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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对,我要结婚,生一个健康的孩子。」静子调皮地笑了笑,皱起鼻子。她的表情中已经看不到一年前,失去男朋友时的悲伤。晴美不由得感到佩服,觉得她很坚强。
    从神社回来的途中,静子突然想起甚么似地说:
    「妳还记得我夏天时告诉妳的事吗?说有一家神奇的杂货店专门为人消烦解忧?」
    「记得啊,是不是浪矢杂货店?」晴美紧张地回答,她并没有告诉静子,自己也写了谘商的信。
    「那家店彻底歇业了,听说老板爷爷死了。因为我遇到有人在那家店前拍照,所以就问了一下,才知道拍照的人是老板的儿子。」
    「是吗?甚么时候?」
    「我记得是十月遇到老板的儿子,当时,他告诉我,是上个月去世的。」
    晴美倒吸了一口气,「所以,老板是在九月的时候……」
    「是啊。」
    「九月几日?」
    「我没问得这么详细,怎么了?」
    「没事……只是随口问问。」
    「老板身体不好,所以一直没有开店营业,但是,仍然继续为人谘商,为人消烦解忧。我可能是最后一个谘商者,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很感动。」静子深有感慨地说。
    不对,我才是最后一个人──晴美好不容易才忍住没这么说,而且猜测老板应该是在九月十三日去世的。老板知道自己只能活到十三日,所以才会在信上说,书信往来只能到那一天为止。
    果真如此的话,代表老板有惊人的预知能力,连自己的死期都可以预测。
    虽然觉得不可能,但又忍不住想象,搞不好他真的有这种能力。
    也许那封信上所写的内容是真的。
    6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
    晴美在挂着油画的房间内签约。那是一份不动产的买卖合约,这几年,她曾经签过很多次类似的合约,对她来说,处理价值数千万的资金根本是小事一桩,而且,这次的房子金额并不高,但她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感。因为她对这栋房子的感情和之前经手的不动产完全不同。
    「如果对以上的内容没有异议,就请在这份合约上签名、盖章。」房屋中介公司的男人身穿一套至少二十万的登喜路西装,一张古铜色的脸应该是在日晒沙龙晒出来的,他看着晴美说道。
    晴美正坐在自家公司主要往来银行的新宿分行内的某个房间内,除了房屋中介的登喜路男人以外,还有卖房子的屋主田村秀代、小冢公子,以及公子的丈夫繁和。公子去年刚满五十岁,头发已经花白了。
    晴美依次看着卖主的脸。秀代和公子低着头,繁和一脸不悦地把头转到一旁。这个男人太没出息了。晴美忍不住心想。如果他不满意,可以用力瞪自己啊。
    晴美从皮包里拿出笔说:「没有问题。」然后签了名、盖了章。
    「谢谢,合约已经签完,代表这笔交易完成了。」登喜路男人高声说道,收起了合约。虽然交易金额并不高,但他还是可以抽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令他心满意足。
    双方接过合约后,繁和最先站了起来,但公子仍然低头坐着。晴美向她伸出右手,公子惊讶地抬起头。
    「我们来握手庆祝签完合约。」晴美说。
    「喔,好。」公子握住晴美的手,「呃……对不起。」
    「为甚么要道歉?」晴美对她露出微笑,「这样不是很好吗?对双方都有好处。」
    「虽然……是这样。」公子不敢正视晴美。
    「喂,」繁和说,「妳在干甚么?要走了。」
    「嗯。」公子点了点头,看向身旁的母亲,露出迟疑的表情。
    「我会送姨妈回家。」晴美说,秀代虽然是她的姨婆,但她之前就这么叫她,「交给我吧。」
    「是吗?那就麻烦妳了,妈妈,这样可以吗?」
    「我无所谓。」秀代小声地回答。
    「好,晴美,那就麻烦妳了。」
    晴美还来不及回答,繁和就走出了房间。公子满脸歉意地鞠了一躬后,跟着丈夫走了出去。
    离开银行后,晴美请秀代坐上停在附近停车场的bmw,前往她的家中。正确地说,那里已经不是「秀代的家」了,在刚才签约后,田村家的房子已经属于晴美了。
    今年春天,姨公去世了。他因为衰老而死,最后连大小便都失禁,常常尿在床上。秀代照顾他多年的生活也在那一刻终于画上了句点。
    得知姨公来日不多时,晴美就一直挂念一件事。就是关于遗产的问题。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他们的房子问题。虽然他们家以前很有钱,但如今几乎没剩下任何财产。
    这两、三年,不动产的价格持续攀升。虽然他们的房子离东京大约两个小时,交通并不方便,但还是具有相当的资产价值。他们的女儿、女婿,尤其是繁和不可能不打这栋房子的主意。他仍然在做一些搞不清楚内容的生意,但从来没听说他们成功过。
    果然不出所料,在姨公去世满四十九天之后,公子联络秀代,说想要谈谈遗产继承的问题。
    公子提议,由于房子是唯一的财产,由秀代和公子各继承一半,但房子不可能分割,所以把房子过户给公子,由专家评估房子的价格后,公子将一半的现金付给秀代。当然,秀代日后可以继续住在那里,但要付房租。公子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要给秀代的钱,刚好可以抵销房租。
    这种方法在法律上行得通,听起来也很公平,但晴美从秀代口中得知这件事时,就觉得其中有问题。按照公子的提议,房子要过户给她,而且她不必付秀代一毛钱。之后,公子随时可以卖掉房子,虽然房子还有人居住,但那是自己的母亲,要赶走并不容易。一旦公子要赶走秀代,就必须向秀代支付原本用来抵销房租的金额,但她算准了日子一久,根本没办法告她。
    晴美觉得公子是秀代的亲生女儿,不至于把事情做得这么绝,八成是繁和在背后搞鬼。
    于是,晴美向秀代提议,那栋房子由她们母女共同继承后,再由晴美向她们母女买下房子。她们母女可以各收下一半的现金,她当然会让秀代继续住在那栋房子。
    当秀代向公子提议这件事时,繁和果然出面干涉,质疑为甚么不接受他们的提议。秀代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