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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少女转身要走,刑如意抬着嗓子问了句:“不知姑娘你,如何称呼?”
    “胭脂!”少女抬眼,看了看刑如意,说:“胭脂媚的那个胭脂!”
    “胭脂!”刑如意看着少女远去的背影,说了句:“这名字,取的还不错。”
    “什么还不错?”狐狸掀帘出来,走到刑如意身旁,与她并肩站着,也扫了一眼那少女的背影,说了声:“奇怪!”
    “你也瞧出来了?”刑如意抬着眉问,很自然的靠在狐狸身上。
    狐狸伸了一根指头,压在刑如意的唇瓣上,说:“不许好奇,不许多管闲事!”
    刑如意小小的哼了一声,对着狐狸翻翻白眼。
    府衙之内,常泰一脸平静,可平静的表情下藏着的却是有些不满的情绪。
    他看着自家大人,问:“为什么?这个盗匪,我已经追赶了数月,眼看着马上就要缉拿归案了。”
    “他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你们不都已经掌握了吗?网都撒出去了,至于何时收回来,交给小盛子他们办就好。他们都跟了你这么多年了,你还信不过?大人我都信得过。”
    “可是大人——”
    “别大人大人的了,大人我也是没办法,这是兵部下的命令,指名道姓一定要你常泰去办,我能有啥办法。我看你呀,也别老揪着那个盗匪不放了,赶紧去把这件事情给办妥了,才是正事。兵部那帮人,咱们可是惹不起。”
    大人说着,将一封信函交给常泰:“去吧,把这几位将军带回来!”
    天授元年,即公元690年,为镇压内部原眉州刺史徐敬业与唐宗室诸王李冲、李贞等的举兵反叛,抵御外部突厥、吐蕃的进攻,朝廷不得不连年用兵,除了在军事上陷入窘境,这战死的兵士也是越来越多。职位低的,大多就地掩埋,职位稍微高些的,也都是在当地焚化之后,有专人将骨灰送回,至于在京城中有些威望,或者家世显赫者,则会邀请赶尸匠,前去边关,将尸身运回,交给家人厚礼安葬。
    常泰此次要协助的任务,就是帮京中几位要员,将他们战死在外的族亲运回。从信函中罗列的名单来看,一共有八人,一人为主将,其余均为副将、参军什么的,职位在军中,也都不算低。
    “此行路途遥远,且边关多战事,加之现如今的天气……”
    “这些都不用你操心,兵部已经选好了赶尸匠,此时就在城南义庄里等着你,你呀,负责掩护就行。说白了,就是跟着跑一趟,都是些死人,就算生前再怎么辉煌,家世再怎么显赫,也都一了百了,谁会跟这几个死人过不去。”大人说着,又掏出另外一份信函递给常泰:“这是兵部侍郎李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第二封密函,到了地方再拆,不要给别人看。”
    “是!”常泰接过密函,不再言语。
    城南义庄,位于洛阳城外向南十里处,原本是座道观,后来因为观主犯事儿被判了秋斩,从此也就败落了起来。因为道观位于河岸与村落之间,所以那些溺死在河中,以及村中不明原因死亡或者早夭的孩子们,都会被家人暂时被停放在这里,所以渐渐的,这道观也就成了义庄。
    常泰赶到义庄时,只看见一个身量不高的少女,穿着一套不合身的道服,盘膝而坐,一双清冷的眸子里不带任何感情的瞧着自己。
    “常大人!”
    “姑娘便是兵部寻来的那位高人?”常泰有些意外。
    对于赶尸匠,常泰之前虽未见过,却也有所耳闻。
    据称,早些年时,若在潭州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诉,便极有可能看到死尸走路。当天亮之前,小客店前摇摇晃晃地走来一行尸体,尸体都披着宽大的黑色尸布。在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手执铜锣的活人,这个活人,就叫“赶尸匠”。
    其实,说是“赶尸匠”,倒不如说是领着尸体走路的“领尸匠”,因为这个活人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通常,这些领尸匠都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顺便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都关起来。
    据说,猫狗惊尸,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
    常泰还听说,要学这一行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胆子大,二是身体好。还有说,这学赶尸匠的,基本都是相貌丑陋的男子。男子阳气足,可挡阴邪,相貌丑陋,可震恶鬼。但眼前这位高人,虽穿着一身男士道袍,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女,且身形单薄,容貌秀丽。
    一身道袍的少女,听见常泰询问,便低下头去,轻轻的说了句:“大人唤我胭脂就好。”
    常泰轻咳了声,见天色也不早了,于是说了声:“胭脂,我们上路吧。”
    “是!”胭脂说着,起身,宽大的布口袋里传来金属物碰撞的声音。
    常泰看了看胭脂半藏在袖口中的手,心里想着,那布袋子里搁着的应该就是传闻中的摄魂铃、小阴锣吧。
    因为对方是个少女,所以常泰走后,让胭脂走前,这样行起路来,也好照应。可让常泰没有料到的是,胭脂虽然瘦小,脚程却是一点不慢。无论是骑马赶路,还是步行翻山,都如履平地,连呼吸的频率都未曾变过。
    半个月后,在他们途径一个名叫坟庄的村子时,出了意外。
    当时,已是深夜,道路崎岖,不太好走,加之前一天时,这里刚刚下过小雨,空气潮湿,路面泥泞,所以每走一步,都要比往日消耗更多的力气。走着,走着,胭脂忽然停了下来,指着前方说:“鬼火!”
    常泰顺着胭脂手指的方向看,果然,在不远处的地方有一团团蓝盈盈的火。常泰是捕快,查案追凶时,也经过不少乱葬岗一类的地方,加上平时没少听刑如意唠叨,对于这鬼火也有几分了解。所谓的鬼火,并非是鬼怪喷出的火,而是白骨腐烂时产生的磷火。
    再看胭脂的神色,似乎也只是提醒,并非害怕,常泰轻嗯了声,表示自个儿也看见了,多余话的却并没有说。
    胭脂继续道:“那个地方是个坟头,东边埋的是位老人,寿寝正终,西边埋的是位夫人,身首异处。”
    常泰听见胭脂说身首异处那几个字时,脸上的肉不自觉的跳了一下。就在这个时候,他忽地又听见了一声猫叫,紧跟着那团蓝盈盈的鬼火闪烁了几下,灭了。
    胭脂转身,看着常泰的眼睛,问他:“你听说过猫惊尸吗?”
    “那是什么?”常泰反问,眼角的余光不自觉的扫向西边的坟墓。因为天黑,且星光黯淡,所以他看不清楚那坟的具体情形,只瞧得出,那坟似乎是没有坟头的。
    胭脂没有正面回答常泰,而是语速均匀的讲起一个故事来:“三年前,朝廷在桃花店修水库,当时正值夏季,天气炎热,工地上一个男子趁着看守人员午睡时到水库中清洗溺亡。因他是溺死的,且死时面部表情扭曲,看起来十分可怖,所以按照当地人的规矩,是不能够正是下葬的。
    晚上,男子的家人在路上搭起了一个简单的草棚子,卸掉了男子生前居住房屋的木门,铺了一些干净稻草,就将他放了上去。按照风水先生说的,家人又在男子身上盖上了一层草席,只留下了男子的发髻和双脚在外头。男子上有一位老母,下有妻儿,当夜婆媳二人再加上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守在一旁,哭哭泣泣。子时刚过,就刮起一阵怪风,那风竟将草席给吹偏了,露出男子的脸来。妻子想起风水先生临走时交代过的话,匆忙上前,想要将草席拉好,却看见丈夫的眼睛是睁着的。
    就在这个时候,婆婆听见了一声猫叫,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野猫,正卧在门板下头,两只眼睛绿幽幽的盯着婆婆看。婆婆刚想尖叫,野猫就叫着扑了上来,一嘴咬住了婆婆的喉咙。也亏得那婆婆机灵,在被野猫咬住喉咙的瞬间,将小孙子推开。
    儿媳妇见状,也顾不得什么,忙将孩子抱起,往后退了几步,眼神恐惧的盯着眼前发生的一幕,脑子里却想起了幼年听过的三个字:猫惊尸!
    就在这个时候,那尸体猛然的坐了起来,眼皮上翻,只露出眼白,然后死死的盯着自个儿的妻子和孩子,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一抹奇怪的笑来。婆婆终于没了气息,野猫心满意足的松开嘴,舔弄着还沾着血迹的唇瓣,绿幽幽的眼睛,也对准了母子二人……
    正文 第109章 胭脂媚(2)
    所谓猫惊尸,在乡下地方也叫做尸变,但这种情况极难形成,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才可能出现一次。
    当死去的夫君和吃人的猫一起对准自己时,妻子感觉到了一种大难临头的绝望。她可以死,但她的孩子不可以。于是,她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快速的抄起之前用来打扫的扫帚,先是朝着野猫打过去。野猫“喵呜”的叫了声,躲开了。紧跟着,她又去打自个儿的夫君,可终究还是下不去手。扫帚打到男子胸前,被男子抱住,在原地蹦跳了两下了,竟跌倒在地,动也不动了。
    声响惊动了街坊四邻,大家急匆匆的赶来,看见现场的情况,均是头皮一阵发麻。一位老先生,稍微懂点,他吩咐几个年轻力状的小伙子,将男子重新搬回门板上,并告诉男人的妻子,一定要在正午阳气最盛时,将男子下葬。至于男子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被野猫咬死的婆婆,则要求当夜焚烧,于第二日正午一起下葬。”
    类似的说法,常泰也曾听过,但此时,他更感兴趣的是那只咬死人的野猫。
    胭脂看了看他,说:“不见了,没有人知道那只野猫去了哪里?”
    “那这猫惊尸与前面的坟头又有什么关系呢?”常泰问着,隐隐的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凉意。
    “因为那位夫人,就是猫惊尸!”胭脂一字一句的说着,手再次指向了那个坟头,只不过这次指着的是那名夫人的坟。常泰看见,没有坟头的头顶上,窝着一只猫,两只眼睛绿幽幽的盯着他们看。
    如果只是一只猫,常泰不怕,他毕竟是捕快,除了一身正气之外,还有一身的戾气。所谓妖鬼怕恶人,就他手中那把沾血的长剑,比起刽子手看人头颅的大刀也毫不逊色。但眼下,他看见不光是一只猫,而是一个长着猫头人身的怪物。
    那个怪物张开猫嘴,发出叫春一样的声音,手脚却以奇怪的姿势,爬了过来。
    常泰神情戒备,将胭脂挡在自个儿身后。胭脂看一眼,也没有反对,只是将手伸进布袋子里,默默的掏出一个手摇铃铛来。
    那怪物左右晃了晃脑袋,眼睛盯着胭脂手中的铃铛,往后退了小半步,跟着身子一纵,却朝着常泰他们快速的扑过来。
    “喵呜~”
    怪物叫了一声,双手死死抱住常泰,猫头却从他的颈部绕过,想要去咬胭脂。
    这怪物的力气极大,浑身上下又带着一股刚刚从泥土里爬出来的腐尸味道,甚至还有部分的蛆虫在那里爬来爬去。常泰担心胭脂的安危,却又一时半会儿挣脱不开。
    “攻击她的下盘,这东西,除了脑袋,剩下的也不过是一具烂尸。”胭脂说着,将铃铛举到怪物那双猫眼前,轻轻的摇了一下。
    常泰瞅准机会,抬脚照着怪物的右腿一踢,怪物站立不稳,竟超前扑去。常泰借势,将怪物的双手掰开,闪到一旁。那怪物,竟也不差,在身体跌倒的瞬间,居然还想着去咬胭脂的脖子,只可惜,她终究只有一个猫头可以用,胭脂冷眼冷面的稍稍往后退了半步,手中的铃铛又跟着摇了一下。
    那怪物似感觉到了某种痛苦,张开嘴,又发出“喵呜”的一声叫,猫头拼命的往前伸,似要从身体里挣扎出来。胭脂眼色一变,对着常泰说了声:“它想逃!”
    “逃?”常泰不明所以,只是看着躺在地上的东西。女人身子,猫儿头,说不出的怪异。
    “那头不是她的,是猫惊尸之后,被愚钝的村民给砍下的。你看看那脖颈处,切口极为不平,一看用的就是家中切菜的那种笨刀。下葬之后,这猫儿循着味道钻进了坟中,却被这惊了的尸体当做自己的头颅,硬生生的给按了回去,所以才变成这种半猫半人的怪物。”
    常泰头一回听说这样的事情,只看着那个怪物,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
    胭脂却似看惯了一般,指着地上的怪物说:“将她的猫头砍下来,就好了!”
    常泰看胭脂不似在开玩笑,就抽出随身佩戴的长剑,利落的砍了下去。
    咕噜噜,猫头滚到一旁,女人的身体则安静的躺着,不动了。
    胭脂弯腰下去,捏着猫耳朵,将猫头拎了起来,看了眼不远处的坟包说了句:“村子应该距离这里不远。”
    常泰轻嗯了声,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女尸:“这个要怎么办?”
    “留着吧,天亮之后,会有村民来处理的。”
    胭脂说完,拎着猫头,先走了。
    常泰看了眼地上没有头的女尸,心里想着,若是明早起来,被不知情的村民看见,不知道会不会生出些别的事情来。但这想法也是一转而过,紧跟着胭脂的脚步,入了村。
    胭脂一身道袍,常泰却是一身便服,这样的组合,进到村里,难免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尤其胭脂还拎着那个猫头,直接找到了族长家里。常泰问胭脂,是如何找到族长家的。胭脂头也没抬,只说了句:“看房子!”然后,常泰就懂了。如此穷乡僻壤的地方,也只有族长这样的身份,也能居住村中最好的房舍。况且,宗祠与别的地方,还是有些不同的。
    在门外叩打了三声,族长披着件衣裳出来了,看年龄,约莫五十出头,头发与胡须与是全白的。神情有些疲惫,看见胭脂与常泰,原本想要依照惯例,问上两句,可目光对上胭脂拎在手中的猫头,嘴唇上下轻碰,又出门来,看了看左右,对着他们二人说了句:“进来吧!”
    常泰觉得老头的行为怪异,尤其刚刚的那些动作,简直就像是匪头们在接头的一样。可胭脂已经拎着猫头进去了,常泰也只能跟着进去。
    族长关了门,一路将他们领进房中,才看着胭脂的眼睛问道:“山上可是出了事?”
    第一句话,既没有问二人的身份,更没有问二人的来意,却直接了当的问山上可是出了事情。胭脂点点头,将猫头搁在桌案上,那两只猫眼睛,居然还是滴溜溜能转的。
    族长一阵心惊,错过眼去,这才又问了第一句话:“不知两位打何处来,到何处去,又是如何碰上这邪物的。”
    “京师捕快常泰!”常泰说着,掏出一枚牌子来,这是京师捕快们随身佩戴的身份名牌,族长虽没有见过,但从牌子的做工,以及牌头雕刻的花纹来看,都是十分贵气的。
    “原来是京城里头来的常大人,那么这位姑娘是——”
    “胭脂!”常泰刚想开口为族长介绍,胭脂自个儿反而先报了姓名,只是单单就报了姓名,别的话,什么都没说。
    族长哦了一声,没有追问,常泰这里自然也不需要额外的去做什么解释,只问起了山上那名女尸以及这猫头的事情。
    族长常叹了口气,请二人坐下,这才开口说道:“自从王冲这媳妇下地,我就老觉得这心里不踏实,你们想想看,好端端的一个人,就算死了,你也不能让人家身首异处啊?这就是当了鬼,只怕也是有怨气的。看见你们,再看见胭脂姑娘手里拎的这个猫头,我就知道,山上啊,肯定是闹了事情,只是咱们运气好,碰见了两位,这才不至于让王家祸害了咱们整个庄子。”
    “你说那女尸是王冲家的媳妇?”
    “可不是嘛,别说这女尸,就是这猫都是王冲家的。作孽啊,真是作孽啊!”族长不停的捶打着桌案,那猫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最后阴森森的落在了族长脸上。族长一惊,忙又将手放了下去,身子微微侧着,躲开猫眼的注视,说:“这事儿,说起来,也是咱们王氏家族的丑事,算是家族不幸,家族不幸啊。”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唉!”族长捶手,常叹一声,说:“说起来,这件事都怨王冲那个不争气的爹。王家世代都是土大夫,大人你别看,这土大夫到了你们京城那种大地方不算是个啥,可在咱们这穷乡僻壤的,都跟半个神仙差不多。这庄子里,不管大病小病,男人受伤,女人生产,都离不了王冲家。王冲爹专管看病,王冲娘是稳婆,所以就连我这族长,都要高看他们几眼,谁叫咱也有求着人家的时候呢?
    王冲十六岁那年说的亲,媳妇是隔壁庄子的,人叫水灵,长得那也是一个水灵灵。入门不到一年,就给王家添了个大胖小子,第二年又添了一个姑娘,可谓是有儿有女,福喜临门。王冲爹也不藏私,把自己的那点儿本事,全都教给了王冲。平日里,王冲爹在庄子里给人看病,这王冲呢,腿脚勤快,就走村串户去看。加上这孩子上进,三不五时的还要去大地方的去学一些本事,王冲爹也支持。
    从表面上来看,这王家可谓是人丁兴旺,和睦的紧。可您不知道,这王冲爹啥都好,就一点不好,喜欢祸害小姑娘,小媳妇儿什么的,但也只是偶尔动动手,没闹出过什么大事儿。庄子里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都过去了。可谁都没想到,这老东西,居然把这歪头歪脑动到自个儿媳妇身上了。”
    常泰脸色一变,显然也没有料到,这女尸背后还有这样的隐情。
    胭脂盯着桌案上的那只猫,眼神依旧清冷如斯,看不出心中有何变化。
    正文 第110章 胭脂媚(3)
    门外忽然起了风,阴嗖嗖的,族长扯了扯外衣,看了眼飘忽的灯烛,继续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