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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还未等诺雅开口,百里九已经当先迫不及待地道:“慢走,不送!”
    楚卿尘当真是君子风度,受了百里九冷言冷语的挤兑,也不气恼,仍旧冲着诺雅谦和一笑:“那我们的事情就一言为定了。”
    诺雅点点头:“谢过二皇子。”
    楚卿尘方才转身向着宫外缓步离去,逐渐隐在寂凉的夜色里,一个人的背影看起来有些落寞。
    百里九将披肩拢得紧了,忍不住吃味道:“都已经走了那样远,还这样恋恋不舍的,你不觉得对于你的夫君来说,是一件难以容忍的事情吗?”
    诺雅干脆将冻僵的手伸进他的脖颈里取暖:“我不过只是同人家说两句话,你就这样拈酸吃醋的,你抹了蜂蜜骗人跟你对嘴儿的事情,我还没有跟你算账呢。”
    百里九望着她,一本正经地岔开话题:“为什么你的嘴尝起来是又香又甜的,难不成也抹了蜂蜜?今日是桂花的,还是槐花?”
    诺雅伸在他衣襟里的手使力拧了一把:“以后休想再亲我,亲一次,咬你一次!”
    百里九一声哀嚎:“生无可恋啊!”
    吓得诺雅赶紧掩了他的口:“小些声音,被人听了去,羞是不羞?你那青梅竹马正一脸哀怨地盯着你呢,那目光恨不能将我生吞活剥了。”
    百里九懒得回头,低声闷笑:“我不信阿寻能有那样凶,要不你亲我一口试试?”
    他的提议虽然荒唐,不过对于诺雅来说,的确很有诱惑力,憋了这许久的窝囊气,若是不能发泄出来一些,真有点对不住自己的恶名。
    她缩在百里九的怀里,双手自他脖颈攀缘而上,搂紧了,附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笑得如百花绽开,春色满园:“你若是能将这个祸水东引,流进外人田里,我就主动扒皮儿洗干净了,变换出十八种花样给你吃,逆来顺受,随你摆布。”
    她温软的身子如蛇一样,在百里九的怀里扭动,诱惑地摩擦出令人心驰神往的火花。百里九呼吸忍不住一滞,胳膊骤然一紧,将她几乎整个圈禁到自己心坎里去:“我只想将你这个祸水引进自家田里,浇灌出一地的小祸害。我们一言为定!”
    诺雅用眼梢瞥一眼脸色铁青的安平,得意地在百里九下颌上浅啄一口,魅惑道:“爷,奴家可是有点迫不及待了。”
    百里九实在忍不住,在她柔若无骨的腰间狠劲拧了一把,让她感知到自己的饥渴与焦灼:“放心,绝对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天空里一个绚丽的烟花绽开,好像是逐渐点燃了除夕夜的喧嚣,紧跟着,天上烟花次第绽放,一丛丛,一簇簇,璀璨夺目。好似清风拂过,万紫千红的春天在夜空中铺展盛开,繁华似锦。
    都说女人是祸水,偏生男人就是好招惹祸端。诺雅心底一声轻叹,她觉得,春天已经来了。
    除夕过后,就是初一祭祖,初二百里九备下节礼,亲自陪同秦宠儿,安若兮回娘家,初三开始,相亲近的亲朋好友开始走动,迎来送往。安平就迫不及待地登堂入室了。
    既然想要久住,诺雅自然命人另外准备了院子出来,照例遣了机灵的丫头精心伺候着。这次安平自己带了随身丫头雀儿进来,倒也安分许多,不再像上次那样嚣张,而且与安若兮走动得密切。两人各怀鬼胎,虚与委蛇,外人跟前却是一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之态。
    一文钱买的醋,又酸又贱,两人这是棋逢对手,贱到一起了。
    那安若兮初二从娘家回来以后,就闷闷不乐,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听说一侧脸颊红肿,极明显是被人打过,见不得人。
    诺雅私下里猜测,她回家定然是受了教训,只是不知道究竟是安侍郎还是安夫人竟然这样心狠,不顾她的脸面,将她半侧脸颊打得肿起那高?就不怕自家女儿在将军府难堪吗?更不知道,安若兮会不会从此乖巧一些,不再暗中惹是生非,折腾出乱七八糟的幺蛾子出来。尤其是安平再从中怂恿撺掇,两人臭味相投,她能安分下来吗?
    诺雅不心急,冷眼旁观,面对着安平的故意挑衅也心平气和,巧笑嫣然,拿出做当家夫人的风范来。
    心焦的是百里九,他从安平堂而皇之地重新入住百里府那一日,就没有消停下来,着急忙慌地开始张罗宴请京中一些未婚的青年才俊,莅临百里府。并且撇开自家三位夫人,唯独请了安平抛头露面,帮助招待。先是以文会友,后是比武论高低,将军府那两日门庭若市,车水马龙,出奇地热闹。
    大家全都心知肚明,百里九宴请是假,为安平择婿是真,有愿意蹚这浑水,想巴结镇远侯的,在安平跟前格外殷勤,像一群逐臭乱蝇一般,各显身手,纠缠不休。
    安平最初有些得意,以为是百里九对自己另眼相看,端起将军府女主的架势,后来才醒过味来,不堪其扰,甚至当众大发雷霆。
    百里九这一招说实话很是阴损,摆明了就是将自己的心意昭告天下,间接拒绝了安平的死缠烂打。而且,如今安平头上还有皇后虎视眈眈地盯着,想要见缝插针,将安平嫁入太师府。百里九此举,无异于给安平头上悬了一把刀,催促着她尽快将自己的终生大事定下来,否则皇后懿旨一下,板上钉钉,悔之晚矣。
    镇远侯在得知此事以后,明白了百里九的态度,第二天就专程派了车马来接,但是安平却拒绝回府,铁了心地留下来,死乞白赖,他也无可奈何。
    林诺雅躺在一念堂院子里的躺椅上,悠哉地啃着暖房里摘来的甜瓜,惬意地眯了眼睛。手里的甜瓜不如阳光下种植的香甜,但是她吃得津津有味,她初次尝到了美人计得逞的甜头,正暗自得意。
    原来,宅斗三十六计里面,最有杀伤力,可以一劳永逸的,还是美人计。抛个媚眼,勾勾指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翻身宝典里记载,宅斗还有一层最高境界,练成以后,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诺雅掰着指头数,自己离那一层,还有至少两层需要修炼。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她提起笔,在翻身宝典最后一页,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追求的理想目标:弱水三千,只取瓢饮。
    是的,从今天起,林诺雅要以妲己,褒妃等祸国妖妃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霸占百里九,咬定青山不松口,绝不允许他再四处沾花惹草。
    虽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可能很骨感,但是,没有追求的人生是可耻的。
    良夜颐宫奏管簧,无端烽火烛穹苍。
    可怜列国奔驰苦,止博褒妃笑一场。
    这才是翻身女人的表率,活出了女人的精气神,扬眉吐气!
    林诺雅的俗话说,男人不能惯,越惯越混蛋,女人就要宠,越宠越有种,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争,就扑腾得热闹一点,做一只有鸿鹄之志的小家雀儿!
    ☆、第六十七章 轰动京城的诗会
    几天忙碌完,就是破五,吃过上供饺子后,京城里的铺子都陆续开门营业,天然居也迎来了京城里极为轰动的诗会。
    这次的诗会因为有楚卿尘参加,所以除了京中的才子墨客,还吸引了许多待嫁的大家闺秀翘首以待,诗会的一纸请柬更是千金难求。
    “听楚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个“楚”就是指的楚卿尘;“公子如玉衣胜雪,温润华皓赛秋月”,这“公子”也是指的楚卿尘;“惊才倾城,绝色出尘”,也是在赞美楚卿尘。
    诺雅对于这些文人墨客之间咬文嚼字的聚会并不感兴趣,也只是想过去长个见识而已。再说,自己乃是天然居的东道主,楚卿尘好心为自己捧场,若是不露面,实在说不过去。
    百里九听闻有美人可看,早就百爪挠心,按捺不住,将自己穿戴得格外风骚,停了一日宴请,尾随在诺雅身后,亦步亦趋,眼睛在环肥燕瘦里飘来飘去,不时跟诺雅一起评头论足,两人乐此不疲。
    难得今日安平竟然格外开恩,放过了百里九一马,听说是要去城西烧香,给老将军,老夫人祈福,先出了门。
    今日的天然居,车水马龙,俨然比开业那日还要热闹,有许多倾慕楚卿尘才名的学子,从远处赶过来,宿在附近客栈,就等着一睹他的风采。更遑论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闺秀千金,打扮得花枝招展,衣香鬓影,围拢了天然居门口,挤得水泄不通。也有那真正有真才实学的,跃跃欲试,就盼着能够入了楚卿尘的眼,得以平步青云。
    诺雅站在门口沉思良久,忍不住问百里九:“我觉得吧,像安平那样的白痴小郡主喜欢你还有情可原,像安若兮那种自命清高的女人,应该爱慕的是二皇子这样博学风流的才子,怎么会瞎了眼,哭着喊着嫁给你百里九呢?其中必有阴谋。”
    诺雅一句话真相了,百里九一脸莫测高深,摩挲着下巴道:“夫人可听说过《田忌赛马》的典故?”
    诺雅点点头。
    “那就是了,以己之长,克敌之短,我从来不会跟楚卿尘在一起吟诗作对,谈古论今,同样,有些我懂的战略计谋,他楚卿尘未必就能精通。自古才子配佳人,或者说郎才女貌,真正志趣相投,惺惺相惜的,那叫知己,成就不了夫妻。
    安若兮虽然敬佩他楚卿尘的才华。但是,我所知道的东西,对于她而言,更是全新的,前所未见,更加仰慕。就比如,爷当初第一眼见你做菜,就立即被你娴熟的刀工折服,被那架势迷得神魂颠倒一个道理。”
    诺雅自动忽略了百里九前面的长篇大论,对于他最后一句话,无论是否是违心的调侃心里都有点沾沾自喜:“你究竟是折服,还是被我手中的刀屈服,还有待考证。”
    两人来得挺早,天然居里面已经是贵客盈门,熙熙攘攘。牡丹对于此次招待别开生面,特意请教了田掌柜,撤去了大堂里的所有桌椅,只在两侧摆放条案,条案上层层叠叠堆满了各种点心和易拿取食用的菜品,酒水。一侧专设休息座位,供宾客休息用餐点。
    大厅正中则摆放书案,文房四宝,来宾可以在正中处作画习字。至于厅堂正中的高台,则不是寻常人有资格可以上的。
    最初时,大家还都有些藏拙,不好意思上前书画,只参观酒楼里悬挂的当世大作,楚卿尘的作品前面更是摩肩接踵,被挤得水泄不通。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林诺雅则属于两者都不是,门道看不出多少,热闹又嫌乱心。百里九自顾装模作样地欣赏美女,眼睛却始终紧盯着林诺雅,寸步不离。元宝则是属于专心对美食下手的那一种,一进来就不见了人影。
    楚卿尘还没有来,大家翘首以待,都有些迫切。
    百里九碰碰林诺雅的胳膊,奇怪道:“看,那是谁来了?”
    林诺雅转过头,因为个子娇小,不得不踮起脚尖张望:“谁呀?”
    百里九伸手指过去。诺雅方才看得清楚,竟然是锦娘!
    她今日薄纱蒙面,穿得倒是中规中矩,不像往日那样妖冶多姿,而且一袭妆缎金银丝滚边披风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在花枝招展的脂粉堆里,看起来不那样扎眼。
    “锦娘怎么来了?”诺雅也有些奇怪,问百里九:“你邀请过来的?”
    百里九摇摇头:“锦娘的才华风流,也是出了名的,怎么就不能受邀请吗?”
    诺雅如今已经完全摈弃了对锦娘的敌意,相反通过几次相处,觉得她不羁世俗,活得大胆恣意,也是性情中人,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她分开人群,向着门口处的锦娘快步走过去,热情地招呼:“锦娘,你也来了?”
    锦娘正站在门口,左右张望,寻找相熟之人,听到她说话,有些欢喜:“林夫人的手艺名噪京城,自然是要过来尝尝。”
    诺雅有掩面远离这个女人的冲动,这一屋子人都是彪炳过来好学求知的,这人怎么就大大咧咧地说出这样馋嘴的缘由来?
    “感情你过来是为了贪嘴,不是赛诗的?那你直接去厨房就可以,那里的点心还要热乎一些,狼吞虎咽的时候也不用顾全你花魁的形象。”
    锦娘从袖子里掏出一张请柬,冲着诺雅晃晃,撇嘴问:“不是你邀请我过来的吗?”
    诺雅狐疑地接过请柬,正是今日诗会的墨竹请柬,在民间一帖难求。
    她老实摇头:“我自己都没有请柬,混进来的,哪里有请柬发给你?还不如换几两银子塞腰包里呢。”
    锦娘有些纳闷:“那便也奇了怪了,谁会特意差人送这请柬给我,还特意叮嘱一定要参加的。”
    诺雅翻来覆去的看,并无什么异样:“想来是你才华横溢,名满京城,有不怀好意的人想要巴结你呢。”
    锦娘抿着嘴笑:“反正我也不怕有什么圈套。”
    百里九从后面挤过来:“你们两个人好歹也能算的上是情敌当前,就算不是剑拔弩张,也不用这样热络吧?”
    两人一起回头鄙夷地看了百里九一眼,毒舌道:“我们这样相亲相爱,看在别人眼里,岂不更佩服你九爷的魅力,教导有方?”
    话音刚落,身后就果真有人窃窃私语:“那女人不是醉梦楼的花魁锦娘吗?怎么竟然与林夫人这样亲密?”
    “不是传闻百里九家宅不宁,闹腾得满城风雨吗?看起来那林夫人也不是善妒之人,竟然能容得下九爷的老相好。”
    诺雅与锦娘相视而笑:“走,咱俩楼上说话。”
    百里九对于自家夫人这位闺中男密友心里却是生了十二分警惕:“我也去!”
    锦娘翘着兰花指嫣然一笑:“九爷若是相跟着一起上来,会让大家误会的,传扬出去不好听,还是避嫌吧。”
    诺雅也挥挥手道:“今日这里桃花遍地,你九爷正好如鱼得水,海阔凭鱼跃,自己尽情潇洒去吧。”
    百里九愁眉苦脸地拽着她不放:“我怕自己撞了桃花,谢了杏花,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门口处一阵骚动,厅里许多人蜂拥着向门口涌,激动地叫嚷着:“二皇子来了!”
    就连那些自命清高的大家闺秀也瞬间抛却矜持,踮着脚向外看。
    两人回头看了一眼被冷落的百里九,感慨道:“果真人比人,气死人那!”
    百里九极是不服气地辩解:“虎落平阳被犬欺,爷在一群酸秀才跟前自然没有优势,要比的话,可以上战场一较高下。”
    诺雅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你的优势不在战场和女人堆,只在青楼。”
    百里九被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噎得难受,气哼哼地扭过头:“楚欣儿那小魔王竟然也来了?你们三个人到一块儿......我,我还是回避一会儿吧。”
    说完就转身没了人影,溜得倒快。
    楚欣儿一进门,就拨开人群,四下扫望,看到锦娘和诺雅,兴奋地向着两人这里挤过来,有些吃力。
    “欣儿是皇上最宠爱的十公主,你那日见过的。”诺雅一边冲着她招手,一边低声对锦娘解释道。
    锦娘略一犹疑,面色有些古怪:“我突然想起有要事要跟九爷相商,去去就来。”
    诺雅以为是上次自己闹腾的误会,令锦娘对欣儿有成见,想拽住她解释,锦娘已经一转身就隐了身形。
    欣儿小跑着过来,小脸通红,左右张望:“咦,诺雅姐姐,适才那蓝眼睛猫妖不是还在这里吗?怎么隐身啦?”
    诺雅不想两人误会加深,赶紧解释道:“她突然有些急事,一会儿就回来。其实,我与锦娘以前有些误会,如今已经冰释前嫌,她人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