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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哎呀!就这么简单啊。”白小菀立马松了一口气,笑嘻嘻道:“你咋不早说呢?这点小事儿,包在我身上了。”
    黑衣少年单手从腰间解下一个荷包,“你从里面拿一块去买药,应该够了。”
    白小菀接过荷包,打开一看,“啊!金子!哇哇哇,这……,这么多金子,估摸得有五六两重吧?我算算,一两金子十两银,那岂不是有五、六十两银子了?哇,都顶得上我一年的赚钱预算了。”
    黑衣少年看她满眼财迷的样子,心下嫌弃,但却抛出了一个诱饵,“随便拿一块,赶紧去给我买金疮药。”
    白小菀没客气的拿了一块大的,掂了掂,至少也有一两多,也就是十几两银子了。心下乐得只开花,把荷包扔给了他,“好,你就放心吧。”
    黑衣少年似笑非笑,“我还是不怎么放心。”毫无征兆的,忽地拿起剑鞘往前一扔,正正砸到大黑狗的脑袋,“还是这样放心一些。”
    大黑狗顿时“嗷呜”一声,倒了下去。
    “你干啥?”白小菀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看大黑狗,“大黑,大黑!你怎么了?”扭头朝黑衣少年恼道:“干嘛啊?我都答应去给你买药了,你干嘛弄死我的狗?我……,我的大黑啊。”说着,眼泪都要滚出来了。
    “它没死,只是被砸中穴位晕过去了。”黑衣少年淡淡道。
    “啊?晕过去了?”白小菀将信将疑,伸出手在大黑狗鼻子前探了探,果然还有气,不由吃惊的目瞪口呆,“这……,狗还有些穴位?大侠,你也太准了吧?”
    黑衣少年略显尴尬,斥道:“快去买药!你的大黑狗就留在这儿,若是你不回来,那这条大黑狗我也不会留了。”
    “哦,我明白了。”白小菀恍然大悟道:“你这是留下人质啊!不对,是狗质。”
    “你怎么如此贫嘴?”黑衣少年简直哭笑不得,有些无奈,“你快去买药,此处离镇上没有多远,快去快回,就能带走你的大黑狗了。”
    白小菀纠结的看着对方。
    黑衣少年轻笑,“怎么了?看你这表情,莫非你本来就打算拿了金子就跑,现在舍不得你的大黑狗,所有发愁了。”
    白小菀哼道:“奸诈鬼!”
    黑衣少年目光一寒,“我劝你,还是老实点儿。”他的面容在阴影里看不清,但是却透出阵阵寒气,“我虽然受伤了,但是找个机会取你的人头,还是易如反掌的。”
    “我去买!买啦!”白小菀忿忿跺脚,“给我等着!”
    黑衣少年看着她气鼓鼓的走远了,方才放下戒备。
    只见他眉头紧皱,捂着胸口猛地一咳,顿时“哇”的一声吐了好些鲜血!他手握剑柄撑着身体,在草地上连连喘气,因为失血过多,忍不住有些头昏眼花起来。
    不!不能死,一定不能就这么死了。
    “烨哥儿,好好活下去。”娘亲临死之前,满身鲜血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不要惦记着给娘亲报仇,娘亲只要、只要……,你好好活着。”
    黑衣少年眼中闪过寒芒,要活着,也要报仇!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白小菀一路气鼓鼓的来到镇上,先去药店买了金疮药和绷带,犹豫了下,又买了一点参片,准备给那黑衣少年补气。希望他看在她配合的份上,拿了药,就赶紧把大黑狗放了。
    因为怕白跑一趟被宁氏询问,又飞快的买了一沓包装纸、细绳子,走到镇子路口还顺道买了几个大肉包子。一路紧赶慢赶,气喘吁吁回到了原来的树林,小声喊道:“喂!那个谁,你的金疮药买回来了。”
    “喂喂!喂……”
    “人呢?”
    可惜仍凭白小菀怎么喊,都不见人,四周空荡荡的一片寂静。这是什么状况?她不仅有点懵,“难道那人自己跑了?可是,好歹把大黑留下啊。”
    正在嘀咕,就听见一连串的狗叫,“汪、汪汪!”
    白小菀那赶忙过去查看。
    只见大黑狗被一条布带子套住脖子,栓在了树上,看情形倒是活蹦乱跳的。她当即放下东西解绳子,给了一个肉包,安抚道:“吃吧,吃吧,今儿肯定把你给吓坏了。”
    白小菀在四周转了一圈儿,还是不见黑衣少年,不由觉得奇怪。
    那人明明好好受了伤,再说还等着药,怎么就自个儿跑了?算了,不管了。反正金疮药和参片,平常人受伤也用得上,留着也不浪费。再说了,买药只是花了一点碎银,那块的金子就归她了。
    嘿嘿,这买卖挺划算的。
    白小菀带着大黑狗,高高兴兴的回了谢家,准备包装香皂。在包装之前,先偷偷去给谢玺送了肉包子,“给你买的,还热着,赶紧吃了吧。”
    第二十四章 少爷
    “够哥儿们。”谢玺嘿嘿直笑,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你吃完好好读书,我去包香皂了。”白小菀带着东西回了房。
    先把彩色的纸裁成大小合适的尺寸,然后统一按照同样的方式包香皂,包好了,再用绳子给捆上。她左看看、有看看,还挺得意的,“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玫瑰香皂用紫红色的包装纸,桂花香皂用鹅黄色的包装纸,一目了然嘛。”
    “唔,我这香皂要卖多少钱一块儿呢?”
    “刚开始要买便宜点儿,嗯……,肥皂两文一块儿。香皂切得小,成本不算太高,卖五文一块也挺赚的,就这么定了。”
    “哈哈!等我发家致富赚够了钱,就买房子买地,买奴才买丫头。”
    “到时候……”白小菀越想越是美好,越想越是兴奋,“就有数不尽的美男帅哥排着队等我挑,哭着喊着要给我做夫君,哈哈哈……”
    “噗!”床下面,忽地传来一声嗤笑,“这世上,竟有你这般不要脸的丫头。”
    “谁?!”白小菀吓得一哆嗦,像是被踩着了尾巴的猫,跳转身子,仔细在屋子里面看了又看,“谁啊,鬼鬼祟祟的藏着做什么?我……,我要喊人了啊。”
    她嘴里说着厉害,脚却发软,不知不觉的往门边退。
    “我的药,买回来了吗?”黑衣少年从床下爬了出来,尽管浑身脏兮兮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但是却不见丝毫狼狈。
    他身上,有一种天生的高傲矜贵气度。
    “是你?”白小菀瞪大了眼睛,张大嘴,“你你……,你,怎么会藏到我的床下?难道说,你一直藏在树林里跟着我,然后找到的?”
    黑衣少年轻笑,“你还不傻嘛。”
    “你才傻呢!”白小菀拔高声调,说完扭头往外看了看,赶紧把窗户给关上,免得被人听见。还好现在不是饭点儿,二房的人都出去干活了,郭大娘和谢杏儿轻易不出房门,谢玺又在忙着读书,宁氏赶着给大家做衣服,并没有人在周围。
    “药呢?”黑衣少年往前走了一步,伸手道:“快给我。”
    “嘘!”白小菀做了一个小声的手势,“你别吵,等下被人听见就麻烦了。”赶紧打袱,把金疮药和参片都递给他,“喏,都是给你买的。”
    那少年看了一眼,既没有急着含参片,也没有急着上金疮药,反而拿起肉包子不客气的吃了起来。他正是年轻能吃的岁数,三个大肉包子,一转眼就都进了他的肚子,连块包子皮儿都没有剩下。
    白小菀看着有点肉疼,“你好歹,也给我留一个啊。”
    黑衣少年头也不抬,抓了几片参片放进嘴里,含混道:“我给你的金子,多少肉包子买不回来?你想吃,自己在再去买就是了。”
    一副理所应当的口气。
    白小菀气得肝疼,“你这人,是属螃蟹的吗?”
    “螃蟹?”黑衣少年怔了一下,才明白她的意思是说他横着走,不由轻笑,“螃蟹算是什么玩意儿?也配比我?”拿着金疮药有些不好下手,吩咐道:“赶紧去给我打一盆温温的水过来。”
    “赶紧……”白小菀恨恨咬牙。
    黑衣少年本身脾气不太好,不过他也知道,这不是摆架子发脾气的地方。因此心思飞快一转,掏出荷包放在桌子上,“我不会给你添太多麻烦的。等洗干净了伤口,你帮我上好了药,我立马就走,剩下的金子都归你了。”
    “你说话算话啊!”白小菀见钱眼开,看在金子的份上只好忍气去了。
    黑衣少年坐在阴影里休息,勾起嘴角,“这丫头,倒是有些意思。”他连着吃了几个大肉包子,胃里有了存货,再加上嘴里含着参片,感觉恢复了不少元气。于是闭目养神,慢慢的调理气息,好让身体恢复的更快一些。
    乡下想要热水没那么快,白小菀还得现烧火,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黑衣少年休养了一炷香的功夫,还没见她回来,闲着便打量了一下那堆肥皂、香皂,拿起一块看了看,“小村丫还能做出这种东西?看着漂亮,闻着也香。”
    “吱呀”一声,白小菀端着一盆温水溜了进来。
    黑衣少年把香皂放下去了。
    “哎,别弄坏了。”白小菀把水放在桌上,然后过去心疼的把香皂放好,“你一看就是有钱不知柴米油盐贵的,这东西虽小,我还要用它们来赚钱发家致富呢。”
    黑衣少年问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白小菀头也不抬,继续包香皂,“洗衣服、洗手用的东西,和澡豆差不多,但是比澡豆的成本便宜很多,特别适合普通百姓们用。”
    “哦?”黑衣少年沉吟了下,“那你过来服侍我洗一次,看看好不好用。”
    “我……,服侍你?凭啥啊!”白小菀瞪圆了眼睛。
    黑衣少年勾起嘴角一笑,“不白使唤你。”他素来养尊处优,自己实在不乐意做这些琐碎事,更别说还受了伤不方便。伸手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你看这块羊脂玉佩,就算拿到当铺里也值五、六百两银子。”
    白小菀顿时双眼发光,垂涎道:“啥意思?你是说,我给你洗脸,你就把这块羊脂玉佩送给我了?五、六百两银子都是我的了?”
    黑衣少年心下好笑。
    这丫头,喜欢钱也不用这样写在脸上吧。
    他点了点头,“你帮我清洗伤口,再敷敷药,包扎一下,这块玉佩就是你的了。”
    “那先把玉佩给我。”白小菀不客气的拿了玉佩,揣在怀里,然后找了棉布巾,在温水里面拧了一把,“先给你洗洗脸。”
    黑衣少年也没推辞,一副享受奴婢丫头服侍的神态。
    白小菀给他洗了洗脸,又把凌乱的头发拨开,顿时露出一张面若冠玉的俊美脸庞,美得简直不像话!那长长的剑眉,宛若繁星一般的双眼,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唇,简直每一样都是完美啊!
    “呃……,你、你……”白小菀怔住了。
    “怎么了?”黑衣少年挑眉道。
    “你真好看。”白小菀下意思咽了咽口水,有点花痴了。
    如果说,谢君谦是温润如玉一般的人物,那这少年就是明珠璀璨、骄阳夺目,俊美得仿佛神祗一般,简直令人惊艳!
    阳光下,他的璀璨光芒,似乎让整个屋子都明亮起来。
    “看什么看?”俊美的黑衣少年等了片刻,有些不耐烦,“我的伤口还疼着,你赶紧给我洗一洗,上药。”又威胁她,“剩下的金子还要不要了?”
    “要要要!金子我要,你我也要……”白小菀赶紧咬了咬舌头,差点说出“你我也要了”,赶忙改口,“……好好照顾,好好的清洗伤口。”
    黑衣少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我看你……,不仅想劫财,还想劫色啊。”
    “哪有?”白小菀被说中了心事,微微脸红,“就是你长得好看点,我多看了几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人长得好看也吸引人,看看又不少一块肉。再说了,我一个小姑娘,怎么劫你的色啊?”
    黑衣少年动了动佩剑,挑眉道:“你不妨试试。”
    “不了,不了。”白小菀顿时瞬间回到现实,妈蛋,这人可是会武功的啊!那还发什么花痴?小心连命都送掉!那赶紧收心思,问道:“你伤口在哪儿,我给你洗。对了,顺便让你用用我的香皂,洗起来可好用了。”
    黑衣少年当即反对,“我一个大男人用什么香皂?不要。”
    “那用肥皂。”白小菀捞起他的手,挽起袖子,先用清水洗了洗湿润了。然后小心翼翼的摸上肥皂,尽量不碰到伤口,轻轻揉了一会儿,然后冲洗,“你看,是不是马上就洗得白白的了。”
    “嗯。”黑衣少年没有反对。
    白小菀又打开金疮药,仔细的给他抖药粉,尽量均匀,最后一圈一圈的缠上绷带。因为有着现代人的医理常识,加上成人的灵魂,绷带还缠得挺好的,自己越看越满意,“其实我这份手艺,学几年,去做个大夫也不错。”
    黑衣少年嘲笑她,“论脸皮之厚,我平生所见无人出你之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