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嘈杂的声音,仿佛瞬间远了。
从男厕出来的我,忽然感觉这个世界莫名的寂静,只剩下柳忆美回荡在耳边的问候。
面对她,我机械的笑了一下,为了化解尴尬,我忙低下头去洗手,心慌使我听不清流水的声音。
“你过得如何,集团的业务不少吧?”
“还好,每天都在忙碌中过去,你呢,在日本的这段时间习惯吗?”
“没什么不习惯,一直在医院陪护,那边安顿妥当就先回来了。”
“这次不走了吧?”
“嗯,你怎么知道的?”
“是楚菲告诉我的,说你...想走也没那个机会了!”
“呵,死对头的话,你也信...”
“不信,只想听你亲口说,真的不走了吗?”
“应该是的,起码三十五岁前,努力营造一个安稳的环境。”
柳忆美哦了一声,似是安心,又显得狭促不安,也许是我过于冷淡,她一时间找不出其他的话题来问。
我笑着抬手,示意一起走走,有话别再厕所说。
“晨,你晚上有空吗?许久不见,我们一起出去坐坐?”
约会?与前妻约会?
还是算了吧,楚菲既然对我的行踪如此了解,没有派手下抓人,已经是很给面子了,这要是跟柳忆美出去坐坐,她手下的龙梅子,还不大嘴巴抽死我...
于是我下意识的想回答,下午还有不少事情,赵茹的茶楼关了大半年,想必早已灰尘满屋,应该尽快回去收拾一下。
而且供暖集团那边也催得紧,需要我尽快恢复岗位。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自己先愣住了。
过道吹起微风,轻轻飘荡的留海下,柳忆美楚楚可怜的眼神,水汪汪的看着我,满含期待的看着我。
一时间,自己觉得她所提出的邀请,让我无法拒绝,所以鬼使神差的说行,明明是心软,是找不出理由回绝,却还尽量表现出男人风度,带着一点为难的腔调。
“那晚上,我们找一家咖啡厅坐会吧,幸福路口新开了一间,你的手机号码换了,那我...”
手机号码确实换了,为得就是不想跟柳忆美联系,当时还挣扎了好一段时间,不想大半年过去,又这么轻易的互换联系方式。
唉,一句回绝就这么难吗?
内心的挣扎只是片刻,于是我拿出手机,按照以往那样,轻轻拨通了那组熟悉的号码,只不过手机上显示的名称,由原来的‘老婆’,变成了一连串冰冷的数字。
片刻之后,她的手机响起铃声,一曲《罗密欧与朱丽叶》,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因为那正是她从前录制的音频,我练琴时她偷偷录下的。
我的心,似要裂开一样,想不出为什么,自己竟有种流泪的冲动。
“走,回去吧。”
回到宴会大厅里,四处洋溢着喜庆,可惜没法冲淡我心中的忧伤。我们各自回到原位,就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接着,坐下继续与同学喝酒,可去而复返的我,却没有刚才那么兴奋了,隐隐感觉,心中凭空出现一丝忐忑。
这时我彻底确认,自己根本就没有从婚姻失败中走出来,离婚的过程,已经快两年的旧事,当我遇到前妻的时候,灵魂还是会不由自主。
午后两点婚宴结束,去茶楼的计划取消,我打车直接回家。
散场时又与前妻相遇,不过我俩谁都没有说话,这顿酒喝得有些高,酒不醉人人自醉,为了清醒自己,还是回去睡一觉为妙。
醒来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
时间六点多,强忍着没有回复大量未接来电,简单收拾一下自己,看到干妈在厨房里忙活,干爹还没有回来。
盆盆罐罐发出叮当响,她好像是在找什么特殊食材。
这让我很是感动,平日里二老生活简单拮据,也只有我和小丽在家的时候,才会做上一顿好的饭菜。
“妈,你先别忙了,约了朋友出去,晚上就不在家里吃了。”
“哎呀,小丽说晚上可能请假要回来,还没定下来,你怎么又出去了?不行,就算出去,你也得陪我买完菜再走,这顿不吃还有下顿,你总不能天天忙吧?”
干妈的要求,我总不会拒绝。
和群租屋的老邻居寒暄后,就陪着干妈去了一趟菜市,所幸买的东西不多,都是些高档调味料,还有几袋比较高档的面粉。
干妈说干爹的肠胃最近不好,隔三差五总是闹肚子,所以家里经常做面食,我是没有当回事,干爹平日的习惯,那真叫无酒不下饭。
还有,他平时身上也不带火机,早上出门点上一根这便是火机了,身上随时随地都冒着烟,所以肠胃不好也是理所当然。
这一路除了随着干妈埋怨酒不是个好东西,别的话想说也没机会,前后没出半个小时就回来了,我替干妈将东西送入厨房,接着便匆匆出了门。
打车来到幸福路口的咖啡厅,很小的一间,目测只有四张桌,有烛台和摇椅的那种。也许,柳忆美真的不一样了,如这种穷学生谈情的地方,以前的她看都懒得看。
从落地窗看去,得知她还没来,这一点倒是原有风格,以前约会总是姗姗来迟,这似乎是女人的通病。
我发了一条微信,问她什么时候到,我在门口没有接到回信,但是不出两分钟,在我惊奇的目光下,不是从前那辆高调拉风的布加迪威龙,她是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的。
进入到咖啡厅,浓郁的咖啡香,听着缓慢抒情的蓝色调,坐在同一张桌的对面,似乎我们都有些不自然,相互间的问候,也像初次见面的,但又是彼此友好的陌生人。
对这种状态我显得反感,于是调整了一下心态,笑面相迎,
试图用平常心与她聊,但是只字未提曾经的过往,而她也很自然的配合着。
我们点了牛排和莎拉,说实话,我找到了一些从前的感觉,是在大学校园的时候,与柳忆美恋爱的那种惯性,有思维上的,也有肢体上的。
同样还有回忆,不提起,不等于忘记。
曾经的约会,多数是在西餐厅,婚后也偶尔如此。
为了吃的顺心和放松,也是为了博前妻一笑,我经常用手抓着东西吃,吃牛排就拿着叉子啃食。
那时的柳忆美,也经常看着我的样子,笑着学习我吃的方法,她说这样吃,有种脱离束缚的感觉,说这样吃起来很爽快。
但是这次,就像初次约会那般,我一刀一叉,很绅士的吃着,反而是柳忆美说这样吃太没劲,随后一叉子下去,端着牛排开始咬。
这情形,比之当年还要野蛮,让我完全不敢想象,这是柳忆美,东北首富家的千金,柳氏集团的副董。
若换成是我这个没爹没娘,没家教的野孩子还差不多。
“喂,你悠着点,让狗仔拍到你怎么管理企业?”
“拍吧,只要高兴就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