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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这二百两实在是太低了,大秀才公,二百四十两,您看可成?”胖大叔不敢跟宋修之说了,转而向叶信芳求助。
    老实说,叶信芳真没想到带宋修之出门,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他本来是在犹豫买还是不买,但宋修之这一番杀价下来,他买房的心已经有十成了,到了如今这地步,主动权已经掌握在买方手中,叶信芳当然不会拖宋修之的后腿,他只是对着胖大叔笑了笑,不说话,就一个劲的装傻。
    胖大叔见叶信芳不为所动,又实在不想让房子继续留在手里,只得继续跟宋修之卖穷,“小秀才公,您就行行好,可怜可怜小人吧,二百三十两,真的不能再少了。”
    宋修之也不想赶尽杀绝,看了叶信芳一眼,见对方点了点头,他就说道:“这个价钱可以,但宅院过户的契税你出,不行的话,这房子还是留在你自己手里吧。”
    胖大叔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因他买这宅子的时候,为了防止意外,已经过户一次,当时契税也是他交的,不过五两银子,算了算,现在房价更低,契税应该更少,就点头同意。
    待三人真的拿着银钱和房契到衙门里过户时,胖大叔整个人都傻了。
    第51章 人市
    古代房产买卖, 因没有专门的房产机构, 故而都是到衙门办理,既然牵扯到了官府, 就意味着要交钱,得缴纳一些税费。房屋的证明材料就是一纸房契, 如果要过户, 那就只能让房契过户, 而房契过户的过程是:买卖双方在衙门里重新签一张房契, 同时要向衙门缴纳契税, 而官府也会在房契上盖一个红戳儿,再撕下房契的存根部分,留在衙门里作为备案,存根又被称为“契尾”。
    若非宋修之提醒, 叶信芳都不一定能想起这一茬,往常在影视剧里看到的, 古装戏中赌博,输了房子, 拿出一张房契就够了, 但实际上, 这样做是存在隐患的。例如:房契上写的户主是张三,将房子卖给李四,买卖双方为了规避过户契税,直接将房契转让,而房契上的户主名字并未改变, 如果张三无赖,日后还是可以找李四要回房产,李四如果拿不出证据,很有可能会财屋两失。
    三人在衙门里一问,就有专人带着去一位书吏跟前,对方不过看了一眼,就开口道:“过户契税今年十一,你们购房花了多少银钱?”
    十一就是十分之一。
    胖大叔顿时要哭了,两年前过户契税是百分之二,怎么说变就变,还涨得如此不讲道理。
    “你知道契税涨了?”叶信芳低声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胖大叔,同样小声回道:“我不知道涨不涨,但以防万一,今年换了巡抚,听闻这位有意做一番大事,我想着税费估计也会有所变动。”
    房产契税,因为是小税,所以属于地方税种,不会上交给国家,留作当地政府经费,而朝廷也没有明文规定数额,只确定在二到十六个百分点之间,依据各地情况而定,这新官上任三把火,直接从最低的二提到了十,上一次过户胖大叔才交了五两银子,而这一次足足要交二十三两,这番折算下来,真的不比二百两便宜多少。
    “两位秀才公,打个商量可好,这房契上价格可否写的低一些,这样缴纳的房契也就少一些。”胖大叔偷偷摸摸跟二人道。
    那位书吏见三人嘀嘀咕咕,也不催促,自在的喝着茶水。
    “要多低,写十两好不好?”宋修之没好气的问道。
    “好,好,如此真是再好不过了。”胖大叔两眼一亮。
    宋修之翻了个白眼,“然后你转头就能拿着房契告我们侵占房产,都不用出衙门是不是?”
    “是是是……不是,你们怎么这么看我呢,我是这样的人吗?你们都是有功名的人,我可不敢与你们斗……”胖大叔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刘大叔,还是按照规矩来吧,也省得以后产生纠纷,对大家都好。”叶信芳说道。
    胖大叔又不死心的问了几回,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交了钥匙,在新房契上签字按手印。
    古往今来的不变真理,充钱才是提速的最佳手段,叶信芳他们是来交钱的,故而书吏也没让他们久等,当天就拿到了房契。
    “这秀才公就是不一样,怎么说是文曲星下凡呢,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脑瓜子就是转不过,佩服佩服。”胖大叔临走的时候还心有不甘。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大叔卖了房子,这是要离开府城了吗?”
    胖大叔摇了摇头,拱了拱手道:“家人在大宁街开了一家酒肆:云来酒楼,两位若是得闲,可以去耍一耍,自己或者带着朋友去,都欢迎之至。”
    “一定捧场。”叶信芳客气道,没想到,这大叔卖房子时说的话,真的没一句真话,什么祖宅、返乡全都是骗人的,当真是不能相信商人那张嘴。
    叶信芳拿着房契,左看右看,这就是他在古代自己购买的第一套房产了。
    “那房子还要打扫才能住人吧?”宋修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那么大的房子,打扫起来估计需要很久。”
    宋修之眼珠子转了转,突然说道:“我不能白住叶哥的房子,这样吧,房子就交给我打扫。”
    叶信芳:???
    一个连灰都碰不得的人,会打扫一整座庭院,你在逗我?
    叶信芳很快就知道了他说的打扫是怎样了,因为宋修之直接拉着他往人市跑。
    东贵西富北贫南贱,人市位于西宁府的南城区,隔壁就是贫民窟,里面的贫民若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就直接头上插根草,跑到人市里找个地方等候买主。
    叶信芳一进人市,便见到路边许多头上插根草衣着破破烂烂的人,他不过多看了一眼,就被宋修之拉走了。
    “这些人衣服破烂就罢了,明明有手有脚,却弄得脏兮兮的,肯定十分懒惰,不能买。”宋修之满脸都是嫌弃,接着对叶信芳信誓旦旦的道:“我送叶哥几个干净的。”
    叶信芳也没有说什么众生平等之类的虚伪话,只庆幸自己不是人市中待售的一员,既然已经到了这吃人的社会,不能改变只能努力的接受,坦然的接受宋修之的馈赠,与之对应的,他只当自己升职成为大老板,而下人们只是在给他打工,他会做一个好主顾,给自己的下人一份安稳的生活。
    两人辗转着,进入了人市里最大的一家牙行,宋修之在里面左挑右挑,挑选的标准只有一个:手脚干净。
    而叶信芳却格外注意看这些人的眼神,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神情呆滞、目光躲闪的一律不要,最终挑选了三个人,这三人是一家三口,中年男人可以看家,他妻子可以在厨房里帮忙,儿子十五六岁,可以给叶信芳当书童。
    三人虽然衣衫破烂,但收拾得比较干净,眼神清明,不像是恶人,夫妻手上都长满了老茧,显然是做惯粗活的,据牙行说,这一家子是被家业败落的大户人家发卖的,不是什么犯事的人,因为是一家三口,牙行也不想强行拆散,给了一个打包价。
    这一家子在听到不用分开之后,一起跪下来朝叶信芳二人磕了个头,“谢谢老爷,谢谢老爷……”
    叶信芳看着他们泪流满面的模样,心里也是唏嘘不已。
    宋修之还想送他两个粗使丫头,却被叶信芳拒绝了。买这一家子就花了十五两银子,而宋修之这样的学霸,估计明年就要中举,在新宅子里也住不了几个月,收了他十五两叶信芳已经非常不好意思了。
    牙行下人的卖身契已经提前在官府备案,不需要再去衙门走一遍,若是买的外面那些插草的贫民,还需要主家去衙门里备案,十分繁琐,故而,人市里这些贫民自卖是很难卖出高价的,往往都要比牙行里的价格低几成。
    叶信芳在看到那个标价二十两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震惊的。
    只见那个头上插着一根稻草的少女,此时跪坐在地上,满脸都是哀戚,那泫然欲泣的模样加上一身白色麻衣,整个人都显得楚楚可怜,恍若一朵寒风中盛开的娇花,而她身前有一块木板,上面也不知请何人写的:卖身葬父二十两。
    她身旁聚拢了不少人,围着她指指点点,却无一人出价。
    叶信芳不过多看了两眼,宋修之就扯了扯他的衣袖,低声道:“一副薄皮棺材也只要五百钱,这种一看就知是打算做姨娘的,踩着自己父亲的尸骨往上爬,这样的人你不要买,我们回去吧。”
    “再等等,我看看热闹。”叶信芳站在那里不肯走,他在影视剧里看到过不少这样的把戏,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一回真人版。
    宋修之小脸沉了下来,“今天那刘老板说的,中举之后就要纳新人,你是不是真的想纳妾,慧姐姐还怀着身子,你怎么能这样?”
    叶信芳赶忙解释,“我就看看,真的只是看看,你说她这一个人比一家子都贵,真有人买吗?”
    “她长得还可以,也许有冤大头愿意,你要是敢乱想,我就告诉慧姐姐。”
    宋修之与杨慧统共就见过两回,两次都是送行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宋修之说起来一口一个慧姐姐,亲热得很。
    “小芳,小芳!”
    叶信芳听得头皮发麻,就见人群外挤进来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两眼都写满焦急,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碎银子,冲着那少女道:“小芳,你不要这样,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你拿去给陈叔买一口棺材好不好?你跟我回家,不要给人当丫头,我娶你。”
    那汉子一番真情告白,奈何姑娘却并不买账,眼泪簌簌而下,“大牛哥,你回去吧,你娘自来不喜欢我,要是知道你这样做,就更讨厌我了!”
    “小芳,你跟我回去,就算我娘打我骂我我都认了,我不能看着你吃苦!”大牛想要拉扯她,却又怕伤到了她,不敢用力。
    叶信芳听着一口一个“小芳”只觉得头痛,又看着那姑娘不答应也不拒绝,只拿对方的母亲说事,感觉索然无味,便转头对宋修之道:“不看了,我们回去吧。”
    宋修之脸上却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容,“再看看,多热闹啊,小、芳、哥、哥。”
    “让开,让开!”
    叶信芳和宋修之突然被人从身后粗鲁的推开。
    第52章 小白花与大少爷
    叶信芳与宋修之回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着黑色鹤麾的青年公子,对方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长相俊美,嘴角虽在笑着,但神情有些阴鸷,让人看着心底发寒。
    寒冷的冬日里,那公子哥手中却拿着一把未打开的折扇,他身边跟着四名仆人,个个人高马大,身上衣服鼓鼓囊囊的,看上去十分健硕,叶信芳二人就是被其中两个汉子推开的。
    叶信芳刚想开口说理,却被宋修之死命的拦住,小孩猛烈的摇头,眼神中带着害怕,叶信芳见他如此,也只能缄默着避让。
    那公子哥懒懒散散的走到卖身葬父的麻衣少女跟前,蹲下身来,笑着问道:“姑娘貌美,我家中虽奴仆成群,但唯独缺了一位女主人,姑娘可愿随我回去?”
    只见那姑娘脸上的泪水还未擦干,我见犹怜的模样,看着煞是动人,此时她抬起小脸看着那公子哥,两只眼睛不敢置信的睁大,其中的惊喜都快要溢了出来,忙不迭的道:“愿意的。”
    不知为何,叶信芳突然感到了一些违和,眼前这出戏看出来有些怪异,宋修之拉着他的衣袖,悄声道:“叶哥哥,这位买主,厉害得紧。”
    叶信芳有些不解,却不好详问,只当自己终于看到了一场大戏。这公子哥长相俊美,外加一身穿着打扮,显然是出生豪族,这少女也算是给自己博出了一个未来。
    那公子哥笑容满面,不过一个手势,身后的仆人便递上二十两银子,只听那公子哥笑着道:“既要跟我回去,你父亲自然要好生安葬,这银钱你先拿着。”
    另外一个仆人拿出一纸契书,低声道:“还请姑娘按了这纸契书。”
    少女转头看向公子哥,神情中有些不解,只见那公子哥解释道:“姑娘如此貌美,要是拿了钱就走,本公子上哪说理去?”
    看似合情合理,那少女果然不再多疑,看也不看大牛一眼,按完手印,仰起巴掌大的小脸,眼神中满是希翼与羞涩,“奴家身世飘零,万望公子怜惜一二。”
    大牛见她按了手印,整个人都委顿下去,面色灰败,神情呆滞。
    那公子哥听了这话,却笑了起来,“好一场卖身葬父啊,我没有看到孝女,只看到一个急着踩着父亲尸骨,想博一场富贵的狼心女人。”
    少女脸上的神情顿时僵住了,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个锦衣华服的公子,颤抖着问道:“你、你这是何意?”
    那公子的折扇打开,只见扇面上只有四个大字:贪花好色。
    “本公子可从来不会怜惜买来的丫头。辣手摧花,才是我之钟爱。”公子哥笑得恶意满满,像是想到了什么,神情顿时凶狠起来,诅咒道:“你这样狼心狗肺的女人,跟她一样贪慕荣华,你们永远都别想过得好。”
    看热闹的叶信芳和宋修之,被这神转折弄得有些懵逼。
    见此时木已成舟,那少女转头看向神色怔忪的大牛,“大牛哥,你救救我好不好,我错了……”
    高高壮壮的汉子,不过看了她一眼,眼泪顺着黝黑的脸庞流下,却咬着牙不发一言。
    见他如此模样,围观众人也是唏嘘不已,
    那公子哥却如他自己所言,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一把提起那少女,扔向身后的一个仆人,笑着道:“等本公子玩腻了,就赏给你们!”
    仆人们也跟着笑,“谢谢少爷赏赐,少爷可得务必尽兴!”
    少女被拉扯,直直的望向大牛,“大牛哥,你说话啊,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说话啊!”
    大牛伸出手,想要阻止,却被另外两个仆人拦住,那人笑得十分猥琐,道:“这女人已经签了卖身契,就是我们少爷的人,你一个平头老百姓,真的要跟我们少爷作对吗?”
    “我求求你们,她只是一时糊涂,放过她好不好,求求你们!”大牛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
    本来已经打算离去的公子哥,突然转身,来到大牛跟前,也不嫌弃对方,抓着他的衣领子,生气的说道:“你给我站起来,谁准许你跪下的,你给我看清楚,这个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一心追求贪慕荣华富贵,想要攀高枝,今日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这样的女人,你对她再好,她也不会记在心里,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心肝!”
    大牛满脸都是泪水,不住的道:“我求求你,放过她吧……”
    “你迟早有一天会感谢我的!”那公子哥说完,便扬长而去。
    大牛眼睁睁的看着少女被他们带走,伏在地上,痛哭不止。
    叶信芳再一次感受到古代的可怕,人命如同草芥,他想要开口劝说一二,却被宋修之狠狠的拽住,只见小孩子一脸肃穆,轻轻的朝他摇了摇头,低声道:“那些下人衣服上绣着奇怪的花纹,那是沈氏的族徽,惹不得。”
    沈家,是本省的第一家族,在朝为官者数位,京中的定北侯就是沈家的嫡支,上上一任的定北侯曾追随太祖皇帝打天下,挣下了定北侯这世袭罔替的爵位,而如今的定北侯府虽然式微,只剩下一个空头爵位,并无任何实权,但侯府在宫中仍有一位生了皇子的贵妃。在琉省,沈家依旧是声势浩大,便是新任的巡抚也不敢招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