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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就在她思索之时,轩辕玦一把揽过沈风斓的肩。
    他对福王妃道:“本王见他们母子出门多时,便亲自过来接他们回去。如今时辰也不早了,就不打扰大嫂了。”
    福王妃识趣道:“对对对,斓姐儿也过来小半日了,是该回去了。”
    两人携手出了营帐,奶娘抱着两个孩子跟上,轩辕福昀一个箭步追了出去。
    福王妃不禁叹了口气。
    她知道福昀一定是跟着龙婉过去了,要是他对自己也有这般依赖之心,那该多好……
    卫玉陵看着他们一家四口离去的方向,默默地下了决心。
    她决定,就按照沈风斓所说的试一试!
    回去的路上,轩辕玦一直保持着神秘莫测的笑容,看得沈风斓好生不自在。
    “殿下方才在账外,偷听多久了?”
    轩辕玦连忙反驳,“本王是光明正大地听,不是偷听。就是从我教你几招那里,开始听起的。”
    她一下子泄了气。
    这么说,她教卫玉陵的那些,轩辕玦都听到了?
    怪不得他笑得这么神秘。
    “你倒是会教她,怎么也没见你自己用过几招?”
    沈风斓撇了撇嘴,“我没用吗?其实我早就在无形之中用了,只是装得太好,所以殿下丝毫感觉不到罢了。”
    轩辕玦道:“那你记好了,我除了喜欢看书和骑射,还喜欢品茶,也颇喜欢奇巧机关,还有诗词……”
    沈风斓连忙打断了他。
    “殿下说这些做什么?”
    “自然是让你跟我聊到一块儿去。”
    沈风斓忽然站住了脚步,转过头来,对他得意地挑了挑眉。
    “那殿下也记好了,我除了喜欢看书和弹琴,还喜欢佛语禅经,闲云野鹤,轻功武艺……”
    当然,最后一项她还处在欣赏阶段,自己并不会。
    “殿下记住这些,就能同我聊到一块儿去了。”
    她只是逗着玩说的这些,没想到轩辕玦忽然正色了起来,认真地点点头。
    “嗯,我记住了。”
    草原上一阵秋风,拂起他月白色的发带,灵动而飘逸。
    他说话的时候,眼眸里头,有草原上最美的星星。
    一件素白织锦的披风裹到她背上,他的声音低而暖,在她耳边轻喃。
    “起风了,回吧。”
    兜着两袖秋意,他们满载而归。
    白日,圣上命人把昨日狩到的猎物做成食物,所有人一同聚宴。
    昨儿出了那样的事,圣上也没了心情,故而今日才想起这一遭来。
    又特特命人盯着厨役,防止类似黑熊被喂食五石散的事情,再度发生。
    这不仅是单纯的秋猎聚宴,更是为了消散人们心中的紧张。
    见圣上都没为昨日的事情烦心,众臣也轻松了许多,安心享受鲜嫩的野味。
    龙骏原本还要带人上山搜寻,想趁着白天光线清晰,再好好地查找一番。
    詹世城却主动接替了他,说他一夜搜寻辛苦,自己带着御林军再去找也是一样。
    龙骏谢过了他,便回营歇息去了,连前头的聚宴都没去。
    他一夜未眠,实在是累了。
    和龙骏不同的是,一夜未眠的宁王,又和詹世城一起上了山。
    知道的,说是宁王摄于贤妃的威压,不得不尽全力去寻找汪若霏。
    不知道的,都认为汪若霏是圣上赐婚的宁王妃,所以宁王才这般紧张。
    汪若霏失踪了一天一夜,又是在野兽遍地的山林之中,任谁心里都清楚,她必定是凶多吉少了。
    看着平西侯自在吃肉的模样,不禁有些胆寒。
    这个亲爹,还不如宁王一个未婚夫婿紧张。
    圣上体恤,特特吩咐给宁王和龙骏的营帐之中,都送一份烤山羊脊去。
    还有各色兽肉,诸如野猪,山鸡,山雀……
    众臣公边吃边闲聊,都说宁王有毒。
    这前一个御赐的宁王妃沈风斓,乃是沈太师唯一的嫡女,又容貌出众才名远播。
    那是所有京中的王孙公子,梦寐以求的对象。
    圣上就轻易赐给,当初名不见经传的宁王了。
    结果沈风斓成了晋王侧妃,宁王的婚事就拖了下来。
    过了一年半载,圣上又把汪若霏许给了宁王,那可是京城中除了沈风斓名头最盛的小姐。
    一下子,京城双姝都轮到宁王头上了,不由不叫人羡慕。
    原以为这一次他们能顺利成婚,没想到婚事还没提上日程,汪若霏又失踪了。
    这宁王有毒,宁王妃的位置更加有毒。
    好像哪个女子被圣上赐婚给宁王,就会莫名其妙发生一些怪事。
    这样一来,王公大臣们心中紧张。
    家中有适婚女子的,生怕圣上忽然想起自己,把女儿许给宁王。
    家中没有适婚女子的,也怕自己的侄女、外甥女被许给宁王……
    虽说,现在朝中的局势,最有可能成为储君的莫过于宁王和晋王两人。
    但是宁王他有毒,自家女儿若是嫁给他,当不成皇后反而先死于非命,那可怎么好?
    和那个虚无缥缈的皇后之位比起来,还是自家姑娘的性命要紧。
    众臣心中这样想着,不免又同情起宁王来。
    他熬了一宿没睡,这会儿又去山上搜寻汪家大小姐了,可谓是个有情有义之人。
    好好的一个贤王,现在闹成了孤家寡人,真是可惜了。
    沈风斓假装一心扑在肉上,悄悄听着众臣公的谈话,暗自摇头。
    “他可真是有本事,不管做了什么恶事,在众人心中他都是受害者,还是有情有义的贤王。”
    轩辕玦在她耳边低声说着,又朝她碟中夹了一片刚削好的羊腿肉。
    那片肉肥瘦间半,油花直冒,上头撒着均匀的香料,一看就很美味。
    她不客气地用夹起来,送进自己口中,唇齿留香。
    一面吃着,她一面道:“起先我以为他这只是为了应付贤妃,现在一听众臣公的言语,才发觉,他这还是在为自己博名声。”
    可能某种举动做成了习惯之后,他无论再做什么事,都会下意识如此吧。
    这让沈风斓不禁产生同情,和排斥。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或许她的决定真的是错的,在法相寺那个闲云野鹤的宁王,并不是真实的。
    现在这个不择手段的他,才是真的……
    这样的他,真的能做自己的朋友吗?
    因为圣上兴致好,昨日发生之事的阴霾慢慢消去,沈风楼又向圣上提议,今日再上山寻猎。
    “一则可以再猎到一些新鲜的野味,让久在宫中的圣上和诸位娘娘们,能够吃得尽兴。二则能顺便帮忙找找汪小姐,不知圣上以为如何?”
    圣上还未开口,陈执轼又起身附和。
    “圣上就准了吧,也给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子一个机会,在圣上面前耍耍大刀,讨个彩头!”
    自来秋猎的规矩,得到猎物最多的人是会得到圣上奖赏的。
    这次秋猎仅昨儿上了山,哪里能够分出胜负?
    故而这些高门世家的公子,一个个都不肯罢休,还想再来比试一番。
    沈风楼和陈执轼,便是京城这群公子哥儿的代表,有他们在圣上面前开了口,附和者越来越多。
    圣上一见这些年轻后生,个个勇往直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心里就欢喜。
    哪里还有不准的道理?
    当下便应了众人,又道:“好,谁今日能夺得头彩,朕便赏赐明黄裘与谁。”
    李照人双手捧着托盘,上头叠着一件整齐的狐裘披风。
    与寻常的狐裘披风不同,这一件狐裘雪白的皮毛之下,是明黄色的繁复织锦。
    明黄为天家所用之色,除了圣上能着一身明黄,就连一众皇子也只能稍用其色点缀而已。
    能身披明黄裘者,皆是圣上极为宠幸的臣公,见官大三级。
    如今朝中拥有此裘者,除了沈太师,便是定国公、平西侯,龙骏,以及几个告老隐退的老将军。
    至今在朝中仍为人称道的卫大将军,昔年也有这么一件明黄裘。
    一见这明黄之色,众人心里便知,沈风楼这一提议是完全迎合了圣上的心意。
    圣上并不希望,众人沉浸在昨日的意外之中,而是希望一切如常。
    那些老成了人精的大臣都未能看出来,反而叫沈风楼这个后生,当先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