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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傅侗文曲指,敲着她的前额说:“好。”
    于是他落笔,正文收尾,是写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他在写完这一份后,偏过头,对着她笑:“写得好吗?”
    沈奚难见的忸怩,轻“嗯”了声,看他笑得仿佛是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若在桌旁摆上两根红烛,就只差掀盖头,鸳床同梦了。
    傅侗文拿起相同的空白婚书,照抄了一份。
    他先落自己的名字,轮到沈奚,她紧张地攥着笔杆,手心生生逼出了汗,仔仔细细写了沈宛央,这个陌生的名字是父母所赐,她十余年没用过它落款。
    “这回真是三少奶奶了。”他耳语。
    他随后将笔递给谭庆项:“证婚人来。”
    “可算轮到我了,”谭庆项接过毛笔,挥毫泼墨的架势,沾了墨说,“沈奚你别怕,我这名字还是认真练过的。”
    谭庆项笑吟吟写完。
    “万安,你来。”
    “啊?”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的万安犯了傻,“来什么,三爷?要拿出去装裱吗?”
    “证婚人两个,你来做另一个。”
    “使不得,三爷,这可使不得。”
    “三爷说可以,你就照办。”傅侗文拉起他的右手,毛笔塞给他。
    万安猜想傅侗文是在拿自己逗乐,可当他把空着的那个位置指出来,还亲自将两份婚书摊到他面前,像个书童似的伺候着,磨了墨,才发现傅侗文在当真。他抖着手,低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布鞋上,从小跟着傅侗文,他晓得,三爷对自己人是极重情义的……对他好的,他加倍还回去,可毕竟是少爷的婚书,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厮落笔。
    哭了会,傅侗文实在等不及,威胁着催促说:“三爷能让沈小姐点头,很是不容易,你若要再耽搁,沈小姐不耐烦了,到时——”
    “沈小姐,你可不能反悔啊,”万安手背抹眼泪,急吼吼着说,“三爷对你的真心,我们全看在眼里,三爷可受不起您再走了。”
    沈奚哑口无言,埋怨地用手肘撞他的腰,掏出手帕给万安擦眼泪:“你给证了婚,我就不走了,谭先生是没这个面子的。”
    “你瞧你这没良心的。”谭庆项笑起来。
    万安的字是打小和傅侗文学的,并不差,可还是担心自己错写,在一旁的报纸上练了几遍,郑重其事地把傅万安落在最后的证婚人位置。
    培德不晓得这是什么,以为每个人都要在上边签名字,正等着轮到她,还特地把自己的长发挽到脑后,稳稳地扎了一个圆髻,结果发现傅侗文已经拿了婚书去风干。等谭庆项给她德语解释这是婚书时,她惊呼一声,双手捂住口,立刻抓着沈奚的手,不断去亲吻她的左右脸颊。沈奚在培德的热情里,回吻她的面颊:“谢谢。”
    傅侗文让谭庆项去打电话,请他们在上海的几个朋友来,准备今晚的家宴。
    在大家的欢声笑语里,六小姐上楼,被告知今夜是傅侗文和沈奚的喜宴,傅清和憔悴的双眼闪现出了喜悦的光,她快步上前,忽然就握住了沈奚的双手,眼泪涌出来:“嫂子。”
    话哽了许久,她再拉住傅侗文的手:“三哥,恭喜你。”
    “是该恭喜的,”傅侗文笑道,“你三哥总算是有家室了。”
    傅清和盯着沈奚的脸,百感交集,当年沈奚嫁到傅家,只有她一个人悄悄去看这位“嫂子”,也因为是听说了关于那桩亲事的市井传闻。那时她听母亲闲聊,小小年纪懂得不多,只猜想沈奚是红颜祸水,会害了家中最风流的三哥。
    昨夜他们在说,是沈奚救了五哥,又看出三哥对她的眷恋。
    今日……
    “嫂子,”六小姐说,“当年我年纪小,我的话……”
    沈奚心领神会:“嗯,眼下能说实话了。你三哥没杀过我丈夫,我也不是寡妇,”她望一眼傅侗文,逗趣说,“不过他让我嫁过去,是不是为了能日日和我见面,这就要问他了。”
    “自然是,”傅侗文接话道:“我给你写的‘一见成欢’,可都是真的。”
    “那时候明明还没有。”她辩解。
    “难说,我这个人的心事,寻常人是看不透的。”他笑答。
    众人笑。
    喜事临门,公寓热闹着,都开始准备晚上的家宴。
    谭庆项和培德去虹口菜场,万安唤门外的下人们进公寓,大伙想办法把在天台存放的大桌子搬下去,六小姐无事可做,竟也学万安整理着房间。
    大家都在刻意给两位新人留空间独处。
    沈奚在窗边守着风干的婚书。傅侗文的字气韵飘逸,只是约束在婚书里,行笔被规矩了。
    傅侗文双臂撑在她两侧,把她圈在书桌旁。
    “你写在墙上的字,没机会看到好可惜。”她遗憾着说。
    耳后被他呵得痒,一个劲儿地躲。
    他道:“我是悔不当初,留了这个把柄给你。你想看,写给你就是。”
    沈奚痒得不行,笑着用手捂耳朵,想挡开他呵的热气。傅侗文的唇落到她的手指上,仔细亲着,热气很快掠到颈窝里:“三哥人都是你的了,字还不好说吗?”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浮生四重恩(5)
    傅侗文把她的头扳过去,亲她的嘴唇。
    轻轻重重,或是深深浅浅,凡和他亲热,他的专心致志,他的心不在焉,都能把你的魂引到他身上。古人说是花前月下、男欢女爱,就是这般氛围了。
    尤其他亲上片刻,会有意停一会,眯着眼,盯着你瞧。你分不清他瞧的是什么,是妆容,是容貌,还是皮下的骨血,眼内的精魂……
    “怎么走神了?”他低声问。
    “想到你把我送去留洋,给我的那封信,说‘如无必要,不宜再见’。”
    “是要秋后算账了?”他笑。
    “没有,只是回忆初见,像游园惊梦。”
    他笑:“哪里像了?”
    “我在园子里胡乱走,你凭空出现,是不是很像?”
    “那是傅家的园子,”他道,“就算有人凭空出现,那也是你,不是我。”
    倒也是。
    她回忆:“你当初在园子里教训我的时候,想到过会有今日吗?”
    他摇头,坦白地说:“从未想过。”
    这个人,想听他真话他给假话,想听花言巧语,他又和你当真。
    “陪三哥睡一会。”他忽然暗示她。
    “不要了,楼上楼下好多人。”
    她推开他。
    “这也要生气?”他拽她的手腕。
    “你还不饿吗?”她挽起袖子,说,“谭先生和万安都在干活,也不要麻烦他们了,今日我来伺候你吃饭吧。”
    “我这一个大男人,要你伺候做什么?”傅侗文追上她,突然两手一抄,在她的惊呼声里,把她横抱着,走出去。
    万安听得惊呼,从天台探头下来:“三爷?”
    “三爷和三少奶奶吃早饭,忙你自己的。”傅侗文抱沈奚,沿楼梯向下走。
    “诶。”万安把脑袋缩回去。
    楼梯狭窄,还陡,她怕傅侗文脚下打滑,两人都要抱团滚下去,不能硬挣扎,只好由着他胡闹。厨房里用过早饭,两人被万安“赶回”二楼卧房,补眠到下午四点,万安急着敲门将一对新人叫醒。西装和衬衫熨烫好,她在衣柜里寻了件在纽约时订做的连身裙,这样的衣裳无法平日穿,今日派了用场。
    傅侗文请的朋友是那夜见过的,都是他的旧友和同学。
    等大伙陆续到了,全都围坐在一楼客厅里的圆餐桌旁,衣架上挂不下西装了,这些男人也不讲究,上衣要么搭在椅背上,要么丢到沙发里。
    沈奚跟着谭庆项在厨房帮忙,其实轮不到她,只是她怕应付这些公子哥,一个赛一个伶牙俐齿,稍有不慎被抓到把柄,就是一场调笑。
    “侗文,”有人道,“你在上海好几处的公馆,偏要住在这小公寓里,是图什么?”
    傅侗文把茶杯在桌上轻敲着,笑着说:“这公寓是我太太的,不是我的。”
    说话间,望一眼厨房门口。地上是个人影,裙角飘荡。
    “寄人篱下,很浪漫啊,侗文。”另外的人搭腔。
    在众人笑声里,傅侗文把茶杯放下,对戴眼镜的男人认真道:“你若有空闲,北上一次。”
    “怎么?是有要紧的事?”对方收敛了笑容。
    “两件事,一件公事,一件私事。”
    沈奚端了两盘菜,西湖醋鱼和青蟹年糕,是谭庆项拿手的菜。
    “你带我一张支票和两箱金条北上,给周礼巡,款项的数目太大,需得你亲自走一趟。”
    “这好办,我这两日就安排北上路程和火车。”对方答应了。
    旁边人插话:“这么大一笔钱,是要办大好事了?”
    傅侗文快意一笑:“要组建参战军,我们也想要出军队去西方战场了。”
    这是个好消息。这两年虽然一直在输出劳工,参与这场世界大战,但总会怕那些西方大国战后会抵赖,到时不承认中国的贡献。如果有参战军,再好不过。
    “你如此一说,我迫不及待要北上了,就明晚吧。”戴眼镜的男人欢喜不已。
    “我是最好你早动身的。”傅侗文答。
    “替三哥把清和叫来。”他对沈奚说。
    “嗯。”
    沈奚到厨房间,让傅清和到客厅说话。
    傅清和穿着沈奚的衣裙,两条长辫盘着,立在桌畔,还像是未出阁的大姑娘:“三哥。”
    傅侗文颔首,对戴眼镜的男人道:“这回是我借着父亲病故,才让清和到上海奔丧。不管是生是死,在那位司令心里,这笔账是要算在我头上的。”
    “这我明白,清和的夫家不会善罢甘休的,你这里会不会有麻烦?”对方说。
    他摇头:“我不怕别的,只怕她长久在我身边,会暴露了行踪。”
    “三哥。”傅清和因他成亲的欢喜渐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