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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能接受,就努力接受,如果不能接受的话,趁早分手好聚好散,免得拖得久了夜长梦多。”
    宋书明基层几年,因情生恨的案子见了不少,此时便苦口婆心劝榛榛早些破结早日面对,长痛不如短痛。
    榛榛却摇摇头,说:“其实我多少也猜到,应该是身体上的原因。可我真的太爱他,想到分手便心如刀绞。如果真的是他身体不好,那我就是柏拉图一辈子,我也认了。”
    “我就是想请你来帮我排除一下,会不会有别的原因?”
    宋书明隐隐有些明白苗榛榛的言外之意。她是怕自己人在局中,当局者迷,怕万一许言情深如斯却只是演技高超,对她根本就是另有所图,或者…是怕许言本来并非直男,找她只是为了骗婚骗子宫?
    宋书明皱着眉头看榛榛,她此时偏着头看向窗外,目光彷徨,像不知所从。
    宋书明轻轻叹口气,说:“我答应你。”
    宋书明真的着手开始调查,方才觉得这件事情远比榛榛所说复杂太多。
    “你除了姓名年龄生日单位,其他都不知道?!”宋书明不断提醒自己眼前这个是顾客,要有服务业意识不能上手摇醒她。
    榛榛嘿嘿笑了一声,又是迷糊又是抱歉,说:“我们约会,都是我叽叽喳喳比较多,聊书聊剧聊八卦聊漫画,天南海北什么都聊。”
    “喔!许言是山西大同人,家里独子。大学,就在首都读的,喏,就是我们单位旁边那一间联合大学,学金融。”苗榛榛说。
    “毕业之后,就进了农行?”宋书明问。
    榛榛点点头,说:“对啊,离我单位,地铁一站路。”
    “听你之前说,他平时很忙?”宋书明若有所思。
    “他在投行部,出差加班都是家常便饭,忙起来的时候,一周见一次,不忙的时候,每周两三天,都来接我下班。”
    宋书明听到这里,直觉有些不对,也不着急点破,继续问道,“他家境如何?”
    苗榛榛说:“唔,他家境如何,我倒也不在乎,横竖我也不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
    “今年过年前和他提到回家过年,我也说过愿意去他家看看,但他好像很不愿意,说家里环境不好,怕我去了住不习惯受委屈。”
    “那可能,是不太好吧。”苗榛榛漫不经心答道。
    “你们平时交往,花谁的钱多一点?”宋书明觉得自己像个嘴碎八卦的老婆子,却还得耐着性子继续问。
    榛榛却听出宋书明的言外之意,瞪大了眼睛,说:“你可别这样想!”
    “许言家境虽然普通,但他自己非常勤奋聪明又上进,又在投行工作,收入可不低。我们在一起,都是他花钱,平日相处,他大方得体,毫不吝啬。”
    “我家才是普通的工薪家庭,我做网站编辑,收入刚够养活自己。许言和我在一起,我绝不相信他是为了钱。”榛榛语气坚决,干脆利落地说。
    宋书明很能体会苗榛榛维护心上人的心情,住了口不再多说。
    等送走了她,再细细思考,才发觉他刚才不过寥寥数个问题,就已找出她话中数个破绽。
    许言与榛榛同岁,又是山西人,他考进首都联合大学,应该是十年前参加高考。可宋书明刚刚查过,首都联合大学的金融专业,直到六年前才首次在山西省招生!
    除非许言没有在户籍地参加高考,否则,他不可能毕业于联合大学的金融专业。而任何年代,高考的户籍管制都非常严格,想在非户籍地参加高考,又谈何容易?
    就算许言真的是联合大学的学生,毕业之后去了农行的投行部工作。但是银行的投行部,一般至少需要名校毕业的硕士学历。书晴的高中同学也有考上清华北大的,去年大学毕业应聘几家投行,都在简历关就被刷了下来。
    联合大学虽好,如果本科毕业想进投行部工作,也需要有力的背景才能做到。
    如果许言有这样强大的关系,既能让他脱离原籍参加高考,又能帮他毕业之后找到一份这样高薪优秀的工作,那他的家境又怎么可能如他所说,“环境不好”到,让苗榛榛“住不习惯受委屈”呢?
    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苗榛榛工作的单位在立水桥南,离她单位一站地的农行,宋书明恰好曾经去过。
    那是一家只有六个对私柜台的农行支行。
    而一家支行,是绝对没有投行部,也绝对没有投行业务的!
    许言在说谎!他的单位,他的学校,他的专业,甚至他的家乡,都很可能并不是真的。
    可是为什么呢?
    苗榛榛身上,有什么值得他编造谎话去接近的呢?
    既然要编造谎话,为什么不编一个更合理,更说的过去的,反而却要编造一个这样破绽百出的谎话呢?
    又或者,许言只是觉得自己真实的工作学校不值得一提,所以编出一个谎话来搪塞她?
    如果许言遇上的不是苗榛榛这样,沉浸于二次元又缺乏生活经验的宅女,他的谎言岂不是早就被轻易看穿了?
    许言是因为苗榛榛单纯好骗又是初恋,才特意接近她的吗?
    他接近她只是为了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难道就是为了让她体会一下□□焚身又求而不得的痛苦吗?
    宋书明越想越觉得满头雾水。他行事慎重,就想尽量将前情后事都调查清楚,再和苗榛榛细说,便只打电话告诉榛榛,让她约许言出来约会。宋书明乔装一番,悄悄跟在他们身后。
    苗榛榛原本将见面的时间定在了晚上六点,许言打电话通知她会稍晚一点。
    宋书明开着车,就等在苗榛榛公司的对面。
    夜幕渐起,路灯依次点亮,许言出现在地铁站的前面,他和榛榛第一次见面的路灯下面,打电话叫她下楼。
    苗榛榛飞扑入怀,他一把将她抱起,低头吻住,甜蜜美好的就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般。
    宋书明想到林愫,嘴角微微勾起。
    许言和榛榛沿着北苑路一路朝北散步。榛榛挽着许言的右臂,靠在他肩膀上。他宠溺地将她的手揣在兜里,一切都显得那么甜蜜和谐。
    两个人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又去楼下的星巴克点了蛋糕和咖啡。宋书明戴着大口罩,又将帽檐压低,一路跟着他们,却丝毫不觉有异。
    临近晚上十点,商场关门。许言穿好外套,又体贴地替榛榛披上大衣,揽着她的腰走出星巴克,沿着滨河路朝榛榛租住的小区走。
    元宵节将至,华灯挂起,璀璨的灯光映衬着清河波光点点,夜间的滨河路十分漂亮。许言带着榛榛,走在昏黄的灯光之下。许是榛榛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开。榛榛笑个不停,倒在他肩头撒娇。许言情浓难抑,低下头来环住她,与她深深热吻。
    宋书明离得不远,此时只好找个长椅坐下,看着这活色生香的场面扶额,这是哪门子的冷淡,哪门子的不举!
    看着不是感情很好嘛?
    他微微有些出神,恍惚间恰好街灯一闪,许言和榛榛所在那片骤然黑暗了一两秒钟。两人沉浸吻中似无所觉,可宋书明却猛然清醒,被突如其来的黑暗惊得跳起,几乎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怎么可能?”宋书明喃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觉提示的很明显了~
    第99章 蝙蝠
    宋书明几乎以为自己那一瞬间看错, 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半点不敢松懈, 紧紧的跟在许言和苗榛榛的后面。
    江安花园是上了年纪的老小区, 总共只有三栋楼,苗榛榛租住在一号楼,紧靠小区大门口。
    果然如苗榛榛所说, 许言走到小区前面,就不肯再往前。
    苗榛榛拖着他的手撒娇,他却一直摇头,只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榛榛无奈,只能挥手告别,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目视着榛榛走远, 进了小区又上楼。直到榛榛家客厅灯亮起, 他才转身,一直挺立的肩背瞬间松懈下来,垂下头来,深深叹一口气。
    宋书明猜测许言要去坐地铁回家, 自己便也准备跟上。可下一秒钟,一直忽明忽暗的那盏路灯突然毫无征兆,彻底的灭了。
    宋书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几乎再次以为, 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你是说,他消失了?”林愫紧锁眉头, 难以置信的问道。
    宋书明仍未缓过气来,默默点头。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路灯熄灭的那一瞬间,许言竟然消失不见了!
    许言与榛榛热吻的时候,路灯也曾忽闪,由明转暗的那一瞬间,许言的身影竟像是与夜色融为一体,彻底隐匿在这黑暗之中。
    可再下一秒路灯亮起,许言却又好端端的站在那里,连摆在榛榛腰窝的手,都没有变过位置。
    宋书明张口结舌,还以为自己精神恍惚,看错了眼。
    可是当许言与榛榛道别之后,他这次确实真真切切的消失在宋书明的眼前。
    “是不是榛榛也被抹上了水牛泪,像我一样见到了人皮罗刹?”宋书明问林愫。
    林愫默默摇头,说:“哪里有这么多水牛泪?苗榛榛一穷二白,人皮罗刹跟她出去吃饭,还都得自己掏腰包买单,也忒不划算了。”
    “会不会是鬼魂?”宋书明怀疑道。
    “除了榛榛和你,还有别人见过许言吗?”林愫问。
    宋书明想想,说:“有的,榛榛的同事也曾见过许言接她下班,还打趣过二人。”
    “没有了排他性,那就不是魂不是灵。”林愫说,“我估摸着,要么就是你老眼昏花看错了人。”
    听这一句,宋书明对她摩拳擦掌怒目而视,林愫冲他眨眨眼睛,笑着说:“要么,就是榛榛遇到的,十有八九是个妖怪。”
    “许言第一次与榛榛相遇,是在晚上,地铁站旁边。”
    “第二次,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
    “苗榛榛是个宅女,平时不喜欢出门。许言假造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投行工作,平时非常忙碌,只能匀出每周五的晚上,和她约会。”
    “两人约会的行程和节奏,几乎从未变过。每次都是等到天黑之后,许言接苗榛榛下班,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再送苗榛榛回家。”
    “就连今天晚上,苗榛榛明明约许言六点见面,可是六点的时候天还未黑,许言硬生生拖到了天黑,才肯露面。”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宋书明:“许言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天黑呢?”
    “他又为什么,一定要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行程和路线呢?”
    宋书明被她问的满头雾水,喃喃接了句:“因为,他喜欢晚上出门?”
    他原本只是顺着林愫的话随口接了一句,哪知林愫面露微笑,说:“不对,他确实是喜欢晚间出门。”
    “他喜欢晚间出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他的与众不同。”
    “他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安排和路线,雷打不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路上的一切都很熟悉,都在他掌握之中。”
    “他,是个瞎子。”林愫沉声道。
    不,这太荒谬了。宋书明震惊之后再一细想,却觉得林愫的推论处处都是漏洞。许言就算再会演戏,盲人与正常人差别还是太大,更何况,一个盲人,要怎么和苗榛榛看电影?
    林愫见宋书明面露疑惑,微微一笑,说:“我话还没说完。”
    “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瞎。他陪榛榛看电影,不是真的为了看,而是,他很喜欢黑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