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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他的股份,捏在手上就象烫手热山芋,根本没人接手。
    没想到,老婆看到妹妹,竟然忽悠上了。
    吴月桂听了,颇有些心动。反正这几年投煤矿的人都发财了,又是哥哥经手的矿,应该没事吧?
    “嫂子,两万块太多了,你知道,我哪有这笔钱啊?”
    吴月桂估摸着秋桐也没有这么多钱,她不好擅自主张,便婉拒。
    “月桂,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不是你哥在县城投了个饭店,资金紧张,我们还不肯让出来呢!
    当然,要让出来,也得让给自家亲戚,不能便宜了别人是不是?你最近做生意不是大赚了一笔吗?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缩手缩脚,一辈子都发不了财。”
    郑银秀振振有词地道。
    正文 第九十九章投资入股
    “嫂子,这个道理我明白,不过,我们家真的没有这么多钱,有两万块钱我也不必当初找你借钱了。”
    吴月桂想来想去,觉得一下子投入两万,风险太大,自是不肯。
    吴宝福在边上很安静。
    叶秋桐看得有趣,便问道:
    “舅妈,你说要投资的煤洞在哪?”
    现在开采煤矿,国家还允许私人开采小煤,随着煤炭价格的走好,这几年不少人因为投矿发了财,叶秋桐是知道的。
    而且扳指一算,好象要到九几年国家意识到小煤开采对生态资源的破坏,才开始慢慢禁止小煤的开采。
    如果郑银秀想要撤出股份,这不失为一个投资的好机会,所以叶秋桐才有此一问,想要进一步了解一下。
    但是,吴宝福的态度让叶秋桐也是心存疑虑,总觉得这个煤矿有猫腻,要不然,以吴宝福这几年投资煤矿赚了大钱的情况,应该不会放弃一个眼看就要能赚钱的矿。
    “在洋下村西山那里,山熊是咱们同村的,一笔写不出两个郑来,是信得过的人。”
    一听叶秋桐问情况,郑银秀觉得有门,立即热情地答道。
    “哦,西山那的煤矿啊?”
    叶秋桐回了一声,若有所思。
    这个煤矿她上一世早有耳闻,而且是被村里人当做吴宝福的一件趣事来讲。
    原来,这个西山煤矿最早的确是由吴宝福和山熊投资的,不过,老是打不到煤,打了好几个月,花了几万块钱,吴宝福心疼钱,失望就放弃了,把股份转让给了别人。
    但是,就在吴宝福把股份转让后,新合伙人和山熊在那个煤洞打的第一炮,就打到煤了,而且出煤量多,煤质好,投这个煤矿的两个人赚得盆满钵满。
    吴宝福听到这个消息,懊悔死了。不过股份都转让了,也没有办法。因此,他这一次投资失利,倒在了黎明的曙光之前。
    没想到啊,山水轮转,现在郑银秀来忽悠自家接手了。
    不过,郑银秀恐怕不会料到,她想要忽悠出去的,是金山银山吧?
    想来,郑银秀和吴宝福着实不够厚道,明知道这是个“废洞”,但是却还坑自家人。
    上一辈子,婆婆家没钱,郑银秀就没有把主意打到她身上,现在是看她们赚了点钱,就毫不留情地要来忽悠她们了。
    这个人的心真黑。
    叶秋桐一想到西山煤洞日后的情况,心里就有了主意:主动送上门来的财富,干嘛不要呢?
    这个股份,她要定了。
    不过,她不能表现得太急切,如果表现得太急切,郑银秀和吴宝福可是非常精明的,别打草惊蛇了。
    所以她表现得有点漠然。
    “西山那是咱们县产煤最丰富的镇,这个煤洞,你舅一直很看好,只是资金太紧张,秋桐,咱们都是一家人,你要是有兴趣,就转让给你,怎么样?”
    郑银秀这时想起,其实在迟家,吴月桂似乎现在说话也不算,钱都是捏在叶秋桐手里。
    她心里一边骂吴月桂没用,当了婆婆钱还没有把控在手里,一边凑近叶秋桐,说起好话来。
    “舅妈,做这门生意我们一点也不熟悉,无从下手啊……”
    叶秋桐慢慢顺着郑银秀的话,一脸被她忽悠住的样子,郑银秀大喜,觉得果然还是年轻人幼稚,好骗,有门,于是对叶秋桐倍加热情起来。
    聊了好一会儿,叶秋桐叫起穷来,但是郑银秀这种人一文钱看得比车轮大,哪里会讲得下价来?最终郑银秀还是以两万元将股份出手,还着急地叫来原来的合伙人山熊,当场协商。
    山熊和吴月桂也是同学,吴月桂对山熊的人品还是挺信赖的,见儿媳妇动了念,她也看到哥哥做煤生意的确发了财,于是便狠了狠心,没有阻秋桐的举动。
    最后,和山熊、吴宝福签订意向的人是叶秋桐,不过,钱却是说好,三天后付现,届时把钱过给吴宝福,这个煤洞就是山熊和叶秋桐的了。
    山熊十分看好这个煤洞,见吴宝福执意要退出,只能打消劝说的念头,还好接手的股东是吴月桂家的,和他也是熟人,他便顺其自然了。
    吴宝福和郑银秀是把这个煤洞当成垃圾扔掉,脱手后,吴宝福虽然有点内疚,但是一想到自已止损了,那一点点的歉疚感也就消失了。
    吴月桂倒是脑子晕乎乎的,没想到,只不过是来哥哥家做人情走走,却成了煤矿主?
    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他们家的生活,也要象哥哥一样,插上翅膀腾飞了?
    叶秋桐把军挎包里带来的三千元钱交给郑银秀,下了订金,约定三日后把剩余的钱都交齐。三日后不交钱,合同作废,这三千元钱就是郑银秀白得的了。
    叶秋桐到这时候其实也怕吴宝福反悔,所以毅然就把要和大生玻璃厂结算的钱,先拿出来下订。当然,如果郑银秀反悔,就要付双倍的罚金给叶秋桐。
    吴月桂本来想劝说秋桐说他们兄妹间不必这么较真,但是看到嫂子拿过钱后,眉开眼笑的样子,也不好说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