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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修士的大学生活 第75节
    原来这才是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
    “这条青蟒虽然妖丹,蛇胆都被取走了,可是他的肉身对你来说还是很有用处的。”
    说罢,伸出一根手指,在青蟒的肚皮上一划,那堪比精钢的蛇皮轻易的就被一分为二,一条血淋淋的蛇身就被丢给了叶凡。
    叶凡看着散发着腥臭味道的蛇尸,竟然毫不犹豫的大口咀嚼着,那模样就好像是狰狞的恶鬼。
    没过多久,叶凡的身体四周,竟然冒起一股黑烟,很快就把他整个笼罩其中。
    黑烟之中叶凡凄惨的叫声不绝于耳。
    也不知过了多久,黑雾散去,一个全身长满鳞片的人形身体,从里面显露出来。
    比起刚才,不知强壮了多少。
    黑影看着叶凡的肉体,满意的点了点头,似乎是很欣赏自已的这个杰作。
    “复仇就像烈酒,越是沉淀越是香甜,你现在的实力还不够,不过别着急,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转身就遁入了夜色之中。
    叶凡看着远处林浩宇离开的方向,眼神中充满了恶毒。
    恶狠狠的骂了一句,也跟随着黑影而去。
    先前离去的黑影竟然和火车站出现的黑衣神秘人是如此的相像!
    “老实,老实!起床喽,太阳晒屁股了。”
    林浩宇把小石头人中的魂魄已经放回了张实的体内,可是即便如此,张实还是没有醒过来。
    “别看我,我要休息一下,我又吃撑了。”
    唐饶很没形象的四仰八叉躺在地上,打着饱嗝,一幅撑得难受的样子。
    也是,在医院的时候吃了一颗百年的妖丹就如此的难受,更不要说这次可是900年大妖的妖丹了。
    没有撑破肚皮已经是很不错了。
    “还是我来吧!”
    欧阳强几步就跨了过来,直接骑在了张实的身上,大嘴巴子好像不要钱一样,不断的落在对方的脸上。
    看得一旁的宁云静眼珠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要救人还是杀人啊!
    刚想上前制止,却发现林浩宇几人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嘴里还在默念着什么。
    走近之后才听清楚,原来是在数数!!
    果不其然,在数道第10下的时候,张实突然伸了一个懒腰,嘴里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睛。
    “天亮了?我的脸为什么感觉紧紧绷绷的,还有点胀。”
    对于之前的发生的事情张实一点都没有印象,不过这样也挺好,也免去了解释的环节。
    这个张实患有一种叫做【嗜睡症】的病,每次发病都需要欧阳强如此“温柔”的叫醒他。
    “宇子,你们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还说呢,你们这是从哪找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可把我给颠的屁了!别烦我,我要睡一会~”
    宁云静开的车可不是什么越野车,只是一辆很普通的民用轿车,能够来到这个破地方,还要仰仗宁云静高超的驾驶技术,不然早就被卡破地盘,望车兴叹了。
    为了能够及时的赶过来,两人可是一夜没合眼,所有的事情解决之后,这才感觉一阵的困意。
    人就是这样,在心情极度紧张的时候,身体就会分泌肾上腺素,来保证清醒,可是等一旦放松之后,所有的疲惫感就会如潮水般袭来。
    当然这只是普通人,对于林浩宇这种修真者来说,别说一晚不睡,就算是十年八年也无所谓,这只是他的习惯罢了。
    睡懒觉,能够让心情愉悦哦~
    唐饶是因为需要消化体内的妖丹能量,借着睡觉作为掩护,毕竟他的身份还不想让欧阳强和张实知道。
    他和林浩宇不同,人家可是正牌的修真者,而自已再怎么说也是一名大妖,他的身份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所以才不惜送给宁云静如此珍贵的蛇胆,也要让对方保守秘密。
    “师父啊,你说那个林小师傅怎么这么厉害呢,能不能把他请到队里面来教教我们啊,哪怕学到他一分的本事,对我们的也是极大的帮助,我看他比特警队长都厉害。”
    刑警队长刘峰志得意满的坐在办公室里面,给自已的师父老王打着电话。
    “哈哈,净想美事,什么叫世外高人,那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吗?你小子啊,赶紧断了这个念头,还有,浩宇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出去,上次他已经埋怨我好久了。”
    听到刘峰称赞林浩宇的话语,老王从心底的高兴,就好像表扬的是自已一样。
    他早就把林浩宇当做自已的孩子一样看待了。
    “老王,你啥时候叫浩宇回家吃饭啊?我想那个孩子了。”
    老王媳妇也非常喜欢这个懂事的孩子。
    “今天正好是周日,我这就给浩宇打电话,你去市场买点好吃的回来,对,还有螃蟹。”
    第121章 老王出事了
    刚回到学校,林浩宇就接到了老王打来的电话:
    “浩宇啊,你婶想你了,晚上来家里吃饭啊。”
    “好嘞。”
    林浩宇也十分想念这个如同母亲一样爱护自已的婶子,虽说他从来没有感受到过母爱。
    “就这么说定了,一会我去接你。”
    老王挂了电话之后,就和媳妇一起前往菜市场选购,买的当然都是林浩宇喜欢吃的东西。
    “老王,你看,今天的菜还真挺新鲜的,这个多来点,浩宇喜欢吃。”
    两口子在市场上挑挑拣拣的选购着。
    “你说,要不我们认浩宇当干儿子行吗?他也没有个父母,等将来毕业之后,要是能够留在南昌,我们也能帮忙照顾他,还能抱孙子呢。”
    老王媳妇嘴里不停的念叨着,脸上洋溢着母爱的光辉。
    他们的孩子都早已成家,工作的地方又都在外地,老两口子也很少有机会享受这天伦之乐。
    可就在两人采购完毕,准备回家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救命啊,杀人人了~”
    作为警察的老王怎么可能会袖手旁观,赶紧把手中装满菜的口袋,递给了自已的媳妇,朝着哭喊声的方向就飞奔而去。
    “你小心点!”
    两口子结婚这么多年了,对自已老公的脾气当然是了解的,知道自已也劝不了对方,只能希望对方不要受伤,毕竟他现在也已经不再年轻。
    林浩宇看着窗外逐渐昏暗的天色,心中不免嘀咕起来。
    正常来说,王叔早就应该来接我了,不会是发生了什么紧要的事情了吧。
    果然是越害怕什么越来什么。
    没过两分钟电话就响了起来。
    “浩宇啊,你在哪里,你叔叔,他不行了,他想见你最后一面......”
    电话里王婶那似乎失去灵魂的声音,惊得林浩宇手机都滑落在地上。
    “怎么了宇子?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动作可是把宿舍里面的人都给吓坏了。
    这个手机可是林浩宇的宝贝,也是他获得奖金之后,购买的最奢侈的一件东西。
    平日里都当做宝贝一样的保护着,就怕划伤了,这次竟然任由手机滑落在地上,也没有任何反应,大家就知道一定是出大事了。
    “我叔叔,出事了!”
    林浩宇丢下一句话之后,连楼梯都来不及走,直接从窗口就跳了下去,等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身影已经化作一道闪电,消失不见了。
    这个时候的林浩宇哪里还顾得什么惊世骇俗,直接把速度提升到最快,往市中心医院奔去。
    就在刚才,菜市场发生了一件持刀伤人案,被害者是一名女性,也就是那名高喊救命的女人。
    她今天去银行取了点钱,然后就来到菜市场想买点菜再回家,结果就被两名小偷给盯上了。
    在偷窃的过程中被女人发现,就发生了扭打,结果这两名猖狂的小偷竟然改偷为抢,掏出利刃就扎进了女人的肚子。
    正好老王就在附近,作为警察的他赶紧赶到了现场。
    在了解完情况之后,一边呼叫增援和救护车,一边奋起直追。
    虽说年龄大了,可是身体还是很矫健的,比起那些病恹恹的小年轻要强上不少。
    终于把两名小偷堵在了一个死胡同里面。
    结果这其中一人,竟然丧心病狂的挥舞着匕首,对着老王发起了进攻。
    老王可是军人出身,又在警察这个行业摸爬滚打多年,怎么会把这两个小偷放在眼里。
    轻松的躲开对方刺过来的匕首之后,一个擒拿就制服了其中一人。
    另外一人想不到这个老头竟然如此厉害,扑通一下就跪倒在老王的跟前,哀求对方放自已一马。
    老王见对方没有了攻击意图,这里又是死胡同,量他也逃不到哪去,就从背后掏出手铐,准备先把按在地上的那个控制起来。
    结果就是这个手铐刺激了那个已经跪倒小偷的神经。
    “你竟然是警察!”
    捡起地上的匕首,狠狠的刺向了老王的后背。
    老王的年纪毕竟大了,刚才的追逐搏斗过程也耗费了大量的体力,虽然努力躲避,可还是没有完全闪开,匕首深深的刺入后背之中,直至刀柄。
    还好在这个时候,增援总算是赶到了,众人合力制服了小偷,把倒在血泊之中的老王送到了医院。
    可是谁也没想到的事,这把匕首竟然刺破了老王后心,医生根本不敢把这把匕首拔出来。
    “谁是病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