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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我颇为委屈,民以食为天,我都不顾穿不穿暖,只想吃一口饱饭了,他还刁难我。
    “算了。”江寻掀开帘,端详我,问:“阿朝,若我娶了别人,你会伤心吗?”
    我惊讶,这才新婚没多久吧?他就想纳妾了?!
    “你想纳妾?夫君喜欢哪个,就纳哪个吧,我一定不会给她暗中使绊子,让她穿小鞋的。”
    “不是,我只想问问你,”江寻抿唇,自嘲一笑,“也罢,想来你也不会伤心。”
    我沉默许久,实在是不太懂如何应付江寻。
    幸好,他没那么胡搅蛮缠,还算体贴。隔了一会儿,就叫人摆膳。
    食不言,寝不语,他大抵也不会再问我问题。
    因为入冬了,没什么新鲜果子,都是干果居多。桌上摆了几碟山楂片、核桃之类的玩意儿。我拿着小锤一面凿,一面将果肉挖出来。吃多了涩口,我就顺道喂了江寻几个。
    起初,他有些排斥,似乎是没有被煨的习惯,但在我一脸期盼的表情下,江寻还是老老实实将核桃含入口中,细嚼慢咽。
    这样就对了,夫妻哪有隔夜仇,老对着干算怎么回事?
    在这方面,我比江寻理智。我热爱和平,讨厌争端,轻易不会和他争斗。
    我娇滴滴再喂他:“啊~夫君张嘴。”
    江寻斜我一眼:“夫人从哪学来的招数,怪里怪气的。”
    “你不喜欢吗?”
    “还是原来的你最好。”
    “哦。”原来江寻不喜欢矫揉造作的女子。
    上菜了,我吃了几口饭,突然想到一事:“三日后有灯会,夫君带我去看吗?”
    江寻愣了一瞬,垂下眼睫,道:“户部繁忙,抽不开身。”
    “那我自己去了?”
    他皱眉,道:“夫人还是少抛头露面的好。”
    “为甚?”我不是很理解,不过想想也知道,万一有人真的认识我怎么办?
    “夫人的身世……”
    “知道了,那我在家里等你。”
    “嗯。”
    我去灯会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想去参加晋级赛的签售会。投票名单已出,我是前十名之一,之后还会举办一些晋级赛,需要写新的话本,再进行淘汰制度,定下前三名获奖者。据举办方说,我的处子作《鲛人心,吾之泪》立意新奇,一发售就热销各大书铺,为了增加销量,特邀我前去签售,顺道拉拉票。当然,并不只是我一人,还有其他几名才华横溢的话本先生为了二百两也纷纷赴约。
    那天晚上,江寻不在府中,甚好。
    我摩拳擦掌,盼星星盼月亮,连盼了好几天,终于等到那一日的到来。
    那夜,我没敢走前门,也没敢走后门,由白柯带我飞出府外。
    白柯已经完全成了我的人,具体怎么成为我的人,实际上我也不知情。我只知道她这个人其实胸无大志,之前跟江寻的原因也很简单——府中的榻比较软,和客栈里的胭脂俗粉睡榻格外不同。于是,她决定为江寻出生入死,长期留在府中。
    话就说到这里,我换上江寻的长衫,束发束胸,还买了面具,全副武装。白柯说,别说认出我现在是男是女了,连我是不是个人,她都瞧不出来。
    这样很隐蔽,我很放心。
    时候尚早,我牵着白柯的手,绕着石桥看花灯。这些花灯形状各异,有兔子、狐狸,还有老虎。有些小贩别出心裁,还搞出了吃食灯笼,譬如糖葫芦形状的。两岸灯火煌煌,人潮络绎不绝。万家灯火,在夜间齐齐燃起,照得河溪五光十色,颇为艳丽。
    不一会儿,就下起了雪。
    我伸出手,去触探那些雪花。见米粒大的雪粒子在指尖融化,总有种人心炙热的温暖错觉。
    我哈了一口白气,朝前眺望。
    这时,我如遭惊雷,愣在原地。
    就在那花灯遮蔽的暗处,我见一双人朝我缓缓走来。我认识其中一人,正是江寻,而他身旁站着一名娇笑嫣然的女子。那女子的衣着华丽非凡,一看就知非富即贵。
    江寻虽没笑意,可他眉间的温软柔情却瞒不过我。我知他性格,这样的眼神与我而言,并不陌生。
    他说心悦我时,也是这般温柔看我。
    这一日,雪很大。我站在漫天飞扬的雪里,一时间竟手足无措。
    我应该是正室,此时却有种羞愧难当的感觉。我害怕撞上他们,害怕江寻一脸冷漠,装素不相识。
    他之前问我纳妾的事情,应该是为了现在迎面看到的这一出吧?
    也不知是伤心,还是惊讶。我绞着手指,垂眼,即使隔着面具,也生怕被他认出来。
    原来,我也没江寻所说的那般满不在乎。
    第16章
    16
    白柯没看到那一幕,她眼中只有我,她说:“夫人,你眼睛有点红,是哭了吗?”
    我摇摇头,说:“我没哭,是雪刮眼睛里了。”
    我的确没哭,这一晚,雪着实大,冰冷刺骨。
    我叹了一口气,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夫要纳妾,这三件事没一件是我能拦得住的。
    母后说过,假使我喜欢上一个男人,对方负了我,那么千万别要死要活。
    蜜汁猪肉片好吃吗?好吃。
    芋头扣肉好吃吗?好吃。
    竹筒蒸饭好吃吗?好吃。
    这世间享用不尽的珍馐美味,消受不够的滔天富贵,为了一个男人尽数抛弃了,那怎么行?
    所以,男人嘛,都这样,图新鲜。他爱贪嘴就让他贪嘴,咱们在家依旧吃两碗饭。
    母后的话很糙,但理不糙。基本用普普通通的例子,我也就懂了全部。
    罢了,随他去吧。
    如今江寻心中有意中人,我也放心一些。他下半辈子不会老无所依,我也不会被他的甜言蜜语所蛊惑,我攒点钱,还是得走的。
    我不是一个太纠结的人,事情想明白了也就忘了。
    时辰差不多,我跟着白柯到了一间茶楼。不是我傻,忘记茶楼名字,而是这间茶楼就叫“一间”。
    如此有个性,我很喜欢。
    进了茶楼,我和小二报了一声:“我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
    小二一听,急忙跑回柜台后,掏出一本话本,道:“您给我签个名,中不中?”
    “中。”我两臂张开,潇洒地抖了抖袖子,左手执笔,往本上画了个“江”字。
    昨晚想了很久的签名创意,左边的水字旁写得快了可以连成一道弧,右边的工字可以搞点创意,只留上杠与下杠,缩略成两点。于是,就变成了一个平易近人的笑脸“(:”,既简单又方便,深得我心。
    小二顿时被我签名惊到,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声请我上楼。
    快要到厢房内了,我在想,要不要揭开我的面具,毕竟以面具示人不太礼貌。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说,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才能更戳中来往读者的少年少女心。
    算了,还是戴着吧。
    我刚进屋,环顾四周,脸上的笑就维持不住了——原来,所有人都打算用这套蛊惑读者,全戴了面具。
    我拱手作揖,自我介绍:“诸位先生好,在下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
    他们有些人虽还没有话本作品印刷出来,但毕竟是原创作者,还是统称为话本先生(作者)吧。
    “原来是江公子,在下是玉树临风王二楼。”角落里有一穿青衫的少年郎走来,对我微微一笑,客气道。
    玉树临风王二楼?这笔名眼熟。我想了想,记得他的作品,他写的是《极品将领》,里头具体说了什么,我没仔细看,但就销量来说,他是位居榜首的。
    我面对强大的敌人,干干一笑:“原来是楼楼。”
    为了打消他的戒备之心,我决定亲近他,以亲昵的爱称相称。
    他的笑僵在脸上,好半晌,才回我:“江公子果然有趣。”
    “哈哈哈,过奖过奖。”糟了,他居然一眼就猜中我的弱点。我这个人无法抵抗任何夸奖,再怎么隐晦的赞美之词,我都能听得出来,并且喜形于色,很容易丧失警惕心。
    厢房里其他话本先生都是哑巴,没什么话讲。我被孤立了,于是和楼楼打成一片,不一会儿,已经成为了可以站在同一处,看同一片楼外风景的挚友。
    楼楼压低声音,对我道:“江公子想赢得这二百两吗?”
    我点了点头:“这个是自然的。”
    “我也想,不如我们联手?”
    “怎么联手?”我愣了一下,懂了,“这不好吧?屋内这么多人,我们还没武器,一个个打死不太可能啊!”
    楼楼一噎,道:“不必杀了他们,只要使一些小手段。”
    “譬如?”
    “此地不好谈此事,平日我们若想互换信息,只消派人把书信传到一间茶楼的小二处,自有人会帮你寻我。”
    “那行吧,反正前三名有二百两,我们两个人还是可以合作的。”
    我话音刚落,书铺主办方就差人来说,购买话本的平头老百姓来了,让大家来签个名。
    这时,原本死气沉沉的众人一改先前寡言的面貌,一个个精神抖擞,与读者们互动,笑语嫣然。
    我愣在原地,扼腕叹息,这他娘的,一个个都是戏精啊!
    就在我分神的期间,突然有一女子拎着裙角,犹如一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一般,旋至我身前。她着秋香色软烟罗缎襦裙,梳双刀髻,额角各一枚海棠花细钿,垂着银白流苏,浅笑盼兮,灵巧动人,正是我之前看到的那名与江寻同行的女子。
    她捧着话本,对我道:“先生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吗?”
    我欲哭无泪,叹道:“我正是。”
    她惊喜,连连轻笑,对着身后道:“我说了,江公子今晚定会在,你还不信。”
    “是吗?”江寻突然抬步进来,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不,是面具上,格外阴冷。
    片刻,他才冷冷道:“我原以为风华绝代的江公子定会留在府中,哪知他也会来签售话本,倒是我猜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