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己两次的经历,何当归不得不相信,事情还真得这么处理。她想了想,酷酷道:“我知道了,帮忙自然少不了你,不过我会请一人做中间人。事不宜迟,就在明日吧,望勿推辞,这可是你惹下的麻烦。”
“好啊,我无所谓,”齐玄余挠挠脸笑道,“我拭目以待,看看谁有幸做那名中间人,我还想看,何小姐你的‘琊’到底跑到了什么地方。”
他面上的涎笑让何当归一阵反感,几步退到行李后,别开了脸说:“道长你不是自诩世外逍遥人么,这样的人我见多了,你的扮相倒是没有问题,可能还比大多数人好一些,可你的表情太轻佻太肤浅了,活似我在半路上遇着的一个公公。这样的表情可糊弄不了多少人,你失态了,道长。”
齐玄余抓一抓眉头,嘿然道:“小道平时也没那么热情,可这次二赴扬州,就碰到了老朋友,小道这是开心的。对了,你在这儿等谁呢,怎么一直不见人来?”
何当归也觉得柳穗来得太慢了,几句话的工夫,说明白了就该来庄丁了呀,怎么用了这么久,柳穗不是个伶俐人么。低头看一眼地上的几个箱笼,心道反正也没什么重要物什,钦天监监正齐玄余也不至于当小贼吧。于是便不再理他,转身拂袖而走,要亲去刚刚指给柳穗的那个后门察看情况。齐玄余似乎脸上痒,只顾着抓自己的眉尖,也未在意她说走就走的无礼。
绕过两三道墙去,何当归大概明白柳穗怎么去了那么久了——她好像给柳穗指错了路了!
在原地四处观望了一会儿,还不算路痴的她弄清楚了一件事,自己上次来这片儿郊游与闲逛,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了,听说这里是新兴的“金屋藏娇富人区”,没想到才一段时间没来,就新盖起了这么多楼院,将原本的空地都给占了,大多属于半路插队的建筑物。这么一来,自己给柳穗指的从行李处往西数第四栋,岂不就变成了……
她默默地数过去,然后在心中哀叹一声,果然是,居然是,很倒霉地摊上是常诺的“昕园”。估摸着,齐玄余也是住在这里吧,真晦气啊,她亲口将柳穗给遣到“昕园”里去了吗?
此时,天上忽而有异声阵阵,她抬头凝目望了一眼,而后倏然睁圆了双眼。那个东西不是……糟了!齐玄余他!
何当归连忙转身往回跑,一口气跑到行李边上,喘气告罪道:“道长啊,这次要换我轻佻上一回了,嗯,事出无奈,请你莫怪呀。”
☆、第421章 丫的喜闻乐见
更新时间:20131213
“嗯?”齐玄余正斜倚在身后的围墙上发呆,他挠了挠脑门,奇怪地问,“何小姐你在说什么?谁轻佻了又?我可什么都没做啊。“””
何当归摘下面纱缓缓走近,抬手就将面纱往他的脸上抽,抽了两下才停下来,匆匆说:“我不够高,你矮一下身子,或者蹲下来,愣着干什么?快啊!”她一嗓子喝道。这等妖道,她本来是不想理会的,可那种尖芒蜂非常厉害,动辄就蛰死一个大活人。齐玄余受难她虽然喜闻乐见,可是她着急让他帮忙治那个“琊”呢!
齐玄余不知出于什么想法,或者被她急切的情绪感染了,竟都没多问一句为什么,就一撩道袍前摆蹲下来,然后半仰着头,看着她手中的面纱问:“姑娘你就拿这个来教训小道吗?小道的拂尘还比这个劲儿大点,你要不要借来用用?”
何当归只不说话,兜头盖脸地往他的头上面门上狠狠挥动面纱,直有泄愤之势。事实上,她对这名道士的不满的确很多,第一他将她的前世秘密都挖出来了还乱讲,第二他没事吃饱了撑的往她胳膊上点朱砂,第三他老爹齐经在京城偷窥青儿总觉得不怀好意……
于是乎,她下手更重了更毒辣了,直有将近日所有的不快都抽到此妖道头上的意思,作为一只出气筒,妖道的头真是再合适不过。啪!
妖道头上的那一支“糖葫芦串”花穗缓缓坠落到地上,被抽成了两半。何当归的手顿一下,其实本来已经可以停下来了,可她坏心眼地想到,呵呵,他的头上还沾着好多花粉呢,花粉也很容易吸引尖芒蜂的注意,自己这可是为了救人、救人啊。齐道士,你得感激我才行,反正我又没内力了,抽人也不疼。
于是乎,她手中的一条面纱挥舞的像条小鞭子,虽然对齐玄余没造成什么损害,可那物什屡屡光顾他的眼皮,还是很令人不快的。齐玄余抱怨道:“就算我识破了你要谋害你二姐的事,你也不用这么对待我吧,就算要杀人灭口,你也拿把小刀给我个痛快吧,这样抽来抽去的顶什么事,还是你心里不痛快,所以拿我的头出气?”
何当归被说中心事,冷哼一声,手下不停,道:“切,谋害我二姐?你哪只耳朵听见我害了她?”
“两只耳朵,”齐玄余道,“同时听见的,你一定心虚了吧,你怕不怕我去罗府告你一状?我可是那里的贵客,我说的话断无人怀疑,何况我说的是事实……”
何当归浑不在意地说:“等我抽完以后你尽可去,说不定我回了家,老太君还要给我表功呢。”嫁给皇太孙可是罗白琼一伙的终极梦想。
“抽完以后?”齐玄余感到纳闷,因面巾迎面落下而眯眼,“你为何如此执着地要抽我?我哪里开罪……”
不等他说完,何当归仰头望天,见那一群乌压压黑麻麻的东西飞下来了,而且果然是在往这边飞,她当下就丢了丝巾,转身奔逃到墙角,抱头蹲下,脸埋在双膝之间。耳边只听得“嗡嗡嗡”的恼人噪声,近距离地听非常糟乱,连齐玄余的惊呼声都给掩盖住了,这声音,就是“尖芒蜂”成群结队时,成千上万只翅膀一同震动的声音,可以说是一道死亡的号角。
她记得小时候在乡间,就常常见到有人贪嘴吃甜甜的“糖葫芦串”花,然后召来一群“尖芒蜂”,在有毒而猛烈的尖刺攻袭下,就算壮年大汉都撑不到赤脚大夫去看诊就咽了气。而齐玄余这种人物自然比普通的乡间大汉有机变,还会飞,可天空小部分是人的领域,大部分还是长翅膀的鸟虫的领域,要是齐玄余真的沾了很多糖葫芦花粉和香气的话,那他非得狠狠挨上两扎不可。
最奇特的是,糖葫芦长在地上不引尖芒蜂,摘了放手中不引尖芒蜂,惟有含在口中,让唾液沾过,也格外吸引尖芒蜂,隔着十几里地都能将附近的尖芒蜂召来。大自然何其神奇,今天要不是她,齐玄余的小命休矣。她一见他就救他的命,可他见着了她却害她,她这莫非就是传说中很高尚的以德报怨?
等那一阵“嗡嗡嗡”的噪音退却之后,她出来察看,发现齐玄余的脸上肿了四五个大包,都是让尖芒蜂给蛰出来的。她奇怪地问:“我都给你清理干净了,怎么尖芒蜂还咬你的脸?”不等他答话,她又自己找到了答案,“啊!我想起来了,你一定曾用糖葫芦蹭过脸,而你又对糖葫芦有刺痒反应,将花粉挠开搽匀,才吸引了尖芒蜂的注意,它们嗅感很敏锐的。唉,大概命里注定你有此一劫,我也帮不了你,看道长你一副高人样,你今天出门没给自己占一卦吗?这可真是……”喜闻乐见。
齐玄余黑着脸问一句:“既然你知道有蜜蜂来采花蜜,直接让我脱衣罩上头不就完了吗,为何逮住我的脸抽个不停?”
何当归耐心解释道:“道长你有所不知,有道是,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我们扬州地面儿的花草和蜜蜂也是很有地方特色的。连尖芒蜂也比你们京城的有骨气,人家赶了十几里路举家飞过来,只为吃一朵糖葫芦串的花蜜,其实也挺不容易的。你也该试着理解它们对于沾了唾液的糖葫芦的执着,这样你就不会那么生气了,正好顺便买个教训,以后别再路边揪了花草就往嘴里送了,你都老大不小了扮什么可爱,你什么时候有空帮我取出‘琊’,道长大师?”
“……”齐玄余只觉得满脸刺痛难当,伴有奇痒,比被十只大脚蚊子叮过还难受,又不能用手抓,他满心恼火地问,“你是不是故意整我?你怎知道我是京城人氏而不是本地人?我的扬州话说的有问题吗?”
何当归微怔,自己说漏嘴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她毫不留情地说:“道长您的扬州话是我听过最难听的蹩脚扬州话,夹杂着京城口音,可谓画虎不成反类犬。哦,对了,忘了告诉你,那尖芒蜂的蛰包出奇的赖毒,得立马将脸搁进冰水里冰着,同时,被蛰过的人又不宜挪动,否则你痒的地方将不只一张脸。唉,你说矛盾不矛盾,眼下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道长要去哪儿找冰水呢?”
“……”满脸包的齐玄余瞪她,“死丫头你故意整我,你为何不早提醒我有蜜蜂?”
“出家人也爆粗口吗,小女子算长见识了,我不顾危险特意跑回来救你,末了就得一个‘死丫头’作谢礼,这可真叫人寒心呀。你若不信我,下次拿一个面口袋套头上,再嚼一个糖葫芦串玩儿,试试能否阻挡尖芒蜂的利刺,就知道我有无尽心救你了,呵呵。”天机子被尖芒蜂蛰肿了脸,这可真是……喜闻乐见。
何当归慢腾腾地弯腰翻行李,想看看能否找到什么应急药物给他用用,不过既然他不像领情的样子,那她没什么热乎劲儿,找的也不大经心,边找边埋头道:“所以说,做人就得留点儿后路,你平时自以为比别人高一等,欺压了别人图个开心,等到你栽了的时候,就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帮助你了。看你也像是读过周易会算卦的人,难道不知道物极必反,荣极必衰的道理……呵呵,这次阁下可真够衰的,看来扬州与你的八字不合,往后还是少来为妙,路过扬州界碑都莫要……”
“咚!”
伴着一声闷响,她找东西的动作一停,回头去看,呵,看样这齐玄余的肌肤对花粉和蜂毒都异常敏感,中毒反应也比常人来得迅猛。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啊,怎么处理这厮好呢,她可跟他结了好大的梁子呢,这厮莫不是曾经筹划过谋害她,还修改过她命盘的那个人?
咦?这么一想的确有可能!他是继柏炀柏之后第一有能耐且有动机办成此事的人。为了不让朱权迷恋小妖女,误了他们的大事,他就穿上巫师黑袍,在半夜三更的小黑屋,用邪恶的黑道术,篡改了她一名无辜少女的可怜的命盘……
“小姐!小姐!”柳穗远远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挑行李的人来了!你先过去吧,这里让我来就行了!”
何当归诧异地问:“是从我给你指的那一家找来的人吗?怎么去了那么久?”
柳穗跑近笑道:“遇着一个老乡,多扯了两句,才发现他是我小姨的外侄子,我的远房表兄呢,不知不觉就多聊了两句——咦?地上那不是我家姑爷吗?!”
☆、第422章 谁最四处留情
更新时间:20131213
何当归闻言大吃一惊,双目圆睁了问:“这厮是你家姑爷?你是说,他是凌家的姑爷?他叫什么名字?难道他是凌小姐的……相公?”这可奇了怪了,凌妙艺凌小姐究竟招惹了多少男子,继段晓楼和廖之远之后,又冒出一代邪恶道士齐玄余?她也太四处留情了吧,真是让人叹服……
(→_→话说,菇凉你自己不用检讨一下吗?掰着手指数,你的桃花比她如何?@_@嗯?伦家?伦家就只有孟瑄一人而已呀,而且他还左拥右抱了好几个,害伦家就只能分得他完整的心和部分的身……t_t幽怨地戳手指……→_→身在福中不知福说的就是你丫了,鉴定完毕。)
柳穗跑得双颊微红,喘着气,绕着齐玄余走了半圈儿,解释道:“这一位是齐公子,我也不知他叫什么,不过他多年前曾对我家大小姐生情,每日里隔着墙弹琴,我家大小姐一荡秋千和唱歌儿,他就在外面弹琴吟诗,风雅得不得了呢。我们这些当丫鬟的,都喜欢去后巷听他弹琴,因有人问过他姓‘齐’,所以我们私底下就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齐姑爷’,渐渐就全都这么叫他了。”
何当归蹙眉反应了一会儿,有点儿弄不明白这其中的复杂关系了,挑眉问道:“你说的是凌家大小姐凌妙春?可她不是高绝高大人的亡妻吗?听说高大人娶过门了才发现娶的是二小姐凌妙祺,而大小姐早就在火灾中亡故,高大人心生叛逆,成亲第二日就在高府设灵堂,并在灵堂上跟凌大小姐的牌位拜堂成亲,有没有这回事?”
柳穗讶异道:“没想到您知道的这么清楚详细,没错,当时高老爷和我家老爷合力瞒了大小姐的死,半哄半骗地绕着姑爷娶了二小姐,事后他们也有愧疚之心,就默许了大小姐的牌位嫁进高家,摆到高家祠堂里去。而二小姐也一下子从正室跌落成续弦,在婚书上都特意改过来了呢,把她气了个仰倒。她一不自在,我们凌家的大夫人就不自在,连带整个凌家没有一个人自在,真真叫一个祸害人呀。”
何当归更奇了:“既然能得高大人那种木头倾心相许,凌大小姐还同时爱两个不成?”此时,齐玄余的蜂毒之症愈发严重,脸渐渐肿高了,几个大包连成一片。
柳穗考虑着摇摇头:“没有吧,我猜大小姐到死都没跟这齐公子见过面呢,只是琴歌隔着墙相喝了几个月,而且每次都是大小姐唱着唱着,一听墙外有琴声,又明白弹琴者是个男子,就立刻掩口进屋去了。小姐您别瞧我们三小姐疯如野马,我家大小姐可跟她完全不同呢,大小姐打从出生到遇难,几乎都没出过凌府大门,是一位恪守礼节的真正大家闺秀。”
何当归撇嘴:“那你们全都‘齐姑爷’‘齐姑爷’的乱叫,岂不损了凌大小姐的闺誉,明明两者之间什么都没有,被你们这一传,弄得好似才子佳人的桥段似的。万一传到高大人的耳中,他岂不憋屈得慌,一张扑克脸就更方整了。喂,柳穗,你家大小姐很美吗?比你家三小姐如何?”
“美倒不是极美,她长得随我家老爷,不随二夫人,因此五官比较硬气,不像三小姐那么秀美,”柳穗一边埋头研究满脸包的齐玄余,一边答道,“不过她的声音很清甜,就像清泉滴在石头上一样好听,就像……唔,大小姐的声音跟你很像呢,她是秋山里的清泉,你是雪山顶的冷泉,质感是一样的,只是说话的语气有区别。”顿了顿,她又说,“当时我们都管这公子叫姑爷,不是坏心编排大小姐,而是大家都被这齐公子的深情感动了。”
“哦?此话怎讲?”何当归全然不顾齐玄余的境况堪忧,兴致勃勃地问,“莫非,他曾上门提亲被拒,又被高绝痛扁狂揍,是一位地道的悲情人物?”齐玄余也会有这么痴鲁的一面吗?
柳穗正要答话,拐角处已经冒出几名彪形汉子,一色庄稼人打扮,穿得有点儿像稻草人身上的衣裳,不伦不类的。何当归见过正经的庄稼人穿什么样,因此一眼就瞧出这几个是冒牌货,看他们走路的脚步极轻盈,十有八九是练家子,冒充庄丁的那种……高等庄丁。
她悄声问柳穗:“他们是昕园的人吗?”见柳穗点头,她摇头叹气道,“搞错了,咱们要去的不是昕园,而是……”
“婢子知道,”柳穗笑眯眯地说,“瞧,打头那个裤子破了两个洞的,就是婢子的远房表兄了,他跟我说了,孟三公子住的园子还得再往前走好几个庄园,是个紧挨着山水湖泊的好地方,这里所有别院中景致最好的一个。表兄说找人帮咱们挑行李,小姐,这里人乱手乱,你别干站着了,先走一步去歇歇脚吧,这里交给婢子就行了。”
何当归用脚尖点点地上的肿猪头,笑着嘱咐道:“这齐公子就是昕园的住客,你让你表兄先将他抬进去救治吧,先给他用冰块敷敷脸,别乱涂抹药膏,用甘草煮水后捣白果给他外敷,然后就等他自己醒吧。听说他还有点医术,说不定自己醒了就治好自己了。你再给你表兄留句话,就说万一齐公子对他的肿包无能为力,就去咱们住的地方求助,要是逢着本小姐心情好,或许就给他治了。”
留下这话,她以水袖遮面,绕开那几名迎面走过来的庄稼汉,婷婷袅袅地走开了。想是因为冲妖道的头发泄过的缘故,一路心情都轻盈如小鸟,暗道,难怪锦衣卫那么喜欢给犯人上刑,原来能调节心情。只一小会儿工夫就走到孟瑄的无名庄园外面,沿着围墙走,找到了后门,刚想敲门,发现门没在里面闩着,一推就开了,而且里面也没一个看门的小厮。
孟瑄家的门户也太不谨慎了,万一她是个坏人怎么办?就算这一片都是人迹罕至的富人区,也保不齐有专门敲空门的呀,待会儿一定要提醒孟瑄才行。对了,师父说孟瑄这一觉至少要睡六天六夜,那这会儿才第三天,孟瑄还没睡醒,还要人帮忙照料呢。
心中立刻就有点儿急了,现在是谁在照顾他,照顾得周全不周全?足下的步伐迈大,同时四下张望着找人问路,并寻找着建筑物的主屋群,不意间竟和迎面走来的人撞了个满怀,真是不小心,这么宽阔的道儿,两个人怎么能撞到一块儿去了呢?她可是瞪着眼珠子在找活人呢。然后一低头才明白为什么——
“熠彤?你……你这是在做什么?你怎么变这么矮了?”她瞧着齐腿没入土地下的熠彤,孟瑄的跟班儿甲,如今他尚不足她的胸口高,又是突然从地里冒出来的,难怪两人会撞上。她知道此人是个深藏不露的土行孙,不过她不能表露出她早就知道,所以做出了一个目瞪口呆的表情。
熠彤缓缓从地里冒出来,扑通就向她单膝下跪,她目瞪口呆地后退两步,这又是怎么了。熠彤埋头,语带笑意:“小的给七奶奶请安,奶奶吉祥。冲撞了奶奶,小的罪该万死。”
何当归猜着是孟瑄让他这么叫的,于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奶奶”这个称谓,问他:“你家公子呢?他睡醒了吗?吃了吗?谁在看护着他?”
熠彤埋头答道:“回奶奶话,现在是小的和熠迢一起伺候着。爷从今日晌午就醒了,直叫奶奶你的闺名才突然醒过来的,后来说饿了,吃了点儿栗子饭,又嚷嚷着要喝奶奶你做的什么花什么露。小的们轮流在他手心儿里写字,终于使他明白,奶奶你还在路上,没回扬州呢,爷叹一口气就又睡着了。”
何当归迫不及待地说:“快领我去见他,让我瞧瞧他的伤好了几分。”之前她都未曾注意过他的手指甲和身上的割伤,等孟瑛说了,她才知道有这么回事,心中一直惦念着放不下,就算孟瑛说好的连疤喇都没留下,她也得自己看了才能放心。
“回奶奶的话,”熠彤埋头答道,“你的衣裳让小的撞脏了,要不先换一身衣裳再去看爷?反正他如今也醒不了。”
嗯?何当归眯眼,心中略起一点疑窦,他的话语中怎么隐隐透着两分紧张的感觉,他在紧张什么?
☆、第423章 情敌初次交锋
更新时间:20131213
何当归的目光在熠彤脸上游移,慢吞吞地反问:“嗯?你撞脏了我的衣裳?”
低头一看,自己的裙摆上果然沾了好多湿漉漉的泥巴,而同样沾满泥巴的,是熠彤的双手。可是除了一双手,他的全身上下不带半块泥巴,这可真是奇事一桩了,难道土遁就只弄脏一双手?这位深藏不露的土行孙显露本事,在自家的园子地下乱窜如田鼠,刚巧从她面前窜出来,顺带弄了她一裙子的泥巴?
她垂眸打量着熠彤稍稍显得有些局促的面容,笑言道:“我很是思念孟瑄,想立刻见到他,等我去看他一眼,安了心之后再去换裙子,也是一样的。”
口里这样说着,她绕开还趴在地上对她行着大礼的熠彤,莲步轻移,往广阔的园林方向走,醉翁之意不在酒地四顾,装作欣赏风景。地上的熠彤跳起来,追在她后面笑道:“奶奶留步,爷这会儿睡得正沉,没有什么不安心的,不如让他多睡一会儿,等你沐浴更衣、理妆梳头、用膳消食、品茗……呃,喝酒,全都做完一遍,再去看爷,爷一定神采奕奕、精神饱满地迎接您。”
熠彤结巴的语气更让何当归肯定,他在对她隐瞒什么事。有什么可瞒的呢?看他这架势,分明就是带着什么使命来的,目的很可能就是拖住她,不让她去看孟瑄。既然如此,那她也就遂了他的愿吧,“奶奶”都叫了很多声了,明明她担不起这么一声“奶奶”。
“那也好,反正我旅途辛劳,如今乏得很,”她笑问,“这里有客房吗,我想歇一觉,像你们爷那样,睡个十天八天的才好。”
熠彤面露喜色,也随着笑道:“哪能让奶奶住客房,您的屋子早就备下了,我瞧您的气色不大好……呀!您的脸还受伤了呢!”他讶异地低呼,仿佛之前都没长眼,现在现在刚掀开眼皮瞧见一般,担忧地说,“这个伤,一定得泡温泉,泡足七七四十九个时辰……”他自觉数报得过多了,忙迅速改口道,“要泡七个时辰软化了疤的外皮,再上药才能管用。奶奶请放心去用温泉,咱们这儿一个多余的人都没有,女子就您一个是主子,男的主子,就是我们爷一个。”
何当归听这话透着点儿古怪,挑刺儿问道:“三公子不是这儿的主子吗?他们下船更早,现在还没到吗?”
熠彤暗道一声,真是越忙越乱,越乱越错,偏他又摊上一位难伺候的,唉,谁来跟他换换?正要再劝劝她尽快去睡觉和沐浴,最好歇她一二三天,不远处却响起一个菱角那样甜脆的笑声:“哈哈哈,这位姐姐,一定就是何小姐吧?熠彤,你去忙你的,我来招呼她……”笑声的发源体走过来,热络道,“哎呦,瞧这裙子弄的,就跟泥地里打过滚儿一样,可得仔细沐浴熏香一番呢。何小姐你不知道啊,这地底下的湿泥,比地表可见的那些脏多了。”
何当归在笑声传来第一时间就望过去,见款款走来一名年轻女子,年纪或许还不到二十,只不过打扮稍显得成熟一些,有点已婚妇人的派头。
她的眼睛轮流看向何当归和熠彤,莞尔一笑,何当归礼貌回以微笑,细细端详此女,但见她身着紫红滚边的深粉色半披外裙,上绣璎珞纹,秀雅别致,内穿一件银白色百褶内裙,衬托得她肤若凝脂。尤其,她生的腰细腿长,媚色灵动,穿起这种有点类似舞裙的艳色衣裳,走起来似是踏着舞步韵律,带尽妖娆的模样,端的是风情万种。
何当归从不曾听得孟瑄身边有这么一位美娇娘,于是看了一眼熠彤,盼他介绍两句,可他却垂下头,额际都快冒出汗珠来了。何当归挑眉,偏头继续再瞧那女子,凤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目光清亮得好似带着水意,肌肤细润有如温玉,光泽细腻,丹红小口,桃腮晕染,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平添几许诱人风情。
衣衫品味尚有提高的余地,何当归这样下了评语,不过配她倒算是媚而不俗,单看面容也不像是普通的丫鬟或仆妇,难道是孟瑄的哪一房妾室,一起带到扬州来了?就算如此,熠彤也不用这副神情吧,好好介绍不就行了,自己又不吃人,干嘛紧张成这样,何当归酸溜溜地想着。
地底下的湿泥,比地表可见的那些脏多了?听起来好像话里有话,何当归含笑道:“那就劳这位姐姐带我去换件衣裳吧,熠彤,你回去伺候你主子吧,不用管我。等我歇够气了,明个儿再去看他。”
熠彤下意识地擦把汗,应了一声就突兀地整个人陷进土里了,看得何当归一愣,土遁也可以当成日常代步用,真方便啊,打家劫舍必备。
走进的女子一反刚刚主人招呼客人的态度,谦卑地笑道:“奴婢可不敢当何小姐您一声‘姐姐’,您不嫁过来是主子,嫁过来还是主子。我啊,人似嫁非嫁,半主半仆,说到底还是仆,论资排辈,都该我叫你一声‘姐姐’才是。姐姐你叫我帛儿吧,他们都这么叫。姐姐,你且跟我来,我领你去沐浴更衣。”
何当归听她这话说的意思,再加上熠彤态度,八成还真是孟瑄的哪个妾,心头冷了一分,面上的笑容却盛了三分,落后她半步踽踽走着,开始攀谈道:“听帛儿你的口音,像是凤阳人氏,来扬州住的习惯吗?饮食还对胃口吗?”
帛儿笑道:“我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凤阳菜、扬州菜不都是给人吃的菜,有鱼有肉还挑什么。只是三爷七爷这两位,吃一餐饭不是普通的挑拣,我可辛苦坏了,都快撂挑子不干了。”
孟瑄他挑食?这倒头一次听说,不过,帛儿要是孟瑄的妾,管孟瑄一个人的嘴不就行了,怎么还要兼顾孟瑛的嘴?当孟瑄的妾,还有这么多职能?
何当归不禁蠢蠢欲动,想要开门见山地问一问她,是不是孟瑄的妾室,跟孟瑄多久了。孟瑄那家伙狡猾得很,总爱装纯情,她从他的口中得不到一句实话。如果他脸皮够厚,说不定还要自称他尚是“处男”呢。他就会哄她,说什么至今记不清几个小妾的名字,这谁能相信?就是个端水研磨的下人,用上两次也要记一记名字吧?孟瑄,你这骗子。伤好点没。
见何当归半晌闷着不讲话,帛儿又笑了:“我听熠迢他们说过,何小姐是个仙女儿样的人物,听了之后还真有两分不信。可现在凑近了一瞧,嗬!原来‘仙女儿’都是他们少说了,就是戏文里以美貌著称的狐仙、花妖,也不如小姐你好看呀,难怪看花了大伙儿的眼。”
何当归但笑不语。这个帛儿倒有点儿意思,还会主动来刺一刺她,暗讽她是狐狸精。这算是母狮子在捍卫自己领土的意思吗?孟瑄,是她的私有土地吗?
据幻梦中的孟瑄介绍,他家里的三个妾,叫“紫霄”的那个是道姑还俗带回家的,被孟瑄他娘相中了;另有一员外女儿,是孟瑄他娘当丫鬟赏给他的;另有一官员之女,据说跟自己有几分像,孟瑄就采集到他的收藏品中来了。而眼前这位,名叫“帛儿”,排除选项一;跟自己长得有一定差距,排除选项三。
宾果!何当归含笑道:“我曾听孟瑄提过,说身边有一员外之女,平素里比其他人都贴心,说的莫不是你?”
“员外之女?”帛儿奇怪地重复,“奴婢来这里的时日虽然短,却也将上上下下的人认了一遍,并不曾听说有谁是哪个员外的女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