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宵将军请求陛下将他调往南境,他要亲自为元翰将军报仇。”
“传令,荆宵调往麒麟军,随麒麟军南征大周,荆宵依旧是天策军主将。”
“诺!”
王墨看向南境的方向。
大周……承接老将军的怒火吧。
数日后。
淄安县。
龙七五看着满地的尸体,眼中满是血丝,他很疲惫。
凤七九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穿着粗气。
“七九……没事吧?”龙七五坐在凤七九身边,靠着城墙,把腰间的牛皮壶拿下来,打开递给凤七九。
凤七九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水。
“喝。”
凤七九喝完,扔给龙七五。
龙七五笑了笑,一仰脖子,把水全部灌下去。
“大人,援军为何还没来?”
袁谷冬走过来,摊躺在一堆尸体旁边。
“白虎军……”龙七五看着地上缓缓流淌的血液,“不应该啊,按理说应该到了啊。”
“将军!将军!”
一个士兵一边跑一边扶正斜歪的头盔,咧着嘴笑着喊道。
“援军,援军来了!”
袁谷冬松了口气,露出了笑容。
龙七五和凤七九也笑了。
“袁将军,你们辛苦了!”
一个一身铁甲,身后赤红披风迎风飞舞的将领走上城墙,对袁谷冬说道。
“白虎军的?”
“正是,”那将领清了清嗓子,“白虎军四品参将谭远,奉命与长洋军交换城防!”
“交给你们了。”袁谷冬站着拱了拱手。
“我安排了五百士兵在城外,他们带你们到元城休整。”
“多谢。”
袁谷冬带着七百多残部,相互搀扶着下城墙。
“大人……”他忽然回头,看向龙七五。
“您不走吗?”
龙七五笑着摇了摇头。
“……,好……”
袁谷冬知道龙组的职责,他继续下去。
“大人?”
谭远皱了皱眉,对龙七五二人说道,“不知二位……”
“陛下御前亲使。”
“末将谭远,参见大人!”
谭远吓了一跳,赶紧跪下。
“没事,你们这次带了多少人?”
“回大人,八千有余。”
“陛下不是说有一万人吗?”
“大人,其他城池的战事也实在艰难,东调西凑,也只凑出这些。”谭远无奈道。
“罢了,”龙七五摇了摇头,“城防交给你们了,我们回去休息一会。”
面对疯狂进攻四天而毫不停歇的宋军,龙七五和凤七九已经精疲力尽。
龙凤二组也剩下不到五十人。
加上龙九五带来的人,现在勉勉强强有一百人。
他们都累坏了。
宋军总计投入了三万士兵无休止地进攻,他们龙组和凤组就杀了近两千人。
白虎军来了,终于来了。
这一下,他们能好好休息了。
如今大秦全国各地都在疯狂地募兵,已经调整了规格,只要是十五岁以上的,没有残疾,手脚能活动的都能入伍!
百姓们也十分踊跃,开战这些日子,已经有数十万人入伍了。
简单操练一些,他们就会投入战斗。
大秦各地都在源源不断地投入兵力,各方防御都在不断增强,但是依旧难以抵挡六国联军。
大罗,这个国家,被大秦击退了一次,他们居然卷土重来,十万大军再次越过大秦边境,攻城掠地。
无数华夏儿郎战死沙场,无数的异国敌贼身首异处。
惨哉,壮哉!
将龙七五叫起床的,不是别人,是一颗颗落在城里的大石头。
宋军的投石机!
一栋栋房子被砸出大洞,一些房子里休息的士兵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就被砸成肉泥了。
龙七五顾不上太多,一把抱起还在熟睡的凤七九就躲到了按王墨的要求挖出来的防空洞里。
石雨结束后,龙七五飞速上城墙,凤七九也赶紧跟上。
当他们看见远处踏步前来的一望无际的重甲步兵后,面色凝重。
……
与此同时的南境,荆宵骑着他胯下的黑马,这是一匹绝世好马,跟随荆宵征战了数十年。
九州大陆的马匹为了配得上将领,自然要好好的喂养。
普通马匹几乎每年能吃上幻元丹,这种丹药人族吃了可以增进内力,动物吃了也可以增加寿命增强体能。
中等马一般可以煤半年吃一次,上等马则每月吃一次,那种特别好的绝世神马几乎是可以每天都吃。
但是,即使是幻元丹也不是哪都有的。
既然是丹药,就自然需要炼丹师去炼制。
东方十三国这一块,乃是机位贫瘠,矿产,粮产,符文,铭文,灵药,灵兽,都是极其稀少,以至于中原三个王朝,不,三个皇朝都懒得费力气去吞并东方十三国,只任由其内斗。
但是他们知道,如果东方十三国统一了,那么将会出现一个完全可以媲美中原皇朝的大王朝,所以他们不会容忍这样的存在,大梁和大燕是和东方十三国接壤的,所以他们两国都各有两个附属国,他们给附属国提供军需,让他们去打,但是不会让一家独大,这样东方十三国将难以统一。
但是谁都不知道,最大的变数,就是王墨。
十三国中灵药因为稀少,所以炼丹师也不多。
每一位炼丹师在各国内都是供养的存在。
但是因为药材的匮乏,就算再厉害的炼丹师也炼不出太多的丹药,就连品质好一点的也没有多少。
很可惜,大魏没有炼丹师,同样,大秦也没有。
这匹好马倒是便宜了荆宵,当初他率部突袭大越血阳军之时,意外捡到一匹小马驹,他见这马驹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虽然瘦弱但是气质好,一眼认定这是好马。
于是,这就成了荆宵的祖宗。
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遛弯,喝水,训练一样不缺。
这马倒也通灵性,一般情况下荆宵给的它都吃,到了林子里或者山上那种草木成荫的地方,它就专门挑灵药吃!
一天天地长大,荆宵惊奇地发现,这匹马比别的马跑的快多了。
他亲自试过,这马可以日行三千四百里,夜行两千七百里!
实在是千里马!
它的名字叫暗影,是荆宵取的,它在马的年龄中算老了,但还是能跑的飞快。
荆宵爱怜地抚摸着暗影的鬃毛,眼中透露出凶光。
暗影似乎很享受这种抚摸,它也能感觉到主人的心情,它刨着蹄子,嘴里不断吐出白气,一副急不可耐要大开杀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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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