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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节
    孔回桥撑起半垂的眼皮看了他一眼:“呵。”
    “叛徒!”
    “今儿就让你后悔叛投锦绣!”
    “等着哭吧你!今天这一场便是你人生最后一场综武了!”
    玉树众开始集火。
    “好聒噪啊。”燕七道。
    “蚊子不都这样?”站在她旁边的元昶接话道。
    “对啊,嗡啊嗡啊的,就欠一巴掌拍过去。”燕四少爷哼道。
    武珽笑起来,忽而伸出双手,鼓掌似的“啪”地一拍,未待对面玉树众反应过来,锦绣这边的众人早已十分默契地齐齐伸手,亦是双掌“啪”地一拍——就像是打死一只蚊子一般。
    场边的观众们一时不明白锦绣的混蛋为什么突然冲着玉树队员鼓掌,还在纳闷的时候场上玉树的队员们却已是炸了,冲上前就要和锦绣队员开打——赛前相互挑衅是每对儿对手都会干的事,挑衅急了在比赛开始前就大打出手的也极为常见,在这一点上规则放得还算宽,主要是为了增加比赛的可看性,果然玉树队员这一炸,场边的观众立刻情绪高涨起来,喊杀助威声几乎要将整片场地翻个过——“干死锦绣!干死武珽!干死叛徒孔回桥!”
    当然裁判是不可能允许两队在赛前就真打起来的,立时进行喝止和阻拦,十数名助理裁判们也忙上前维持秩序,极力地将暴躁的双方队员镇压下来。
    好在主裁已经宣读完了规则,立刻令双方回归各自阵地准备开赛,观众们愈加兴奋,一边给玉树加着油一边辱骂着锦绣的队员,其中一个中年大叔最卖力,立在座位上挥舞着自制的玉树应援大旗,扯着嗓子吼:“杀啊!干死锦绣!干死武珽!干死锦绣那个小娘儿!”
    锦绣小娘儿可不就是燕七,这位女同志在玉树粉里也是相当拉仇恨的,旁边一群人立刻跟着边轰笑边一起吼,那位大叔正吼得欢,突然就觉得背后脖领儿一紧,紧接着人就拿着旗子飞了出去,砸倒了前排一片人,周围观众惊异地偏头看去,却见身旁不知几时多了一伙人,个个带着一股子凶悍暴烈的气势,仿佛随便一伸手便能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撕成碎片,周边观众登时就被吓住了,拼命地向着旁边躲,生怕一不小心就惹怒了这伙人。
    这些人究竟是干什么的?!有胆大的观众觑眼偷瞧,却见他们中为首的那一位倒是英挺高大,脸上没有那凶悍的表情,唇角勾着笑意,然而他只往那厢一坐,便立时散发出一股睥睨天下的霸气,让人禁不住双膝发软。
    ——娘了个厥!这不是不败将军燕子忱嘛!这不是战神燕子忱嘛!他怎么、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啊?!
    才刚辱骂燕七的那位大叔从人堆儿里爬起身,一看这架势哪儿还敢再多留啊,大旗都不要就拔腿溜了,旁边的玉树观众们也是大气不敢出,瞅燕将军这意思绝不像是来给玉树捧场的……记得《燕子达闻》上曾经介绍过燕将军的履历,他好像……好像是锦绣出身来着!
    word爹啊!这是来给锦绣助威的啊!
    玉树观众们愈发不敢轻举妄言了,惹怒燕将军万一当场就让他身边的兵把大家的头砍下来示众怎么办!
    这一片的观众们提心吊胆正襟危坐,整场比赛保持了非常笔直漂亮的坐姿。
    燕子忱才不管什么以势压人不以势压人,他今儿就是来给自家闺女助威的,哪个不长眼的敢说他闺女不好他就吓破哪个东西的狗胆!
    大马金刀地坐在抢来的位子上向着场中看,看到自家闺女一本正经地跟着一帮臭小子围成一圈听着武家小五做最后的讲话,唇角不由扬起来:小德性吧,真那么回事儿似的。
    武家小五讲完话,一伙人向着中间又挤了几步,嗯?等等——什么时候特娘的改成勾肩搭背站成一圈喊口号了?!以前不是只搭手吗?!
    燕子忱冷冷看着元昶那小王八蛋环在自家闺女肩上的那根胳膊,脑海里瞬间过了三十六种卸胳膊的招式。
    综武场上无男女,这是人人都接纳的宗旨,当爹的就算心头不爽也没法儿就地撒泼,只得继续冷眼看着,好在那伙臭小子们很快就在开场锣响之后冲出了阵地,他看见他的闺女轻盈地跑动,熟练地拉弓,快速地出箭,迈出阵地的一刹那,手中利箭已是直取对方冲在最前的马,对方的马却是早有准备——三年前对阵锦绣的那一场,开场时玉树便是吃了这样的亏,被燕七直接瞬杀了一人,这一次玉树准备充分,冲在最前的马举着大盾牌将自己挡了个严严实实,然而裁判的小旗儿还是高高地举了起来:“玉树马——阵亡!”
    ——怎么回事啊?!玉树马懵懂地看了看裁判又看了看自己,这才发现胯下的马已是身中两箭失够了五分!
    马担当这个角色与其他角色不同的是,人与马是被看做一个整体的,马失分就相当于人失分,格外地考验骑术。
    由于燕七参与的比赛几乎很少射对手的马,大多是直取对手心口五分处,因而玉树在赛前研究对手时只注重了她善射人心口的这一特点做了布置,竟是把身下的马给忘了,并且这一回射向马的并不止她一人,还有那名锦绣兵——后羿盛会的亚元,他的箭几乎是紧随着锦绣炮的箭飞出的,两支箭各中玉树马的两条前腿,计失六分,瞬间出局。
    一开局就被瞬了一人,玉树的观众们不干了,疯狂地叫嚣着为主队加油并喝骂锦绣,全场喊杀震天,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压迫力重重地压向场上的锦绣队员。
    由来锦绣与玉树之间的比赛都是不需要战术甚至不需要布置阵地的,双方基本上来就生打,没有任何迂回和缓冲,就是正面刚。
    燕子忱双手抱怀地看着他四侄儿兴奋地骑马冲在锦绣队员的最前方,先是灵活地避过了对方飞来的一箭,之后抡起击鞠杆打出一记弧线球,漂亮地正中玉树一兵的心口——瞬杀!
    紧随其后的是元昶,跑起来虎了吧唧的,手中方天画戟抡起,由上向下垂直砸落,直把那举着盾牌招架的玉树兵直接震翻在地,而他却竟未补刀将之杀出局去,反而飞身一跃跳过了这兵,径直冲向不远处的玉树车,就在他才刚跃过玉树兵时,一杆利箭默契飞至,正将那玉树兵射杀在地!
    燕子忱瞥了他闺女一眼,她倒是精得不要不要的,出了锦绣阵地后就不再往前冲了,躲得远远放冷箭。
    看着她一时没有危险,燕子忱将目光重新移向元昶,见这小子果然用了那日与他商量的那一招将玉树车挑翻在地,戟尖一戳,玉树车阵亡。
    再看向武家小五和姓萧的那小子,手上也是利索得很,燕子忱此前看过不止一次锦绣的比赛,对于武珽和萧宸的水平也足够了解,而眼前看来,俩小子似乎比过去都有了不小的进步,本身功夫有提高是其一,重要的是似乎心理状态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越——这就是上过战场与没上过战场的不同,见过了大海的人谁还会觉得池塘的水深?
    玉树搜罗了有功夫底子的人加入综武队又如何?玉树占据主场优势又怎样?身经百战的元昶,将门熏陶的武珽,本就优秀的萧宸,再加上不走寻常路的燕四,以及箭技出神入化的燕七,玉树的水平已然与锦绣不在一个档次了,用摧枯拉朽来形容这场宿敌之间的比拼毫不为过,一边倒的局势令再忠诚的玉树粉都已失去了继续助威的勇气,当元昶干掉玉树帅拿到帅印之后,场边的玉树观众们已经没了半点声音,怔怔地望着他们已经无缘精英赛的战队。
    又一次,玉树队又一次地倒在了精英赛的大门外,为什么队中添了这么多的功夫好手仍然不能再向前一步?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呢……
    玉树的队员们垂头丧气地回到楚河汉界处,与锦绣队员相互致礼,致罢礼双方各自转身回往备战馆,孔回桥软塌塌地走了没几步,忽听得背后有个不高的声音轻轻传过来,道是:“队长,精英赛加劲!”
    孔回桥顿了顿脚步,没有回头,只抬起一只手,随意地比划了一下,道了声:“好。”
    ……
    打入精英赛的全京共十六支队伍,照惯例要进行抽签分组来决定小组赛的对手。萧远航在这两年中对精英赛的赛制也稍许做了改动,小组赛采取积分淘汰制,即三轮过后积分最高的前两名队伍进入八强战,小组赛则不再分主客场,而是抽签选择场地,一场比赛定输赢。
    这一次锦绣非常幸运,没有再同紫阳队分进同一组,本组的三个对手分别是流云书院、虎韬书院和九河书院,其中流云书院为本组的种子队,亦即战力最强队,而锦绣将在小组赛的最后一轮,也就是第三场比赛与流云战队相遇。
    在此之前,进入精英赛的各战队有一周的休战期进行备战和调整,而大多数的队伍会选择在这段时间里进行集训拉练来保持战斗状态,锦绣队也不例外,武长戈已决定要在本周五至周日的这三天时间里,带着队伍去野外展开露营拉练。
    “别和你的追求者们搞出事情来。”燕七带着打包好的露营行李准备出门时,燕九少爷揣着手似笑非笑地嘱咐她。
    “……给你喂去污粉喝了啊!”燕七无神脸,“不要想太多,女队也是要一起去的,我和阿玥在一起睡明白了伐?”
    “……”究竟是谁想太多?有怀疑你会和谁睡吗?
    “那么你在家也不要搞事情啊,”燕七也嘱咐弟弟,“萧宸这几天不能和你一起行动,你暂先不要再去查那档子事啦。”
    燕九少爷笑笑,不置可否。数月的辛苦调查,如今已有了眉目,现下正是最关键阶段,这几日便能有所突破,搞不好等她这一次集训回来时,他便已经得到了全部的答案。
    燕九少爷垂了眸,想起自己找到的那位步家当年的老街坊对他说的话:“步家出事的那一日,我至今都记得很清楚,一大早便有军队气势汹汹地冲进了巷子,将步家严严实实地包围了起来,之后……便是那可怕的满门屠杀……我记得,那领着军队进入步家大门、指挥了整个屠宅过程的人……我见过,但我不知道这人是谁……你问我现在还能不能认出这人的相貌来?这个……我不能确定,毕竟事情过去了太久,也或许我若见到他的话还能够想起来……”
    第429章 鹦鹉   归去来兮,归去来居。
    “甘棠密叶成翠幄, 款凤不来天地塞。所以倾国倾城人,如今如今不可得。”
    谁家窗里小儿郎, 正朗朗念着唐代僧人贯休的诗。
    郁木坊甘棠街, 街两畔尽种了高大的白棠, 可惜眼前冬风料峭, 不见叶如翠幄花如雪, 仅剩着枯枝瑟瑟空摇曳。
    甘棠街是条老街,从建都至今,城中大大小小的街有许多都随着城区的重新建设和规划消失不见, 而甘棠街也只勉强留下了一半。
    街两边是权贵与平民的杂居区,高高的院墙布满了经年的雨痕, 使得这个地方看上去似乎尘封着许许多多的陈年旧事。
    燕九少爷都已有些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踏上了这条老街, 街上行人寥寥, 大多裹紧身上的棉衣步履匆匆。冬风从脚边刮过, 卷起他竹青色粗布棉袍的袍摆。将手揣进袖筒里, 慢吞吞地走在甘棠树下,夕阳微红的光并不能给这条街增添多少暖意, 这使得因这段时间个头长得太快而身形变得瘦削的他看上去愈加单薄。
    步星河, 这是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名字。
    信步登碧游, 负手赏星河。
    应该是个自在潇洒的人吧。
    步家灭门之前, 几代人都住在这个地方, 这条街,这些白棠树,这道古旧的院墙, 都曾是步星河生命中最熟悉的东西。
    慢慢地踏着铺街的青砖向前缓行,仿佛可以想象出少年时的他与玩伴由这街上玩笑追逐而过的情景,也许他曾在某一棵树的树干上刻下过心仪的姑娘的名字,又许会调皮捣蛋地在哪一面院墙下背着人撒过一泡童子尿,还许会……同他那两个最亲挚的朋友由白棠花下搭肩而过,兴致勃勃地憧憬着他们未来的、共同的锦绣人生。
    而如今,这一切都不复存在。
    原本步府所在的地方,现下是一片还算兴旺的花鸟市场——某些人甚至连步家住过的一砖一瓦都不容留,皆尽拆了毁了,企图抹杀他们曾经存在的一切痕迹。
    天尚暖和时燕九少爷来过此地,买过一盆素心兰,还顺便逛了逛花鸟鱼虫店。
    这些店铺中门面最敞亮的一家,叫做“归去来居”,乍一听还道是酒肆,实则却是家鸟店,卖鹦鹉,卖八哥,卖鹩哥,卖椋鸟,所有的鸟都会说话,客人一进门便齐齐冲着你叫“公子英俊潇洒,快带奴家回家”。
    燕九少爷第一次去的时候,正有几位客人在店中挑鸟,其中一位是纯粹的外行,挑来挑去不小心挑中了一只老鹦鹉。
    “请这位爷见谅,这只鹦鹉是小店的非卖之物,实则它的年纪也有些大了,今年已快满二十四岁,您买这一只不大合算,不若挑只年纪小些的,回家慢慢养起来,也能养得熟。”店掌柜这样说。
    那客人有些尴尬,微恼地道:“不卖?不卖你把这鸟放在店里作甚?!”
    店掌柜陪笑:“这鸟儿是东家自小养起来的,见它年纪大了,便教放在店里和别的鸟儿在一起,也不致孤单。”
    那客人方不再纠缠,转头去挑别的鸟儿,掌柜不敢怠慢,亲自陪着这客人挑选。
    二十四岁的鹦鹉,年纪确实不小了,燕九少爷出于好奇,走过去仔细瞧了瞧它。老鹦鹉生着一身灰皮毛,看上去并不怎么出众,不知刚才那客人是看上了它什么,对于人的靠近它没有产生丝毫的警惕与胆怯,反而歪着头仔细地在燕九少爷的脸上打量。
    “会说话么?”燕九少爷只是随便问了一句。
    “会呀会呀。”它居然能够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燕九少爷偶尔也有童心,翘着唇角问它。
    “小星星。”它说。
    “谁给你起的名字?”燕九少爷问。
    这一次它没有听懂,于是便模仿他说话:“名字,名字,名字。”语速慢吞吞,倒有个三四分像。
    “你还会学什么?”燕九少爷问。
    大概是“学”字听懂了,老鹦鹉摇头晃脑地学起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倒是很有腔调,却不知这腔调是学的谁。
    “回望高城落晓河,长亭窗户压微波。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老鹦鹉还在背诗,摇头摆尾甚为开心。
    “黄尘清水三山下,更变千年如走马。”燕九少爷考它。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老鹦鹉满腹经纶,可惜不是同一首诗。
    燕九少爷听着,心中忽有所动,老鹦鹉背的这些诗句,听来似乎……
    于是又出了一句考它:“眼前沧海小。”
    “衣上白云多!”老鹦鹉这一次接得既快又准。
    半缘修道半缘君。
    水仙欲上鲤鱼去。
    醉后不知天在水。
    眼前沧海小,衣上白云多。
    燕九少爷听见了自己胸腔里重重的撞击声,他盯着老鹦鹉,将自己的声音清晰地吐出去:“你可识得燕子恪?”
    老鹦鹉听不懂他的话,但它却有条件反射:“清商,你又教小星星说什么了?!昨儿睡到半夜,它冷不丁一声大吼‘着火了’,唬得我鞋都没穿光着就跑出了屋子……”
    燕九少爷只觉得鼻间的呼吸声骤然在耳边放大了数百倍,深重的,急促的,令他一时间听不见世间一切的声音。
    “你,可识得步星河?”他终于又听见自己的声音,如同闷闷的雷,隆隆地送出口腔去。
    “三爷回来啦!三爷回来啦!”老鹦鹉忽然兴奋地拍起了翅膀,“茶烟!茶烟!给三爷打帘儿!竹影!倒茶!竹影!倒茶!”
    燕九少爷握紧微微发颤的双拳,闭了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对它说“燕子恪”,它便记起“清商”,对它说“步星河”,它却只叫“三少爷”,显然——这只鹦鹉,曾是步星河养过的!
    燕九少爷唤来掌柜,问他:“敢问贵东家尊姓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