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阳下,悛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都穿身而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份,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
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剌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三品侧妃虽然很荣耀,但路王脾气实在太大,有时候对自己很疼爱,各种赏赐,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跟路王相处总是提心吊胆,很累。
可是看看平云郡王,仪表堂堂,顾盼神飞,对未婚妻还颇多呵护,连他的狗对夏兰桂都十分亲热,至于路王府,人人拿她当笑话,如果自己去路王府拜访,刚好遇上郡主返家探视父母亲,那些四五十岁的郡主,说话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听说,这场婚事是孙孺人亲自去说的,孙孺人对这准媳妇很满意……
夏兰桂现在骑在前头,跟平云郡王嘻嘻哈哈,神采飞扬,如果自己有那样一个夫婿,也会意气风发的……
朱豪天生八卦,一看秦玫霜的脸,就觉得有戏,拍马跟上,“秦小姐可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太好看。”
秦玫霜回过神,自己刚刚在想什么?
深吸几口气,恢复精神,微笑说:“我没事。”
她已经知道朱豪是光禄卿的孙子,也是名门之后,两人都是靠着祖父的名衔,一个三品,一个四品,差异也不算大,称呼也就“你”,“我”即可。
朱豪暗笑,心想,这秦玫霜自视甚高,六月节时还冒名捉弄人,好,就来打击她一下,让她知道自己作死是什么滋味。
“秦小姐跟路王听说是柳夫人做的媒,这缘分还真难得。”
秦玫霜微笑点点头。
路王脾气暴躁,别说骂人,连打人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只是一时说话不顺他的意,一个巴赏就赏过来,越跟路王相处,越觉得后悔,可是现在这情形,也不容得她说不,不然不用路王出手,祖父跟父亲就会捏死她,只能安慰自己,王府可是高门中的高门,能成为路王侧妃,地位可是大跃升,将来回到娘家,祖父都要跟自己下跪——只有想到这里,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对了,我跟瑾瑜从小相识,他跟夏大小姐的缘分也很有趣。”朱豪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听,自顾说了起来,“今年六月节,我们开船出去玩,瑾瑜听一个姑娘弹琴极是巧妙,那船上还颇有雅致的缠满玫瑰,便写了花签过去,不过因为太匆忙,一时忘了落款,虽然是这样,没想到对方却回了信,说自己是太史局丞家的大小姐,孙孺人觉得这信回得好,不是看中身份,而是看中写诗的才情,这才上门提的亲——你说说,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不是很难说啊?”
秦玫霜一呆,什么?
缠满玫瑰?不就是她的船吗?
对了,今年六月节快结束时,有一封没落款的花签,自己当时因为觉得那一定是身份极低的人所写,想捉弄对方,于是回信,还冒充了太史丞局家的人——一个身份低微的男人跟一个落水的姑娘,很合适的。
可是怎么会这样,那天写花签给她的居然是平云郡王?
她如果老老实实说自己是黄门侍郎家的秦玫霜,今天的平云郡王妃就是她了。
自己把终身许给一个胖老头子,地位也才三品,可是郡王正妃是从一品……她本可以是从一品的身份,更多的荣宠,更多的富贵,江瑾瑜年少有为,又是郡王,还深受皇上信任,跟已经老得不用上朝的路王爷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