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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溪蓝很安静地对白楚笑笑,应和了我的话。
    我找了个借口走出病房,把时间留给白楚同溪蓝道别。白楚同学真是一个好男人啊,即使外出,也得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
    只是,这种幸福,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身上?!
    难道和麦乐这个从不恋爱的女人一起久了,老天也忘记我是一个很想恋爱的女人了么?
    哦,不。
    是很想恋爱的女孩。
    麦乐自从被那个184网友给刺激了之后,就绝情绝爱了。我和黄小诗眼睁睁看着这个本来很花痴的女人,变得酷酷的,游走在纵情娱乐的边缘。
    而黄小诗,在升入大学之后,变得更加沉默,沉默地束着马尾辫,掩饰着曾因我而留下的伤,孤单地看着校园之中,那些散着长发的女孩,长发飞扬的模样。而这些女孩子中,也包括我和麦乐。遗憾的是,没有她,黄小诗。
    她谨慎地走在这个校园之中,小心翼翼的模样。而我,依旧穿着拖鞋横行在校园里,只是,左脚上没有“巴依老爷”,而“阿凡提”也被我安置在抽屉底下。
    暗无天日地等待着,曾经与它和谐与共的“巴依老爷”回来。
    两只拖鞋,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想到这里,我的心陡然酸涩。幸福永远不属于我,此时,它和白楚一样,都属于那个叫溪蓝的女孩子。
    还记得不久前,溪蓝突然病危,在特护室里面安静得如同秋天的叶子,那个时候的白楚,一直骄傲的白楚,竟然在我和麦乐面前长醉后,嚎啕大哭,就像一个不能被满足的小孩一样。可是那些烫人的眼泪中,没有一滴属于莫春,全部的全部都属于溪蓝。
    十二、溪蓝,你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2)
    那个夜里,我独自离开了酒吧,一身落寞,无限难过,将大醉的白楚和麦乐丢在了里面。离开前,我对麦乐说,我他妈的真难受啊!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傻男人,这个傻男人居然会喜欢一个那么傻的女人。
    麦乐就那么心疼地看着我,大概,她没想到,一向风风火火地跟着她厮混的我,居然也会有如此的纠结,只为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
    那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这个男子的喜欢竟然是那样的无望。即使是我曾在梧桐下埋下了他的名和姓,而他对我,仍然只是一个微渺的梦。
    那天的夜,星星很亮,夜风很冷。我从街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端,再从最北端一直走到最南端,来来回回地走。
    来来回回地走。
    我想,我得走多远的路,才能与白楚再次相遇,然后,恰好,那时的他,喜欢上了那时的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再如何喜欢他,也不在他的心上。
    暗恋,真他三舅姥爷的苦啊!
    白楚离开后这些天,我开始谨遵他的圣命,给溪蓝小仙女讲笑话。
    我上午坐在病床前,说,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搁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溪蓝很柔弱地摇头,但是瞳孔里却透着针一样的表情。
    我白了她一眼,说,死了!然后我就咧着嘴巴很开心地笑。我非常喜欢“死了”这个词,真是简单明了地表达了我的心境。
    中午的时候,我继续给她讲笑话,仍然是: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搁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死了!
    ……
    总之,在那些天里,我和麦乐轮换着上课,轮换着来照顾溪蓝小仙女。我确实很听白楚的话,给溪蓝讲笑话。但是,白楚并没有说,不可以天天讲同一个笑话的!
    三天后,白楚一下飞机,就奔赴病房。我就成了下岗职工。
    白楚看到麦乐的时候,眼睛都没抬一下,只说,你也在这里?
    麦乐笑了笑,声调有些冷硬,怎么了?我不该在这里吗?碍着你的眼了吗?
    我没空看她和白楚因为我吵架,拽着麦乐就走。
    走出医院后,我对麦乐笑,你干吗呢?在我面前调戏白楚?小妞,你不想混了!
    麦乐看了看我,表情严肃得跟水母一样,说,少来!我不过是要看看,这个浑蛋男人对你无视的同时,对你的朋友是不是也那么无视!我看看他的眼里到底对你有没有半分的感情,否则,凭什么对你呼来喝去!
    然后,她平息了一下,问我,莫春,你的学生证领回来了没有?可是快要期末考试了!正是用学生证的时候了。
    麦乐的话,让我脑袋充血,想起了那个叫纪戎歌的男子,想起了他不动声色地喊过我的名字,他说,莫春同学。
    是的,喊莫春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是那样的波澜不惊,仿佛,我就该叫莫春,也或者,我叫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是我,是那个在他车上乱贴一气的姑娘。这全然不像当时的白楚,那么惊愕。
    纪戎歌?
    一时之间,我突然记不清他的样子,他的脸。
    十三、我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女人
    因为白楚同学一门心思放在了生病的溪蓝小仙女身上,我的画艺水平飞流直下,生活有些饥寒交迫。外加上次因为乱扔卡片被红袖章瘦老头罚款而身欠纪戎歌先生一百大洋。我突然觉得生活毫无希望。所以,我向命运妥协了。接受了麦乐这个小狐狸精的安排——走她的场子,做假唱。
    原因是,麦乐同学最近在各个酒吧似乎混得如鱼得水,风生水起。
    第一次做这份无耻的工作的时候,姚麦乐这个小狐狸精给我化了浓妆,弄得我在幽暗的灯光下,人鬼不分。说得好听点是古墓丽影,不好听一点是黑山老妖!
    我跟麦乐说,要是给我弟弟莫帆看到了,他会跳起来用金箍棒砸死我的!
    麦乐说,得了,姐姐,我是怕你紧张,用浓妆掩饰你的表情,我好心没好报!
    我指了指身上的肥大衣服,问麦乐,这个衣服太夸张了吧?被单么?
    麦乐说,笨蛋,这是汉服!
    我说,麦乐,你可冷静!你唱大戏呢还是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