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索和沫用了两个小时到达小镇,找遍了小镇里的三个旅馆,却没找到星则渊和穷凌。这是他们找的最后一家。眼前的老太太满脸皱纹,已到米寿之年。
“你说你的同伴受伤了是吧?”
“对!还受了重伤。”
“尼米兹镇的医馆都比较小,一般都会在旅馆里进行大型医治,我看你挺懂行的,怎么没想到他们去大地方了呢!比如说五十公里外的桑塔城。”
“五十公里?”
甘索皱了一下眉头,然后鞠躬说道
“谢谢大妈,麻烦给我们开间房。”
“好嘞!今晚养伤,明早再走。”
点了点头,提着背包一边上楼,沫一边问。
“这个开旅店的老太太怎么什么都知道?”
“年龄大了,阅历自然就多了,或许她年轻时也和我们一样在外跑过呢?”
“有道理!甘索大哥,你真聪明。”
沫学星则渊,也这样叫甘索。
“我比你大!”
“团长不会有事吧?”
“应该不会,这些天我看穷凌对我们还是很友善的,不然他就不会带星则渊走了。”
“我感觉他这个人挺骄傲的,但是又像有什么东西瞒着我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点了点头,沫不是那种喜欢背后说别人闲话的人,特别是在这个佣兵团中,他是一个后来者,所以每方面都做的很到位,甚至无可挑剔,为的就是融入进去。
“把衣服脱了!”
甘索从背包里掏出一瓶药膏,没有涟漪的眼睛看着沫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后背,和背后二十厘米长的伤痕。
“我可以自己来,要是甘索大哥你累了的话……”
“别动!”
平时甘索的话不多,但是他给自己抹药的样子,让沫感觉很温馨。他就像大哥一样为自己的弟弟抹药,脸上还带着一点紧张,怕自己下手重了,弄疼沫。沫感觉到非常温馨,这种温馨和在家中感觉到的温馨不同,他那带着官腔的父母从来都没有给他带来过这种感觉。
“甘索大哥,我还是不放心团长!他年纪有点小,你为什么要跟着他出来做佣兵呢?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单纯的想问问。”
沫说话很简单,但是又带着一丝繁琐,因为他怕自己说错话。
“他年纪确实不大,但是态度坚决,我感觉跟他出来不会有错。”
他们彼此不算特别了解,只知道彼此是哪里人,知道今后统一的目标,却不知道彼此的过去。
“我也觉得团长有一种很强的毅力,前几天我看他在河里洗脚的时候脚上全是水泡,但从来没落下过队。”
这件事甘索不知道,听沫说了,他感觉自己不会后悔这次远行。
“嗯!”
拍了拍精壮的肩膀,甘索简单的吃完饭后就开始洗漱,期间没有一句话。
“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早出发。”
“好!”
也吃了些东西,在旅店的人将残羹收走后,他洗了个脚,然后倒头就睡。在双人间中,两人睡得很死,但是他们已习惯性的穿着衣服睡,他们的武器摆在隐蔽的一伸手就可以抓住的位置。
在桑塔城的一间大医馆中,白色的水晶灯令气氛有些压抑,在同样白色的走廊里,一个黑发男子坐在铁椅上,时不时看一眼身边亮着温馨光芒的房间。
一个穿着白衣的胖男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身上有点血迹,显得有些惊悚,这种神圣的衣服是不能玷污的。
“没事吧?”
“没事,幸亏你送过来的及时,不然就要失血过多了。我们会将他安置在病房里,明天你才能看望,现在也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好!钱会过两天交给你们,你们要代小爷照顾好他。”
“为医者救人为先,除了必要的费用,我们桑塔城第一医馆从来不乱收费。”
“谢谢。”
穷凌说完,离去的身影在白色的灯光下拖得很长,又有些孤独,他的影子是唯一和他一直在一起的伙伴。
“又要来了吗?”
抓着掌心大的玉佩,上面的光芒释放出来,点点的红色和白色像是高温的烈日和惨淡的月光。其上偏浮夸的图案代表着神兽——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这是母亲用她和父亲的陨星玉佩融合在一起送给他的,但是已经慢慢掩盖不住他的气息。
走进人最多的赌场,穷凌坐在一个角落喝免费的茶水,他身无分文,只坐在原地发呆。谁都不管他,在喧杂的赌场,他是最可怜的一个,像是孤独游走的鬼魂无人理睬。看着赢的人张开嘴大笑,看着输钱的人垂头丧气,骂天骂地……
一些人不顾家里的孩提妻子,红着眼睛想要加入赌局,以为自己可以将昨日输的钱赢回来,却浑然不知铺着红布的桌子下的玄机。
形形色色的人像是彩坊,穷凌平淡的看着一切,即便看透也不说透。口中的茶水有些涩,但是廉价的茶水并没有被穷凌唾弃,在他最艰苦的时候,他险些饿死。
“孩子,走!别回头,走!别让这些人找到你!”
温柔的母亲把他放到摇曳的像是一片树叶的小船上,用自己的力量牵动月光,令小船经过的海面布满白霜。
“妈妈!”
“妈妈!”
撕心裂肺的吼叫,穷凌飘到大海上,孤独的只有水天相接的月光为伴。穷凌蜷缩在小船上,饿了很多天,被一个商船的船长救了起来。
“孩子,你怎么了?你的妈妈呢?”
“妈妈被杀了!”
穷凌可怜的哭了,崩溃到边缘的男孩终于哭了。
“你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没有!”
“老板?”
大副看了长着大胡子的船长一眼。
“把他带上,这大海茫茫的,不救他就得饿死。”
“谢谢!”
穷凌对长着大胡子的老板说,他从小就被妈妈教要有礼貌。他站在船舱前,不知道怎么开这种铁门。
“孩子,别哭!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以后只要你有什么不懂,都要问我,好吗?只要你问,我就会教你,然后你就可以学会怎么做了。”
老板帮他开门,带他去吃美味的金枪鱼。
“如果你哪天找不到亲人,就回来吧,我还缺个儿子呢!”
带着三个穿着公主裙的年龄大小不一的女儿站在码头,大胡子老板比尔德为他送行。
“大副,你可得把他安全的带到卡兰罗拉州。”
“放心吧!”
穷凌站在后甲板上对着大胡子比尔德挥手,其实他在骗他,他早就没有亲人了,他之所以离开,是为了让比尔德一家人可以活下来。这个有着美满家庭的大胡子有些钱,和自己的妻子生了三个可爱的女儿,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出现就让他们一家人受难。
已经在他身边呆了三年,早已足够了!穷凌从南德州到了卡兰罗拉州,开始了自己的“寻亲之旅”,他在市场中流浪,灯光下孤独的背影,最热闹的人群中最孤独无伴的那个人就是他,他走过太多地方,就是为了躲避那些无处不在的人的追杀。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及时逃到元初界边界的妈妈,不还是被追到了吗?所以他靠着龙泉山涧前进,一边变强,一边流浪。无数个日子都支身一人……
苦笑一声,想什么呢?
和星则渊他们在一起,让他感觉有了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他拿着星则渊之前给自己的钱,出门买了一些吃的,天已经亮了,在红灯绿酒中,时间会过的很快。而对于穷凌来说,赌徒醉生梦死的地方也不过如此,只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罢了!
“好些了吗?”
医馆不让星则渊吃肉包,穷凌就一个人吃完了,他食量很大,一个人吃了足足十个。
“好多了,就是胸口还有些疼。”
星则渊自己喝带着金瓜的稠粥,胸膛上的伤口不深,他感觉自己恢复还挺快的。
“当然疼了,你躺几天吧!两天后就差不多可以出去了。”
“甘索和沫呢?”
“他们马上就来!这段时间没事,我们聚集后等你恢复再走。”
“好!刚好让沫和甘索大哥也休息休息,他们应该也受伤了,特别是甘索大哥,他之前受的伤才刚好没多久。”
“你想的倒是多啊!”
“我可是团长!”
气色不好的偏白色脸上露出些笑容,星则渊笑了笑。
“是是!”
穷凌打了个哈切。
“等他们来了,我也得去睡一觉。”
“辛苦你了!带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
“辛苦倒是不辛苦,但是我可能要离开你们了。”
穷凌的目光有些惆怅,但这并不意外。星则渊倒有些激动。
“为什么?”
“因为要是我留下的话,你们会遇到危险。”
“那就让危险来好了,我从来就不知道危险是什么?”
“口气不小啊!小爷都害怕的东西,你不怕?”
“我们可是佣兵团,是一个团队!”
穷凌没在意的笑了一下,和星则渊开始没东没西的聊起天来,星则渊也很快忘了穷凌说的话。
等待甘索和沫来后,和星则渊见了一面,然后四个都有些疲倦的人在白天就开始大睡。换了一次药,沫的伤痕也好了许多。至于甘索,一直都没什么大问题。
一觉睡的天昏地暗,他们睡了将近十八个小时,从上午睡到第二天一早。之前一战,让他们知道了什么叫人多势众,所以甘索也去招了人。只不过在佣兵之家挂了帖子的他们,还不知道有谁愿意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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