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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于他而言,明末清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快四百年,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他倒还不至于因此产生圣母式的正义的怒火。只是想到那数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人口,竟然就在这个非人类的怪物操纵下冤屈地丢掉了性命,实在是让他很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类只是棋盘上的一枚枚棋子,可以随便魔仆拿起来、放下去,摆在任何它喜欢的地方,或者直接扔进棋篓里。而进一步去推想的话,在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大事件像张献忠屠川那样,其实是受到了魔仆甚至于失踪已久的魔王本人的干扰呢?
    他不禁产生了一种很迷茫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所前进的方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我们的本意,又有多少其实只是魔王的安排?而魔王和魔仆安排的这一切,到底对地球的进程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终极谜题再次在眼前清晰地闪烁: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冯斯把这两个问题提了出来,而魔仆也给了他意料中的答案:“诚实地说,我一直只是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你就不好奇吗?”冯斯有些泄气地问。
    “我们……并不太有人类的感情,”魔仆的声音带有流畅自然的抑扬顿挫,“当然我们也在学习,也在揣摩人类的性情,欢喜、悲伤、愤怒、压抑……但总体而言,这些情感无法影响到我们忠实执行主人的命令。忠诚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永不磨灭。我不需要管主人的意图,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来。”
    “那么,你一直在帮魔王做什么?难道就是胡乱杀人么……”冯斯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他细细地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豁然开朗:“我明白了,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你其实是需要死人,用死人来养这些花。”
    他伸手指向身下的树干,超过百米高的长长的树干上,那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黑色花朵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恶意,开始轻轻摇摆起来,令整个树干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正在轻微呼吸的黑色巨蟒。
    “你很聪明,不过并不只是这些花那么简单,”魔仆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张献忠雄强的兵力和不断的杀戮保证我能得到足够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来进行研究。”
    “研究?”冯斯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说过了,我一直都在揣摩人类,甚至不惜把自己改造成人类,”魔仆说,“手里多一些观察的对象当然是有必要的。”
    “人类对你而言,就是一些拆开来观察的模型,对么?”冯斯冷冷地问,“你的主子,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魔仆摇晃着他那颗比例失调的人头,“告诉你一个我的猜想吧: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清楚。”
    冯斯点了点头,但随即猛然意识到点什么,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一脚踏空从树枝上摔下去。他抓住还在摇晃的树枝,以一种十分狼狈的姿态趴在树枝上,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他们?他们?你说的是他们吗?”
    “是他们。”魔仆点头。
    “也就是说——魔王不只一个!”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发干。
    “当然不止一个,”魔仆阴笑着,“事实上,是有两个。而且这只是我所知道,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冯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努力整理着思绪。他发现,守卫人们过去对于魔王的推测显然出现了重大偏差。在过去,所有人以为魔王只有一个,并且沿着这个基本前提去猜测魔王的身份以及失踪的原因。
    但是现在,这个前提必须修正——至少有两个魔王!那么推理的过程也将全然不同了。一个单独的魔王个体可能会因为某种离奇事件受到重创而不得不选择消失,但多个魔王同时受创?几率就会降低许多。毕竟在涿鹿之战时,魔王相对人类而言力量仍然占据绝对上风,否则那一场离奇胜利的战役也不会被守卫人看成是奇迹。
    在一场决定人类命运的重大战役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本处于优势的魔族领袖同时出问题,这是为什么呢?那时候可没有炮弹这样的东西。其实答案已经呼出欲出,冯斯很容易地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十分有趣。
    “他们……是不是内讧了?”冯斯慢慢地说,“在那场关键战役中,两个魔王因为意见不同,导致了他们由争吵到动手,结果两败俱伤,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