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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她脸上闪过丝落寞,安岚立即猜到,这镯子虽然做工精巧,可到底太过素净。她进宫就做了宠妃,必定被成帝赏赐了许多贵重的首饰,这少女时喜爱的镯子,戴出来反而显得寒酸,招来她人取笑。
    沈贵妃眼波转动,握紧了安岚的手道:“我知道这礼物论价值并不贵重,可我不想将宫里得到的那些首饰送你,你明白吗?”
    她二十几年的年华、爱情与憧憬,全被埋葬在这重重宫闱之中,所以她不愿让宫里的任何事沾染了安岚,所以宁愿将自己少女时的心爱之物送她,希望他们能得到,她永远不可能找回的幸福。
    安岚当然明白她的用意,轻抚着手腕上的玉镯道:“谢谢贵妃娘娘,我很喜欢。”
    沈贵妃笑了起来,又带着几分狭促道:“以后成亲了,就要随他一起叫我母妃了。”
    三人又就着酒菜说了会儿话,沈贵妃难得高兴,酒喝的有些过头,实在觉得疲乏,就让宫女搀扶着她去榻上躺着休息,还没忘了叮嘱李儋元带着未来媳妇儿在宫里四处转转。
    李儋元见安岚也喝得脸颊发红,走路都有些不利索,遣退了跟着他们的宫女,扶着她的头靠在自己肩上,柔声问道:“你想不想看我小时候住的地方?”
    安岚的眼睛顿时就亮了,立即把身体捋直,不住地点头。
    李儋元见她这副又软又娇的模样,忍不住低头在她脸颊偷亲一口,然后拉着她的手走进偏殿。安岚晕乎乎跟在他身后,听他讲着自己小时候在哪里读书,在哪里写字,又说他五岁时学得烦了,赌气爬到院子里最粗的那颗树上,谁知没坐稳掉下来,差点摔掉半条命。
    安岚边听边笑,仿佛看见那个穿着白衣的顽皮小少年,绕着他们欢快地打转。可她很快就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拉着李儋元站住,指着软榻旁的窗户道:“为什么这窗纸的颜色这么深,那你怎么看得见外面。”
    李儋元脸上的笑容骤然褪去,低下头想了想,又拉着她的手在榻边坐下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安岚瞪大了眼:“我当然要知道,我想知道你所有事。”
    李儋元苦笑一声,道:“你知道从能蹦能跳变成终日缠绵病榻的病人,最难忍受的是什么吗?”
    安岚仿佛懂了什么,一头扎到他胸口道:“你如果不想说,就别说了。”
    李儋元轻抚着她的头发,继续道:“那时我刚开始服毒,每天就躺在这张床上看书,可每当我抬起头,总能看到院子里有人在跑在跳,我很想加入他们,却根本连下床都困难。那种感觉,比毒.药还要苦上几分。我闹了几天,母妃干脆就让人把窗纸全换成深色,让我再不会看着院子的事,才能安心看书。”
    他说这话时并不带太多情绪,仿佛在说一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安岚却听得心疼不已,那时他才多大,七岁还是八岁,他就是在那样的日子里长大,逼自己适应一日复一日的黑暗,挣扎着去撕开道亮光。
    她突然从他怀里站起来,大声喊着:“阿元哥哥,你在这里等我。”然后一溜烟就跑出去。
    李儋元被她弄得摸不着头脑,还没想明白,那窗纸突然被人从外直接捅破,安岚一双乌溜溜的眼珠从破洞里透进来,然后直接掀开整块窗纸,撑着窗沿坐上去,笑盈盈与他隔窗对望。
    李儋元忍不住想笑,把窗户打开,揉了下她的头问:“干嘛?第一次来就要拆房子?”
    安岚依旧笑着,倾身过来道:“以后你不用再怕看窗户外面了,因为我会在那儿,不管你看向哪里,我一直在那儿。”
    李儋元一瞬不瞬地看她,只觉得一颗心被填满,再也容不下其他。他低头笑了笑,突然探身出去,轻刮了下她的脸蛋轻声道:“你知道这间房很久没住人了吧,那窗沿只怕很久没人打扫了。”
    安岚“呀”的一声,想到自己身上精心挑选的衣服,连忙就要往外跳下去,可李儋元却张开胳膊道:“要跳,只能往我这里跳。”
    安岚想也不想,直接就跳进了他的怀里,李儋元吃不住她的重量,退后两步背抵上博古柜才总算站稳。他大大地喘了口气,刚一抬头,就对上安岚顽皮的笑容。然后她并不慌着下来,双腿攀紧他的腰,胳膊勾着他的脖子,低头吻上他的唇。
    第76章
    月上中天, 豫王府的书房里,李徽一手负在衣袍后, 腰微弯着,在宣纸上笔走龙蛇写下两个字:金哲
    那天晚上,深夜的巷道里凄风阵阵, 仿佛那个突然响起、又捉不住踪影的声音, 也不过是因风啸而生的误会。
    李徽呆呆坐在车厢里,久久才从震惊中平复,可记忆力仍旧是一片空白。这种如临深渊,却又无迹可寻的窒息感掐着他的喉咙,再顾不得形象,扒着车门朝外吐了个天翻地覆。
    肖淮没追到人,高大的身影再度回到马车旁, 恭敬地给他递上条巾帕,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换了个角度替他遮住巷口吹进的寒风。
    李徽很欣赏肖淮这样稳重又不多言的态度, 擦了嘴坐回车厢,用水漱了口, 然后哑着嗓子问:“看见人没有?”
    肖淮摇头道:“没看见人, 不过……看见两个字。”
    那两个字就写在某户人家外的灰墙上,旁边是挂在屋檐下的纱灯, 红灯被风吹的左右摇摆, 将墙上的字一照得时明一时暗。
    肖淮握着拳走近, 看清楚那两个字是:金哲。
    金这个姓氏, 多属于异族,再加上那人怪异的行踪,只怕也有些常人没有的本事。可他为什么要留下自己的名字,却又不现身与他相见呢?还有那股萦绕不散的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
    豫王想得心浮气躁,胳膊往前一挥,笔上的余墨便重重甩在纸上,仿佛在那黑字旁挖出大小不一的深坑,然后干脆将笔一扔,负着手走到窗前。
    窗外是苍穹星斗、漆墨沉沉,他仰头对着这夜幕思索良久,终于下了决心唤来一名心腹,让他彻查京城里叫做金哲的男人:这人大概三十岁上下,身材偏瘦,可能是异族,眼珠也带有异色。
    消息很快就传回来。大越朝与许多外族交往颇深,留在京城学习中原文化的异族人士也不少,可这个金哲格外好找,因为他是上了名册的死囚犯。
    豫王得到这个消息着实吃惊了一阵,关在刑部大牢的死囚犯,为何会在他车外现身?如果他已经逃脱,何必再回牢里受死?如果他并未逃脱,那天对他喊话留字的人又会是谁?
    他想来想去,觉得唯一能解决所有疑问的办法,就是亲自去见一见这位金哲。
    潮湿阴暗的刑部大牢,仿佛还能闻到刑讯室飘来的血腥味,领路的牢头笑得十分殷勤,嘴上絮絮叨叨,领着豫王走到右拐第三间牢房前。
    李徽弯腰往里看,在牢房的最里端,身形削瘦的男人盘腿而坐,一头乱发被他用草枝盘起,看起来不似穷凶极恶的死囚犯,倒像名落魄的书生。双眼又长又细,右边眼珠透着淡淡的褐色,与他脑海中的模样几乎无二。
    可他不知这印象从何而来,明明他们以前从未见过,正琢磨着,牢头已经梆梆敲着栅栏大喊:“金哲,豫王爷要来找你问话!”
    这一喊,旁边牢房的死囚全探出头来,想到他们这种在谷底挣扎之人,居然还能见到远远坐在云端上的王爷,各个都抱着多看几眼够本的心情,边打量着李徽边嬉笑起哄。
    牢头横眉怒目大声呵斥,可金哲却显得格外平静,拉平盖在膝上的衣摆,抬头时,褐色的眸子射出亮光,薄唇挑起个胸有成竹的笑容道:“王爷,你终于来了。”
    豫王的脑海中仿佛有电流闪过,脚步踉跄着退后两步,他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无论那晚他是用什么法子出现在自己马车外,金哲故意留下那个名字,就是想诱自己来见他。
    他有足够的信心:自己会将他救出死牢。
    可他为何会有这样的信心,他究竟握着些什么,又知道些什么?
    李徽深吸口气,重新换上平静的表情,斜睨着牢头道:“带他出去,找个清静的耳室,我有话要问他。”
    牢头连忙点头哈腰地应允下来,金哲笑着站起,嫌弃地踢了下挂在脚踝的铁镣道:“这玩意怪碍事的,王爷能帮我弄掉吗?”
    李徽沉吟一刻,对牢头道:“把他的脚镣解开。”
    “万万使不得啊!”牢头吓得连忙摆手:“这人可是死囚,万一他凶性大发冲撞了王爷,那小的可也要被扔进这牢里了。”
    豫王挥了挥手:“去解开吧。刑部大牢里,本王还能出什么事不成。“
    金哲“哈哈”大笑,得意洋洋地将脚一翘,看着牢头为他解开脚镣,然后扬着头,仿佛自己不是死囚,而是被邀请的贵客,抬着下巴,大摇大摆去了耳室。
    刑部大牢,连耳室也透着几分阴森。豫王让金哲跪在下方,翻看着卷宗道:“听说,你被判死刑,是因为杀人?”
    他来时已经看过这卷宗内容,金哲很早来了中原,十几年来都在京城城郊的某间道观清修,可不知道为何,他在半年前突然凶性大发,在一天晚上失手杀了馆主,据说还盗走一件观中从前朝留下的宝物。可在被审讯时,他拒不承认自己偷了什么宝物,最后因为杀人罪名,被判了死刑。
    金哲听他讲完自己的罪名,并不申辩,只是一脸殷切道:“我这么做,可全都是为了王爷你。”
    豫王面上不动声色,随手拨弄着旁边的杯碟道:“本王肯来见你,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惠。你不抓紧机会好好申辩,求我替你洗清冤屈,却要在这里胡言乱语,本王可没那么多闲心陪你绕圈子。”
    谁知金哲抬头看他,目光无比坦然:“小的本就无冤可申,人是我杀的,东西也是我拿的,王爷既然有心来找我,我就绝不会诓骗王爷一句。”
    豫王心中一跳,他记得刑部的卷宗里,金哲只承认杀人,坚决否认盗宝,可此刻却毫不犹豫认下一切。他很快就想明白,走到金哲面前,低头压着声问:“你偷的那样,究竟是什么东西?”
    金哲抬头看着他,带着抹神秘的笑容道:“是一块刻着篆文的铁符,暗红色,正菱形,王爷可还记得,这样东西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李徽突然心惊肉跳起来,还未想明白这感觉从何而来,金哲已经匍匐在地,叹息着道:“王爷,是我来的迟了,害您白白等了这些年!”
    与此同时,三皇子李澹元即将与宣武侯府嫡长女成亲的消息也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因为成帝想将这婚事好好操办,再选一年中最好的良辰,最终将婚期定在了三个月后,李儋元为此专门进宫一趟,称自己和谢家小姐都不在乎仪式或排场,低调或简单都没关系,只希望能早日成婚。
    成帝见自家儿子这么迫不及待要将媳妇儿娶回家,戳着他的额头笑骂了句:“没出息。”然后按住他的肩轻叹了声道:“你们不在乎,可是父皇在乎。父皇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地位。”
    李儋元抬起头,由父亲那双带着慈爱与歉疚的双眸中,读懂了他的用心。于是不再争辩,欣然接受成帝的全部安排。
    第二日,京城最大的玉铺“金宝阁”里,掌柜刘元成一脸殷勤地弯腰伸手,领一对周身贵气的男女走向二层的阁楼。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一眼就看出这两人身份不俗,于是让楼下接待的伙计离开,亲自带着他们到了平时只接待贵客房间。可惜他还是没能猜出,这若神仙样貌的两人,就是正被整个京城谈论的三皇子和他未过门的王妃。
    安岚手撑着下巴,手肘挨着紫檀大桌,看刘掌柜满脸红光地让伙计拿来一样样首饰,再一样样介绍吹嘘一番。可她对这些东西并没有太大兴趣,是李儋元非要送她样订亲的信物,才不得已被拖来了这里。
    “可进宫时我已经被赏下了许多首饰了,到成婚时,爹爹应该也会给我准备嫁妆带过去,干嘛还非要再买一个?”安岚记得自己这么问过他,在她看来镯子是镶金还是嵌宝石,左右不过就是个镯子而已,买的再多,自己也就只有两只胳膊来戴而已。
    可李儋元却对她道:“那些都不是我自己买的,既然是订亲的信物,总要我们自己亲自去选的,才有意义。”
    于是安岚被他说服,可她没想到选个首饰这么麻烦。眼看刘掌柜眉飞色舞地介绍了好几样,李儋元都一副漠然模样,看的那刘掌柜越来越心虚,抹着汗想:他已经将店里的镇店之宝拿出大半,这公子却一样都看不上,该不会是遇上高人了吧。
    安岚看的有点好笑,这也不怪刘掌柜,李儋元长这么大,什么珍稀玉器没见过,自然瞧不上这些普通玩意。她眼看刘掌柜不服气地又显摆了两样,然后表情变得越来越窘迫,对他生出几分同情,干脆站起来道:“不如这样吧,我去那边看看,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了吧。”
    她这句话是对李儋元说的,要让这位挑剔的殿下满意,只怕一天都能耗过去,还不如自己随便跳件顺眼的,反正这里的东西样样价值不菲,也对得起他的心意。
    安岚被伙计领着走了一圈,刚看中一个羊脂玉累金丝耳坠,突然听见背后的刘管事声音都尖锐起来,大喊道:“刘成,送客!”
    她惊讶地转头,发现刚才还殷勤恭维的刘掌柜,瞬间换了张尖刻的面孔,致使两个强壮的伙计,连请带赶将他们送出了店。
    稀里糊涂到了大街上,安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扯着李儋元的袖子问:“到底怎么了?是不是你说什么话把他气着了?”毕竟她可是见识过这人尖酸起来能有多伤人。
    李儋元的表情却很奇怪,以他的脾性,无端端被人赶出了店,必定会想着法把这憋屈全还回去,但他仿佛并不太气,甚至还有点儿……尴尬的赧意。
    安岚更觉得有趣,把他往旁边的巷子一拉,轻按着他的胸给压到石墙上,一抬下巴道:“快点老实交代,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儋元握拳轻咳了一声,偏过头装出若无其事地语气道:“没什么,我就是拿出那对血玉玉佩,问他是不是真的?”
    “血玉?什么血玉?”安岚愣了一瞬,随后很快就记起那个曾经遇上过得神神叨叨的道士,顿时捧腹大笑起来:“你居然真的花五百两买了,还掏给那个掌柜看。”
    难怪刘掌柜变了脸,这世上多难找出块血玉,他只需问一问这玉的来历,就会知道自己刚才点头哈腰伺候着,以为眼高于顶一样珍品都瞧不上的神秘公子,其实根本就是个不识货的冤大头。只怕连带着,还会怀疑起他们两人的身份,猜想他们是故意借上两套衣服来过个大爷的瘾。
    她越想越好笑,然后被李儋元一把拉着靠在他胸前,咬着牙道:“被赶出来,有这么好笑?”
    安岚捧着肚子继续取笑他:“谁叫你堂堂三皇子,见多识广,那铺子里样样宝贝都看不上,偏偏信个邋遢道人,花五百元买下一对假货!”
    李儋元瞪了她一眼,颇有些幽怨道:“还不是因为你说喜欢,你喜欢的东西,骗不骗,花多少银子又有什么关系。”
    安岚终于不笑了,只睁着一双圆滚滚的晶亮眸子看着他,这时,她听见李儋元在她耳边柔声道:“而且那个人说,得到这对玉佩的男女,就能恩爱绵长,永世不离,所以无论真假,我总想试上一试。”
    因为他最怕的,就是未能陪她走完一世,就不得不离开。
    安岚眨了眨眼,瞬间就涌上泪意,胸口被撑得又甜又酸,顾不得这里还是巷子里,踮起脚,搂紧了他的脖子。
    李儋元对上她湿漉漉的眸子,暗自磨了磨道:“我现在有些后悔。”
    “后悔什么?”
    李儋元将唇贴在她耳边,吹着热气道:“后悔不该承诺你,等到明媒正娶再要你。”
    安岚的脸腾地红了,骂了句:“真不要脸。”
    李儋元最爱看她害羞的模样,捏了把她的脸故意揶揄:“哦?不知是谁,那晚非赖在我床上,问我愿不愿意要她。”
    安岚恼羞成怒,一把捂住他的嘴,谁知那人将她的手指掰开,又在她唇上轻啄一口道:“既然咱们都不太要脸,正好凑成一对儿。”
    第77章
    连着几日, 侯府的丫鬟们发现件蹊跷事,那位总是神出鬼没的长小姐,居然规规矩矩地在房里做起了刺绣。
    本朝女子出嫁前,都得亲自准备几件绣品作为嫁妆带到夫家。前世,安岚是正经娇养的侯府大小姐,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除了做香就是学女红。绣出的鸳鸯虽不至于到画睛就能飞的地步, 看得久了, 也勉强能扑棱两下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