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公子好像还是没有听到一样,依旧一下一下地锄地,一边锄地一边嘀嘀咕咕地念叨着:“阿然喜欢素食,我可需得多种些。讨了她欢喜,我也便欢喜了。”俏公子像是想到了什么,因劳作而发红的脸颊突然多了一份沉溺。
安生的鼻子很不争气地酸了。她僵硬地收回自己的手,静静地看着俏公子锄地耕作。越看越失神,越看越发愣。
“和你认识了这么久,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你还有一个这么俊俏的少年。”耳畔飘来的随和空灵的女声,把安生一下子从失神发愣里带了出来。
“这个阁楼,以我现在的能力,只能在每月十五,也就是阴气最重的时候,才能把它祭出来。”安生昂头对着天空,声音温柔的让人心疼,“阿余啊,是个很傻很傻的傻瓜呢——”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衣裙飘飘,长发也飘飘,远远看过去就好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文艺女青年一样。尤其是那股温柔而略带忧伤的气质,那绝对是男人眼光停留的最好借口。
“介意和我分享一下你的故事吗?”顾念一边默默地想着,一边把一个杯子递了过去。杯子里是今天刚到的顶级猫屎咖啡——她知道安生喜欢喝咖啡,就带了一点过来。
“我的荣幸。”安生没有接过杯子,她慢吞吞地把头低下,然后又慢吞吞地把目光投向阁楼,“他叫余生,是我上一辈子,最大最大的遗憾。”
那是一段很久远的记忆了。
安生记得,她第一次和余生相遇时,是在一个绵绵大雨之日。那个时候,安生是一只灵。那个时候,余生是一个寒门书生。
“我记得那天雨下的很大,身为灵族的我,是很喜欢这种阴郁之气密布的雨天的。我坐在这座阁楼阁楼之上,静静地看着窗外行人匆匆路过,直到把目光放在了木桥上。”
顾念喝了口猫屎咖啡,然后顺着安生指的方向看了看阁楼的最高处。安生的瞳孔都没有聚焦,她还沉在回忆里呢。顾念这么想着,静静听着安生讲述她的过往。
说得再准确点,应该是她的前世。
安生说,当时行人很多,但她一眼就瞧见他了。就像一个明星,在茫茫人群中,你总能瞧见他——因为他与众不同的气质。那个长得瘦瘦弱弱,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但眼里带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坚毅的温柔少年,就这么撑着一把破烂的油纸伞,失魂落魄地站在桥上。他怔怔地看着涟漪四起的小河,长久不语。路过的行人都用一种异常的目光看着少年——但他们只看了一瞬就离开了。他们需要归家,与妻儿父母相伴。
从少年怀里紧紧夹着的一捆书安生就知道他是个书生,还是个穷酸的落榜书生。今天是科考揭榜的大日子,他这么颓唐,只有一个原因。
他名落孙山了。
“我看见他抬起脚似乎要跳河自尽,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少年不能死。他被我看上了,怎么可以死在我的前面呢?虽然后来他还是走在了我的前面。”安生笑笑,一副很无奈的模样。
安生不想少年死在那小小的河里,她觉得少年应该是有一番大事业的。于是她施展法术,以一个眨眼的时间出现在少年身侧。行人们并没有在意到突然多了一个人,因为桥上本就人挤。
如此大雨,河水冰冷,公子若要沐浴,不若赏脸去小女的阁楼。公子面相好,染了寒气可是会破坏命格的。她记得她是这么说的。
少年明显地愣了愣,而后转头看向开口说话的人,再度愣了愣。
“我见他眼里有些懵,大概是在想他那样一个寒酸书生,怎么会有女子来问话。阿余啊,是块实实在在的木头,又腐又朽的。不过幸好,我能雕刻它。”目光里倒映着余生锄地,汗如雨下的身影,安生的眼里盛满了温柔。
安生顿了顿继续说,那个时候她是个性子浮躁的,见少年还在愣着,就干脆利落地施法把少年带到了阁楼里。
“这算是劫色吗?”听安生讲到这里顾念差点把那珍贵的咖啡喷出来,她优雅地擦了擦唇角溢出来的咖啡渍,斜眼瞥了一眼旁边的女子。
“算吧。现在想起来当时阿余对我灵族的身份是有着几分畏惧的,不过有有什么关系呢?他喜欢我,在见到我第一眼时,他就把我烙进他脑海里了——就像我对他一样。我们一见钟情,可谁都没有戳破彼此的小心思。”
她记得少年文绉绉地报了自己的名讳,再文绉绉地感谢她的收容之恩。少年说他叫余生,她笑着说她叫安然。
不知道为什么少年的脸红了红,许久以后才缓了过来。
少年在她的阁楼里小住了一月有余,日日沉醉于酒乐,似乎有些乐不思蜀。
“看到他那样子,我心里有点急的。我就在想啊,我看上的少年郎,一定一定要做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不是一个纸醉金迷的颓唐之人。所以有一天我就问他,阿余想不想做一个名扬四方的大英雄。如果他愿意,我就帮他,然后我的条件就是让他以身相许。他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时觉得我虽然身为灵族,却根本不可能帮他做到名满天下,但他就是信我。因为……他打心眼里喜欢我啊。”安生嘴角的笑越挑越高,到最后顾念竟然看到了一丝让人心怜的哀凉。
揉了揉眼睛,安生用沙哑的声音继续说,那个时候,天下是乱的,朝廷是乱的,因此靠科举根本不可能出人头地——除非你拖关系或者砸钱。但余生家里除了四面墙和一满筐书还有些必用家具,几乎什么都没有。
安生筹划了一年,四处精心布局,终于在新一年鞭炮声响起来的那一天,带着一万半数是灵族半数是人族的军队,吹着号角,打响了那个王朝的第一次农民起义。
他们自称是长生天派来惩罚暴君的,诸王之王盛怒,暴君必须下台。他们所到之处,旦逢战役,就把暴君之军打得四面逃窜。
烽火狼烟四起,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安生和少年的军队不断扩大,少年的名气也在不断扩大。
“我用了十年时间,亲手为阿余打下了那个王朝整片的江山。我以江山为聘,终于实现了曾经对他许下的诺言,也终于把他真真正正地捆在了我的身侧。我记得开国封帝,我们成亲那一天,他穿着一身威武的明黄色龙袍,用万里红妆相迎。满天花瓣飞舞,满天百鸟争翔,满天彩云飘飘,满天琴瑟和鸣。场面壮美,一度红了我的眼。我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忘的……可是,幸福终归只是一瞬间——”安生哽咽,眼眶早已红如白兔,“我为了阿余,不惜血洒疆场,不惜背负起冷血残酷之名。我这一双手,染了太多太多无辜将士的性命。长生天看着我很不顺眼,给我降了一场天罚。却是那一场天罚,叫我和阿余永远永远地阴阳相隔了。”
那场天罚,把百里之土烧得焦黄,烧得此后再不生寸草。安生满身狼狈地跪在土地中央,眼角流着殷红刺目的血泪。她笑着,同时也悲着。笑自己可以释怀,可以解脱,悲自己不能继续陪伴阿余,得让他孤独余生了。
“如果还能再见的话……真想回到那个雨天呢……一定一定要认认真真地抱你一次。因为,你是我那又温柔又呆木的傻瓜啊啊……”她记得那时那是这么说的。
“我倒在了土地上,漫天黄沙掩埋了我焦黄的身躯。当我在神界苏醒,眼里又一次盛满光明时,我却再也找不到那个愿意被我揍,愿意被我骂,一直笑的温柔,目光坚毅的爽朗少年了。神族的一位神君和我说,阿余为了复活我,以一具凡人的身躯触动秘法,上了御界,找到主宰灵族生死的帝王梵尘修罗,甘以灵魂为祭,生生世世轮为奴仆,只要能把我复活——梵尘修罗最喜欢干净的灵魂,而阿余的灵魂,正如那性子一般,是水一般的清澈。修罗答应了,吟唱了三天三夜的咒文,把我的灵魂召集起来送往神界的神池,修养千年。”
那一刻,她才知道,她的阿余,那个曾经许她一生的爽朗少年,那个曾经给她甜蜜的温柔少年,再也不会回来拥抱自己了。
“我用我积攒很久的灵力,修筑了当年我和阿余初见时的那幢阁楼。再按我的记忆造了一个虚幻的阿余。”安生擦了擦不知何时变得冰凉的泪水,她笑颜如花地看着顾念,“所以啊,这辈子,我叫安生,安然……余生。”
这辈子,因为余生,她叫安生;这辈子,因为余生,她把浮躁的性子变成了和余生一模一样的温柔。
顾念突然想到了一句话。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大概就是安然和余生的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