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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6节
    叶秋桐心里紧张,但脸上不显,平静地道:“我和他没有什么好对质的,他是我下属,我是他上司,他没有权力和我对质。”
    “叶总,你这话也说得太狂了吧?在向阳可能你说了算,可是在京城,你也要看看这是谁的山头。”
    这时,梁民从屋外走进来,一脸张狂地道。
    秦虎默然,似乎默许了梁民这样的说话语气,明显就是和他一伙的。
    正文 第一千零二十四章狡辩
    看来,梁民知道撕破脸也没有转圜的余地,所以也放开了口气。叶秋桐都到派出所报案了,他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是谁的山地?这里不是派出所吗?”叶秋桐一脸吃惊地看着秦虎,做出“你不管这事”吗的表情。
    秦虎有点尴尬,咳了一声道:“叶同志,你刚才说要报案的事,我仔细审查了一下,是经济上的纠纷,达不到要报警的条件,所以我把你们双主当事人都叫来,在调解室调解。
    这位梁同志虽然说话语气有点不好,但是也是本着调解的心情来的,双方要以和为贵嘛。我说梁同志,你说话的语气态度好一点。”
    秦虎这哪里是教训梁民,这是为虎作伥啊!
    叶秋桐听了,再看看她和赵诗音处的地方,门一关,就是单独的房间,距离派出所那边的大楼还有点距离,恐怕里面发生什么,她扯破嗓子也不会有人知道吧?
    秦虎既然是这里的联防队员,那如果他和派出所的同志说他这是在处理什么案件,所以在拘留人在这,恐怕三两天内也没有人会来过问。而有这三两的时间,梁民就能尽情“折磨”她们。
    秦虎和梁民这也是太大胆了,竟然敢在警察的眼皮底下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可是正因为秦虎和梁民出人意料,看来于云龙所托非人啊!叶秋桐也不能怪他,是猎人都有被大雁啄到眼睛的时候,别说一个心思会千变万化的人了。
    “你疯了吧?有点法律知识没有?侵吞公款还不叫犯罪了?已经可以判刑枪毙了好不好?你这是包庇犯罪。”赵诗音一向直肠子,直楞楞地说出来。
    秦虎哪懂什么法律知识啊,他只是个联防队员,平时在派出所就是打杂的,警察叫他干嘛就干嘛,搭把手而已,但是在所里久了,他就仗着沾到这点光,开始拿自己当回事,私下也没少收受有些人的好处,比如象梁民这种的。
    正经的警察谁会拿梁民这种人的好处啊?也只有秦虎这种工资代却又脑子活络,想着到处找钱的人才死大胆。
    反正他是临时工,捞到手里就是赚到,而且奇怪的是,那些巴结他、拿钱给他的人,只要他收下东西和财物,一般也不要求他做什么,还喜孜孜的,好象他给了多大面子似的。
    秦虎拿上瘾了,平时也没少收受梁民的好处,梁民有难,他当然要出手帮助要不以后哪找象梁民这么好拿钱的主啊?
    至于于云龙,他和于云龙的交情还不错,但是再好的交情,也敌不过金主啊。
    此时听到赵诗音这么揭他,秦虎也不生气,笑咪咪地道:“你们好好商量吧,调解好就可以出去了。”
    说完,秦虎真的就走出调解室,还把门关了。
    叶秋桐还听到了秦虎在外面反锁门的声音。
    这是要把她和赵诗音非法变想拘禁啊?不,人家是联防队员,外面的人一准以为他是合法的。
    所以叶秋桐和赵诗音就这样被关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一间小小的调解室里了?
    如果她们不屈从的话,是不是过几天会被横着抬出去……
    叶秋桐发现,除了于云龙,她和赵诗音还真陷入了绝境里。叶秋桐倒并没有太害怕,或许是因为这里到底是在派出所的缘故吧,而且梁民色厉内荏,在叶秋桐看来,也不是一个敢图财就害命的人。
    叶秋桐稳了稳,索性坐下,问梁民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呢?三年来,我把一个前程远大的公司放在你手上,完全信任你,你们夫妻现在吃的喝的用的,都是从公司里一分一毛地赚的,试问,世间还有哪一个老板象我对你们这样呢?之前你在万生地产,可是被王娟一脚踢出来的。”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你不过是给了我一个空壳公司,我就要用一辈子的忠诚来偿还这份恩情,永远绑在你的公司上,为你打工。
    你说我们夫妻俩享受的一切都是从公司赚的没错,但是你有想过吗?公司能发展到现在,都是我们夫妻努力的结果。没有我,公司哪里会发展成这样?
    不过是一个空壳公司罢了,我现在把它搭得架构完整,在京城地产公司也排得上号,你就要跳出来查账,是不是想把公司收回去?
    你真是想得太美了,你这个资本家,吸血鬼,不劳而获的富二代!你就是我们这种穷人家奋斗出来的孩子的大敌!”
    梁民的理论,听得赵诗音瞠目结舌,这是要推翻叶秋桐“压迫”和“剥削”的语气啊!
    看来,梁民不光是故意让公司欠下三角债,还有把公司良性资产剥离的动作,之前她和叶秋桐在查账时就发现了这个端倪,看来,梁民已经是为自己公司的成立做好了万全准备。
    可惜了,梁民说的话再道貌岸然,再漂亮,依然也漂白不了他的钱是侵吞公款的本质。
    赵诗音都懒得和这种人说话了,叶秋桐静静听完梁民的一番长篇大论,内心也是一阵疲倦。
    没错,社会发展到现在,改革开放也有一段时间了,抓得住机会的人已经在逐步崛起,就算是叶秋桐,如果不继续努力,不久之后亚洲首富的地位怕也会不保。
    但是她不能因此就产生仇富心理,担心别人致富追上她的脚步,就用非法的手段去打压、报复别人,就象梁民现在做的一样。
    如今社会上有一部份人认识不清,仇富心理也开始产生,梁民这一席话看似说得道貌岸然,但本质上还是逃离不了狭隘的仇富心理,叶秋桐觉得和这种人无从解释起,也不想和他解释。
    她知道,现在的人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还有偏见,觉得他们都是赚了社会的空子才赚到钱的,象梁民这种心态的人,反而以“倒”了主家,把别人的资产化为自己的,才觉得是正理。
    就象梁民说的,她叶秋桐是富二代,吸血鬼,资本家,不“倒”你家的资产,“倒”谁家的?
    正文 第一千零二十五章侵吞企图
    “梁民,你要自己成立公司,再搭班子,甚至把新恒京城这边的人都挖走我也没有意见,但是你侵吞公司的资产,就是贪污公款,就是犯罪,这个账,不用我和你算,法律会和你清算。
    你现在悬崖勒马,时犹未晚,不要在犯罪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
    叶秋桐劝道。
    大道理她不想和梁民多讲,梁民早就为他侵吞公司资产的理由做好了强大的心理建设,所以绝不是她一时半会能说服梁民的。
    “呵呵,叶总,你在这份文件上签字,我就放你们走,否则,你和赵小姐就在这里面呆着吧。至于你们找来帮手的那个年轻人,我听说也只是街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成色,你堂堂叶总,满京城就找了这样的人帮忙,也是可笑。”
    梁民似乎连于云龙的背景都打听好了,一边嘲笑叶秋桐,一边“啪”地把笔和几份文件扔到了叶秋桐面前。
    叶秋桐和赵诗音翻开文件一看,都是一些转让协议什么的,大意就是叶秋桐自愿退出新恒地产京城分公司的股份,将公司转让给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