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泉的石桩雕塑在加宽的大刀和砍刀的火星中变成了三块,喷泉的水带着鲜血扩散开五十多米。越来越冷的血液,带着死亡,令大地的幻想花朵永远新鲜。
有的人不是不知道恶,而是知道了还做恶,那种人,可能可以做到眼前的苟活,但终究逃不过命运的追逐。
加尔多多·甘索,整个山村庄园中最强的男人,他手中的刀落在地上,肩膀上的伤口流出鲜红的血。他再也哭不出来了,他是从地狱回来的,三山村老家后院的第四个坑,是他给自己挖的。
“甘索,你没事吧?”
老头儿看着这个三十六岁的男人,像是在看年老的同龄人。甘索受伤了,脸上全是血,但是身边的人都过来安慰他。真正刻苦铭心的悲痛,是别人安抚不好的。正如你装睡,别人是叫不醒的。
“村长,政府已经对这五个人下了死刑通缉令,杀了他们不会给大家带来麻烦。把他们都放好,先不要埋,等明天政府军的人来了,他们会处理的。村里的损失也会补偿的!”
杀了杀害自己亲人的杀人犯,甘索还没有得到释然,因为自己慈祥的父亲,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再也不会回来。
“好!好!”
村长连连答应。
甘索不再捡刀,只是照着自己过来的路走。
“甘索,你去哪?”
“回家!”
心酸的回答,是他曾经两天月假时最爱对同事说的,他是中尉,性子好,别人都和他和得来。但是一到月假,他会不顾别人的邀请匆匆的背着隔天准备好的包往城外跑。别人会问
“甘索,你去哪啊,跑这么快?”
“回家!”
他高兴的喊了一声,穿着一身干净的带双袖披风的帅气军装回家。他跑的很快,三个小时到三山村,五个小时后到这里。
以前很多人问他为什么不换身衣服,哪有穿军装跑来跑去的?他说是为了给女儿看!女人说自己穿军装帅,像是一个大英雄。
但是大英雄,没有在黑夜里扶起她倒下的身体,没有温暖她逐渐冰冷的体温。
他当兵十六年了,是个真正的老兵,有一年别人都说买见过他的老婆孩子,非要把他们拉到巴中城来,甘索不乐意,觉得这样让老婆孩子跑不好。兄弟几个私底下换了班,专门给钱让他回家把老婆孩子接到了巴中城。
当他们看到俏美的爱玛和可爱的安妮时,一个劲儿的羡慕,把甘肃笑的合不拢嘴。两天月假,他带着爱玛安妮四处玩,看到巡逻的手下和兄弟都不忘搂住爱玛,引得大家一阵笑骂。
今年,他可以感受到第二颗大星团了,由此升职为中尉。他攒够了钱,在城里买了个大房子,准备将爱玛安妮和父亲都接过来。结果房子卖了,人却没了……
那时候的家,有爱玛和安妮,还有自己年老的父亲。但是现在他们都去了,他们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看着甘索离去的身影,大家都伤心的不行,但是都没有跟过去。
“都搭把手,把这个几个畜生抬到村子外面去。”
“好!”
还有人在哭,这次村里子死了五个人,受伤的人更多。
“都搭把手,房子先不管,先来救人。”
把所有人都包扎好,星则渊被谁利亚斯带到了之前星则渊住的房子里。他之前昏迷了,一觉起来,已经是晚上了。
看到身边有粥,他不敢喝。
“喝吧!这次不收你钱!”
谁利亚斯说着,星则渊艰难的爬起身,手臂上的擦伤好得很快,只是他胸膛有些闷疼,之前那一脚还是让他受伤了。
“你小子挺有种的,佩服!看你为我们出头的面子上,这几天的伙食费给你免了。”
“花鬼帮的人……”
“都死完了。”
谁利亚斯在一边数钱,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他们不是已经死了吗?”
“他们死了倒是没什么,但是甘索也要死咯!”
“甘索?那个扔砍刀的男人吗?”
“对!”
星则渊隐约看了他一眼,还有些印象,当时,他的心脏扑腾跳了一下。
“他受重伤了?”
“没有!”
“那怎么会死?”
谁利亚斯属于那种话多类型的,她打的算盘得多,是个很精明的胖女人,但是说起加尔多多·甘索,她就严肃多了,一点也不油腔滑调。
“想听故事吗?”
“想!”
看了看四周,之前被他扔出去刺中龅牙男人的匕首和他的背包一起摆在了一边的椅子上,那是禾乃送给他的,可不能弄丢。
“我认识加尔多多·甘索,是十三年前,那时候他还是个大头兵,来我们山村庄园普查人口,结果看中了爱玛。你说人也真奇怪,就那么一眼,他就记住爱玛了,因为是普查人口,他知道了爱玛的年龄,身份卡号,还有很多很多东西……”
谁利亚斯将其这段故事的时候双眼有神,像是在说着自己的故事。
从故事中,星则渊觉得加尔多多·甘索肯定是个不错的人,因为他可以爱一个人这么久,足以证明他的人品。十几年的故事在一个小时的对话里都讲完了,星则渊感觉自己似乎和加尔多多·甘索认识了很久很久。
“走吧!走!”
两个站在篱笆外的男人身穿着政府军的军装,此时看到一个黑影过来了,其中一个男人拉着身边的人往篱笆外走。
“布鲁,你不劝他了?”
“不劝了,走吧!不然他会更伤心的。”
“他妈的花鬼帮,老子兄弟都他妈被他们害惨了。”
“明天我们再来,先给城里汇报,说花鬼帮完了。让他好好地思考一晚上,他会想通的。嫂子会说服他!”
这两个人是甘索在政府军里最好的兄弟,都是少尉。在他们急匆匆的走去时,黑影在后院守灵的摇曳灯光前伫立,那是一张全是血的脸,左臂上还有伤,但是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只是那些粘着衣服的黑红黑红的血伽有些吓人。
甘索一路走得很慢,现在天都快黑了,平时跑起来不过两个小时的路,他活活从中午十一点半走到了六点才到。
“我回来了。”
平时他都会先回到三山村,把自己带的一些适合老年人养生的东西送给父亲,然后和父亲好好聊聊天,在两年前母亲还在的时候,他会更快回到山村庄园。但是母亲走后,他都会在这里呆一晚上。
傍晚放假,在这里呆一晚,然后再回家,他一直都这样。
父亲老了,不能把他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了,甘索和父亲喝喝酒,下下棋。他还给父亲按摩,半夜去干父亲未来几天要干的农活。虽然只有一小片地,只够他们自己吃,但也够了!老农民总不放心自己的土地,要亲手抚摸泥土才行。
甘索放完月假回巴中城的那个下午,会带着爱玛和安妮到这间老屋来,每个月如此,从不间断。过节了,就全家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安妮会调皮的揪爷爷的胡子,让爷爷含着泪还疼爱的不行。
一想到这些事情,他就想哭,满脸的泪水在雪伽上变成红色。
坐在守灵台前,拿着兄弟给他准备的酒壶开始喝酒,爱玛喜欢在他喝酒的时候尝一口,常常一边吐舌头一边说辣。这些温馨的场面,这些曾经让他干劲十足,热爱生活的场面,此时让他不停的往自己的嘴巴里灌酒,直到他喝醉了,还目视着眼前的墓碑。
摇曳的灵灯,在甘索模糊的眼中像是闪动的太阳。
还有一个酒壶,他已经醉了,喝不下了,但就是想喝。不是说喝醉酒就什么都感觉不到,就不会难受了吗?为什么我心里还像是噎着什么东西?
爱玛的墓前摆着自己的军衔,在爱玛死去的那一天,他就把自己的军装脱了。
他努力变强,努力守护别人,到头来,却没有守护好自己想要守护的她。到头来,和爱玛相识的十三年,他唯一感觉到无悔的,就是自己从来没有凶过爱玛。但是……这又好悲哀,还没认真的一起经历年轻,她就离开了。
“好了!下一个,你是爱玛?”
“嗯嗯!”
“生辰隐曜1983年4月25号,今年二十岁?身份卡拿出来看了一下?”
……
还记得第一次,他站在山村庄园的喷泉边,喊出了这个名字。
最后,他困了,甘索躺进黑色的棺木,神志模糊的拉上了木盖。
天空的星辰闪耀的不像话,似乎并没有为甘索一家人的离去而悲伤。四周的树龄黑压压的有些诡异,土壤中的微腥味在喝醉的甘索的鼻中徘徊,脑中酒精带来的晕意,是可以让他唯一安眠的东西。
“然后呢?”
“然后他成为了中尉,结果没过几天,爱玛就遇难了。花鬼帮被围剿过一次,是在最近的十鬼山上被围剿的,他们一帮子人最后只剩下五个。他们本来是往外地跑的,结果谁知又回来了,还袭击了撤走政府军小队的三山村。这些牲口,死到临头都还害人。”
“我想出去一趟!”
刚准备起身的星则渊感觉自己的胸口生疼,比之前自己摔下陡坡还疼。
“先养好伤,我给你涂了药,安分几天就好。”
“嗯!”
又坐到床上。
“明早一定要出去一趟。”
星则渊自己对自己说着,然后吃了一些东西,倒头就睡。
“这小屁孩,吃了东西就睡。”
收拾完东西,看着村里的人都睡了,不由的叹了一口气,这是山村庄园的劫难啊!在爱玛一家人走后,一口气又少了五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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