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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明芝抬头,一双眼没有丝毫泪光,冷清如水,“女儿错在没有投对娘胎。”
    季祖萌这下动了真怒,连声叫人取家法,“我今天叫你知道厉害。”季太太虽然也吃惊,毕竟不是亲生的,这当口要是打伤了,岂不留下话柄。她连忙劝住季祖萌,“老爷,女儿已经大了,不能打啊。”一边又骂门外的佣妇,“还不快扶二小姐回房。”
    明芝也不知自己哪来的胆子,竟当着父母的面推开来扶她的人,扬长而去。等回了房,她粗粗漱洗,不管脸上身上被打到砸到的地方,拉开被子就睡。但躺是躺下了,她丝毫没有睡意,只觉一阵阵地痛快,不但不后悔刚才的言行,反而觉得早该如此,大不了以后少见面便是,难不成他们还能按死她。
    她快意地想,就算他们把她关起来,最多半年还不是得放她出门,悔婚的事一来季家做不出,二来悔了的话又能把哪个嫁给沈凤书。沈家季家都要面子,明知道沈凤书的病,仍非得给他找个过得去的妻室,就像他们讨厌她这个私生女,还是不得不养大了她。
    只是……沈凤书,他待她不薄,哪怕只是心里想一想他的残缺,也是对他不住。
    明芝叹口气,又想起徐仲九,突然明白了他,果然做恶人才好,不必把别人的点滴恩惠记在心头,不必考虑别人的感受,想就说了做了才是淋漓尽致。
    这样翻来覆去,到得夜半才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明芝醒来想起季祖萌禁了她的足,今天不能去学校,转念又道,我就是去了他能拿我怎么样。这一想,她跟往日般去了上学。
    到放学时来接的却是徐仲九。
    她昂首上了车,暗暗打算,要是徐仲九听了季祖萌的话对她说教,她就拿他说过的话堵他。从前她顾及别人的脸面,从来不拿不该说的话让别人下不了台,从今以后不了。她也是人,凭什么别人不替她着想,她还要捧别人的臭脚。
    徐仲九眼尖,瞧见明芝脸上还带着点红杠,倒是好笑,估计女学生们背后难免产生了一些闲言碎语。
    “你笑什么?”明芝瞥见他眼角唇边的笑容,冷冷地问道。
    “见到你就高兴。”徐仲九回得也快。
    “不必,我已经许了人,你这样笑说不定叫别人误会了我们。”明芝硬梆梆地说。
    徐仲九撑不住大笑,“你吃了呛药么?”
    明芝不加理会,只管看着前方,等他笑停了才说,“小心开车,我还不想惹是生非。”
    徐仲九又想笑,好不容易憋回去,配合她做出严肃的样子,“是县长让我接你去他那吃饭,他本想自己来接,但这几日身上不好出不了门。”
    说到沈凤书,明芝态度略软,随即又硬起心肠,“他身体不好就好好休息,我家又不是没饭,改天再去也一样。”
    徐仲九微笑道,“你可知今日他签了一张支票,为你打发了一起麻烦?”
    明芝沉默许久,终于掉下泪来,“我说了不去就是不去,你送我回家。”
    第三十一章
    徐仲九把明芝送回家,然后自己去了沈凤书那里。门外停着辆黑色的雪佛莱,他和司机打了个招呼,进去果然季祖萌和沈凤书正在厅里说话。
    见明芝没来,季祖萌脸上便有些挂不住,倒是沈凤书若无其事。徐仲九扶沈凤书到餐厅,一边解释道,“二小姐有些发烧,我想着吃饭改日也方便,还是送了她回家。”
    沈凤书出院时仍是经常心悸气短,医嘱静养,但他本是好动之人,如今身不由心,反而更清瘦了。从客厅到餐厅虽说只十几步路,但他仍有些喘不上气,脸上泛出病态的红晕。轻咳了两声,他示意徐仲九把送支票过去的经过说给季祖萌听。
    陆芹离开梅城后,先是进了上海纱厂做女工,大概过于清苦,没多久便下海做了舞女。不知认识了什么人,她又不做舞女了,成了有点名气的交际花。她自己当然不会说从前的经历,但季祖萌生意上的朋友多,一来二去总有风声传到他耳朵。
    季祖萌找上门想带她回家,陆芹在花花世界乐不思蜀,哪里肯跟他走。那时两人都年轻,尚不懂圆滑为何物,一个说你是我的人,另一个骂道家中有妻子还行诱骗之事,更别提抱走孩子之时已说好恩断义绝。闹到后来陆芹竟然出手,季祖萌被挠了个满脸花,悻悻而走时扔下一句此生再别相认的狠话。
    陆芹出过几年风头,但她没受过教育,又不懂积攒,过着有一千花一万的日子。时间一长年华渐去,她心慌之余胡乱找过几个男人,最后做了其中之一的外室。男人既死,他家里的正房寻上门去,正要把外头的狐狸精打个半死,谁知陆芹说男人有一笔钱存在她处,姐姐来了便原璧归赵。
    正房也知道自家男人在外花销甚多,只当陆芹求饶,因此并不疑心,带着人跟去银行取钱。路上陆芹有说有笑,等进了银行她只说上个厕所,转眼人就不知从哪溜掉,躲了个无影无踪。
    正房气个半死,放出话去要收拾陆芹。陆芹外头原也欠着不少钱,找她的人还不少。一路追来,追到季家掉了线索,众人都以为季祖萌念在旧情把人藏了起来,只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但问他要钱便是。
    季祖萌自然不肯认,这群人又找到沈凤书,母债女偿。既然陆芹跑路之前还记得这个女儿,想必做女儿多少有些线索可以找到母亲。反正一句话:要不交人,要不给钱。
    沈凤书问清缘故,便掏腰包了结一笔烂账。
    季祖萌第二天不见这帮人再来,心里有些纳罕,傍晚从初芝处听说是沈凤书打发的,连忙饭也不吃,先过来赔罪。
    “伯父放心,跟他们面谈时我请了律师做见证,也有签收在手,绝不会再有闲人上门闹扰。”徐仲九把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末尾说了两句劝慰的话。季祖萌过意不去,沈凤书摇头道,“钱财并不可惜,花来解决问题也好,姑父不用在意。”
    季祖萌深知这个大侄儿的性格,只好暗自后悔把明芝许给他的决定,然而哪怕就在两天前他也想不到会惹来麻烦啊。想到昨日明芝的顶撞,他不由担心,原先觉得二女虽是资质一般,但总算听话老实,如今看来并非如此,就怕日后还有事情。
    徐仲九察言观色,料到季祖萌心事重重,但有他这外人在不便说。他借口去拿沈凤书喝水的杯子,果然听到两句,是沈凤书在安慰季祖萌,“她年纪小,气头上说的话不用当真。”
    难不成昨晚那只小兔子急了也咬人?按明芝脸上的掌印以及微肿的眼皮,只怕闹得还不轻。
    晚饭后季祖萌回家,徐仲九有公事要向沈凤书汇报,留了下来没走。
    他代沈凤书送季祖萌出门,回进来沈凤书却在出神,盯着屋顶不知在想什么。
    “县长。”徐仲九轻声提醒沈凤书。
    沈凤书慢慢坐正,“仲九,我早已说过不必事事向我汇报,你做得很好。”
    徐仲九从沙发上拿了个靠垫替他放在身后,笑嘻嘻的并不说什么。
    沈凤书看了他一眼,也拿他无法。勤奋、好学,徐仲九用不完的精力,使他从众多青年中脱颖而出。沈凤书看着能干的下属们,时常会想起家里的兄弟,舒适的环境反而害了他们,一个个窝在小天地里勾心斗角走不出来。
    沈凤书知道自己差不多是个废人了,自从上回生死关头被抢救回来后,每日昏睡的时间多过清醒的,心灰意冷之际别有想法,“你和初芝的事怎么样了?”
    徐仲九拉过一张凳子,坐在沈凤书身边,“已经下了定,到时还得麻烦您证婚。”
    沈凤书微微一点头,想起也是去年这个光景,徐仲九听说季家要招婿,毛遂自荐的事。他向来喜欢敢说敢为的人,便出头替徐仲九做了介绍,开头不顺,没想到最终还是成了。
    “也好,趁我还有口气在,把这件事办了。”沈凤书叹了口气,“你说,要是把明芝送出去读书,找谁陪她一起去才好?”说的时候他又想起明芝在他眼前摔的那一大跤,想必是习惯了自己爬起来,居然就那么一骨碌又站了起来。
    他见徐仲九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便摇了摇头,不说其他,便是体力他也护不了她,而且,“我要是一走,只怕省里另有打算,我们在这片辛辛苦苦做出的成绩便得归了零。”如今徐仲九在代理县长位上坐得稳,还是因为有他名义上的坐镇,他不在的话恐怕不知有多少人会冒出来,毕竟梅城富庶已久,是众人眼中的肥差。
    “您要不问问二小姐心意,看她有什么打算?”
    沈凤书闭上眼睛喃喃道,“她年纪小,能有什么打算。”明芝不是爱读书的人,但留下来也不行。一是枉担了这个虚名,他怕季家和沈家都不许她再嫁,一旦出去海阔天空,这边鞭长莫及,她另找归宿也方便。二来,就算没学到东西,长些见识也好。实在太小,沈凤书知道姑父好意,但他长了她近乎一倍,怎么可能拿她真正当作妻子。
    徐仲九见他累了,也不多话,静静陪在一旁。
    沈凤书病容憔悴,徐仲九看在眼里,心中却想,经过这次,恐怕在明芝心中她的未来夫婿已经成了顶天立地的第一大好人,说不定拿稳主意宁可守着大好人过日子。只恨明明自己对她也不错,怎么不见她对自己心甘情愿,想来还是钱作怪。他一个劲地劝她哪怕为了钱也要嫁给沈凤书,转头作茧自缚倒把自个绕进去了。
    季明芝有什么好呢?徐仲九又想了想,好像没有。论长相,初芝娇柔甜美,不输明芝;论性子,初芝不会和他发莫名其妙的小脾气。再说学识,她各项功课也就平平,连针线也做得一般,手绢上绣的字简直只能用“平平”来形容。
    说来说去,唯一的好处就是和她相处不用戴假面具。换了别个,见他做的那些事,只怕不是规劝就是惧而远之,难得她还可以和他有商有量。
    就是不知这傻丫头今晚过得如何,不知季祖萌有没有又为难她。想到这里,徐仲九目光一寒,天底下像季祖萌这种父亲他见多了,自以为生养了儿女一场,便拿儿女当成私有物品,不是拿来邀宠争家产,就是用出去联姻扩大自家。
    终有一日他要让季祖萌管不着明芝,而这一日已经快了。
    明芝当然不知道徐仲九心里的小九九,但她也盼着过门那一天。她回到家推说不适,连饭都没吃,躲在房里随便吃了些干点。季祖萌让人来叫她,本想好好教训一顿,见她已经睡下,只好作罢。过了两天,毕竟还是又和她说了许久女德。
    日子一天天过去,明芝生母出现引发的小风波转瞬即过。到了七月明芝毕业,安心在家待嫁。
    第三十二章
    经过半年,沈凤书的小院变了个模样,院中密密开满香花,连第二进的小天井也摆着两盆栀子。明亮的日光落在栀子翠绿的枝叶上,催得一阵阵甜香往厢房里灌。明芝侧耳听了一会外面的动静。她放下笔,悄声静气穿过小天井,站在第一进中间的门后。
    沈凤书正在见客。
    客人不是外人,是松江的五少爷。在沈凤书面前,他发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未能奏效,情急之下双膝一软,竟然跪下了,举手发誓道,“大哥,就这次,我保证再也没有下次。”
    沈凤书顶顶见不得人做此态,女子受先天所限倒罢了,至于堂堂男儿……简直打杀了也不可惜。一时间他脸色铁青,喉间堵得严严实实,竟吐字也不能。
    五少爷抱着沈凤书的腿,虽然不知道他此刻的样子,但猜也猜得到情况不妙。他把脸贴在沈凤书腿上,哭了个肝肠寸断,“大哥,我知道错了。”
    明芝生怕沈凤书一时心软,不由得捏紧了拳头。上回在医院五少爷扔下沈凤书的事她还记着呢,这才多久他好意思求上门?
    外间除了五少爷的抽泣声外没有其他动静,明芝竖起耳朵,生怕漏过一星半点。过了一会,五少爷嗡嗡嘤嘤又开了口,这次听得明芝怒气勃发。要不是碍于偷听见不得光,她定然推开门跳出去给五少爷一脚。
    五少爷在说,“大哥,连季明芝你都舍得给那么多。她算什么,不过是姑父在外头生的野种,你就舍不得伸伸手救救你兄弟?我们可是骨肉至亲,流的一样的血。我要是被人砍了一只手一条腿的,别人不说,让老太太心里怎么过得去?”
    沈凤书给了五少爷一脚。
    以上是明芝从声音中推测出来的:五少爷的哭声猛地放大数倍,“大哥,你这么狠心踢开我?!大哥,你手指缝里漏点就够救我的!”
    明芝在心里叫了声“该!”她听到沈凤书的声音了,他似乎气得厉害,牙缝里迸出个“滚!”
    五少爷当然不会听话地滚,明芝在要不要出去之间犹豫了片刻,听到下人的声音。下人显然是松了口气,语气透着欢喜,“大小姐来了。”
    语声刚落,初芝一阵风似的卷进客堂,干脆利落地替沈凤书下了逐客令,“五表哥,大表哥身体不好需要休息,有什么事你去找我爹,要不找仲九也行。”没等五少爷支吾出什么来,她提起嗓门,“送客!”
    五少爷撕心裂肺地被下人们送了出去,初芝仍然是一阵风,三月里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她让人把东西拿进来,有“乡下刚收的西瓜,今年梅雨短雨水少,西瓜比往年的甜,还是沙瓤的。”有“糯玉米,前年我和爹出门时吃到的,特意让人去淘的种子,去年收得不多,今年丰收了。”还有“上海那边送来的新书,果然比我们小地方的书店要强。”
    明芝咬着唇,蹑手蹑脚回了厢房。自她毕业后,沈凤书兴起念头教她,主要讲日本语和英语,每天讲个三刻钟左右,其他时间让她自习。沈凤书这边有的是字帖,明芝挑了两本欧阳询的,临帖之余便是看书。她早上来,下午三四点钟回,中午休息时做针线。
    初芝见沈凤书缓过来才嗔道,“明芝呢?她既然在这里,怎么还让五表哥放肆。我倒要说说她,不拿出厉害怎么做主妇,她自个不立起来,怎么让人瞧得起。”
    沈凤书只是一笑,“她不是你。”
    他俩的话叫门后的明芝听了个全。明芝一边厌恶自己又跑出来偷听,一边把自己的嘴唇当成了泄愤的工具。
    “你也就这点本事。”到了下午徐仲九过来见沈凤书,说完正事帮他把明芝送回家,在车上忍不住嘲弄明芝,“敢和我说,没胆告诉他。你当我是什么?”
    尽管有沈凤书的话,初芝在沈家时还是进去把明芝教训了一顿。训完她赶着去别的地方,留下明芝独自生闷气。
    “当你是沈县长的好助手,贴心的好兄弟。”明芝冷冷道,“他要是知道五表哥那边是你弄的鬼,不知会怎么收拾你。”
    徐仲九叫屈,“五少爷那么会玩,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是地头蛇,那些地方还是他带着我去才知道的,我能搞什么鬼。”
    明芝瞪他一眼,他回以一笑,唇角微翘,眉眼含情,是个勾勾搭搭的坏样子。明芝气道,“你有胆把这个样子在他面前做一遍。”
    他俩不约而同称沈凤书为“他”,像守着共同的秘密,明芝无名地感觉到了些许平静。不管初芝如何不体谅她的难处,毕竟说得也是道理,既然将做沈家的主妇,必要的时候还是得站出来。她向后一仰,把头靠在座椅的背上,“你又不是外人,不必五少爷地叫。五表哥到底欠了多少钱,还不出会怎样?”
    徐仲九报了个数字,明芝吓了一跳,坐直了追问道,“真的吗?”
    徐仲九点点头,“可不是,现在只瞒着老太太。二少爷挪了点公账上的钱先还了部分,剩下的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明芝眼都不眨地盯着他,“怎么办?”
    徐仲九笑着摇头,“我也不是他啊,哪里有办法。”想了想他又说,“要是把你们名下所有资产变卖了也够了。赌场放债的多少有些虚头,不会把人逼到无路可走,可以打个折扣。”
    那可万万不能!明芝收回视线,她绝不会为了五少爷放弃已经拿到的钱。
    “这就对了,你管他死活,他快活的时候也没想到你,死到临头又与你何干。”
    “他会管吗?”明芝不放心沈凤书。
    “他?”徐仲九仍是摇头,“我不知道,不过五少爷多半要吃苦头。”
    管他去死。明芝垂下眼。
    徐仲九笑眯眯地换了个话题,“我今天的衣服好不好?”
    明芝扫了一眼,是白色棉布衬衫,袖管卷在手肘处,露出健康有力的胳膊。她迷惑了一下,徐仲九从春到秋,十天里有八九天这么穿,有何特殊?不过,他总让人联想到树,光是看着就生机勃勃,难怪沈凤书喜欢他。
    而沈凤书……她悄然叹了口气,是不会再有这样的活力了。
    “在想什么?”徐仲九突然问道。
    君生我未生。明芝对大表哥的记忆不多,但按曾经的众口称颂,想来他定然也是英姿勃发的少年英雄。只怪命运弄人,见不得花好月圆人间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