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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少爷摆烂后攻了残疾大佬 第227节
    台下宾客的目光都聚集在小野猫身上,小野猫也不孚众望,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竖起尾巴优雅地踩过红毯,慢慢走到余鹤身前。
    余鹤按计划伸出手臂。
    就在小野猫准备起跳的刹那,忽然一顿,呆呆望着花园某处。
    余鹤心中生出种不好的预感,他朝小野猫发呆的方向一看。
    一只三花长毛玳瑁猫,正在花园内扑蝴蝶!
    玳瑁猫原本就是猫中的大美女,而这只玳瑁颜色十分漂亮,跑动跳跃之间长毛如水波荡漾,因为是山上的流浪猫,毛有一点脏,却实在美丽,很有落魄公主的气质,完完全全把小野猫迷住了。
    “余小野!”余鹤咬牙低声叫了小野猫一声:“先把戒指给我再看小母猫!”
    小野猫看了一眼余鹤,再次做了个起跳的姿势,一跃而起跳到了余鹤的手臂上。
    “哇——”
    台下传来一阵轻微哗然。
    “这只猫好聪明啊。”“太通人性了,真听话。”“第一次见用宠物送婚戒的,好浪漫啊。”
    余鹤伸手去拿小野猫嘴里的戒指盒,一人一猫都挺胸抬头,得意洋洋。
    傅云峥满眼纵容,含笑凝望余鹤。
    小野猫任务完成,迫不及待地从余鹤身上跳下去,跑到花园里找玳瑁猫玩。
    小猫之间的爱情来的很快,当余鹤和傅云峥交换戒指时,两只猫已经开始相互舔毛,当台上台下举杯同庆时,小野猫已经追着玳瑁猫想要繁衍小猫崽了。
    站在台上,将一切尽收眼底的余鹤:“......”
    傅云峥借着替余鹤拿酒杯的间隙,小声说:“先别看了,你一看大家都往那边看。”
    余鹤微微侧头,在傅云峥耳边说:“明天就带余小野去绝育,不能让他在外面祸害小母猫。”
    傅云峥剑眉舒展,笑容俊朗,举杯和余鹤轻轻一撞。
    随着一声轻响,几片花瓣飘落下来。
    怎么才几片,岚齐不是说几十公斤花瓣吗?
    余鹤疑惑地看向岚齐,正看到岚齐和陈思健合力将装有花瓣的袋子抬了起来。
    岚齐朝余鹤比了个ok的手势,抻开系在袋子上的绸带。
    后面的鼓风机一吹,几十公斤花瓣如炮弹般弹射而出,在半空中轰然炸开。
    余鹤和傅云峥同时抬头。
    落英缤纷,从天而降。
    花瓣如雪洒落人间,每一片都在歌颂爱情。
    宛如繁华世界的盛大落幕。
    他们在花香中接吻。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啦!
    最后一个if线小番外送给各位兄弟。
    *【番外·如果我们初遇就相识。】*
    明都城中种满了杨柳,恰逢三月,柳絮如雪如烟漫天飞舞,连空气中都是沁人心脾的草木香。
    慈善晚宴上,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但闻不到花草的味道。
    余鹤不喜欢这样的地方,宴会进行到一半,他偷偷溜到后门抽烟。
    叼着烟才点燃,正巧一个男人走出来。
    那男人身高腿长,西装挺括,只站在那便通身贵气,看起来有点像刚才在台上演讲的青年慈善家。
    可惜余鹤夜盲太严重,实在看不清那人长什么模样。
    两个人一块儿在后门抽了一支烟。
    那男人把烟含在嘴里,姿态说不出的潇洒。
    隔着淡蓝色的烟雾,余鹤总觉得那个男人再看他。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两个人一块儿抽烟,要是半点眼神交流也没有反倒尴尬,但余鹤是真看不见,只能笑了笑以示友好。
    余鹤听见那男人也轻轻笑了一声。
    笑什么笑。
    余鹤晚上看不见,最烦有人在他身边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好像他做了什么丢人的事很好笑一样。
    这人怎么这样啊,太能搞人心态了。
    不过没关系,明都这地方余鹤下次指不定什么时候再来,就算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丢人,也传不回奉城。
    余鹤放平心态,默默抽烟。
    今夜风大,一支烟三两口就燃到了尽头。
    男人很有礼貌,微微颔首向余鹤道别:“小朋友,谢谢你的烟,有缘再见。”
    余鹤说:“拜拜。”
    男人点点头,走向后门处等待许久的黑色劳斯莱斯。
    和男人擦肩而过的瞬间,余鹤闻到了男人身上淡淡香味。
    是余鹤最喜欢的、白色香皂的味道。
    余鹤微微恍惚,总觉得自己在哪儿闻过这种味道。
    他一边思索,一边慢慢从后门走回大堂。
    大堂里光线明亮,恍若白昼。
    在余鹤马上要转进回廊的刹那,男人忽然叫住余鹤:“你叫什么名字?”
    余鹤站在灯光下,转过身:“余鹤。”
    男人望向余鹤:“我叫傅云峥。”
    都说水中望月,雾里看花。
    在晚宴上,傅云峥对余鹤惊鸿一瞥,昏暗灯光有种引人遐想的朦胧,而令人惊讶的是,在光明璀璨处,余鹤春花般姣丽的面容更加显眼,不仅毫无瑕疵,甚至如同美玉般泛着温润的光。
    余鹤五官比例恰到好处,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而眉峰干净锐利,尽显少年意气。
    这一刻,傅云峥十分确信,他不会遇见比余鹤更能让自己动心的人了。
    色相红尘,惊鸿照影,傅云峥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俗人。
    傅云峥在看余鹤的同时,余鹤也在看傅云峥。
    在明亮的大堂中,余鹤第一次看清了傅云峥的脸。
    凤眸凌厉,剑眉入鬓,棱角分明的下颌线干净利落,没有一丝青色的胡茬,整个人出乎余鹤意料的年轻,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
    傅云峥的手从车门上移开,他从黑暗中走向余鹤:“余鹤,我可以追你吗?”
    傅云峥的声音大提琴似的好听,声音优势令言语极具说服力,胸腔间的共鸣加深了这种力量,这使得他无论说什么都义正严词,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余鹤小狗歪头,漂亮的桃花眼里写满了疑惑:“你说什么?”
    傅云峥深吸一口气,拇指无意识地捏着指腹:“余鹤,我喜欢你,我可以追你吗?”
    余鹤:“???”
    被男人表白这件事,余鹤真是半点经验也没有,而且这个人好像身份还挺尊贵的,听说是什么资本界中叱咤风云的大佬。
    怎么就看上我了呢?
    余鹤迷茫地看向傅云峥:“你要追我?”
    傅云峥点点头:“是的。”
    “你喜欢我?”
    “是。”
    “可咱们才第一次见面。”
    “第二次,在台上演讲时,我一眼就看到你了,你很好看。”
    余鹤大脑完全宕机,下意识说:“你也很好看。”
    傅云峥眉宇间流露出一丝笑意:“谢谢夸奖,所以......我们可以试试吗”
    傅云峥容貌格外冷峻,笑起来却很温暖,像一阵风。
    明都三月的春风,吹进了余鹤心里。
    余鹤想,这种级别的大佬肯定没被拒绝过,说不定自己越拒绝对方越来劲。
    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他可不想上演什么‘他逃他追、插翅难飞’的狗血剧情。
    试试就试试呗,他是一个男孩,又不会吃亏,反正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位大佬的新鲜劲儿就过了。
    余鹤仰面看向傅云峥,满不在乎地说:“好啊,那就试试。”
    *
    观云山傅宅门前的春联很别致,而且极有规律。
    今年是瘦金体,明年就是快雪时晴体,一年一换,从不重复。
    傅云峥非常奢侈,他有一方价值千万的晴白团絮苍龙鱼纹端砚,专门在写毛笔字时拿出来用。
    余鹤第一次写春联,端砚里盛的是名墨紫玉光。
    傅云峥最喜欢写的横批是‘年年有余’四个字。
    余鹤喜欢写‘平安如意’。
    许是写得多就更灵验,从高中到大学,余鹤一直住在观云山上,两个人日子也很清静,算是平安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