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端着刚炸好的鸡块赶过来。
“没,刚开始。”
何阅边伸手拿鸡块,边看了一眼电脑,书记员还在宣布法庭纪律。
“现在说的都是在走流程。”
“我还是第一次看真的法院审案子。”
大叔有点激动,刚出锅的椒盐炸鸡块都放着顾不上吃,搓着手坐到何阅旁边。
流程没什么新意,驴脸代表的检方指控的事实也跟以前一样,就是被告人0点52分开车进后山撞了人,然后弃车跑了,等1点44分又打车回来,把车开回了家地老一套。
刘恬臻也是完全不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实,咬牙切齿地陈述着她被骗替罪的事实。
法庭内,熊小时看着刘恬臻就想按太阳穴。
昨晚说的好好的,要礼貌大方,给人好的印象,把事情清楚的说出来就行了,甚至连驴脸可能会问的问题,她都给她想好了对应的答案,可她一听驴脸的指控,立马就翻了脸,简直跟个炮仗一样,一点就爆。
看看看,驴脸都乐死了好吗?!
熊小时压住情绪,对着对面那口咧出来的大黄牙笑了笑。
到了驴脸询问刘恬臻的时候,事情就变得更糟糕了。
驴脸笑着问:“你说你10日晚到11日凌晨一直都在家,有谁能证明吗?”
“没有。”
“哦,好。那你说你接到了何巍朋打来的电话才出门,这个又有什么证据吗?”
“没有!我当然没有!”刘恬臻着急了,“他打了家里的固定电话! 他知道固定电话没有来电显示,通讯公司也……”
“被告人。”
审判长果然不能做到对刘恬臻的大叫视若无睹,发出了警告。
随后,刘恬臻的情绪逐渐被驴脸的笑弄糟,完全乱了阵脚,顺着他的思路磕磕绊绊地回答着问题,焦躁又不安,还被审判长提醒了好几次,根本没照熊小时的想法走。
熊小时能怎么办?
只能死命往回拉。
轮到她向刘恬臻提问时,她干脆也不安抚她的的情绪了。
“在5月11日前,你跟何巍朋的感情如何?”
谈到感情,刘恬臻一下露出了脆弱的一面。
“我现在已经不知道他对我的感情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我是真的爱他。我跟家里闹翻,父母亲人,我什么都不要了,只想和他在一起……”
说着,她的情绪不稳,忍着泪,却带上了哭腔。
“在刑侦阶段,你曾经自首,后来却又翻供,理由是什么?”
“我后来才知道,被撞的那个女孩当时没有死,可是何巍朋却告诉我她已经死了!如果我知道
我绝对不可能就放着她不管!那是一条人命啊!”
她哭着,还很激动,但检察长只是看着没有提出警告,熊小时顿时安心了不少。
勉强算是把局面往回扳了扳,但还是远远不够,光看对面驴脸灿烂的笑容就知道了。
……
好容易到举证质证的环节,驴脸先开始举出证据。
“第一组证据,2017年5月11日0点52分37秒由后山路口的交通监控拍下的肇事车截图。根据这几张图片,可以判断出开车的是一名女性。”
熊小时:“这几张照片哪张都不清楚,只能看出来应该是个女性,无法确定照片驾驶位上的司机究竟是谁。”
审判长看了看:“确实看不出来。“
他问驴脸:“有没有更清楚的照片?”
驴脸大方地承认:“目前没有,但依旧可以判断出司机是女性这一事实。”
他接着说:“第二组证据,车内只有刘恬臻与何巍朋两人使用过的痕迹,车钥匙也只有两把,分别在刘恬臻与何巍朋手里。”
“我只是表示质疑啊,“熊小时谦虚地提高音量,慢慢地说,”因为使用痕迹,只要擦拭清理就可以消除,车钥匙也可以借出去。不能就此就把能够使用这辆车的人局限在被告和何巍朋两人身上。”
驴脸脸上的笑终于停滞了一次。
他突然感觉到,熊小时这次庭审的战略,跟他预想的也许有些差别。
后面的几组证据,熊小时都见过,也都表示了没什么意见。
然后,就轮到了她来举证。
“第一组证据,在卷宗119页,出租车的发~票和gps路线,可以看出被告人在2017年5月11日1点56分坐上出租,2点44分下车。这与被告人所说的在2点左右接到电话、随后匆匆打车赶到蔷薇大学后山这一事实相符。”
驴脸脸上的笑又出来了。
他笑眯眯地不假思索:“我想请大家注意,这个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在这个时间和地点坐过出租,不能证明她是因为接到何巍朋电话才出门打车。”
熊小时没理他:“我请求出示第二组证据。在卷宗第277页,这是济世医院急诊部门刘敏医生手机的照片,以及这个手机中号码为18277xxxxxx的卡在2017年5月11日的通话记录详单。其中有一条呼出记录,时间是1点50分01秒,通话时长49秒,所拨的号码正是刘恬臻家中的固定电话5922xxx。这组证据,与被告人供述中提到的2点左右通过家里座机接到何巍朋电话的时间相符。”
驴脸舔了舔牙槽。
这个证据他看过了。但这个电话拨出的时间,何巍朋确实就在医院里,按理说并没有什么价值。
“现在出示第三组证据。在附加卷36页,这是通过向法院申请要到的济世医院2017年5月11日凌晨的一段监控。这几张截图都是由济世医院监控拍下的、何巍朋拿着手机经过的画面。请注意看,他手中的手机并不是他使用的银色手机,而是玫瑰金色,该手机还挂着粉色桃子形状的屁桃耳机塞,这点也能够从图片中清楚地看出来。”
“对比附加卷第87页刘敏医生手机的照片,可以认为是同一个手机,而该画面的时间是2017年5月11日1点48分28秒,与刘敏医生手机拨出刘恬臻家中固话的时间几乎一致。因此可以证明,1点50分01秒那通电话,是何巍朋打的。”
驴脸还没意识到熊小时在这儿较真的用意,但他始终觉得不对劲,还是反对地提出:“被告人供述中也提到’他在电话里说他刚刚开车撞了人’,但证人当时正在医院,不可能刚刚撞人,因此被告人的供述缺乏真实性,仅凭这一电话记录根本证明不了什么。”
熊小时没有停:“第四组证据,卷宗第284页,何巍朋离开医院的时间是2点04分。也就是他借用刘敏医生手机给家里老式固话打完电话的几分钟后,他就骑上摩托车离开了医院。而他回来的时间,是3点47分,足足离开了100多分钟。附加卷102页,这是我们用和何巍朋摩托车同款的摩托,模拟了在同样时间、同样地点行驶至蔷薇大学后山的数据统计表,由表可知,时间基本维持在30到40分钟。
这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所说的在2点44分下车后见到何巍朋,事实上是可以实现的。即使何巍朋2点04分在医院,也有可能在2点44分到达蔷薇大学后山,劝被告人替罪自首。”
“等一下。”
审判长出了声,“你说的只是猜测?”
熊小时:“是的,我只是提出一种假设,证明被告的供述是可以成立的。”
驴脸抓紧:“就像辩护方律师承认的,她只是提出了一种可能,只是一个猜测,她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她的猜测……”
审判长:“可以了。辩护方律师已经承认,检察官也不用多次重复。”
他看向熊小时:“辩护方律师接着说。还有其他证据吗?”
“有。”
熊小时拿出了最后一个证据。
“第六组证据,附加卷98页,是何巍朋与其他女性亲密合影的照片,照片的拍摄时间是2017年4月27日。该证据能证明何巍朋和刘恬臻的男女朋友关系出现了问题,而且出现问题的时间早于5月11日。因此何巍朋是有可能设计让刘恬臻顶罪的。”
因为看过了这张照片,驴脸没有什么反应,刘恬臻却站了起来:“什么照片?什么亲密照片?!”
她眼泪不停地往下流着,看着熊小时,整个人都傻了。
“你说他、他在外面,早就有其他的人了?”
不是她说话的时候,刘恬臻的行为自然被喝止了。
她却也不再说话,只是自己安静地坐在那里,安静地哭。
熊小时低下头,不去看她。
接着,何巍朋作为证人,出现在了法庭上。
驴脸不痛不痒地向他核实了一遍检方提出的“事实”后,询问权就落到的熊小时手里。
她深吸一口气。
“你跟被告人的感情如何?”
“非常好。”
“有过争吵吗?”
“有,但很少,即使吵架,也会很快和好。”
“你跟被告人父母的关系如何?”
“一般。”
“我听说被告人的父亲不喜欢你,甚至不让你进他们家的门,这时事实吗?”
“……是。”
“2017年5月11日2点47分,被告人给你打了电话,你为什么没接?”
“只要在医院,我的手机就一直处于静音状态,我没听到。”
“也就是说,2点47分,你在医院里?”
何巍朋迟疑后,谨慎地回答:“我不确定。我晚上因为太困了,就请刘敏医生代班,自己出去清醒一下,顺道买了宵夜。所以有段时间可能不在医院。”
“那段时间,你把手机调成响铃模式了吗?”
“……没有。”
“你在工作时间离开医院却不开手机响铃,万一医院内有急事需要你处理、你却没听到电话该怎么办?”
何巍朋想通一般,变得很干脆:“是我疏忽了,但确实没有调模式,一直是静音。”
“一直静音放在抽屉里,1点02分的来电,你却接到了?”
没等何巍朋回答,驴脸就喊:“这个问题和案子无关。”
熊小时:“我可以解释。被告人在刚刚肇事时不给证人打电话,在初次弃车逃逸回家后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不给证人打电话,却在第二次回到肇事现场、要将车开走时给证人打电话,这合理吗?如果要找证人求救,最正常的电话应该在刚肇事……”
审判长提出:“辩护人,这些问题可以留到辩论环节再提出来。“
“我知道,我只是在解释我的问题是跟案子相关的,我非常需要继续就这个问题向证人提问。”
看审判长没有制止的意思,她继续:“证人,请你继续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明明一到医院,手机就静音放进了抽屉,为什么1点02分的电话你却接通了?”
何巍朋抿嘴:“我记不清了,我也不记得1点02分有什么电话。”
“那18839xxxxxx这个手机号是谁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