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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极品团宠熊猫崽崽 第11节
    周湘云吃饱喝足,闲着没事儿哄她玩,问:“多凶?
    小苗苗现场凶给妈妈看,两只小手握拳举到脸侧,小嘴巴发出咆哮的同时,小手张开。
    “嗷呜——”
    完美演示了什么叫张牙舞爪,不过带着奶味,毫无威慑力。
    周湘云承认,有被萌到。
    “小猫崽,饭快凉了,赶紧吃。”李春花摸摸小苗苗的头,语气明显柔和了不少。
    “妈,她还说我是九尾狐狸。”周湘云随口搭了句。
    李春花看她一眼,赞同道:“没说错。”
    周湘云捧脸娇笑,“还得感谢您把我生这么美。”
    李春花盯着她的脸,评价道:“照我年轻那会儿还差得远。”
    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丫头自个儿会长,尽挑她和老头子优点长,才生得这么俊俏水灵,但有时候长得好看并不是一件好事,容易招人嫉妒。
    “那可不是,谁让您是我妈呢,我不得让着您点。”周湘云全方位吹捧李春花。
    周湘云也听出来了,小老太太话里有话,今儿个跟村里婶子们闲聊,曾六婶无意中说漏嘴,知青院那边有人乱嚼她舌根,将她未婚先孕这事儿传得人尽皆知,周湘云套了两句,曾六婶就把那人名字告诉了她。
    周湘云在原主记忆里搜索了一遍,没想到居然是姜雯棋!原主以前在城里玩得最好的闺蜜,不过就她了解,姜雯棋不像那种人,这事儿定有蹊跷。
    天一黑,李春花就和周湘云出门了,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回来,两个大背篓装得满满当当,压得常年干农活练就一身力气的李春花也弯腰驼背。
    能不驼背吗?李春花怨念颇深,她不仅要背自个儿那筐,还要帮忙搂住周湘云的背篓,不然她一步也走不了。
    她才不心疼周湘云,是怕动静闹大,引人注意。
    小苗苗和周宇跑去搭把手,在三人合力帮忙下,周湘云终于卸下背上的重担,她气喘吁吁地瘫坐在地,揉着酸疼的肩膀,感觉背带已经潜进她肉里,好疼。
    李春花斜楞她一眼,“瞅你这点出息。”
    心里愁得不要不要的,就这样开春怎么下地赚工分?要不还是让老头子把人送走吧?或者帮忙劝劝找个婆家嫁了,这样至少可以保住外孙女,去母留子。
    “姥姥喝水。”周家喝水的搪瓷缸比小苗苗脑袋还大,她提前给妈妈和姥姥倒了开水,摇摇晃晃端着送过去。
    李春花喝了水,脸色好了些,将两个背篓里的冬笋倒出来,堆成了一座小山,小苗苗和周宇兴奋地围着转圈圈。
    藏的时候没注意,一个地儿放几根,没想到这么多,太有视觉冲击力了,周湘云咽了咽口水,她对斤数没概念,问李春花,“妈这得有多少斤啊?”
    第14章
    “怎么也得有个百十来斤。”李春花看向小苗苗,感觉自己捡到宝了,一定得留身边才行。
    冬笋不比春笋,个头小形状短,每根也就六七两左右,最重的也不超过一斤,这百十来斤都是数量堆起来的。
    “这么多,做成笋干,手都能累断。”到时候李春花肯定让她帮忙,周湘云不想干活,只想躺尸。
    李春花没好气地骂她,“吃吃吃,就想着吃。”
    回来的路上,李春花就想好了,“这些笋子,留一小部分吃和做成笋干,剩下的全部拉去隔壁公社卖了。”
    周宇不懂就问,“奶,为什么不去咱们公社的集市卖掉?”
    农历一四七是红星公社的赶集日,地点由公社下面几个村庄换着来,大后天腊月十四正好轮到隔壁村。
    隔壁村离得不远,走路半把个小时,去隔壁公社赶集,至少四五十分钟,还要背那么重的东西。
    “说你傻你还真傻?农闲没事干,又快过年,大家伙不去赶集干什么?到时候给村里人撞个正着,这不都百搭了?”李春花收拾笋子,分出一拨自家吃,其它全部装回背篓里,头也不抬地赶人,“都别看了,快去睡觉,煤油灯不花钱啊。”
    “妈,明天可不可以带上苗苗一块去?”周湘云自己想去,拿闺女当幌子,只要小老太太答应带闺女,闺女就一定会把她捎上。
    就她那点小心思,李春花能猜不透,大发慈悲地主动开口:“都去。”
    没她看着,这三人嘴巴没个把门,将这事儿说不出去,她不是亏大了,等她把“赃物”销出去,他们想怎么说怎么说,无凭无据,谁能逮住她小辫子。
    周宇跳起来,欢呼一声:“太好了,可以赶集去了。”
    小苗苗没赶过集,反正跟着高兴就是了,拉着她妈回屋睡觉,明天她一定要第一个起床。
    结果,最后一个。
    就连周湘云一身懒骨头,为了吃腌笃鲜,也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洗漱完回来,小苗苗还撅着个屁股窝在被褥里,周湘云戳她一下,她往前蠕动一步,好不容易钻出个小脑袋,发现眼睛一点没睁开。
    为掩人耳目,李春花天不亮要出门,而这个点根本不是小苗苗平时的起床时间,小团子还在梦里。
    半天没动静,李春花等不及地亲自出动,一把将小团子捞起来,周湘云用热毛巾给她洗脸,以为能把人唤醒。
    不但没有,还抓住她妈的手,小脸枕着热毛巾,舒舒服服地发出吱吱声。
    李春花不管那么多,手脚麻利给小苗苗穿衣服,小苗苗整个过程都在点脑袋,要不是周湘云扶着,小不点怕早滚到地上了。
    大人手忙脚乱,她倒好,岁月静好。
    周宇觉得妹妹太可爱了,挪过去,拉他妹的小手,“苗苗快醒醒,要去赶集啦!”
    小苗苗睁开眼睛,眨了眨,一脸迷茫,刚醒有点懒,只先歪了歪脑袋瓜。
    周宇重复一遍,“苗苗快醒醒,要去赶集啦!”
    小苗苗两眼发光,终于彻底清醒,她左右看了看,捧着小脸甩甩脑袋,“哎呀,不是第一个起床耶~”
    懊恼完,立马嘿咻嘿咻,手脚并用地自己翻下床,精神抖擞地打头阵,“走咯,赶集去了!”
    由于昨儿个吃过亏,李春花不指望周湘云帮忙,自个儿背着一背篓的笋子,交代她把俩孩子顾好,然后一出门就听到周湘云对周宇说:“哎呀,天没亮,黑黢黢的,小姑好怕。”
    周宇那个憨包,一钓一准儿上当,拍着胸脯,“不怕,小五保护小姑。”
    周湘云立马夸他,“我们小五太厉害了,要是可以帮小姑把妹妹照顾好,世界上最厉害的哥哥非你莫属。”
    这碗迷魂汤灌下去,周宇顿时找不到北了,一手接过他姑的空篮子,一手牵起小苗苗的手,昂首挺胸,骄傲得不行,已经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哥哥。
    周湘云两手空空落得个清闲。
    李春花白眼翻得看不到路,周湘云这个糟心玩意儿,就知道欺负小傻子,过段时间老头子回来,还敢糊弄,不被砍了才怪!
    周湘云很快注意到李春花背篓里的竹笋比昨儿个捡出来说拿去卖的少得多,想来是小老太太为保险起见将笋子分批出售。
    想到早上出门时,院子里多出的几个木桶,应该就是李春花用来储存保鲜笋子的,周湘云不得不感叹小老太太心思缜密,如此一来,既能降低风险,又能延长笋子销售时长,越临近春节越能卖个好价钱。
    一开始稀奇兴奋,小苗苗跟着她哥疯跑,那么冷的天,热得小脸通红,出了一身汗,晨间有风,李春花担心俩小家伙受凉,把周宇吼回来,小苗苗明显没尽兴,却也没闹,乖乖地安静下来,迈着小短腿,努力地跟上,不拖后腿。
    只是,满打满算一个小时的脚程,就算大人也有些受不住,更别说一个两岁的小奶娃,走到一半累得不行,张着小嘴巴哈哈地出气。
    周湘云将她抱起来,虽然她也累,但谁让她穿成小团子她妈了,外加小团子累了,李春花肯定让她抱,还不如主动出击,刷一波好感再说。
    关键时候保存体力不无道理。
    小苗苗一累就犯困,趴在她妈的颈窝处,闻着熟悉的味道,很快沉沉睡去。
    李春花回头看了眼,周湘云这个妈好像也没那么不靠谱。
    快到集市,小苗苗醒了,举着小手喊口号:“卖笋笋,吃肉肉,姥姥最好好!”
    周湘云在心里叫好,还是她闺女懂事,打昨儿个回去到现在,对于买肉这事儿,周湘云只字未提,还不是因为深知李春花脾性,你越上杆子跟她说这事儿,她越觉得自己吃亏上当。
    但,换做小团子,就不会。
    周湘云偷瞄李春花反应,果不其然,没骂人,吃肉有望了,周湘云现在就这点出息,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至于卖笋子的钱,怎么哄李春花分她,周湘云表示不急,毕竟卖不卖得出去还是个问题。
    这年头,私人买卖等同于黑市交易,投机倒把,一旦被发现后果很严重。
    如此背景,村里的集市肯定不成规模,多半就寥寥数人以物换物,周湘云没想到这么热闹。
    一条宽阔土路,两边摆满摊位,卖什么都有,大多是小吃食,周湘云算是大开眼界了。
    小苗苗也是没见过世面的,这个摊位要瞧瞧,那个摊位要瞅瞅,周湘云领着她到处乱窜,母女俩本就长得一样,外加同出一辙的表情,两眼发光,口水直流,就跟一大一小的套娃似的,引来不少注目。
    周宇看着比自己还要活跃的妹妹和小姑,陷入沉思,李春花更是嫌弃得不行,不是城里人吗?怎么集市都没见过?城里日子过得不好!
    小苗苗模样可爱,小嘴又甜,一口一个叔叔婶婶爷爷婆婆,把摊位老板哄得眉开眼笑,讨得满满一兜的零嘴儿。
    周湘云脸皮比城墙厚,跟自己闺女抢吃食,把小苗苗骗得团团转,将零嘴儿全部上交。
    越看越觉得周湘云深得她真传呢?李春花突然开始自我反省,要加把油才行,不能给追赶上,曾家村第一算计必须是她。
    寻摸了一圈,李春花终于找到摊位,将背篓往地上一放,周宇帮着铺上旧草席,祖孙俩将竹笋拿出来整齐地摆上去。
    而周湘云和小苗苗吃完零嘴,往摊位前面一站,周湘云笑盈盈地开始吆喝:“好吃又便宜的冬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小苗苗有样学样跟着喊,嗓音就跟蜜罐里泡过一样的软乎甜美。
    冬笋本就稀奇,还有这俩活招牌,当即就有人凑上来问价钱,李春花立马露出和善可亲的笑容招呼顾客。
    年底参加集市的人们,除开部分闲来没事凑热闹,一大半身上还是有些闲钱为的就是买东西消费的。
    周湘云又喊了一会儿,等围上来的人多了,拉着小苗苗功成身退,一旦有人围观,好奇心使然,人只会越来越多。
    给小苗苗扎完小揪揪,周湘云去帮李春花,她不会称重,李春花让她负责收钱,周湘云别提多高兴,也不知道七十年代的纸币摸起来跟后世有什么不一样,实践证明,一样地令人头脑发昏。
    事实证明,赶集是当下为数不多的正规商业活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在这里进行买卖交易,周湘云脑子里立马有了很多赚钱的主意。
    不过,她懒,也就想想,付诸实践,从长计议。
    周宇是坐不住的主儿,老实了不到半刻钟,就想拉着小苗苗乱跑,李春花担心人多俩孩子走丢,给了周宇四分钱,让他带妹妹去吃黑芝麻糊。
    卖芝麻糊的摊位离她们不远,就算忙也可以时不时瞧上一眼。
    小苗苗没吃过黑芝麻糊,兴致冲冲地跟着她哥走了。
    芝麻糊摊位不大,里面简单地支了个炉子,炉子上面放了一口大锅,锅里是新熬好的黑芝麻糊,诱人的香味随着热气飘出来,馋得小苗苗吸了好几下鼻子,晶莹剔透的口水挂在嘴角。
    小摊只有一张桌子,根本不够食客坐的,大多都是买了芝麻糊,或是蹲路边吃,或是边走边吃。
    周宇带了两个搪瓷缸,拿给老板,“婆婆,两份芝麻糊。”
    小苗苗跟在他哥屁股后面,探出个小脑袋,鹦鹉学舌地重复:“婆婆,两份芝麻糊糊。”
    上了年纪就喜欢这种小萌物,老板笑呵呵地逗了小苗苗两句,小苗苗害羞地捂住脸摇头晃脑,老板心都化了,也就多盛了小半勺给兄妹俩。
    周宇怕芝麻糊烫到妹妹,自个儿端两只搪瓷缸,琢磨去哪吃的时候,小苗苗眼尖地看到小方桌空出两个位置,立马冲上去抢先占领,整个趴在马扎上,像一只小乌龟,把旁边的食客都逗乐了。
    “呀,哪来的小鳖孙?”十二三岁的少年,揪住小苗苗的后脖领,将她从地上拎起来。
    小苗苗眨眨眼睛,她怎么飞起来?直到领子勒得她不舒服,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要完,她被坏雀雀叼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