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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神秘的主人
    黑袍人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个细节,他瞳孔紧缩,而我最后收回战锤的动作让眼前的这个黑袍人感觉一种尖锐的刺痛感,这种感觉是来自直觉,来自灵魂而非肉体的。
    眼前的黑袍人是这群人的老大,他们一共三个人,也算是老江湖了,我几个简单的动作,就让他打定了要群殴我的注意,他在遇到主人之前,就是几个江湖骗子。
    而见到主人,成为主人低微的仆人后,主人赐予他力量,让他和自己的两个同伴得以学习强大的魔法,最后终于成为了死灵术士,而这三人之所以能在魔法师协会的通缉下逍遥到今天,不单单归功于他们的主子,更归功于这三个人混迹社会底层时候遵循的谨小慎微的处事原则。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钱虽然是个好东西,但是那也得有命花啊,作为这三个人的头,眼前的黑袍人十分清楚,手头的三只丧尸虽然不是他们最强的战力,但是也是顶尖级别的了。
    眼前这个男孩轻轻松松一击便让一只他千辛万苦炼制的蓝宝石级丧尸战士灰飞烟灭,那就意味着一般的手段根本无法制约眼前这个貌似普通的年轻人,于是乎黑袍人暗自咬牙,周身的死亡之气奔涌而来,在赶来的两个伙伴的帮助下,在自己的手腕上划开一个大口子。
    随着一个卷轴被捏碎,一个更诡异的召唤法阵随着卷轴的燃烧凸显在地板上,同时两只余下的武装丧尸不要命的向我袭来。我眼睛微宁,刚刚在死亡边缘又留了一圈,我感觉自己的实力虽然没有突破,但是对于雏龙之力的掌控越发的纯熟了。
    几天的调理,体内的金色血液慢慢释放,和身体慢慢变得协调,更加浑然一体,龙神的传承慢慢的变成了我自身的力量,老师他在我身上释放的封印也在慢慢解开,慢慢的我意识到,其实金色的血液就是一种封印,为了保护我在肉体强度没有达到要求前,龙神传承带来的力量过剩会最终导致肉体崩溃。
    而我在短短一年的旅程之中就成功同化了老师的部分黄金之血,成功解封雏龙的封印,可以说是绿宝石之下绝对没有敌手存在了。如果力量运用的好的话,那么没有强力防御的高手也会栽在我手了,毕竟大路上除了蜥蜴人和兽人意外,其他种族的肉体还是很脆弱的。
    眼前的黑袍人则认定自己的判断十分正确,于是咬牙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一个高大的身影通过召唤法阵,站立在了我面前。
    我并没有等待这个黑影完全出现就展开了进攻
    “吃我神技趁你病要你命!”我手中的双手锤闪电般的前刺而出,被龙化之力催动的锤尖击点在剩下的两个钢铁级的武装丧尸的头上,磅礴而出的龙炎的力量瞬间抹除了丧尸的死气,成功将其击杀。
    “哼哼,以为拿棍子白戳我了?没想到我虽然还没学会运用魔法,但是可以这么驱动火焰了吧”我臭屁的想着。
    不过我也没能得意太久,那个刚刚被召唤而出的身影震溃了浑身的黑雾,一柄形似满月的弯刀当头劈下,我浑身肌肉紧缩,横持双手锤,迎着弯刀格挡而去,幸亏双手锤似乎是专门为丧尸战士而造,全身都是用高硬度的冷钢打造,才堪堪挡住了这一击。
    当然我也没有傻到去硬抗这一招,在成功止住了弯刀的劈砍之势后,就瞬间借力往后跳去。
    黑色浓雾散去,最新被召唤出来的影子让黑袍人的两个手下都感到一阵心悸。拥有类似虎人的身体,而皮肤则是诡异的青铜色,野兽般的爪子上闪耀着钢铁般的光芒,肩膀上顶着一个巨大的狼首,赫然就是传说中比思帝国曾经信奉的神祗冥界之地的沙漠之神的守护兽阿努比斯。
    传说阿努比斯是代表着死亡的沙漠之神的的忠心护卫,所谓护卫,就是指阿努比斯并不只有一只,而是足足有两千多,皆为狼首人身,实力强横,每一只都是金级以上的存在。
    当然按常理来说,阿努比斯这类作为真神的护卫的存在,绝对不是黑袍人这类货色可以杀死并奴役的,毕竟最弱的真神护卫者都是金级的存在,而眼前这三夯货最高是一个蓝宝石级的,剩下的俩竟然只是两个钢铁级,估计要不是得到的情报说我只是一个刚刚进入钢铁级的菜鸟,这三都不敢从他们的主子那里接这活。
    但是他们的主子不是个蠢货。
    眼前这具残缺不全的阿努比斯,应该是他们的主子不知道在哪走了大运,挖出来了一具已经陨落了的阿努比斯遗骸,然后自己慢慢以死亡之力蕴养,修补之后将之重生为丧尸,收为己用的。
    虽然眼前的这具丧尸确实继承了阿努比斯的力量,但是跟真正的阿努比斯们比起来那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毕竟真正的阿努比斯虽然数量稀少,但那可全都是金级的存在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被召唤出来的阿努比斯丧尸眼神空洞,只是单纯的充满了杀戮的欲望,毫无理智可言,我轻轻叹了一口气,从老师在我们历练的时候,没事讲给我的历史故事来看,上一次大战,死神竟然也是重伤濒死,不得不陷入长久的沉睡。
    她的信徒从大陆消失的主要原因就是沙漠死神自己已经躲藏在她那不知道在何处的无尽深渊中慢慢修养,很久很久没有再彰显过神力了。这才让比较活跃的地母神和拥有庞大天使军队的至高神鸠占鹊巢。
    沙漠死神损失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信徒,其麾下的各种高阶战士,法师,甚至半神也是死伤惨重,不然也不会给黑袍人的主子这种距离圣阶十万八千里远的毛贼捞到这么大的一个便宜。
    想到黑袍人的主子,我准备留眼前这三人一口气,最起码要留其中一个一口气。我们华夏有句话“来而不往非礼也。”
    从第一次跟那个偷走死灵水晶的二货拼命后,我还差点栽在另一个长得奇丑无比,人见人吐,花见花谢,猪见了都自闭的丑比手里。而这次已经是第三次被这群黑袍人算计了,所以我需要一个活口来了解一些信息。
    然后反坑回去,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