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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红灯变绿,绿灯又变红。钟筝忽然笑起来,心情雀跃,她朝着宋宸灏的方向挥舞着手臂,而后转身,奔入人群里。
    笨蛋……宋宸灏抿唇,脚步没动,眼睁睁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直到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直到感觉她应该走了很远很远,这才转身,朝着来路而去。
    而很远很远的某一棵梧桐树后,钟筝慢慢探出了身子,她早已经看不出他的样子,只能隐约捕捉到那个似乎是他的身影,看着他消失在视线中,这才一身轻松地转身离去。
    晃悠悠回到烨子吃饭的酒楼,取回了杜卡迪,到家已经快要十二点。蹑手蹑脚正要上楼,刚到楼梯口,就发现后门开了一条小缝,一个同样鬼鬼祟祟的身影闪了进来。
    钟筝心情大好,贴墙而站,在钟晟的手摸上开关的时候,钟筝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一个翻转,就把他摁在了墙上。
    “姐……”钟晟吓了一大跳,但随即一点都不害怕,压低声音轻轻喊了一句。
    “臭小子,真没劲。”钟筝无聊放开他。
    “姐你今天是不是很亢奋?玩这么幼稚的把戏。”钟晟松了松肩膀:“还不睡啊!”
    “刚回来,正准备上楼呢。你小子不是给我安排了接人的戏码吗?”
    “送烨子也不用这么久啊!他九点多就结束了。”钟晟狐疑,忽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姐,你们没发生什么吧?”
    “发生你个头,”就算在黑暗中,钟筝也能准确敲中弟弟的头顶:“我告诉你,下次再跟烨子一起胡闹,我揍不死你。”
    “我哪有啊!”钟晟抱着头喊冤,情窦初开的男人还是有点眼力见的,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这种苦楚自己深有体会,而且工作后,烨子的重心好像也从老姐身上分散了不少,他也就不那么热心:“我就好奇一下嘛。”
    “好奇心害死猫懂不懂!烨子家住多远你不知道?我心情好,走回来的,怎么样?”钟筝的声音也很轻松愉悦。
    “姐你发烧了吧,大半夜的,走那么远还这么开心……”钟晟伸手想来摸摸钟筝的头。
    “去去去,滚蛋!对了,你怎么样,和小美女进展顺利吗?”
    “嘿嘿,姐,今天我们去吃了顿大餐,然后去看了场电影,然后我们又在滨江大道散了一圈步,怎么样,进展神速吧?”钟晟嘿嘿笑,大有倾吐的*,姐弟两个人干脆摸黑就坐在了楼梯台阶上。
    “臭小子,不错啊,”钟筝拍拍他的背,笑着称赞:“不过过程不是最重要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继续努力啊,别到时候又借酒浇愁又哭又闹。”
    “姐你个乌鸦嘴!而且我哪有又哭又闹?我什么时候这么丢份过啊!”
    “怎么没有?那时候不知道谁喝多了路都走不动,害得我背了一路,回来还感冒了。”
    “感冒怎么怪我啊?谁让你非要见义勇为,大冬天地跳大江?”
    “反正就是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从哪里走啊!我还丢了件新买的羽绒服呢,你当初可说工作后要自己挣钱赔给我的,打算什么时候还啊?”
    “我上次不是给你买过衣服了?裙子,还是两件套!还有鞋子!”
    “不行!一码归一码!裙子布料多少啊!”
    “姐你太不讲道理了!”
    “跟你讲什么道理?啊?跟我讲什么道理?”
    “哎哟,姐你轻点儿!轻点儿!”
    楼梯道上的灯忽然亮起,刺眼的灯光将正嬉笑打闹的姐弟两定格。陆慧琴的声音从头顶上响起:“两个人半个三更不睡觉干嘛呢?做贼啊!”
    姐弟两相视一下,吐了吐舌头,一如回到淘气的小时候:“知道啦,妈!”
    ------题外话------
    感觉那一段路好温馨。本来应该能写更好的,不过这段写得时断时续,有点影响。留言啊,票票啊,来得再猛烈些吧,快月底了,赶快看看有没有存货,别浪费啊。
    ☆、116 护短
    这一晚,钟筝睡得特别好。早上八点多起床后,她才发现,昨天晚上顾泠澜还发了几个消息给她。
    钟筝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一直不是手机一族,昨天晚上回来太晚了,手机都没从包里拿出来过。她急忙拨了一个电话给顾泠澜。
    “丫头,起床了?”顾泠澜的声音温和阳光,一如早上*点钟的太阳,让人舒服。
    “嗯呐,刚起,对不起啊,昨天晚上没看见消息。你怎么样,新家睡得好吗?”
    “还行吧。”顾泠澜对镜,看着瓷白的肤色和两个明显的黑眼圈:“第一个晚上,稍微有点不习惯。”
    其实,还因为,想她,担心她,有点失眠。
    “哈哈,我还以为你要说孟歌那家伙晚上来骚扰你了。”钟筝哈哈笑,关于那件醉酒之后事情的幻想,她以后一定要找宋宸灏那家伙好好打听一下——嗯,他们俩现在算友好的关系,还是依旧敌视的关系?
    “去你的,”顾泠澜轻啐她。说曹操曹操就到的节奏,门铃也在这时候响起,顾泠澜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孟歌那个家伙。他无语扶额,为了不让铃音穿脑,只能去开门:“等我啊,好像是孟歌来了。”
    “他不上班啊,怎么每天这么闲?”钟筝记得孟歌也是政府某个部门的,而且貌似少年得志,还是个小领导——以他爸的位置来说,他这个位置真的不算很高。
    “我也很想知道。”顾泠澜打开门,果然,门口就是孟歌欠揍的笑脸——看在他举了举手里拎的早饭的份上,顾泠澜网开一面,直接让他进了屋。
    “小辣椒早上好!”孟歌大声,自来熟地坐进了沙发中,将早饭一一摆出。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真是太可怕了,看看泠澜小美人那个表情,他就知道对方一定是钟筝。
    唉,早知道小辣椒是泠澜看上的人,他当初说什么都不该起哄宋宸灏和小辣椒啊。现在也不知道那一对是什么情况。
    “替我代表人民鄙视他,还不赶快去为人民服务!”钟筝坐在被窝里义正言辞。
    “我这不是正在为泠澜小美人服务呢嘛,”孟歌听到了余音,大言不惭:“来,泠澜,快来吃早饭,热腾腾的豆浆油条,是咱们以前学校边上那对夫妻开的,快来尝尝!”
    “他们还开着?”顾泠澜这下也坐了过来。别以为豪门公子哥吃的都是高大上的东西,上学的时候,学校周边的小吃他们没少吃过——呃,主要是孟歌买,他吃,宋宸灏这个洁癖光看。
    “嗯,开了个小店面,还在呢,我知道你那时候就爱这口,特意买来给你回味回味。”孟歌长得五大三粗,实则很细心——能够混迹于美女圈中深谙各种女性心理的人,这方面的能力能差吗?只是他从前都是心知肚明但没有付诸行动,谁让那群女人加起来,也没有一个小泠澜重要呢。
    “顾泠澜,你先吃早饭吧。等我起床了再找你啊!”
    “嗯,好。”
    嘴角带笑,挂了电话,顾泠澜一抬头,就看见孟歌一副很不屑的模样。顾泠澜瞪眼,孟歌做了个怕了你的表情,一口咬下一大口油条。
    孟歌倒确实很想去嘲笑一下顾泠澜的,只是,宋宸灏估计也看出了顾泠澜喜欢钟筝,而顾泠澜,却未必知道宋宸灏之前对钟筝有过别样的情绪。两个兄弟爱上一个女人,他在中间左右为难,只好假装糊涂,不去点破,装作什么都看不到。
    “你不上班?”顾泠澜小口的喝着豆浆,纯浓的味道,淡淡的香甜,一切都是记忆中的味道。相隔了那么多年,经历过生死轮回,让顾泠澜对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更加懂得珍惜和珍藏。
    “招商引资就是我的工作啊!”孟歌一贯嬉笑的表情:“你看一个产业园立马就在我手里成功了,你看小辣椒那儿还给我弄了个见义勇为,就这两件事儿,我今年已经超额完成老头子对我的期望了,估计年内应该还能再动一动。”
    “你就打算走这条路了?”顾泠澜皱着眉头。现在国内形势越来越与西方接轨,官商结合的途径自然还有市场,但随着制度的完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既想要仕途,又想要前途,这样的想法很危险。
    “老头子对我有期望,没办法;”孟歌说起这个也有点烦躁:“暂时先这么走着吧,你也不可能走这条道,灏那小子更不可能,我们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靠上一代的荫蔽,在国内,近几年之内,体制内有关系有人,总是好一点。再说,我还怕你们升官发财了,不罩着我?”
    “废话。”顾泠澜笑骂,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从前他们做什么事都是三个人在一起,现在自然更加是——还多了一个jason。
    或者说,孟歌、jason和宋宸灏原来的计划中,又重新划了一份给忽然回来的他。毕竟产业园这个计划,已经准备很久,他只是刚好回来赶上。而宋宸灏、孟歌,乃至jason,能够毫不犹豫直接把他纳入进去,情义可见。
    “你自己注意点,这几天看报纸,好像监管越来越严。”顾泠澜只是有点担心。
    “放心吧,我就牵个线搭个桥,本职工作而已,有什么问题?”孟歌眨了眨眼睛。“骑驴看唱本,走着瞧,真要有什么问题,这年头,副市长还辞职下海呢。”
    “今天你不会又没事干?”顾泠澜忽然皱起眉头。钟筝一共休假三天,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了,除了第一天两人稍微故地重游了一下,这又是买房又是买车的,还没真的好好约个会。
    “得,没事我也自己找事去做好吧?”孟歌瞧着这被嫌弃的表情,很自觉:“今天我老头子来容城开会,我过会儿跟他一起吃个午饭。”
    “伯父过来?我和灏要不要去拜访一下?”
    “不用了,他开会呢,屁股后面跟着一帮人,有啥好见的,改天放假我们一起去我家再说吧。”孟歌想接着说陪你的小辣椒去,幸好及时闭口。
    不参与,坚决不参与,这是原则……
    “嗯,行呢,到时候顺便去看看灏他外公。”顾泠澜同意。
    宋宸灏和孟歌不但是同学,他们更是世交。灏的外公当初也曾身居高位,不过现在已经九十多高龄,退了好些年了,衣钵主要传给了大儿子。灏的母亲是老爷子老来得女,四十岁的时候才生的,从小身子骨弱,结婚后医生就曾劝过最好不要生育。可是爱情伟大,母爱更伟大,她最终还是一意孤行生下了灏,然后一场大病,不到四十岁就香消玉殒。这对当时已经快八十的老人家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对此,老爷子对宋宸灏这个唯一的外孙,并不是太亲热,对宋昊天这个女婿,更是不感冒。
    “唉,灏这也是……”孟歌忽然就觉得油条有点咬不下去。灏那个家伙的毒舌冷漠,其实一点都不能怪他吧,在那样的家庭关系中,独立是支撑他的最大动力。
    “好了,吃你的。”顾泠澜将油条往他嘴里一塞:“不要乱说话。”灏最不喜欢别人在背后说他的事情,给他同情的目光。
    “我马上去接我老头子,你好好玩几天,等文件什么批复下来,我们就要开工了。”孟歌做起正事来也是毫不含糊的:“啊,不对,是你和jason要开工了,我是人民公仆,引进了项目,其他跟我没啥关系。”
    “去你的,不要想偷懒。”顾泠澜踹了他一脚:“还有,去洗手,别拿你油叽叽的手擦我沙发上!”
    “我哪有那么不讲文明!”孟歌无辜:“而且,你怎么跟灏一样龟毛?”
    “滚!”
    这边一对好基友,那边也有一对好基友。
    jason例行把重要的事情和今日的行程跟宋宸灏作了一下汇报,然后放下文件夹,推了推金丝框眼镜,很笃定地说:“你今天心情不错。”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宋宸灏挑眉,他确定自己的情绪掩饰地非常好。钟筝说他面瘫,一定程度上好像确实是的,哪怕内心波澜壮阔,他也能够控制住脸部每一块肌肉的走向——其实也有点长久不用后生疏生锈的感觉。
    “我刚才说话的五分钟之内,你至少发了四次呆,而且没有皱眉头。”jason慢条斯理地在一旁的沙发坐下,茶几上,有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唔,等会儿一定记得再夸一下陆谣,泡咖啡的手法也不错。
    “发呆你也能看出来,你怎么不说你有透视功能。”宋宸灏冷哼,对此言论嗤之以鼻。他承认刚才确实偷偷地想了一下昨天晚上的情景,好像做梦一样的不真实,他居然会做那种很幼稚的举动。他明明是应该很生那个女人的气,为毛还要自虐一样来回走了靠近三个小时?*……那个女人指不定还在心里怎么嘲笑他。而且,本来是他有理是他占先,结果跟了人家屁股一路,那不是认怂示弱?
    如果昨天重来一次的话,他该怎么做才比较正确一点?
    脑海里于是有无数种设想,比如,狠狠凶她一顿骂得她毫无还口之力?比如,她爱走就走,他压根儿就不要理睬?比如,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她推倒进房间狠狠蹂躏一顿?呃,这个蹂躏……
    “你看,你又在发呆了。”jason摇摇头,似乎在轻叹,似乎又在吹着咖啡袅袅的热气。
    “胡说八道!”宋宸灏脸色微微一囧。以前一进办公室,他基本上就能够保持思维的高度集中,可是自从被钟筝撞了后,就好像中邪似的,经常不其然就被她挤进了脑海。
    “好,我胡说八道,你别胡思乱想就好。”jason微笑,一脸你说怎样就是怎样的迁就感。
    那个完美的表情让宋宸灏内心痛恨不已,*……如果说自己带着一张扑克牌面具,那么jason就是带着一张最完美的精致面具,让人气得牙痒痒。
    “产业园要引进的项目怎么样?美国那几家,你联系过没有?”不想再被jason那样看着,宋宸灏开始和jason谈公事。建成产业园只是最初的一歩,以优惠的价格拿地,并且享受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光建成没有项目也不成。
    “顾泠澜列了几家他熟悉的,孟歌也有一些关系,我这里也提供了一部分,目前前期名单大概能有三十几家,最终如果能下来十家,那就是不错的。”
    宋宸灏沉吟:“最近如果有空的话,你回去注册一家贸易公司,然后回来,资金这边不要担心,起步不能小。”这场投资,既是为了利益,同时,也是真正让jason独立、江山再起的起点。
    jason微微动容,他知道宋宸灏所说的回去,是回美国。当初狼狈逃离的地方,现在真的是要重新杀回去了吗?jason一向波澜不惊的心,也忍不住微微揪起来。他苦涩一笑:“是不是太早了?而且资金,不是小数目。”如果宋宸灏要支持他如此做,那么万隆的资金链,在一段时间之内,就会陷入比较紧张的境况里。
    而且,宋宸灏完全是拿自己的钱在给他打拼。他不知道有没有能力,不辜负宋宸灏对自己的信任,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背上这么一大笔债。
    “差不多了,做任何事情,不去拼,不去努力,怎么知道行不行?你做你的,其他的不要担心。”宋宸灏的表情挂满冰霜,想起那群人,他就有灭掉的冲动:“而且,我们在准备的同时,难道他们不在发展吗?不可能等到完全准备好有十足的把握再动手。就这么定了。”
    jason不再劝说。细细品味了一口咖啡,苦涩的口感,甘甜的回味。他抬头,微笑:“谢谢。”
    “废话啰嗦!”宋宸灏不去看他。雪中送炭的恩情,自当铭记一生。生死相交的兄弟情,自然值得倾尽全力支持。
    不管是谁,惹了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人,他就一定会出头,死磕到底。说他睚眦必报也罢,说他心眼小也好,他就是如此护短。
    “最近这段时间等产业园批复,那我就去一趟。”jason做事也不拖泥带水。
    “一个人行不行?”宋宸灏微微皱眉,认真地看着jason。
    jason心中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的刺痛,可是这痛楚太微小,已经不能透过他的眼睛。他轻笑:“我还想问你呢,我走了,你一个人行不行。”
    “滚。”宋宸灏没好气:“放心吧,没有你,我保证公司也会继续蒸蒸日上!”
    有jason在,他确实如虎添翼。但,他不可能留jason一辈子是不是,好兄弟的前景不应该被束缚在自己这里。携手打拼固然很好,但,天高任鸟飞,有一日,两只雄鹰能在天空并肩翱翔,那不是更加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