当过佣兵,做过黑客……也杀过人。
这个世界上,比我凄惨的人多了。
李丞和陈娴他们这些从小被偷卖过来的人,比我可怜多了,从小就被迫接客,像他们这样的孩子很多都活不过成年,死了都不知道被会丢到哪个旮旯掩埋。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
我很惜命,拒绝了很多男人最喜欢的三样——烟、酒、女人,同样也约束自己不被金钱权势等等种种**迷了眼睛。
在北美,我逐渐有了气候,最先找到我的是方晴姐,她嫁到了美国。她是给过我温暖的人,我的确也不喜欢在美国的生活。
所以我带着自己培养出来的人回国了。
老头子联系上你,从他的眼睛,我看见了兴奋残忍的光。他想让我跟二叔自相残杀,我没把自己的经历装傻bi,也把自己背景洗得很干净。
我对自己说,早晚有一天,我要把这老头子送进精神病院。
没有人生下来就喜欢黑暗、喜欢杀戮,跟我的人,都是刀尖上饮过鲜血,想要堂堂正正走在阳光下,而不是躲在yin影里。
我接受的都是美国商业思维,在老头子眼皮子底下,照样活得风生水起,装孙子、装傻bi这种技术活,我从小练到大,不是老子自夸,妥妥的人精。
二叔在老头子眼里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没有血xing。他整天都想要搞事情,二叔不把我当一回事儿,只管兢兢业业的经营他的。
跟方晴姐长得像的人,我一般都会瞧两眼。靳夜认为我暗恋方晴姐,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毕竟方晴姐在我心里是不同的,她是我的救赎。
我第一次见丁曦微留了很深的印象。
偶尔经过商场或者门口会潜意识的去留意,被手底下的注意到后,有人自作主张,把丁曦微的个人资料送到了我面前。
我起初真没有怎么感兴趣,就是看了看照片上那张脸,以及注意到她早恋,谈了男朋友。
我嗤之以鼻。
徐阳问我要不要把这女人找来,我笑骂他个神经病,文明社会,要注意素质。
靳夜这孬货,连他场子里姓杨的老女人都不敢动,就只会来yin的。看不惯张兰,就重新替我找个更像的。
找了一大堆过来,随便我挑,不用花钱的。
没让徐阳找来的人,靳夜背底里偷地把人弄进了盛世里面,神秘兮兮丢给我一张房卡,说要送我个惊喜。
我真没想过他会给我找来丁曦微。
我看人的眼睛很少有错,丁曦微这女人……不能算女人,连胸都不没有发育好,只能算个女孩,她不可能会出卖自己身体,大冬天都能硬抗着发传单,不可能会出来卖!
可惜,我错得有点离谱。
这女的脱光了,取了个晴晴名,就敢来勾-引我。最可笑的是我居然真的有反应了。
送上我床的女人早就见多了,没一百个,也有几十个,没一个能有反应。第一次栽倒了个冒牌货手里。
最扯的是她还流血了,都玩早恋了,还能是第一次?
骗鬼去吧。
不过,她这技术真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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