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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尤其是当什么周太的,也不是我的目标,这种目标太宏大,我想我还是不要轻易去尝试的好,要说我心里不介意年纪那肯定是假的,再说了,我对他没感情,我的目标是有感情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这种的,这种的,以前是没办法,之前我也告诉自己是没办法离得了他——现在我才知道,其实我在贪恋一种感觉,有靠山的感觉,被人捧在手心里,能宠着你,我叫这种感觉给迷惑了。
    糖衣炮弹,真是要不得——我深深地为自己的矫情觉得可惜。
    大不了,我跟老秦家的人一辈子不相往来就是了,他们怎么样,与我无关,我反正现在是舒坦了,再弄下去我要干嘛,逼得他们走投无路,还是叫他们去死?得了吧,我没兴趣,一点兴趣都没有。
    到不如两手一摊,当作没有我从来就同他们不认识,潇潇洒洒走我自己的路才是正理,我又不是缺了人就养不活自己的人,也没必要拿自己的终身去换一时的痛快,我晓得跟周作要是在一起,以后就永远不能摆脱他了。
    早上的事,我看得清清楚楚,他可以对我好,也可以瞬间变脸,变成个冷血无情的,他可以宠我,又会轻易地推开我,我算什么呀,不过是他闲来无事时可以宠着玩的东西,这人与东西之间是有区别的,而我想当人,不想当东西。
    秦百年就一直就把我当东西,一个让他不得不认的东西,从来没把当成过女儿,真是万幸,我还晓得把自己当人,从来不把自己当成东西,所以我得走,上次是吓怕了,这回我想我不会再怕了。
    走就走,要走得毫不犹豫。
    我走出来时很匆忙,别说身份证手机还有别的东西了,就身上的几张钱,刚才坐车从周作的别墅到这里也花了一点,我现在手头任何东西都没有,只得想办法找援手,——想想之前同李胜伟说的话,我还是忍不住佩服自己,当时就是头脑发热氯得不行,却给我留下一个挺好的办法。
    反正我都待在这里,也不麻烦罗筝,住她这里已经是麻烦她了,再多的事,我也不麻烦她了,省得周作那个人小心眼,唔,他一直是小心眼,而且随奋斗目标年纪大了,这小心眼就更过分——
    我有个更好的办法,不打电话,——罗筝房里还有个电脑我是知道的,开她的电脑也不是什么难事,她的密码总是那简单的,我一下子就猜中了,登陆自己很多天来都没上过的微博,给景端端发了条私信。
    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能够给我张身份证,再给我弄点钱,再给我弄张车票,飞机票什么的都行,——我得悄悄地离开,跟周作来个什么告别的举动,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我就想着反正他这么喜怒无常的,我也用不着跟他讲什么礼貌。
    我很快地就关了电脑,当作自己从来就没有开过这台电脑,并且把记录都删了,这点“技能”我还是晓得的,经过许多次的亲自试验,我确信我会这个。
    罗筝的冰箱里什么都没有,空的——
    我出去买菜,买自己爱吃的菜,鉴于身上钱实在不多,我没买几样东西,也就是一个洋葱头、一点五花肉、芋奶、还有一点并不太咸的海鱼干,打算做个咸饭吃吃,我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可惜家里穷,那家里是真穷,要不是穷,也不至于跟村里所有的人一样都娶不到老婆,都是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才娶上老婆,而这个老婆又不是一个人的,而全家兄弟们的——
    我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觉得秦百年简直不是人——可想想我那些从来不曾介意我是个女孩子,不能给他们家传宗接代的爸爸们,我心里总是复杂无比,既讨厌这种现实,又不得不理解他们的苦衷,他们买人的事是不对,这的的确确是不对,又不是不对就能解释的事,这是犯法的,可真的,我也没办法说秦百年比他们有哪里好的。
    我小时候难得吃上一顿有肉的饭,家里确实是太穷,可有芋奶,咸鱼也不常有,洋葱头也是自己家里种的,这样的饭,煮起来味道很香,香的我能吃好两三碗筷,也许是我的年纪到了忆苦思甜的时候?
    我忍不住想做这样的一顿饭。
    五花肉是我亲手腌的。
    厨房里没有另一个亲自动手的身影,只有我自己,没有周作。
    只是,我想的很多,没想到的是中午周作过来了,——他按的门铃,我透过猫眼看到是他,眉头微皱,仿佛有很多麻烦在困扰着他,我看向他的时候,他的视线也正好透过猫眼看我——
    我的心忍不住一颤,不知道是害怕还是什么,总归是颤了一下。
    “开门——”
    我没听到声音,可看到他的嘴唇动了动,我几乎下意识地就猜到他在说这两个字,忙不迭地去开门,一拉开门,就见他毫不客气地走了进来,我的眼睛几乎不敢看他的脸,怕他一下子就能看穿我心里的那一点点只为自己好的想法,就只盯着他锃亮的鞋子看。
    “低头做什么,有反省过了?”
    他大赤赤地走进来,双手负在身后,朝我淡淡地扫过来一眼。
    我看到他冷淡的目光有种不知道怎么好的感觉,仿佛心里的想法都给他看了个透,可我又觉得他不可能知道,努力地挺起胸膛,试图让自己看上去就像是无理取闹的人,“我要反省什么呀?”我绷着个脸,很不高兴,抬脚去踢门,将门踢关上,硬是从他身边挤过去,是真正的挤,是把他给挤开,“饭吃了没,没吃的话,自己盛。”
    “没吃。”他应我。
    我懒得看他,自己回到桌前再端起饭吃,自己煮的尽管不是特别好吃,还是觉得特别的香,我没弄别的汤,就是酱油葱花汤,为免光吃饭嘴里太干,我就喝口汤润润。
    他还真是自己去盛饭,一点抗拒都没有,盛了饭还坐在我身边,把饭里的芋奶都挑出来放到我碗里,把他那碗饭夹的连个芋奶沫都没有见着——
    我有些奇怪了,挑食的?
    到是来者不拒地吃了他夹过来的东西,没问他,不要好奇,我告诉我自己。
    “你心情不好,就在这里住两天,只住两天,以后不许任性,”他将盛来的饭吃完才一字一句地说,似乎给予我十足的耐心,“你喜欢这里也好,我跟罗家的人说说,要不就把这里买下来给你,也好叫你跟我闹别扭里有个躲躲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到处去找你,嗯?”
    我听得眼睛发酸,——
    他说的多好听。
    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就相信了,可我自始自终是个自私的人,没办法叫我自己真跟天真的孩子一样,别人说什么就能信什么,我不能相信他,反复的女人可怕,反复的男人更叫人觉得可怕。
    “好呀,你有钱,你大可以买。”我无所谓的仰起下巴,眼睛斜看向他,“早上没头没脑地说我,现在又这样了,男人心,跟海底针似的。”
    他把碗递给我,手碰到我的手,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我觉得他的手指蚜过我的手指,我一看他,他到是落落大方的,一点尴尬都没有。
    “又说傻话,哪里有你这么说人的?”他坐在那里,“给你弄点东西还不喜欢,你可真难讨好,也是,这点不算什么,我们结婚后,我会给你更好的。”
    我背对着他,拿着饭勺子的手,瞬间就差点拿不住的抖起来,我还算是有点小小的城府,控制自己的情绪什么的,还有一点点的小能耐,“说的跟我像是冲你的东西来似的,”我一撇嘴,完全是不以为然的表情,端着饭碗两手递到他手里,“你有钱,也别在我面前显摆呀,显得我更穷吗?”
    “坏姑娘,就爱乱想。”他斥我一句。
    我到不以为意,他显出最大的诚意找上门来,我能不借机撒娇下嘛,撒娇才会让他觉得之于我已经是很重要的,可我自己知道,只有我自己才是对自己来说最最重要的那个人,“谁让你一句话不对头就冷了脸,我心里多难受,你知道不知道?”
    是呀,我心里够难受的,难受到都想出来自己要跑路的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选举的事忙了两天,嗯,选完了,这两天刚好热,我惟一庆幸的是自己只有感冒,而没有中暑,事情办的很圆满,上像上一届,落选的那个人只差两票,闹得不成样子,这次是平衡过渡,一点事都没有,我放心了,哈哈,所以现在来更新了,实在是太惦记着这事,明天又是星期五,又到休息日,我想在休息日里多更一点,给补上,看我的吧
    ☆、第049章 已经修好
    有便宜的时候就得占,别有便宜的时候就得占,别等过了这个村再想这回事来,那时候事过境迁,再后悔都是无事无补,尽管我要走,要是一点儿都不要求,这的确不符合我为人处事的原则,再说他也会怀疑的——
    所以我撒娇的一点都不含糊,嘿嘿。
    “谁叫你乱问的?”他到是扫我一眼,“这饭煮的不错,还是头回吃你煮的,以后我也不指着你给我天天煮,天天煮的话,我可能会吃厌了,你时不时地露一手,我到是挺期待的。”
    我被他的话一噎,还时不时地露一手,真像我要给他当煮饭婆一样,真叫我想吐槽又不能当着他的面吐槽,只能笑着点点头,还试图露出害羞的表情,可这个比较困难,——只好笑笑再笑笑,当默认。
    “也行呀——”我还听到自己这么说,说得我自己都汗颜,“你不嫌弃的话我肯定上手呀。”听听,这是我说的话,都是讨好的,哪里像是要找他占便宜的,哎——
    有时候心里跟嘴上说的都不是一码事。
    “我约了人给我们拍照,也就这两天的事,你不想待在别墅都由你,到时我让小李过来接你,他办事我还是比较放心的。”他都没有跟我商量,直接宣布一件事,说得很淡定。
    我听得直打鼓,是心里跟打鼓似的,我真没想跟他有什么结婚的事,他都不跟我商量,直接就安排好了,摆明是赶鸭子上架,我不是鸭子,我肯定地对自己说,我不是会被赶着上架的那只鸭子——
    所以我很乖巧地点点头,但嘴上还得小小地抱怨一下,“老是自己决定的,不跟我商量,老是命令我的,我又不是你下属。”
    要是我不抱怨,他才不相信呢。
    果然,他放下碗筷,摸了摸的头,“乖,听话,等我们办了手续,你去哪里就你来定,行不行?”
    这算是迁就我一回?我琢磨着是不是这么个说法?心里到底是得意的,以前不知道他吃软不吃硬,也许是早就知道,恐怕是不敢相信罢了,现在才晓得是真的,他就吃软,跟他来硬的,找死的就是我自己。
    我挺不爱找死的,但我决定找一回死,呃,就找一回。
    “那不许耍赖?”我仰起下巴,骄傲地看着他。
    “我有跟你耍过?”他直接问我,眼神里着确认无二的认真,“都是你耍的我,我一把年纪了,就让你耍过,都不知道耍多少回了……”
    我顿时觉得这个话题很危险,明明我觉得不是我的错,可他这个态度一上来,就觉得像我的错,让我立即想要终结这个话题,“哪里有?”我嚷嚷,跟个孩子似的拉拉他手臂,“叔,叔,不清旧账好不好?这说起来我都难为情,咱不提了好不好,以后都不提了?”
    他定定地看着我,那眼神怎么说的,就像把我的灵魂都看透了,叫我真想避开他视线,可我知道一避开,他肯定要起疑,不如先稳着,□□才是第一要素,我是真怕他,结婚的念头估计是不临时起意的,顾丽真能让他这么算计,我万一得罪他,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顾丽真没了他,还可以投入秦百年的怀抱,那是个真爱——我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说不提的人是你,说提的人也是你。”周作老神在在在回我的话,到是拿起碗放到厨房里去洗,洗碗的架式十足,又把厨房里都收拾了一下,干起来一点架子都没有,仿佛在他手里干的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还回头看我,“伴娘要找谁?要不要我提前跟人说一声?”
    “伴娘?”我一时愣住,没往这里想过,就傻傻地看着他,“找什么伴娘?”
    天可怜见,一说完这个,我就想狠狠地拍一下自己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藏的是什么些东西,怎么就在重要时刻就掉链子,太不应该了。
    “结婚不需要伴娘吗?”他到是回过头,看样子是在洗手,手一洗好,就回到桌边坐下,把两手递到我面前,“我总不能让我你跟登记就算完事了,免得别人觉得我不把你当一回事?”
    两手上都滴着水,我不知道他这话是不是有意对我说的,认为我觉得他不把我当一回事我连呼“冤枉”都是不敢的,连忙抽出纸巾替他擦手,把纸巾一丢,一手支着下巴作思考状,”伴娘一个就够了吧?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朋友——”
    “有几个来几个,到时我叫人过再凑数。”他的手臂圈着我的腰,硬是将我搂过去,“就你脾气大,本想让你住别墅,好叫你清静一点,就是一点儿冷脸,就一个人逃来这里,要是这里没藏着钥匙,你怎么进门?”
    “嘿嘿——”
    这就成了我脾气大了?
    我能怎么着,只好陪着笑,想着过不久就能这种没蛋也能胸闷的日子,我还有些快活,到是认为得把事都打听清楚了,得好好的计划一下,没有计划的逃跑,简直就是一种灾难,我想好了,想的好好的——所以就歪在他怀里,“日子都选好了?”
    “叫人排的日子,适合结婚。”他低头亲我的脸,“就月底,你要住这里也行,住我的那个别墅也行,都随你,就不许乱跑,等我们结婚后,我再找人给你弄个工作,还是干你的老本行,清闲点,才适合你,我也不指着你当什么的,就乖乖儿地待在家里就成——”
    听听这说的,简直就把我的人生都安排好了,都不容许我自己规则自个儿的人生了。
    其实我觉得还挺好的,要是换个人,我肯定是激动地都扑上去亲了,这可比我亲爹还体贴的人,——呃,这么形容太不对,他没可能有我这么大的女儿,也没可能把我当女儿,要是把我当女儿,他能下得了手才怪。
    “那秦百年?”我提起他来,还用手去抓他手臂。
    “你不乐意见就不见,”他说得很痛快,用额头贴着我的额头,“我也没想请他来,你想想,就因为你这个坏姑娘,我还得叫人岳父,还没大我几岁呢,这怎么能行?”
    “噗——”我很不给面子的笑出声——
    他也知道他自己年纪大呀,虽说比秦百年是年轻个几岁的,可真的,他跟秦百年是同辈的人,叫秦百年岳父,我想想就觉得挺乐的,也不去计较他不让秦百年参与海岛开发计划是为了他自己还是为了我——
    好像太复杂了,太复杂的问题就不要去想,免得自己自作多情。
    “你还笑?”
    他瞪我。
    可我不怕他,还是笑,笑得乐不可支,手指着他,“我才不是坏姑娘,你才是坏男人,分明你是拽着我的——”
    他还是瞪我——可越瞪他脸上的笑意就越来越明显,跟染了蜜一样,“好好,是我拽着你的,你不是坏姑娘,我才是坏男人,好伐?”
    我得意地点点头,真的,有时候他真的好说话,但得软着说话,不然,他很难惹。
    我反正下午没事干,就打算睡午觉,他本来还想陪我睡,结果一通电话过来,他就走了,我也乐得他走,这里总归是罗筝的房子,我带个男人回来睡总不是个事儿——我想想还是不要连累她的好,还是过去他的别墅算了。
    虽说他没藏我的意思,我现在去住他的别墅,到真有几分金屋藏娇的意味儿——还是李胜伟送我过去的,车上放着我的包,那里头有我的一切东西,比如说身份证什么的、手机什么的,但我走时绝对不会真名。
    东西回到我手里,我真得拿走。
    我以为里别墅里可能就我一个人,没想到还有另外一个,那就是周弟弟——他到是刚睡醒的架式,我才用钥匙开门,他就光着个上半身,底下就一条薄薄的睡裤,半个小1腹快要露出来,瞧那个神情还有些没清醒的样子——
    我有点懵,回头看李胜伟,他面露难色,好像不知道周弟弟也在这里。
    “小周先生?”他叫了声。
    他这一叫,周弟弟到真跟清醒了一样看过来,视线从我身上掠过,又看向我身边的李胜伟,他到是大大方方,也不把睡裤往上拉,就那么手里拿着冰镇过的矿泉水,一手指着我们,“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他还问我们。
    我没回答。
    李胜伟替我回答,“是周先生叫我送秦小姐过来的,小周先生是几时过来的?”
    他不仅替我回答,还替我问。
    周弟弟有些不耐烦,长得与周作极为相似的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怎么?”他眼神微利,“我睡在这里,还得同你们请示不成?”
    “那到不是这个意思,小周先生。”李胜伟笑得很温和,就像在看一个闹脾气的孩子,“只是周先生说了,最好是婚前让秦小姐一个人住这里,好让秦小姐安心一点,小周先生还没跟周先生谈过吧?这里……”
    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周先生已经把这幢房子赠与秦小姐了,小周先生想住这里,恐怕得秦小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