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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第107节
    丹砂色泽朱红。
    点缀在清灵灵纯然的一张脸上,莫名生出几分俏俏的靡丽,真像了话本里勾勾手指就叫穷书生神魂颠倒的狐妖了。
    齐朝槿怔怔地盯着他瞧。
    薄薄的眼皮颤一颤,水鹊睁开眼睛醒来看到是他,自然而然地弯弯唇角,一双手就攀到齐朝槿肩颈上,亲昵地贴近他,“齐郎……今早吃什么啊?”
    双手环着,手臂上一点软肉就这么夹着齐朝槿发僵的肩颈,馥郁的香气闷闷地全涌过来。
    又像光靠一身香气就能使人皈依的小菩萨。
    齐朝槿的身形愈发硬巴巴得和铁打铜铸一般。
    “……桐皮面。”他喉咙发涩,淡声回答。
    水鹊松开他,齐朝槿挪远的手还握着那朱砂水的小陶碗。
    他疑惑地问:“这是做什么的?”
    他就是因为点在眉间凉凉的水醒来的。
    齐朝槿向他解释:“露水磨朱砂,六神日点在额腹,祛百病。”
    “原来是这样。”水鹊点点头,他自觉地撩开亵衣,用嘴咬住,好空出手来去拿床边案几上的木梳子,边梳头,边咬着衣角口齿不清地说道:“好了……泥点吧。”
    他说话黏黏糊糊的。
    齐朝槿却眼睛被烫到一般移开视线。
    水鹊半分不在意,撩起亵衣又急又快,咬着那衣角,连自己胸口与腰腹一并凉丝丝的都没发现。
    齐朝槿只是余光一瞥,就见到了随着呼吸起伏,雪白的肌肤上鼓起来的一小抹粉弧。
    分不清是朱砂水的红,还是那圆圆的晕粉,色泽更漂亮。
    他怕点歪了,水鹊还好端端梳着乌发等他作天灸,齐朝槿只能半覆眼皮,尽量让自己不去在意。
    小指僵硬地摁在朱砂中,指腹微凉,轻轻点在小小的肚脐眼上方一寸的位置。
    齐朝槿耳朵根滚烫,急匆匆地撇开脸,望着地面,哑声道:“好了。”
    水鹊松开嘴巴,上下唇刚才隔着衣角互相咬着,现在放开了就是红洇洇的。
    齐朝槿将陶碗搁在案几上,帮水鹊用簪子束起乌发,问他:“后山的板栗熟了,待吃了早饭,你要一起去捡吗?”
    水鹊:“嗯嗯。”
    后山上之前摘山桃的地方附近,有几棵栗树,好多年头了,落下来的板栗用手套裹着捡起来,齐朝槿说到时候傍晚回来了做糖炒板栗。
    “中午我要到城北陈氏书画铺去。”
    齐朝槿问他要不要进城。
    水鹊想着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吃了晌午饭就跟着齐朝槿进城去好了。
    从西南门进去,还是熟悉的坊市街巷,但是忽地每家铺子前都挂起了花灯,有的还扎起了金红彩布装饰,尤其是高高的鼓腹楼,旗幡招展,用彩色绸帛结扎起棚架,结了花鸟流苏的饰品,贴上橘红橘红的灯笼。
    齐朝槿看他好奇,说道:“八月十五快到了,铺子老板都在准备。”
    长州县的中秋灯会是每年的重头戏,届时的夜市,满城上下灯烛映照,火树银花。
    水鹊忽然一手扯住齐朝槿的袖子,另一只手不太好意思地掩了掩自己额头的朱砂点,“怎么都是小孩子点的……”
    他就没见到大人还点额头朱砂的,不是祛百病吗?
    难道是专门祛小孩的百病?
    水鹊抬眼一看齐朝槿,他额头干干净净的,于是嘀嘀咕咕道:“你怎么自己不点,光给我点了……”
    满大街就他一个大人点了朱砂,剩下皆是斗草、打木陀螺的小孩,水鹊感觉怪害臊的。
    齐朝槿理所当然地解释:“水鹊,我已二十有一了。”
    换言之,他已然及冠一年了。
    水鹊差点忘了,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系统将他的身体年龄调整到了18岁。
    可不就还是少年郎。
    他还是有点不大好意思,视线往旁的地方撇去,却蓦然顿住。
    高大眼熟的胡人男子领头,旁边跟了三两个同样眉深鼻高,但着袍服、戴巾子的胡人,还有一个身材瘦削干巴、蓄着一把黑胡须的中原男子,瞧着像文人装束。
    一行人进了鼓腹楼,酒楼小厮招待着,引着他们到楼上的包间去。
    里头除了乌淳,其他的面孔水鹊毫无印象。
    联想到乌淳这几日的反常,水鹊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怎么了?”
    齐朝槿追着他的视线方向看去,这个时候已经看不见他们一行人的踪影了。
    水鹊眼珠转一转,摊开手心,“齐郎给我一些钱,我要到西大街梅家食铺去吃小食,不陪你去城北了,走这么远路。”
    西大街梅家食铺卖许多小食点心,还卖鸡碎、腰肾的风味小吃,每份才十五文,因为物美价廉很受长州县人的喜欢。
    这边是城西南,走到城北差不多还要半个时辰,齐朝槿也觉得远了一些,水鹊不愿意走的。
    就给了他一百文,让到时候在梅家食铺等自己。
    水鹊见他背影过了坝子桥,往城北方向走远了,他看了眼鼓腹楼的彩帛棚架,抬步进去。
    酒楼的几个小厮基本都认识这个常常同崔三公子一起来的熟客了。
    其中一个机灵的直接迎上来,“郎君可是要上二楼包间去?”
    水鹊点头。
    小厮一边上楼梯,一边赔笑道:“真是不好意思啊,郎君和崔三公子常去的那个包间现下有人了。”
    水鹊敏锐地问他:“可是那几个胡人?”
    小厮道:“对对,郎君瞧见了?好像是胡人戏班子的吧,但那袍子的料子可是异常名贵啊……”
    小厮感慨着,什么时候戏班子也这么挣钱了?
    “那我要他们对面那间。”水鹊知道齐朝槿刚刚给他的一百文都不够二楼包间茶位费的,于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账目记到崔三公子头上,他下次来一并付了。”
    反正崔时信答应他了,到酒楼吃饭就找他的。
    他有些理不直气也壮地想。
    水鹊是吃了晌午饭来的,没点什么,光点了一壶洞庭君山茶,就让小厮先下去了。
    他包间的门没完全掩上,掩了一半的,好时刻注意着对面的动向。
    对面好像也不是来吃饭的,他看小厮进出也只是送了酒和下酒小菜进去。
    也不知道到底在聊什么,水鹊屁股都坐疼了,对面的包间门始终紧闭着。
    这都快要过了一个时辰了吧?
    水鹊支着脑袋,等得昏昏欲睡,眼皮还尽量半睁着留意对面。
    冷不丁地茶杯摔碎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伴随着楼下小厮伙计的叫喊:“不好了——走水了——快、快找潜火铺和军巡捕的大人们来!”
    潜火铺是大融各个城池里负责灭火消防的,一走火,街上就容易发生人群踩踏,还需要军巡捕来维护治安。
    着火了?
    水鹊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
    浓烟滚滚,那火势是从二楼窗外彩色绸帛扎的棚架开始的,布帛红纱还有花灯,一点就着,火势冲天。
    酒楼外围整个楼全是熊熊烈火,秋风一吹,火焰就燎到内部来,点着木梁。
    各个包间的客人如惊弓之鸟,涌出包间逃命,作鸟兽四散。
    水鹊跑出包间来,熏得连连咳嗽。
    有一高大男子从他旁边的包间跨出,猛地踹开胡人那一间。
    窗牖大开着,火光冲天,空余摔碎的茶杯和潦倒的酒坛子。
    他怒骂一声,转过身。
    窄袖护臂,斗牛补青曳撒袍,腰封还是那蹀躞带,还配了刀。
    眼角疤痕因为脸上不好看的神色,充斥出十足的戾气来。
    余光瞥见水鹊还怔怔地看着他,一副不太明白情况的样子,魏琰上前,他的音量有些高了:“你怎的还不逃?走火了不怕?”
    乌烟滚滚。
    魏琰一脸厉色,活像阴曹地府里收人性命的来了,气势汹汹,一把扛起水鹊,托住人大腿。
    他下楼时三步作一步地跃,肩膀硬邦邦的,硌得水鹊疼。
    出了鼓腹楼,外面潜火铺人员已经背着大水袋和配套的竹筒来灭火了。
    魏琰将水鹊放下,语气不乏故作凶恶的成分,“你说怎的这么巧?我查这些胡人,十次有八次你在附近,尤其是和那个杂种,来往这么密切?”
    他脸侧熏黑了一抹,和疤痕一衬,狼狈又凶狠,可水鹊还是白白净净的,就是在楼里闷得厉害,脸颊粉红。
    魏琰一瞧他脸颊红,就觉得这人说不定是心虚了。
    但是再细看。
    满脸无辜,眨了眨眼,好像一点儿也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
    雪腮粉润,眉间的朱砂愈加红灔。
    魏琰剑眉锁紧,上下打量水鹊几眼,狐疑道:“你今日不是兔儿变的,改扮作小观音了?”
    楼外街巷人群涌动,魏琰生得高头大马,硬是挡出一个安全的小圈来圈住水鹊,好让人能听清楚自己说话。
    “你怎的也不为自己辩解,撇清嫌疑?”魏琰更是觉得奇怪,揣测问,“难道是在酒楼里头给烟熏哑了?”
    他大手伸过来掐水鹊两侧的脸颊肉,想让人张开嘴巴给他瞧瞧喉咙。
    水鹊就只能仰着头,口齿不清地说:“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呀……”
    西南城门外冲进来一队兵马,穿着沉重的甲胄,甲光在夕阳底下闪闪,正是军巡捕的人手,高声喝着,疏散人群,维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