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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我呸!”林仙儿目光宛如淬了毒一般,但到底还是害怕那例无虚发的飞刀会刺进自己柔美的脖颈里,只能跳窗离去,口中仍然恶毒地骂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微微一顿,眉眼逐渐染上了一丝悲凉和郁色,心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细细密密地抽痛了起来。
    然而还不等他伤怀,门外突然又传来那女子的声音,带着点轻讶:“李寻欢?六如公子?”
    “啧。”男子的声音仍然充满了不耐,甚至透着点嫌弃的味道,“说他风流天下还真是不假,这种女人都能下嘴。”
    李寻欢那满怀的伤感都尽数化为了无奈,他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却又不好在姑娘家面前口花花。只能抬手倒掉了碗里的毒酒,从桌上取了三个干净的杯子,朝着门口遥遥一敬道:“两位,外面风大雨寒,不速之客已经离去,不若进来小憩片刻可好?”
    门外传来一声冷哼,但木门还是被推开了,男子扫视了屋中一眼,目光淡漠地瞥了地上的三具尸体,才将屋外的女子扯了进来。
    李寻欢微微带点好奇的看了过去,他心中虽然对林仙儿满是厌恶,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林仙儿是世间少有的绝色。面前的男子能完全无视了林仙儿的美丽,甚至对那等尤物口出恶语,这不免让李寻欢好奇,他珍视着的女子应当是何等的美丽。
    但是等到看清楚时,心中有些意外却又有些情理之中的认同,那只是一名少女,甚至年不过及笄之年,与其说是美丽,倒不如说是有些稚气的可爱。她裹着一件毛茸茸的狐裘,露出一张白净的脸蛋,清丽温柔的五官,还带点圆润的脸颊,鸦羽似的发,欺霜赛雪的肌肤,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但是此时唇角含笑的模样却仿若山涧清泉,乖巧得令人舒心。
    她身上尚未沾染女子最动人的风情,青涩纯粹,别有种玉石般温润的剔透感,那一身饱含墨香的书卷气,也能看出良好的家教。
    李寻欢正用微微欣赏的目光打量着面前的少女,却忽而冷不丁的眼前一花,被玄衣男子挡了个严严实实。俊美得邪气凛然的青年目光冷厉的望着他,带着不加遮掩的警告。李寻欢苦笑一声,拱手告罪,解释道:“这位兄弟,李某当真无意冒犯,方才多有失礼了。”
    唐无乐正想讽刺几句,冷不丁却被人抱住了腰朝后拖了拖,他顿时不乐意了:“矮砸你给劳资松手!”
    木舒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将唐无乐摁到了椅子上,她让自己尽量无视地上的尸体和空气中的血腥气,朝着李寻欢不好意思地笑笑:“实在抱歉,这位公子。我们途经此地正逢大雨,一时间无路可去,我身体又不好,所以才想在这里暂时停留一夜,多有打扰了。”
    李寻欢轻叹地道:“何来打扰之说?我本也只是过客一名,这家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如今都已躺在地上了。”
    木舒亦是无言,只得道:“附近人烟稀少,总不好让店家曝尸于此,不若让他们入土为安吧。”
    李寻欢微诧,完全没有想过替人收尸这个问题,反倒是唐无乐见怪不怪地磕了颗花生,随手将花生粒塞进了木舒的嘴里:“就你事多,这些尸体带了毒,真去动他们,你手都能烂掉,还不如一把火烧了免得以后害人呢。”
    木舒嚼着花生粒,眼睛微微睁大,有心想说什么,唐无乐却已经不耐烦地戳着她脑瓜子道:“滚去换衣服睡觉,顺便给劳资把房间整理好,这里没你什么事儿了,要是明天给我生病了,少爷我就去药房给你抓二两黄连熬水喝,听见了没有。”
    “是是是,我这就去准备睡了。”木舒笑着给唐无乐倒了杯水,也实在无法忍受在尸体旁边吃东西,便起身朝着楼上走去。
    李寻欢手持酒盏,看着面前这一幕,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心塞。
    #壮士,干了这碗狗粮。#
    第三十八章 昔不可追
    “中了毒还如此逞强,你们明国的江湖人不是不要脸, 就是死要脸。”
    唐无乐漫不经心地将一个瓶子中碧绿色的液体倒在三具尸体上, 看着他们一点点地腐蚀成尸水。李寻欢目光平静地看着面前可怖的一幕, 方才他那般从容自若,应付了贪婪卑鄙的孙逵, 谈笑自如地骗走了林仙儿,谁能想到他自己已是强弓末弩?或许用不了多久,他也会变成地上的一具尸体, 被融化成绿惨惨的尸水。
    “阁下倒是体贴, 不愿让那位姑娘看见, 还特意将她支开。”李寻欢倍感遗憾地抚了抚酒坛,临死前若能畅饮一番, 魂归九泉便也不算是缺憾了, “姑娘好心, 涉世未深, 便是不认识的人也不忍他们死亦难安,阁下自然不会让她看见我临死前的模样的。”
    唐无乐冷笑, 方才那带点暴躁和不耐烦的男子, 此时却如同换了个人一般, 宛如深渊一般莫测得可怕:“你想太多了, 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死了也就死了。只是她若在场, 必定会因为你而求我相助,支开她不过是免得她还要为你这点破事而闹心罢了。”
    李寻欢顿时又笑又叹,心中当真是五味参杂, 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世间竟还有这样的人,心如磐石,冷若冰川,却又会使尽手段,只为让一人忘却忧愁与烦恼。
    李寻欢微微低头,笑着道:“有阁下这般爱惜呵护,姑娘定然会一生幸福,在下就先祝两位良缘夙缔,百年好合了。”
    李寻欢发自内心地送出自己的祝福,谁知道那高深莫测的男子却突然炸了毛似的惊了:“谁要跟那矮砸百年好合了?你胡说八道些什么?!那么个小矮子没胸没腰的谁会喜欢啊!信不信劳资崩了你脑瓜子啊!”
    李寻欢的表情顿时木了,好吧,你说你们没关系,我信了你的邪。
    作为一个情场老手,李寻欢得到过太多女子的倾心以待,自己也曾经体会过何为入骨的相思。他看得很清楚,也看得很明白,但是既然当事人自己并未察觉到这份感情的存在,那就证明相处的时日还不够多,火候未足,那他自然也没有点醒的必要。
    更何况他自己的感情都是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烂账,如今人之将死,就不要反误了人家。
    那些撕心裂肺般的往事,李寻欢都不愿意去回想,但是奈何此时站在他面前的是唐门无恶不作的小霸王,不是藏剑山庄那个乖巧体贴的小庄主。唐无乐兴致勃勃地拉了一张椅子坐下,手指轻轻一弹,一颗药丸便直接射进了李寻欢手中的酒盏里,很快消融在酒水之中:“喝掉它你还能多撑两天,作为报酬,就给我讲讲你过去的故事吧。”
    唐无乐对刚刚那女人离开时的那句谩骂很感兴趣,琢磨着听完故事之后去跟矮砸分享分享。
    李寻欢微微一愣,方才那一手已经让他意识到面前的人绝对也是一位高手,而且还是暗器高手。他的心早已遍布疮痍,但是倘若能活下去,李寻欢也不会自寻死路。他举杯饮尽了酒水,这杯中之物原是无色无味的剧毒,但是也不知道掺了什么,居然带出些微的甜。
    他的故事其实没什么好讲的,李寻欢因为兄弟情义而将祖宅以及未过门的妻子拱手相让,几乎成为了江湖中的笑话一场。
    李寻欢觉得自己有些醉了,其实醉了也好,醉了想起往事,就不会再疼得那样撕心裂肺。
    他断断续续的说着自己过去的故事,说他表妹林诗音何等的美丽可爱,性格倔强要强,却最是温柔;他说自己的义兄是何等的义薄云天,胸怀宽广,对自己是何等的深情厚谊;他说自己是居无定所的浪子,给不了林诗音想要的安定,所以选择了放手。
    他说得越多,唐无乐的神情却越发诡异,到最后,终于停下磕花生的手,忍不住开口打断了他的话语:“你说你给不了你表妹想要的安定?你又怎么知道她想要什么?”
    李寻欢微微一怔,那双已经布满沧桑的眼眸微眯,眼角便有浅浅的痕迹:“表妹说过她不喜碾转波折不断的风尘,她最喜院子里那口荷塘,夏时满目花绽,夜里月色盈湖,那画面当真美极了,若能有人陪她日日这般在庭院作画,心中也是欢喜的。”
    所以,他将祖宅和她最爱的风景,一起送给了她。
    唐无乐用一种形似木舒曾经注视着他的眼光看着李寻欢,以食指指节轻轻摩挲了薄唇,似笑非笑的道:“你有没有想过,你表妹说这么多废……啊,说这么多话,其实只是想让你别四处奔波,多点陪陪她?”
    “那个陪她作画的人不是你,那对她来说还有意义吗?”
    李寻欢的表情一片空白,他怔怔地坐在椅子上,气息却仿佛一点点地颓唐的下去。
    李寻欢想起了当初的自己,那时他忧心自己不能给所爱的女人带来幸福和平和,人在江湖总是难免身不由己。冲着小李飞刀的名头前来挑战的人多如过江之鲫,诗音因为害怕他受伤而几度垂泪,甚至因此惶惶而不可终日。他当时心中多少有些犹豫不决,偏巧龙啸云找上他,对他述说了一番自己对林诗音的情意,不断暗示他愿意为了林诗音而退出江湖,几番痛苦的挣扎之后,李寻欢还是选择了放手。
    他想,他给不了林诗音想要的生活,但是大哥可以,诗音是那样倔强的女子,知道他不可托付后,总会放下的。
    “你是知道你表妹爱着你的吧?”唐无乐倍感无趣地甩了甩手,原本对李寻欢些许的欣赏此时也化为了乌有,“我是不太懂你们的想法,但是你既然喜欢她,她也喜欢你,那不抢到手反而让出去是什么道理?磨合之后是否合适是你们自己的问题,反正落到最终不是你为她妥协,就是她适应你。你那什么大哥是不是义薄云天我不清楚,但是我就没听说过谁家的好兄长会对弟弟说我深爱着你的未婚妻。”
    “可别说你那大哥什么都不知道,连方才那女人都知道那是你未过门的妻子,你大哥当年就真的对此一无所知吗?”
    “你倒是大方,祖宅钱财全部送给了表妹当嫁妆,自己跑去边关塞外数年。哈哈,问题是人家领情吗?说实在话,你当真不知道你表妹心里恨着你怨着你的凉薄寡情?而你那个深爱着你表妹的大哥对你又是什么想法?折腾到最后谁心里都不舒坦,何必呢。”
    ——顾及兄弟情义做什么,牺牲他一个,幸福你和她,多划算啊。
    唐无乐端起装满花生粒的小碟子,满脸无趣地朝楼上走去,他是傻了才会想听这么个故事,还浪费了一颗好药,真是无聊透顶。
    骤然安静下来的厅堂里,唯有略微黯淡昏黄的烛火拉扯出李寻欢长长的倒影,许久,厅内才响起了撕心裂肺般的咳嗽声。
    木舒换了一身干净的衣物,又整理出了两间空房,将被褥换成新的,稍稍打点一番,才能放心休憩一晚。她正想起身去寻唐无乐,却刚好跟他撞了个正着。木舒正想询问李寻欢怎样了,却冷不防被他塞了一碟花生粒。
    “谢谢少爷。”木舒有些微窘地接过了小碟子,总觉得唐无乐是在投喂仓鼠。看着唐无乐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木舒也没了询问他的心情,便只是笑着说道,“房间已经整理好了,要去看看缺些什么东西吗?”
    唐无乐回过神,目光定在木舒的脸上。许久,久到木舒都以为自己脸上是不是糊了什么东西了,他才慢吞吞地伸出手一把揪住她的脸蛋,一阵揉搓,道:“突然发现矮砸你其实长得也还可以,比刚刚那恶心的女人顺眼多了。”
    完全不知道方才的美人是大名鼎鼎的林仙儿,也根本没意识到小少爷是在睁眼说瞎话,木舒便只是笑了笑,道:“多谢夸奖。”
    唐无乐神情越发奇怪了,情绪复杂得木舒都分辨不出他在想些什么,只得道:“那我回房了?”
    唐无乐点了点头,也没有说话,木舒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当他又犯病了,便端着花生米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唐无乐抱着手臂靠在墙边,微微倾斜的站姿将他修长高挑的身材一展无遗。他面无表情的注视着木舒消失的方向,有些烦躁地摩挲了一下手背上的皮革软甲,李寻欢无意间的话语似乎打开了一扇从未被触及过的门扉,露出些许明媚妍丽的春景。
    唐无乐不蠢,对感情之事也并非纯如白纸般的一无所知,但也正是因此,他才开始觉得事态麻烦了起来。
    唐无乐越想面色越差,到最后终是忍不住一咬牙,低声道:“该死,果然拐别人家的妹儿都没好下场吗?”
    木舒并不知道小少爷满心烦乱差点没去挠墙,总算有了一处落脚处,她必须抓紧时间将《骨中花》的书籍给装订出来。系统这些天催起稿子来简直是彻底放弃治疗了,恨不得把木舒关进小黑屋逼她十二个时辰全天码字,也是操碎了心了。
    系统印刷制作的书籍依旧精美得让木舒几度怀疑是否会让读者舍本逐末,哪怕是白骨森森,在色彩的奇异渲染之下竟有几分梦幻般的飘渺。那一朵开在白骨之上的曼陀华被施以浓墨重彩,整个画面的底色清淡如烟,唯有那朵花红得妖冶,几欲滴血。
    “骨中花”三个字的收尾有些卷有些绕,一眼看上去竟别有种诡谲的美感。
    将书本塞进了出版社,听见系统回复审核通过的信息,木舒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些许影影绰绰的碎影残光。
    ——倘若楚留香的任务线是在改变江湖上的一种风气,那么西门吹雪的任务,又是要奠定什么东西呢?
    她似乎,抓到这个任务线最重要的那条命脉了。
    第二十九章 搞事搞事
    木舒第二天醒来,却发现李寻欢已经不见了踪影, 询问唐无乐, 对方也只是道:“他说自己要去兴云庄一趟。”
    曾经名满天下,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园”, 如今却也变成了“兴云庄”。木舒想起那个有家不能归,曾经风流天下如今却落魄至此的小李探花,也不免在心中微微摇头, 遇人不淑, 其间的苦楚岂是三言两语能讲述清楚的?
    李寻欢的故事, 木舒只模模糊糊地记得一点小小的片段,隐约知晓李寻欢的大哥龙啸云心怀鬼胎, 诬陷他是梅花盗。但是真正的梅花盗其实是林仙儿, 她利用梅花盗的身份盗取钱财, 毁了那些出名的美人, 以此来奠定自己江湖第一美人的身份。
    木舒想了想又有些想笑,如今明国的江湖第一美人是移花宫宫主邀月, 还有那大漠蛇蝎石观音, 哪里轮得到林仙儿呼风唤雨了?
    唐国美人也不少, 甚至大多都还武功高强, 如今放眼天下也没有哪个国家的绝世美人如明国这般扭曲畸形。石观音也好, 林仙儿也罢,竟都是看不惯比自己美的人出现,否则千方百计都要毁掉她们。听说, 光是为了这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呼,石观音就对邀月下手数次了。
    也所幸两人的武功旗鼓相当,石观音击伤了邀月,却又被邀月往脸上抽了一巴掌,从那之后,就很少到移花宫去闹事了。
    暂时完成了一项主线任务,少了魔音穿脑的催稿系统,木舒的确是感觉轻松了不少。事实上走出了家门之后,木舒对扶苏这个身份多少产生了些许好奇心,以往闭门家中坐,根本没想过扶苏如今的名气到达了怎样的地步,如今看来,竟然也是地位不低的。
    可是当真正进入了城池,有了一番细致的了解之后,听说扶苏所著之书在扬名之后遭人哄抢,如今能拍卖出千金的高价,木舒还是震惊得差点把杯子给打翻了。她写的书价值几何,都是由系统自行判定的,最终得到的收益也会储存在系统里供她取用,是以木舒一直可以算是藏剑山庄里最富裕的几人之一。在她看来,一本书三贯钱已经算是了不得的高价了,但是万万没想到会被捧到这样的高度之上。
    “我觉得比起那些文人大儒,我的故事还是显得太白话文了。”木舒有点苦恼地跟系统吐槽,“也不是特别深奥,也没有通篇文言文,就是讲一个故事,大部分都能看得懂的那种,怎么就被捧得那么厉害呢?”
    【一部分原因是系统的造势和宣传。】系统的声音仍然是贱萌贱萌的绵软,【正是因为大部分人都能看得懂,所以传播的速度要比那些深奥的书籍快很多。而且宿主莫要忘记了,你写的那些故事,在现代人看来或许并不出彩,但在古代这种娱乐尚未发展的时代,是非常新奇而且有趣的。书籍本身,故事本身,思想和理念的不同,再加上时代等多种的因素,才造就了扶苏的成功。】
    “有的时候,不仅是作品造就了时代,也是时代造就了作品啊。”
    就像是那些被奉为经典的名家名作,在她上辈子那个百花齐放的年代,或许并不能成为主流。但是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正是因为它们的出现曾经引领了潮流的风向,奠定了成为经典的基础。哪怕后世出现更多精彩的作品,也只是后来之人,失去了最初的惊艳感。
    【为何宿主的任务会是噩梦难度的笔诛天下?】
    【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你,本就是独一无二的财富了。】
    拥有着更为前卫的思想,拥有更加辽阔的胸怀,在这个综了中华上下五千多年历史的朝代,因大乱而大治。正是因为五个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思想和理念,杂乱的文化形成一种广博而包容的百家争鸣,扶苏才会脱颖而出,在短短数年的时间内便已然触及了神格。
    “不仅是这个时代成就了我,我也能改变这个时代。”木舒轻阖双目,云淡风轻地道,“以笔诛天下,这才是任务的主线吧?”
    那看似无理取闹的三个任务,其实各有所为,楚留香线牵扯到的是这个封建时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一本《骨中花》,诉说的岂止是浪子的故事?那还是封建社会无数女子心头开出的血泪之花。而西门吹雪的路线相关联的是综武侠世界最严苛的武学之道——藏剑和霸刀这条路线代表了什么,木舒还尚未捉到重点,但是那细微的蛛丝马迹,已让她窥见了幕后的冰山一角。
    “西门吹雪是未来的剑神,是无情剑道的先驱者。”木舒若有所思,轻声地道,“有情无情,不过一念之差,但其本身,就是武学之上的一块里程碑——这个任务的主线,是想让我改变西门吹雪的剑道?”
    “他人的道途就如他人的一生,让我插手别人的剑道,不会太过分了吗?”
    【书写道理的是你,讲述故事的是你,但是能从中感悟出什么,是西门吹雪自己的事,又与你何干?】系统机械的声音说着理智到极点的话语,【他之道心坚定,山海难移,哪怕不走无情道,他也是剑神,你只能让他动容,却无法让他改变。】
    【所以宿主,不要懈怠,亦不要灰心,哪怕走在不同的路上,你们目光所及,都是神明驻足的山巅,如此而已。】
    木舒觉得自己要有点小情绪了。
    她从未习过武,所知所懂的武学之道大部分来源于几个哥哥自身的感悟,再则就是一些现代人连猜带蒙半神棍似的武学理论。让她拿这些武学之道去打动西门吹雪,岂非是拾他人牙慧之后再去行家面前班门弄斧?
    对于此,毒舌的系统毫不犹豫地喷了她一脸:【你以为作家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那是一笔写出天下方圆,一划分出黑白是非的人啊。
    【不是每一个作者,都必须将自己的感情带入作品的。】系统这般道,【你还要学会的,是书写他人的一生,哪怕他们并不存在。】
    这样的道理对于木舒来说委实还是有些难以理解,除了写作和必要情况以外并不是很爱动脑子的她立时将系统抛之脑后去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与其跟毒舌系统吵架,还不如买根糖葫芦去调戏无乐小少爷呢。
    也不知道那天唐无乐和李寻欢说了什么,在那之后就一直有几分心不在焉的模样,已经将他视为口嫌体正直小伙伴的木舒多少有些担心。看着路边摊有人在买糖葫芦,便趁着小少爷没注意,跑过去买了两串又溜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