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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壶济世,我只是想长生不老 第263节
    夏朝与大月之间,大有不同,绝非改个名字,换个皇室而已。
    “生活变好了?”
    顾担问道。
    “好了不少!”
    老丈连连点头,盯着顾担的脸看了看,说道:“瞅你这样,年龄也不算多大吧?俺马上都五十了!几十年前的时候,哪想过能过这种日子?”
    说着,便是一脸唏嘘。
    而顾担神色也有些莫名的打量着老人的脸颊。
    将至五十的年龄……却已是满身老态,皱纹横生,所幸身体还算有些康健,尚能下地劳作。
    而顾担的真实年龄,早已超过了五十岁,比面前的‘老丈’,还要更“老”一些。
    “恁赶上了好时候啊!”
    老丈拍着腿,吐沫星子横飞,“俺那个时候连一顿像样的饭都吃不着,别说是饭了,野菜都刨了干净,树皮都扒光了!哪里跟现在上,三天还能吃顿白面,一个月还能尝尝肉是啥味儿!”
    分明是在说并不美好的回忆,老丈的脸上却满是庆幸和骄傲,似是在说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对于凡尘之中的变化,顾担的感悟可能不大。
    因为他本身已经脱离了那个层次。
    或者说他很幸运,从始至终都没有吃过太多的苦头。
    但只要到民间走一走,总会看到的。
    与之前待在小院中,哪怕不出去都有各种人祸闯入眼帘不同,凡尘中的生活,的的确确在变好。
    哪怕这种变好对曾经见识过真正繁华人间而言的顾担来说还远远不够,可对于这些已经习惯了苦难与灾殃的寻常百姓来说,眼前的世道,已是求之不得。
    “那您幸福么?”
    顾担问出了一个相当经典的问题。
    “幸福?能有吃有喝就幸福。”
    老丈倒也爽快,“后娃子,你还没说你过来找谁嘞。也就是你遇到了俺,这平安镇啊,当初十里八村的人都有,还有从其他地方迁过来哩,问别人可不好使。”
    “我想找一个老妇人,当然她应该已经不在了。”
    顾担想了想,说道:“她被人叫做成婶,丈夫叫定成,孩子叫胜儿。当初白莲教霍乱豫州的时候,他们一大家子人跑到了山上,除了她之外,都被蘑菇汤给毒死了,只有她没有舍得喝汤,反倒是活了下来。
    再后来有洪水……没了联系,想起来了这件事,我就回来看一看。”
    为了说清楚,顾担将前因后果都说的很是明白。
    发生在成婶身上的事情,哪怕是在曾遍布苦难的人间也显得有些独树一帜,用这条线索去找,总该是能找到的。
    不过,此时已有二十年之久远,就算成婶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来,这个时候大抵也已经故去了。
    顾担来此,无非是开解一番过往,给自己一个交代。
    那些我曾亲眼目睹的悲剧啊,该有一个结尾。
    他衷心希望,如今这太平盛世的光景,就算那些人未能亲身经历,也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曙光。
    “成婶?!”
    果不其然,在顾担说的如此详细之后,老丈眉头一挑,声音都提高了七八度。
    显而易见,他定是知道这个人的。
    “没错。”
    顾担连连点头,有些小心的问道:“她……后来如何了?”
    老丈将瓜放了下来,眉眼都垂了下来,却是平平淡淡的说道:“死了。”
    “……”
    顾担不说话。
    二十年过去,以成婶的年龄来说,就算平平安安的生活下来,也很难活到现在,他自然不可能是希冀见到真人,只是看老丈的表情,恐怕这并非是一件值得人欣慰的事情。
    “那场大水的时候,俺们很多人都跑到了山上,成婶也在。那大水漫灌,成婶非要下山回家,那下去还能活?好几个人才给她拦住,她还抓人咬人,最后只能给她绑到树上。”
    老汉垂着脸,声音也渐渐有些低沉起来,并不美好的回忆涌上心头,“后来水好不容易退了,村子也被泥沙埋了,回不去啊。还好有兵过来,搭房子,修路,发粮食。成婶又发疯,拿着石头砸那些兵……
    也就是当时管事儿的是自己人,派人看着她,给她粮食吃。第二天没人看哩时候,成婶自己跳河了。”
    平平淡淡,普普通通。
    一个发了疯的农妇,连死亡都是如此。
    顾担久久没有再说话。
    老丈也失了谈兴,骂了一句,“狗日里打仗!”
    还好,这番气氛并未维持太久。
    “吃饭嘞!”
    厨房里,老婆子中气十足的一声大喊,将两人给拉了回来。
    “走走走,吃饭,好日子在后头嘞!”
    老丈拍了拍顾担的肩膀,竟是在安慰顾担。
    第243章 重返人间
    顾担的确可以肯定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因为餐桌上除了白花花撒了一把葱叶的面条外,还卧了俩鸡蛋。
    “吃吧吃吧,秋野村是找不着咯。等我这一辈人没了,怕是记得秋野村的人都没几个。”
    老丈端着面碗,张口大口,呲溜呲溜便是两大口面条下肚,脸上露出一丝幸福的笑容,“那也不是啥好时候,一点都不稀罕。”
    顾担点了点头,将碗里的鸡蛋分给他一个,说道:“来的时候吃的不少,现在还不怎么饿。”
    “切,假客气。”
    老丈倒也不拦他,将鸡蛋拨弄到一旁,仍是张开血盆大口吞吃面条,那速度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满满一大碗的面条,在他的口中不过是六七口的功夫而已。
    这还不算,面条吃完之后,老丈先是一点头,轻轻喝了两口面汤,像是在尝试温度,确定可以承受之后,如同鲸吞牛饮一般,用筷子抵着鸡蛋,一仰头便将面汤全都喝到了肚子里。
    短短片刻的功夫,老丈脸上已经显得有几分红润,还有一层细密的薄汗。
    注意到顾担那略显震撼的目光,老丈打了个饱嗝,随口道:“当初穷怕了,平时吃饭都这么快,生怕慢一步就被别人抢跑咯!”
    他说的轻松,但这种习惯绝非是一两日的功夫养成的。
    要过过多少心惊胆战,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抢走到嘴饭菜的日子,才会养成这样的习惯?
    哪怕已经过去了二十年都未曾改变。
    顾担不知道。
    老丈却是显得轻松而随意,他将碗放了下来,露出里面的俩鸡蛋,其中一个是顾担给他的。
    用筷子轻轻一挑,便将一个挑起,先是用嘴唇抿了抿,随即轻轻的咬了一小口,甚至闭上了眼睛,恍如用功读书的学童一般摇头晃脑的品尝着鸡蛋的滋味儿。
    顾担曾吃过无数的美味佳肴,无论是在夏朝,还是在哪国,他过去的时候,从来都是被当做座上宾,无不拿出最美味的东西来招待他。
    虽然顾担从未就此要求过什么,但也可以说享受到了超脱尘世的荣华富贵。
    但吃到再好吃的东西,也从未有人露出过如此的姿态来。
    似乎他吃到的不是普普通通的鸡蛋,而是千百年难得一遇的珍馐佳肴。
    “我见您家院子里养了几只鸡,平日里都不怎么吃鸡蛋么?”
    顾担无意冒犯,但还是忍不住问道。
    “鸡蛋可是个好东西,我这老头子哪能随便吃?那都是留给娃娃吃的!”
    老丈随口说道,却是一点也不显得艰辛,反而露出些许狡诈般的笑容——所谓的狡诈并非是污蔑,而是来自于升斗小民自身的智慧。
    “再说哩,鸡蛋好卖,卖出去攒钱可以供孩子上学堂。他老子种了一辈子地,他老子的老子种了一辈子地,到他那一辈儿了,还能让他种地去?日子好不容易好了起来,俺家说啥也得供一个出来,我们能有口饭吃就中了,要那么多干啥?”
    顾担默默的看着他。
    老丈此时的模样绝不卑微,恰恰相反,那被风霜打磨的眼睛几乎是熠熠生辉,爆发出让人不敢直视的光芒。
    如今的日子,的确不能称得上富贵,但温饱有余。
    最关键的是,他们有希望在。
    有希望过的更好,有希望供养出一代人,这是比什么鸡蛋、肉都更加珍贵的东西。
    如果没有对于未来的期待,就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王莽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夏朝履行了自身的使命。
    即使尚且还没有做到墨丘一直以来所希望的那样‘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也勉强让民众不至于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对日子重新有了盼头。
    “别说了,你吃啊,等会面都坨了。”
    见顾担一直问,老丈反而是催促道。
    “好嘞。”
    顾担应了一声,学着老丈先前的样子,对着面条狼吞虎咽,像是刚刚从地里挖出来的饿死鬼。
    五六口之后,一大碗面条便应着那吸溜声下肚。
    顾担自己唯一的感触便是,学他这么吃,面条坨还是不坨根本没有任何的区别,完全就感受不到。
    但另一方面,颇为清晰的感触是,肚子里有了东西,暖和了起来。
    “咦,你这怪中嘞!”
    老丈见顾担竟成功学他如此下肚一碗,脸上也有些惊异,“俺孩儿之前想学俺,差点把自己噎背过气儿。”
    “这么吃,尝不出味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