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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白云观是清净地界,陆天师又是公爹好友,黎婉暗忖这样安排也不算错。但仍问了一句:“要不然我把雪花留下陪你?”
    “你多留一个人,天师岂不是还要多管一份饭?”陆明夷故意玩笑道:“万一我把雪花弄丢了,你还要找我赔偿心爱的丫鬟,这个责任太重了,恕我承担不起。”
    “真真这一张嘴,又惹人爱又讨人嫌!”黎婉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轻不重地拧了一下小姑子的腮帮。转向陆心棠道:“如此,那就一切拜托天师照顾了!”
    “都交在老道身上!”陆心棠也不客气,一口应承了下来。
    眼看监护人终于走了,陆明夷赶紧询问自己的活计,寻思中间能否打个时间差:“天师刚才说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只管交代。”
    “你看这队伍分成了两排,一队是看诊的,一队是领药的!”陆天师指着熙攘的人群道:“所有领完药的都要登记姓名住址,一是怕有些人贪便宜多领药物吃出事故来,二是方便日后回诊。你就帮忙给那些人做个登记,可好?”
    陆明夷当即一口答应道:“毫无问题!”
    没问题吗?这里头的问题可大了。彼时来上海讨生活的可说是五湖四海,什么人都有。不仅是不识字,口音也是各种各样,另一个负责登记的年轻道士就被折磨得□□,简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好。
    倒是陆明夷这个千金小姐,因为有前世混迹滚地龙的经验,某些晦涩的方言还能听得一二,效率反而高得多。但来拿药的穷人实在太多,一直忙到中午,簿子已经写完大半本,队伍仍没短多少。
    陆心棠亲自来叫她吃饭时,她仍埋头疾书,对外头的喊声浑然不觉。
    “良辅兄实在好福气,女儿不仅生得美丽,难得的是做事踏实。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午饭摆在了后殿,陆心棠一路走一路夸,闹得陆明夷很是不好意思。她本意是想快些做完了,好溜出去寻魏五。谁知道这实在不是个轻省活,干着干着倒把初衷给忘得差不多了。
    比起前头的人潮汹涌,后殿也煞是热闹。道士们直接在空地上用转头垒了两口土灶,架起大锅熬粥。虽然都是些杂粮,却是香气扑鼻,引人垂涎。除了来帮忙的,暂住在观内的灾民也在排队领粥。
    陆心棠特意解释道:“本来是为腊八准备的食材,都提前拿出来用了。幸而洪升的老板听说后又捐了十几担米,还能支应得过去。非常时期,只能请四小姐委屈一下。”
    这有什么可委屈的,她落魄时比这糟心一百倍的吃食尚且忍了,更何况大冷天能喝上一口热粥最惬意不过。陆明夷毫不勉强地回道:“听说贵地的小黄瓜和宝塔菜都腌得极好,今天我可是沾了光了!”
    这个女娃实在讨人喜欢,陆心棠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粗粥小菜大馒头,四小姐能吃多少,敝处敞开了供应!”
    掺了小玉、玉米、黑豆等熬成的大锅粥香糯可口,陆明夷很欢乐地挑了一碟综合酱菜,除了乳黄瓜、宝塔菜、还有红绿丝和大头菜,看着就很喜人。唯有领干粮时有些犯难,是吃素馒头还是花卷好呢?
    “素馒头里的青菜是观中自种的,还特意放了马桥豆干,为了犒劳帮忙义诊的大夫们,平时可是吃不到的。”负责发放馒头的大哥很好地替她解决了这个疑惑,只是那声音听着莫名耳熟。
    陆明夷端着饭碗抬起头来,嘴角的笑容一僵:“原来是盛先生……”
    后殿乃是那场大火的重灾区,坐在甲子殿门口的台阶上就可以看到那几处被雷火引燃的建筑,琉璃瓦残破狼藉,焦黑的木椽半露在外头。其中最惨的当然数玉皇阁,几乎是烧作了一片白地。而远处有株银杏幸未蒙难,依旧抖落下一地金黄。
    盛继唐一边欣赏,一边撕下馒头往嘴里送去,硬是吃出了一派优雅:“陆小姐,又见面了!看来你的预感很是准确。”
    准确个p,陆明夷不得不把整个调羹塞进了嘴里,以免爆出粗口来。自从知道了这位灾星的真正身份,她又添了几分审慎,简直恨不得绕着他走才好。
    勉强和着酱菜把粥与抱怨的欲望一同咽下肚,陆明夷想起了一个话题:“可惜我没能料到能有这样堂堂正正碰面的机会,所以你的表我没带在身上,只能下一回还你了!”
    盛公子听后,无可无不可,只是抖了抖长衫上的馒头碎屑:“不必了,你就把那块表当作一件小礼物吧!”
    究竟是豪门公子,方才能说出这等话来,陆明夷啧啧有声道:“你那块怀表是美国货,最起码值两千块,能算作区区小礼物吗?无功不受禄,我可不敢收。”
    “这你可猜错了,”盛继唐唇角微勾,对着面露疑惑的陆四小姐解释道:“不是两千块,是三千,而且是美金!”
    当时美金与银元的对价大约是一比两块四,也就是说那只表值七千多元,足可以买房置业了。盛公子好生欣赏了一番陆小姐诧异的神情,才接着说道:“陆明夷,你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眼界就只有这么一点吗?”
    “这只表就算值三万美金也罢,还能比得过它所指示的时间有价值?这个世界上能用钱买到的,始终不如钱买不到的东西值钱。”
    陆明夷简直要被他这段顺口溜一样的话给气晕过去,这人自个不事生产也就罢了,竟还嫌她眼界不够。真该叫他去打上一个月的铁,再来同她理论。
    “盛先生这话初听很富有哲理,但仔细想想却是在强词夺理。上海滩上一个黄包车夫每月可赚八块钱,就算不吃不用,一辈子也买不到你那块汉密尔顿的打簧表。他倒是时间多,你肯与他换吗?”陆明夷打起嘴仗来是不肯吃亏的,当即就讨还回来。
    这个杠抬得很妙,盛继唐只是莞尔一笑道:“看来陆小姐倒比我更像个哲学家了。若是可以,我情愿把这份富贵送出去,只是由不得我做主而已。就像你们陆家,看起来风光,不也处在漩涡之中,身不由己么?”
    正午阳光下,头上绑着布条的大师傅正吆喝着让还没领到粥的人去排队,小道僮被刚出锅的馒头烫得左右手来回换也舍不得松开。灾民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处,边吃饭边享受着难得的太阳。
    而这一切似乎与他们无关,四五米的距离犹如一道天堑。她与盛继唐隐藏在大殿屋檐的阴影下,如黑夜里的游魂,显得那样格格不入。
    手不自觉地握成拳,陆明夷的目光似箭,似乎要刺破那张完美的皮囊:“盛继唐,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与她的戒慎相反,盛继唐依旧优雅从容,从搁在身边的粗陶碗里又拿起一个馒头撕了开来:“我又不是报馆的访事,还能成天盯着你陆家不放吗?只不过偶然与杨次长聊了两句,再结合你之前的奇怪举动,得出的结论罢了。”
    “中国人实在是个很奇怪的民族,明明外患重重,却总是要内斗个不休。商场上,政坛上,都是如此。”
    说着说着,盛继唐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杨次长的火车到上海时,警卫曾发现过几个可疑的人物。不过他们却没有动手,也不知道是冲着谁。”
    阳光明明无比灿烂,陆明夷却感到身处冰窖,周身是刺骨的冷意。她早该想到的,误杀?那些久经战阵的杀手会那么容易混淆刺杀对象,除非早有预谋……
    风轻拂檐角,震响了金铃,盛继唐的声音也仍在不疾不徐地述说:“哦,我听陆老道说那天你是被绑架了是吧?否则你的哥哥也该去火车站的。真不知道该说你这个被绑的时机是巧,还是不巧。”
    你是个特别的人…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陆明夷没有忘记他说过的话,这个疯子果然还是怀疑自己,并且按图索骥,进行了一些查证。
    直觉敏锐,行动力超群,不愧是未来的上海皇帝……
    “怎么我的脸很像酱菜吗?要是看着能多吃几口饭也罢了。实在喜欢的话,我可以送你一张着色相片,你拿回去慢慢看。”盛继唐自然感受到了这道不善的视线,并且给出了一个自认为体贴的建议。
    把嘴里最后一口粥咽下,碗筷收拾在一处。陆明夷掏出一块雪花绸的帕子,像个大家闺秀一样优雅地掸了掸周身的碎屑。
    “盛继唐,我不知道平常你都是怎么摆弄人心的,但这套对我来说没有用,你自己慢慢玩,我就不奉陪了……”
    阳光下,被遗落在地上的手帕,有个金线绣的大写m,正在闪闪发光。
    望着陆明夷一步步走远的背影,盛继唐像是在对她说话,也像是在自言自语:“陆明夷,你有你的秘密,我也有我的痛处。我们俩就像两个溺水的人,谁都救不了谁……”
    回程的车上,陆明夷睡着了。梦中有连天的火光,淋漓的鲜血,一个个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走马灯般穿行。前世今生,搅合成一团,猝然惊醒时,已经到了家。
    “阿囡,快过来!”陆明夷进门时,正赶上陆太太在花厅挑衣裳首饰,下人们捧着一溜大大小小的盒子,排成一列。绫罗绸缎与珠宝汇合起来的光芒,几乎要映花人的眼睛。除了还在卧床养伤的陆佳人,全家的女人都到齐了。
    一看见她,黎婉就笑着迎了上来:“今天四小姐可是辛苦了,雪花还不赶紧把新沏的茶拿来,慰劳慰劳咱们的小功臣!”
    一听这话,细雨哪肯让他们人动手,早就把茶盅给捧了过来。黎婉不禁赞道:“要不怎么说母亲偏疼四妹呢!就连伺候的人也尽挑拔尖的,就这份机灵,强过雪花十倍。”
    看着陆明夷一口气干了半盅茶,细雨赶紧接过手抿着嘴笑:“我哪能跟雪花姐姐比,只能做些粗笨活儿罢了!”
    喝过茶,再插科打诨几句,陆明夷总算恢复了些精神,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阵仗:“我再辛苦也有限,只是这还没进腊月呢,怎么就办起年货来?”
    这话才说出来,厅里顿时就笑倒了一大片,尤其是梅姨娘,丹凤眼简直要眯成了一条线。陆太太乐呵呵地吩咐黎婉:“回头让厨房炖个天麻猪脑,好好给阿囡补一补。年轻轻的姑娘,倒比我这老太太还爱忘事。”
    其实,刚说完陆明夷就想起来了,这八成是在给陆佳人挑嫁妆。只是她最近心里存的事太多,难免反应就有些迟钝。
    “好哇,你们合起伙来欺负我,我不干了……”
    说罢就要起身回房,黎婉忙扯住她:“你看这丫头,还恼了。行了行了,我来给四小姐赔个罪罢!一块来参谋参谋,给三小姐陪送些什么才好!满府里谁不知道,就数咱们四小姐眼光高。”
    半推半就地被推到女眷中间,陆太太把银盘中挑好的首饰指给她看。一条赤金八宝项圈,一对金丝绞成的耳环,一对米珠镶珊瑚喜字耳环,还有一整套银镶土耳其玉的饰品。
    陆明夷匆匆瞥了眼,嫁妆里陈列的首饰主要是讨个喜气,也说不上好不好,便随口赞了两声。
    二姨太又跟献宝似地拿了个红色小绒盒呈上:“太太,您看这个钻戒怎么样?品记新进的货几乎挑了个遍,就这只还算像样。”
    陆太太戴起老花镜,把那个戒指取出来放在灯下瞧。那钻石约有小指甲盖那么大,周边镶着一圈碎钻,拢成一朵太阳花的样子。“样子还算时髦,要多少钱?”
    二姨太赶紧喜滋滋地答道:“才六百块,那姓史的大班说了,这叫什么新克丁,比老法子亮出好几倍呢!”
    她每回都要把史派克当作是姓史,也没人与她掰扯。然而梅姨娘是看不惯她得意的,操着一口糯糯的嗓子道:“这些舶来品啊,比前些年足翻了好几倍,越发廉价了,说不准到开年又要跌呢!”
    盼了大半生,终于盼到风光嫁女的二姨太哪里忍得下这口气,当场反唇相讥道:“明年跌了正好再买一只,我们陆家嫁女儿可不差这点钱,哪像些小门小户,一条红被面也当成宝!”
    眼看这两人一吵起来就没完,陆太太也不得不发话了:“几个丫头的嫁妆,我和老爷早就商议过,这一碗水是要端平的,每人五千块,是愿意买房子置地或是衣裳首饰都随个人的心愿。二姨太,你有空时不妨也问问三丫头,看她自己是个什么打算。”
    一听说有五千,二姨太头一个就乐得合不拢嘴。四小姐是太太嫡出,自然有私房贴补。她却没什么可给女儿的,只能指望着公中。虽说陆太太是讲究体面的人,但差不多的人家里也不是没有花个几百就把女儿打发出门的先例,就是一文不花,直接卖给男方的也不少。
    “是,等三小姐能起床,我一定让她亲自来谢老爷太太的恩典!”
    这一句话就算定了陆佳人的前程,陆明夷不禁有些叹息。她太清楚这个三姐的脾气了,若由她做主,就算手头没有一个现钱,也得把首饰匣子堆满了再说。
    既然说定了,仆妇们就先把剩下的珠宝等打包交由洋行带回。都是老主顾,有专人□□,一丝也不用操心。衣裳布料却由陆太太发话,留了三件法兰绒下来,分别给了黎婉、陆宜人和陆明夷。
    “才做了新衣服的,怎么又买料子?”放在以前,陆明夷是不会问这句话的。衣服自然要四季常新才好,落了水之后就跟女人过了三十,纵然容颜不改却总带着黄脸婆的暮气。
    陆太太却只是慈爱地笑着:“戆小囡,你表姐下个礼拜从巴黎回来。舅舅和舅妈要开个茶话会来替她接风,一应器皿陈设都是西式的,还有外国人参加。你们穿长衫去不相宜,叫裁缝赶一赶,用法兰绒做三条西式的裙子,你们姑嫂一道去!”
    黎婉和陆宜人都只是乖乖点头,陆明夷却在心中发出一声感慨,原来是苏伶要回来了!
    陆太太的娘家是江南诗礼望族,从来都是以读书为要。传到陆明夷的舅舅这里,越发开明起来,不仅主张男女平等,还率先把独生女儿给送出国去了。
    在这样环境下教养出来的苏伶,骄傲而自信,浑身充满了光彩,与又娇气又懒散的陆明夷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陆老爷就很是欣赏这个内侄女,经常对自家的女孩子们耳提面命,让她们多像苏表姐学习。只可惜他越是如此,陆家小姐们对于这个表姐就越没好感,到最后几乎是不相来往了。
    这回的接风宴,陆太太就担心女儿使小性子不去,所以先做件衣裳塞住她的口。然而神仙也有料得不准的时候,陆明夷极爽快地一口答应了下来。
    为什么不答应呢?这位多才多艺却命运坎坷的表姐,在陆明夷落魄的那些年一直都是她的精神偶像。
    在年少时,陆明夷一直都很讨厌苏伶。讨厌她有事没事卖弄学识,讨厌她昂着头走路的样子;讨厌她明明不如自己漂亮却总是成为人群的焦点。直到女神走下神坛,这种厌恶和嫉妒开始转为钦佩。
    就在陆家倒霉之后不久,苏家也遭遇了厄运。先是苏伶的堂兄交友不慎,被诱去赌博,以致欠下巨额债务。集合几房之力,才终于勉强偿清。
    没曾想,那位势力极大的损友又看上了苏伶,提出以一万元为聘礼想娶回去做姨太太。以苏伶刚强的性格,自然是不肯。于是对方恼羞成怒,竟然雇了几个小混混玷污了她,还拍下了照片刊登在报上。
    舅舅被气得中了风,舅妈也险些哭瞎了眼睛,陆明夷一度以为苏伶会去寻死。然而她只是洗干净脸,顶着流言蜚语继续上班。
    学校开除了她的职务,她就去做私人教师,私人教师做不成,她就写字作画去店铺寄卖。每回小报又翻出那些香艳的旧闻来,她都要搬一次家。最艰难时,她几乎是在靠一己之力,与整个社会抗争。
    然而苏伶也是幸运的,在这样看不到出口的绝境中,她最终遇上了自己的爱人,一位出色的律师。后来在他的鼓励下,她搜集证据向那个主使者提出了控诉。这场官司震惊了半个上海,不论法官还是记者,都为这个美丽而坚强的女性折服。
    而那个传奇女子,此时还只是个刚归国的姑娘。她的皮肤被法国南部太阳晒得微黑,泛出健康的光泽,抓着明夷的手亲热地说:“几年不见,我都等了你们半天了!”
    陆明夷微微怔了一下,在她的记忆中苏伶一直是苍白的,挺直的背脊,倔强的下颌……随后她眨了眨眼,让那个哀伤的形象在眼前散去,诚挚地叫了一声:“伶表姐!”
    苏伶也愣了一下,大约是记忆中这个小表妹有过从未如此善意的表示。随后笑得更欢快起来,又向黎婉和陆宜人打招呼道:“表嫂,宜人妹妹,今天人多,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多担待。”
    “都说外国不讲究客套,你这一出洋反倒更有礼了。”黎婉抿着嘴笑道:“有什么事你尽管去忙,我们是自家人,还能坐了冷板凳不成?”
    今天的苏家真可说是香风满室,冠盖云集了。本来这样西式的聚会,也不需要多大的排场。只在草地上摆开桌椅,让来宾可以自由欣赏花园美景是最好的。但如今正值冬季,未免冻坏了来赴会的女士。
    还是黎婉帮着舅舅出了个主意,苏太太向来爱花,在院子里搭了一个极大的玻璃棚温室。如果收拾一番用来宴客,肯定又新奇又有趣味。
    一试之下,果然大获成功。看着那些西服笔挺的少年,戴着宽檐帽的妙龄女子,或拿着司康饼,或端着红茶,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处聊天。黎婉也感觉仿佛回到了求学的年代,心情都轻松了起来,再一转头看见两个小姑子,就有些叹息。
    “你们两个怎么尽跟着我在这傻坐?这样的场合,正适合年轻人交朋友,你们也该跟人多攀谈攀谈才好!”
    这话对于陆宜人简直是白搭,她虽说也穿着新衣,戴着珍珠项圈,有模有样地来赴宴。但一有陌生人与她搭话,她就跟受了惊的兔子似的,恨不得躲到地板下才好。
    而陆明夷又是另一种光景,明明极好看的一个小姑娘,那双眼总是似笑非笑,倒像是把这些繁华都看透了,闹得大好青年都踟蹰不前。
    “你们看看苏伶,跟人谈笑风声的,多么落落大方。你俩虽没留过洋,但陆家也是文明家庭,自小供你们念书。就把这里当作学堂,与男同学说上几句话,又有什么可为难的。”
    她就知道这事没这么简单!陆明眼看大嫂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只是挑了挑眉毛,戏谑道:“嫂嫂,舅舅这次的茶会你是出了不少力的,早就知道内情吧!依我看,这不像接风宴,倒像是鸿门宴,红娘的那个红……”
    否则区区一个茶会,陆太太才不会那么郑重其事,又是做衣裳又是把黎婉推出头,明摆着想推销自家的两个滞销货。只是做得也太明显了些,陆明夷有些无聊地想着。
    被鬼灵精的小姑子眼睛一扫,黎婉顿时有些噎住了,肩膀也塌了下来:“我们辛辛苦苦是为了谁?还不是想你们有个好归宿么!眼看着佳人都快嫁了,你们这一前一后都没着落,你说母亲着不着急?”
    陆宜人半垂下了头,期期艾艾地道:“大嫂,自古婚姻大事当听父母之命……”
    要不是场合不对,黎婉简直恨不得把这个丫头的脑袋给摇一摇,看能不能清醒些:“你说得不错,婚姻大事当然要听父母的。可父母也得有个参考,每回一问你想找个什么样的,你就摇头。非再找个王公子,你才心甘吗?”
    这话说得重了,把陆宜人吓了一跳,小脸一下变得惨白。看着她那可怜样,黎婉实在无法,又转向陆明夷:“你呢,也准备听父母之命不成?”
    “如今都什么年月了,讲求社交公开,男女可以自由恋爱,我自然要找个称心如意的。”听了这前半句,黎婉脸上的喜色还没升起来呢,就听陆明夷慢悠悠地又补了半句:“不过我现在还不急,过两年再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