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炀柏闻言想了一下,嗓门尖细地请求道:“那,丫头你先亲我一下吧,我修身养性本是想图一个长寿,就几十年没近女色,没想到今日枉死于此,真真不甘心哪,你亲我一下我就把库存的人参芦送你——要亲嘴巴。”
何当归略犹豫片刻,然后嘟起樱红的小嘴缓缓凑近,径向着柏炀柏的沾血的唇而去。柏炀柏眸中掠过讶色,犹豫一下抬手遮住嘴巴,然后挣出何当归的怀抱,解开腰带把藏起来的整只胳膊解放出来。
柏炀柏不悦道:“为了个人参芦你就真亲哪,别忘了我也是男人,美女投怀送抱也有把持不住的时候,下次你再这样我可就不躲了。”
何当归嗤笑一声:“呿,我就是吃定了你一定会躲,不躲你就不是柏炀柏了,你没事干嘛躺在这里装死,害我第一眼还以为你是真死了,流了两滴真眼泪,你要怎么赔我?刚才分明是你不让我亲,不是我不肯亲,所以你的人参芦都要送给我,或者你告诉我哪里可以采到人参芦也行。”
柏炀柏坚决地摇摇头:“真亲到了也不能送给你,贫道早就发现了,你就是一个无底洞,有计划的一种一种的弄走贫道的药,私下里研究沐浴药液的配方,太令人发指了,你说!你究竟什么时候从贫道这里弄走滢滢粉的!你告诉了我这个,我就告诉你,你现在最最想知道的事——怎么能跟段晓楼见一面,如何?”
何当归蹙眉:“你怎知我想要见段公子?”她霍然睁大一双凤眸,“你偷听了我与孟瑄的谈话!你真是一点格调都没有。”
柏炀柏奸笑道:“吼吼!我看我在场的时候你们都比较拘谨,话题也没有什么突破性,所以就假装离开,伏在这边的草丛里偷听,后来听说你为老夫的安危担心,老夫感动之余就化了个妆,替段小子赚你两滴愧疚的泪水。喂!你刚刚说了要替我还酒帐和赌债,你可要言而有信哦。”
何当归回思着之前跟孟瑄的谈话,心头突然咯噔一跳,猛然揪住柏炀柏的衣领,问:“你有没有听到什么不该听东西,比如什么‘上辈子’什么‘英年早逝’之类的?”
柏炀柏一脸天真地望着她,问:“什么上辈子呀,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到底替不替我还钱?”
何当归恶狠狠瞪着他:“你真没听见吗?不行,我不太放心,先用针扎傻了你再说。”说着亮出一根梅花小针往他的眉心刺去,扎破人皮面具后扎出一滴血来。
柏炀柏捂着额头流泪:“你怎么还有针,不是被孟小子没收了吗,这个针刚才扎过钱牡丹的脸吗?真是最毒妇人心,最毒何丫头!”
“当然扎过了,这根针上全是她的剧毒,喏,她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何当归一指那边的场地上,正在歪着脖子、目光呆滞、身体僵直、四处乱走吓唬人的美丽少女钱牡丹,威胁道,“这世上只有我能救你性命,而且你只有半柱香的时间回答我的问题,过了这个时间你就毒侵入脑变成傻子了。问题一,你有法子联络到段晓楼吗?问题二,我们刚才的对话,你偷听到了多少?问题三,你的驻颜配方是什么以及每一种药在哪儿能找到?”
柏炀柏研究了一下何当归的表情,突然抬手挖鼻孔说:“俺不信你有这么狠心,方才你还为俺掉眼泪呢,你放心,你们俩的机密谈话贫道真的没听见几句,这里的河水哗啦啦的响,毛也听不清楚。贫道只听见你又拿问过段小子的问题去问他,你们还讨论了一下生孩子的问题,旁的真没听到多少,不信你运功听听那边的竹林,你能听到那边的人说话吗?”柏炀柏指了指被钱牡丹吓进竹林的一群人。
何当归侧耳倾听,果然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字句传进耳朵里,得不到什么连贯的信息,所以姑且相信了柏炀柏的说辞。孟瑄的耳力那样好,连几百丈外的脚步和喘气声都能分出来,他自然能听出近前几十丈有无他人的呼吸声。再说了,带着上一世的记忆在自己多年以前的身体中苏醒过来,这种事情除非亲身经历上一次,否则就是说破天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柏炀柏小心地捅一捅何当归,分辩道:“女大王,我没说错吧,我只是想趴在这里看看你们究竟进展到哪种程度了,让那个孟小子那么自信满满的送一本‘孟家刑罚大典’给你当聘礼,结果等到最后也没看到什么好料。啧,这个孟小子真是个大爷们,给咱们所有男人长脸了,段小子对你的无礼要求起码还考虑一下,再跟你好声好气的商量,讨价还价一番;人家孟小子却张口就回绝了你,人家的意思很清楚,他再喜欢你也白搭,你的要求根本不现实。这回你该醒悟了吧,丫头,就算你是个天仙,也不可能有哪个贵公子只娶你一个,天上的仙女下了凡,找的也是孝子董永而不是豪门公子!喂,你的针上没有毒吧?”
何当归嗤了一声:“当然有毒了,没毒我扎你干嘛。”
“有毒!呀,那你快把上次你打晕钱牡丹给她吃的那种药丸给我吃两丸!”柏炀柏摇晃着她的胳膊,恳求道,“好师父,快救我!我不要变成钱牡丹那个样,她是没死透啊还是诈尸啊,吓得贫道小心肝都僵住了,都记不清段小子哪一天来扬州参加武林大会了。”
☆、第173章 五花马千金裘
更新时间:20130922
何当归一脚踢在柏炀柏的小腿上,将之踢得鬼哭狼嚎,她咬牙切齿地说:“好你个柏炀柏,亏我将你当成个数三数四的好朋友,平时想找你帮忙时见不着你尊面,在我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你不光不施以援手,还在一旁冷嘲热讽。最最可恨的是,你已得知了段公子最近的种种不如意,又成日在我周围晃荡,你居然不告诉我这一切,让我从头至尾都被蒙在鼓里,还傻傻跑去问段公子的同僚他的近况,平白挨了一顿排头。你就等着毒发身亡吧,潜君兄,等你亡故之后,我会在你的遗物里好好翻一翻的。”
柏炀柏连连作揖告饶:“师父容禀,我只是两三个月前去过一回京城,顺便逛了逛段府,见那死心眼儿的段小子还惦记着你,我就去规劝了他一番,那时候他老父尚健在,还冲我点头一笑呢,我也不知后来段府发生了那么多人间悲剧,又如何讲给你听呢?”
“真的?”何当归将信将疑。
“比真金还真!”柏炀柏用力点头说,“至于说到在你的危急时刻,我却作壁上观,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让那个中年美妇孙氏给欺负了,贫道不是帮你去偷看她洗澡,破坏她的名节了吗,对一名女子而言,还有什么比名节更珍贵的东西呢?比如孟小子仗着亲过你,语气里俨然以你的丈夫自居,不就是吃定了你清白已失,好了歹了都是只能嫁他一个人,对你提出的要求完全不予以考虑呀,人家!后悔了吧你,自己先跌了份儿,说什么都迟了,这一回你也欠考虑,这些无理要求应该在你们共赴巫山之前谈判才有用。”
何当归举起梅花小针想治一治他嘴贱的毛病,柏炀柏又是一阵连连作揖,双手奉上孟瑄的匕首说:“女师父息怒,那个毒针岂是能拿来乱玩的,还是用刀吧,我刚才试过了这柄匕首,切地上的青石板跟切豆腐差不多。”
何当归从善如流的收起了小针,接过匕首举到柏炀柏眼前,冷笑道:“既然你见识了这把刀的威力,旁的废言我亦不愿多讲,为了你的耳朵鼻子和手指头着想,你速速道来段公子赴扬一事的始末,他来参加武林大会做什么,他又不是江湖中人,难道是带着官兵来搅局的?他哪一天到扬州,在何处下榻?你的消息从何而来?”
柏炀柏神气地叉腰一笑:“吼吼,就是因为此刀威力无穷,所以我笃定师父你这样菩萨心肠的人连近都不敢近我,更不用说削我耳朵了,是不是师父?其实贫道开价也不高,掰着手指头算,从现在开始贫道每说一句话一两银子,五十两银子付账一回,如何?”
何当归掂一下自己的荷包,只有不到二十两碎银,也就是说只能买他的二十句话,顿时满心不悦道:“你在京城不是有皇帝赐你的大宅子吗?听说里面奇珍异宝无数,五花马,千金裘,香车宝马加美人,你简直是富豪中的败类,败类中的富豪,还好意思跟我一个小女孩伸手要钱,你羞愧不羞愧!”
毫不羞愧的柏炀柏吹着口哨,哼着小曲,眼睛直瞄着何当归的荷包。何当归冷着脸摘下递给他,还价说:“这些钱买你一晚上的话,不够下次添上,从现在开始你要对我百依百顺,问一答十,举一反三,听见了没有?”
“得,没想到贫道竟如此廉价,”柏炀柏把荷包里的碎银一股脑儿倒走,把荷包和扇坠完璧归赵,不情愿地嘟着嘴巴说,“贫道去中书省门口摆摊要上几个时辰的饭,赚的也不止这个数。下次去你闺房的暗格里把段小子的十几封情书偷走,卖给你‘未婚夫君’孟小子,至少能弄个一千两银子花花。”
何当归气急败坏地将匕首重新换成了小针,遥指着他的鼻子,寒声喝道:“你竟然敢偷看我的私人信件,柏炀柏你这个老无赖,这些年来你竟然做了这么多过分的事,你就等着毒发身亡——”
话至中半的时候,柏炀柏忽而将她扑倒,百十斤大山一样的压过来。她正要张口斥骂,他的唇居然直压了下来,触上了她的唇瓣,虽然只有电闪一瞬就飞速挪开了,还是把何当归唬得不轻。下一刻,一个黑衣老妇从远处蒿草丛的方向奔过来,途径他们身边时瞧也未多瞧上一眼,就径直往场地上糟乱的人群里奔去了。
待黑衣老妇跑远之后,柏炀柏立刻翻身落在一旁的草地上,不等何当归开口说话,他先自辩清白道:“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扑倒你的时候你的针扎了我的胳膊了,而且我的嘴巴上带着一层假皮,所以你只是亲到我的皮,这个什么都不算,行不行?”说着真从自己嘴唇上揭下两层皮来,他的唇色立刻就由暗红色变成了樱红色,因为揭得太急,所以连下巴的部分也被揭掉一些,夜风一吹,他下巴上的一片异物随风上下摆动,看起来比钱牡丹的诈尸一幕更加诡异。
柏炀柏见何当归一直盯着自己的下巴看,索性就从下巴处开始连揭带撕,将自己的一张艺术品一般仿真的“李郎中的脸”给撕坏了。
柏炀柏笑嘻嘻地说:“明天还是去你院子里给你洗衣服吧,这书院门口卖药糖的活计太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一个月下来才赚五两银子不包吃喝。而且把钱牡丹医成了那副鬼样子,我也不好意思待在澄煦门口了,她爹爹悲愤之下,找不到元凶,又惹不起刚才给治病的孟瑄公子,肯定先拿我这个草民开刀。”
他说着这番话时,已经从一个白胡须老头,渐渐变成一个看上去跟孟瑄和彭渐年龄差相仿佛的少年郎,虽然容貌不及孟瑄的俊美无俦,也没有彭渐的英姿勃发,却是说不出的让人感觉亲切,仿佛春风拂面一般的惬意。因为常年照不见阳光,他的面色有一种病态的白,可一双清亮而灵活的眼睛却是生机勃勃,与他的白肤病容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远山眉,丹凤目,挺鼻樱唇,好一个亦庄亦谐,如风如露的道圣柏炀柏,谁能想到他如今已经三十有五,谁又能不对他的驻颜之法产生强烈的探索欲望,何当归前世足足探了他五六年,今世又缠了他将近一年,可如今仍对那个传说中的“驻颜汤浴秘方”一头雾水,甚至开始怀疑,他究竟有没有这种秘方。
何当归习医二十余载,前一世她幼年师从神针传人窦海溱,后回到罗家之后,也暗暗温习从前所学的医术,并且一边努力识字,一边想尽办法获得进入罗府藏书阁习读医书的机会,只因为她在自己的金锁中发现了外祖父罗杜仲的一封留书。
由于离开亲娘时只有四岁,所以她一开始不知道金锁中藏有机关,只要用针尖触动就可以开启。后来,跟着窦海溱老先生学针灸,她天天摆弄着几根针,看见什么东西都想上去扎两下练习手指的灵活性,有一天她就扎上了自己的长命金锁,只听“啪嗒”一声,金锁像开花一样分成了四小瓣。一瓣盛着小半匣研磨得极细的香料,一瓣盛着一捧银针,另外两瓣则是两大叠光滑鲜亮的白绸,极轻极薄,这就是她外祖父留给她的东西。
她虽是大户小姐,可眼界极窄,连棉布都甚少见到,更遑论这样漂亮的绸子。用纤细的手指揪出来之后,一张一张打开对着天上的太阳瞧了半晌,都是清一色的白绸,无花无字,只是每片绸的角落处都有外祖父的闲章——东郭山人,这是外祖父的自号,她还是有印象的。
她只道这是外祖父给自己的几块手帕,舍不得轻动就塞了回去,直到出了农庄跟母亲住一处的时候,享受上锦衣玉食的她才发现,原来大户人家小姐的手帕是一种很讲究的东西,有题花、纹饰、绣边和主人的小字,比如她的帕子通常会绣上“清逸”或“清绣”。不管手帕上的绣花出自哪一位绣娘的手艺,都可以署上她的名字,当成是她的作品,这是大家闺秀中不成文的规定,也是个小范围公开的秘密。
这些精美艺术品作用很大,除了宴会上许多的游戏场合,比如击鼓传花、接龙对诗和才艺表演等,可以拿着帕子向所有宾客展示自己的女红,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议亲时挑上一两幅最好的作品,用于给男方的母亲祖母等人观赏,作为评判这位小姐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毕竟公子们可以请画师多多给自己作画,再每个媒人处送上几张,把自己的音容笑貌传达到更多适婚小姐的眼前,而女子就不能这么开放大胆,除非是亲事已经敲定,才能赠自己的画像或小像给对方,因此小姐们手帕上那朵花儿的绣工和暗含的才情,就成了她们议亲时交出的一份重要答卷。
总而言之,见识浅薄的农家女何当归长到九岁时,才知道自己金锁中那几块漂亮的白绸布,跟传说中的“小姐的手帕”相差甚远,虽然没想明白外祖父去世前为何背着所有人,包括自己的母亲和外祖母,在自己的锁里塞了这么几块质地中下等的绸布——此时眼界大为开阔的何当归已得知,绸布色泽太亮就俗气了,只能作下品料子视之——不过,有意要完成自己人生第一幅绣品的她,拿了这些绸布浸在水中除尘,五六年不曾见过水的布料就显出了行行字迹来。原来,这是外祖父留给她的一封遗书。
绸布一共有九张,遇水显出字来的一共有六张,另外三张却是怎么泡都泡不出字来的空白绸子。
透过这一封“绸布遗书”,对外祖父的长相毫无印象的何当归却勾勒出一副慈祥和蔼的老人的面容,这位老人告诉她,他们罗家虽是个书香世家,但年深日久积了不少尘垢,让里面的人对亲情一项也麻木很多。虽然他力排众议将她们娘俩写进族谱,编成了第四房,不过他担心自己死后她们在罗府站不住脚,就把自己毕生的心血之作《三清针法同参》留给了她这个外孙女,让她好好研习,将他的医术发扬光大,也给她们娘俩在罗府添几分底气。他还特意嘱咐自己,在医术大成前莫在人前炫耀,也不要对外宣称是从他之处学来的这门绝技,以免造成另外三房人的不满。
从那之后,她就开始向往去罗府藏书阁走一趟,去取那一本外祖父留给自己的《三清针法同参》,看看是不是跟窦海溱老先生教自己的“无名针法”一样神奇莫测。不过到了罗府才知道,藏书阁是一个比较高等的读书之处,只有家里的主子才能进去看,下人一概止步的神圣地方。她几次提出想去拜读,可总有人出来反对,理由都是说因她不识字,怕将那些仔细收藏好的珍本弄乱弄散弄坏了,像她这样的水平应该去书房去读入门的医书,不能接近高等学府。
彼时,她却找不出一句话来为自己申辩,因为她的确识字不多,而外祖父将留给她的东西藏进藏书阁中之时,大概也未曾料到,他这个心爱的外孙女会因为不识字而被藏书阁拒之门外。
终于,某天深夜她偷偷溜进了藏书阁,捧着一根细长的蜡烛在书架的夹层间找到了外祖父给自己写的一封长信,装在厚厚的硬纸信封中的一大叠纸,握在手中又温厚又踏实,仿佛是外祖父从另一个世界给她写来的一封信。突然,她的如豆烛光引来了罗府的护院,藏书阁外响起一片喧哗之声,让她一时惊慌扔掉了蜡烛头,烧着了椅子。
聂淳第一个冲进来救火,几下子将烧着的椅子踩成焦炭之后,赶到门外的几个护院问聂淳,里面可有贼人。聂淳昂着鼻孔扫了一眼蹲在角落里自己捂着自己嘴巴的她,沉声告诉外面的护院,里面什么人都没有。待那些护院离去后,聂淳冷声告诉她,以后不要再于罗府中胡闹,让她娘亲在罗府难做人。
这个聂淳虽然凶,但是他跟别人的凶法不一样,幼小的何当归直觉的感觉到他不会伤害自己,就乖乖由他领着回了西跨院,一口气跑回房中,藏在被窝里读外祖父写给自己的信。
信里说,《三清针法同参》共有七十四卷,都收藏于藏经阁的一个书箱内,箱中另有其他医书几册,让她详读。信里面还有一张药方,写着“为爱妻柴萏医治产后旧疾之用”,于是她就偷偷配了上面的药,设法掺入老太太的饮食中,或做成点心零食送给老太太吃,令老太太的身体渐好。而这张药方,就是害了她性命的罗家传家之宝“回春方”的雏形。
因为找不到机会再偷进藏经阁,她就没有机会去寻那只书箱,不能学习外祖父的“三清针法”,所以还是继续研习窦海溱老先生的“无名针法”。
等到她第一次能光明正大走进藏书阁的时候,是她十八岁从大宁那边,来回门儿探亲的时候。扬州这边的人早就听说,她在北边的宁王府已经混成了半个女主人,能干的出奇,很得宁王的赏识,所以人人脸上都一扫过去的那种俯视她的不屑眼神,一些心中有求于她的还露出一些巴结的表情来,令她受宠若惊——当然,罗府的藏书阁对她而言,再也不是“禁地”了。
她大大方方的走进去,一个人徜徉在这一片书海里,然后在一堆布满灰尘的旧书箱中,找到了外祖父在遗书中提到的那只墨绿铁皮箱,发现外祖父的《三清针法同参》和各种手札书信竟有满满一箱几十斤之多。手札上标注的年月日,从他弱冠之时始,至花甲之年终,几十年的风雨无阻不停笔的医理心得手札,没有留给他三个儿子中的任何一个,却给了一个当年在襁褓之中昼夜啼哭的外孙女,甚至当时都不确定她是否能顺利长大成人。
读着那些措辞严谨、纸页陈旧的医书手札,她心中深受感动,觉得在罗家找到了除母亲之外的第二个亲人,这个传闻中医术紧追老太爷之下的当世名医,她的外祖父罗杜仲。
想到罗府另外三房人都是他的子孙,她对那三房之人的排斥和怨气也少了许多,想着饮水思源,她既然承了外祖父的这份好意,总该让整个罗家都收益才是。抱着这般想法,往后的日子里,不管那些人待她和母亲如何,她都是先思及外祖父之恩再同那些人讲话与斡旋,毕竟儿孙不肖也非他老人家想看到的事。
彼时,她发现外祖父的三清针法虽不及老太爷神妙,却有很多他自己的独创之处,甚至可以说是自成一派。往后的几年里,她融合了三清针法和无名针法,自创“云岐针法”之后,发现自己的针灸常常能救活一些刚刚死去不久的雀鸟和小兽。
又有一次,她在外祖父的几首藏头诗中发现,罗府祠堂的青石板下有一封秘密留书,于是寻至彼处,读了那封书信,始知道原来多年之前,外祖父曾发现了一个关于长生不老药的秘密。
而在当时那些年,她正在想方设法的从柏炀柏处弄走驻颜药方,有一段时间她甚至在怀疑,柏炀柏对那个方子如此神秘如此宝贝,那个所谓的驻颜药方,会不会就是外祖父书信中提到的“长生不老秘药”呢?
☆、第174章 色衰指望妹妹
更新时间:20130923
如今的柏炀柏看上去跟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差不多,用再严苛再挑剔的眼光去看他,也绝难看出他是中年男子,更不会有人将他跟大名鼎鼎的道圣联系在一处。
何当归看着他,不禁生出疑问:“柏炀柏,其实你就这样走到大街上,虽则你的声音老成,可是不用你的口技就这样正常讲话,正常行走江湖,也不会有人怀疑你是道圣大人,你为何要成天带着面具过日子呢?既然你视功名如粪土,何不就抛弃了道圣的身份,只当那个柏炀柏死了,你这样活着不是很好吗?”
柏炀柏低声哼道:“你以为我不想晒晒太阳吗?年轻时,这张脸的我曾杀过人,现在还被朝廷通缉着呢,这样走出去就没命了,再说了我只是‘视皇帝如粪土’,不愿入朝给他卖命,当他家的捉鬼天师。而‘道圣’之名是我点点滴滴的辛劳攒起来的好名头,为何要抛了呢?丫头,你怎么不抛了庶女何当归之名,跟着廖青儿回廖府,当一个嫡女廖当归呢?”
何当归又惊又气:“跟青儿回廖府?你这又是从哪儿听来的,怎么我的事你全都知道,你为何要整天埋伏在我周围,你闲得无事可做了吗?咦,你年轻时杀过人,我(上辈子)怎么从未听你提过?”不过再回想一下,她上辈子也从未见柏炀柏不带面具,出过哪怕一次门,即使在他的家里,单独面对已知他底细的她时,他也很少露出真容,真是咄咄怪事,他的真脸不能见人吗?又没被毁过容。
没了面具的柏炀柏不知何故显得拘谨了不少,一点老滑头老刁钻的影子都见不着了,仿佛他天生就是如此文雅的一个人,不知为何还给人一点清流贵气的感觉。
这些全都是上一世的何当归从来没注意到的事,有时候人的眼睛一盲,只执着于一个人一件事,对于周围的一切都会失去敏感,只凭感觉去想事情,才会最终让她一败涂地。想当然的觉着,她对周妃有恩有德,对罗家人有情有义,他们应该很庆幸有她存在才对,可事实上回思往事的时候,很多他们对她的仇恨都是完全可以找到影子的,他们要害她都是有预兆的,只是她当时从未往那些方面想过。
比如很多次她和朱权在书房一起读书下棋时,时不时就能遇着周妃静静立在门外,问对方是何时来的,总是答曰“刚到不久”,而朱权连应付着招呼一下周妃的意思都没有,总是几句话就将之打发走了,那时的周妃嘴里一定是苦的吧。
还有一次王府为招待远客而设宴,远客献上一朵用海宝晶石雕成的兰花,说给王爷的美人戴着玩。那一次谢王妃未列席,朱权旁边坐的是周妃,周妃全身着蓝锦,闺名中还有个“兰”字,所有人都觉得这兰花朱权会赏给周妃。古嫔甚至已经说“合该周姐姐这样的美人才配戴这花,我们是想都不敢想的”,周妃看着身侧的朱权拈起兰花,她甚至已经半垂下头等着那朵花儿簪上她的发髻了,可朱权却跑下台阶跑到左边列席,将兰花放在了他的何嫔手上,笑着说她一身红装与这兰花不搭,晚上换了衣裳再戴给他看吧。
周妃当场碰掉了桌上的调羹,何当归亦觉得周妃失了面子,整个场面实在有些难堪,又不好当众违拗那说一不二的朱权,于是就在宴后软语相求于他,得到批准后,她就将兰花私下赠予周妃。于是,周妃戴上这朵价值连城的兰花,与何当归一起溜园子,却引来谢王妃一派姬妾们的嘲笑,暗指周妃年老色衰,以后指望不上夫君,倒可以指望上一个干妹妹。何当归担心的看着双肩微颤的周妃,不想对方却一改往日有来必有往的性子,连一句回敬的话都没有,继续喊着何当归一起逛园子。
而且往后的日子里,周妃每天都要在这个时分逛一回园子,昂首挺胸地戴着这一朵宝蓝兰花,仿佛想把这种耻辱铭刻入骨。
何当归每次想起此事,都暗悔当时的自己怎会那般迟钝,彼时周妃的心上和眼睛里都已经住进魔鬼了吧,自己居然完全视而不见,还那般信赖着周妃,自己两次怀孕时都大口大口的喝着周妃送来的安胎药,胎象一直不稳也从未去怀疑过安胎药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她认准了自己对周妃有恩,归根结底,她自以为是的认为这世上没有人会去谋害恩人,归根结底,在她的逻辑里,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才是世间常理。
这三年里,她不是没有机会去杀死二房的罗川谷等人,可是为了一部《三清针法同参》,她又无法将手中的白刃直接送进外祖父的儿子孙女的胸膛。她暗恼自己忘了昔日的血海深仇,同时又劝说着自己,善恶到头终有报,只要他们一直那样为恶下去,他们就等同于正在朝死亡的悬崖狂奔,自己不必弄脏手,只要静静看着就行,天黑路滑,恶人们会自己跳崖的。
直到亲眼见证了他们下场为止,她都不想离开罗家半步,可又不愿跟朱权派来的风扬再多做纠缠,风扬用提亲威胁自己,不过是笃定了自己在罗家没有话语权,也没有择婚权,甚至连她的母亲都是没这个绝对权力的,老太太一句话就能把自己嫁出去了。
若是依照孟瑄的办法,假提亲要她做孟府七公子的正妻,老太太肯定也不会再计较什么远嫁不远嫁,回春枣找她“开光”容不容易的问题,也不会再惦记着有一个拥有皇家龙佩的少年曾为她作画,毕竟罗府中最有潜质的罗白琼若是能做个年少有为的七公子侧妻,老太太都要捂着嘴偷笑了,何况是一个身份尴尬没有前途的外孙女呢。简直就是田忌赛马中,自己家的下等马弄来了别人家的上等马。
老太太肯定会不假思索的应下这门亲,而自己就能将朱权的礼物,包括那块青龙玉佩,全数地退还给风扬,风扬亦将无话可说。而忙得没空露面的朱权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倾城丽人,看前世自己入府一两年都不能让朱权哪怕瞧上一眼的情况就明白了,身为朱元璋众皇子中最俊秀最有才干的一个,他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女人,他的王府已被各样色泽的珠翠装点得满满当当的了。
听说她已被孟家预定了,又正好逢上朱权左拥右抱,有美在怀,说不定他会对身侧的那些美人笑一笑说,从前没见到你们时,觉得她那样的就算是人间绝色了,还想要把她弄回府来摆着欣赏呢,可是如今拿她跟你们一比,简直连提鞋都不配,嫁人就嫁人了吧,我早就不稀罕她了。
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摆脱朱权带给她的噩梦了——前提是,她还能相信孟瑄。若孟瑄还是三年前的孟瑄,他提出这样好的办法,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应下此事,让孟瑄帮自己拖上个两三年,惬意地住在罗府里打小人,斗恶鬼。
可是如今的这个孟瑄,她一点熟悉的感觉都没有了,刚开始他误以为她喜欢他,所以对他温顺;后来,他又在疑心她是水性杨花的女子,对所有男人都来者不拒,从段晓楼怀疑到朱权,又怀疑到一把年纪的柏炀柏,口气里的意思仿佛她这三年什么都没干,光顾着勾引所有男人了一般。最后,他又怀疑她的品行不好,明明有救人的能力却不去救,他相信着旁人的话,觉得她对钱牡丹的救治未用尽全力,只是因为“一根琴弦”的仇怨。
她想当然的以为,经过三年前的那些相处,他对她的心性应该是非常了解才对,她救人的时候是不分敌我的,没救就是没救,即使毒气攻心的是柏炀柏(柏:为什么又是我),她打算去做的那些“逼问凶手解药和寻访解毒高手”的行为,也不过是略尽人事,是为了宣泄失去朋友的悲愤心情,结果还是没有结果。
而孟瑄的言外之意却是她全无医德,又全无慈悲之心,在钱牡丹落水的第一刻不用轻功去救对方,真是冷血自私,这让她深深感到,这个小师父与自己的距离已经非常遥远,一个是花期短暂的春花,一个是命不长久的秋虫,再也找不到相交的点。这让她的胸臆一片冰凉,原本他和她应该是距离最近的人才对,同样带着前世的记忆在这世间行走,同样有着各种才华本领却因为年幼而要深深埋藏,低头做人。当然他的起点比她要高很多,他是伯府嫡子,如今更是炙手可热的正牌将军,她却是众人心目中冒牌的千金小姐。
如今看来,他也早就离开了她的世界,变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人。真遗憾,昔日同伴,今日却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再也看不懂她了,而她对他更是如望庐山,难窥其全貌了。这样的一个孟瑄,她还能全心全意的去相信吗?他说的假提亲会否有什么漏洞存在?孟家和罗家都住着一群大活人,这群人日日在世间奔走,他们双方真的不会遇上吗?
还是孟瑄打着什么坏主意,就是要让这个假提亲被人拆穿,然后他再出来解释说,他早就喜欢她,向她示爱,而她身份卑贱却提出要当正妻,还要他立刻就上门提亲。他一时无法可想,又被她的美色所迷惑,就弄了一个不经过父母同意的提亲,打算日后再慢慢斡旋此事。
这样的事闹出来,她的闺名就败坏了,用柏炀柏的话说,她就只能嫁给他了,而且理所当然做不了他的妻。他若到时候反口不肯娶她,那她就只好背着个难听的名声再去做别人家的小妾。
孟瑄的心中,是这般盘算的吗?他是在报复她三年前对他的绝情,三年后重逢时对他的利用吗?他会将对着她和柏炀柏讲过的“夜半私语”,当众再重复一二三遍,彻底毁去她的清白,冤枉她失贞吗?
请原谅她这么恶意的揣测他的心思,他已变得让她不认识了,或者她根本从来位认识过他。一个温和的少年孟瑄,一个侠义无双的小师父,这些都是她脑海中“杜撰”出来的人物,其本人只给她看到了一个铜镜中的模糊影子而已。
就像前世的她在心中暗暗羡慕,王府中每位妃嫔都有一个强硬的后台,一个温情的后盾,隔三岔五的送东西啊来探亲啊,让她眼红的同时,情不自禁的在心里“杜撰”了一个温情的罗家。真正的罗家连她杜撰的罗家的一个小指头都比不上,可她还是努力的描画着老太太的慈祥,老太太在她有幸嫁入王府之前就很为她的亲事操心,虽然有利用她为家族谋福利的念头在,不过老太太还是有几分真心怜惜她的母亲,因此也就有几分爱屋及乌了。
当年母亲哭哭啼啼带着她回罗家,三个舅舅完全不闻不问,孙氏等人在暗处瞧她们娘俩的哈哈笑,外祖父不久就突发心疾去世了,当时所有人都认为是她们娘俩的事才气死了外祖父,连老太太也这样想。
不过老太太从未把这笔仇记到她们娘俩头上,而是认定了何家的老太太和何敬先二人才是罪魁祸首。原本因为一本牵扯着荣华富贵的古书,罗何两家早就是老死不相往来的世仇了,若不是何家老爷巴巴的来跟外祖父杯酒释仇,提出结成儿女亲家,那荣华富贵等于同享,也就无人去计较那本书的归属问题了。后来何老爷两腿一蹬咽气了,“和亲”的罗家女儿被打发回家,还在何家受尽屈辱,气得外祖父也两腿一蹬没了。
就这样,老太太发誓跟何家不共戴天的同时,对她这个姓何的外孙女倒没有迁怒,照比其他罗家人的态度,老太太简直就是救苦救难观世音了。于是,前世渴求亲情的何当归在心里将老太太杜撰成一个慈眉善目的爱心长辈,看见万妃那个都察院都事的舅舅经常来探望她,何当归又开始杜撰自己的“好舅舅”。
彼时,她对于三个舅舅的印象,就是某天深夜母亲的含泪诉苦:自己有哥哥等于没有哥哥,有丈夫等于没有丈夫,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这样命苦?那时是何阜刚偷跑去京城做官的时候,罗家人得知此事后把那何阜骂了一通,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赶两天的路去一趟京城,找那何阜讨个说法。
三舅舅说北方的药材生意很忙离不了他,大舅舅讲话常常没有一个正形,他调侃说,何必再去找那个小白脸何阜,他有什么手段让妹妹对他这样死心塌地,还倒贴钱财?反正妹妹也不打算再嫁人了,索性在家里养几个漂亮小厮,不比为了那个狗东西费神强?而二舅舅冷淡的说了句,他不喜欢出远门,没过几天,他就陪着孙氏去北直隶逛戏园子去了。
这样的舅舅们,她要怎么去杜撰呢?大舅舅是大而化之,不拘小节?二舅舅是生性冷淡,口上虽然不说,但心中爱的深沉?三舅舅是爱好名山大川的本色文人,不愿意牵扯进小小的家宅纷争中去,免得玷污了他的山水好文章?
过了一段时间,杜撰了满心温情的何当归在王府中绣花,迎来了满脸是泪的孙氏和罗白琼,连忙让丫鬟给二人看座倒茶。细问之下,她才知道,原来“生性冷淡”的二舅舅嫌家中的妻妾多年生不出儿子,就瞒着家人在罗府后街养了个外室,过了些时日那女人就怀上了。孙氏一时不忿想歪了,匿名给那女人送了掺着堕胎药的吃食,流掉了一个六个月大的男胎,如今二舅舅震怒,下令要彻查此事,如今已怀疑到孙氏的头上了。
而孙氏和罗白琼来找她的意思,竟然是想让她帮孙氏顶下这个罪名来。据孙氏说,二舅舅只贪图那女子貌美就收了她,根本没查过她的底细,其实是一个罪臣之女,本该流放或者去当官妓,只是找人顶了她的名字才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