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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红衣少女如获至宝地接过斗篷披上,然后又瞟一眼何当归,对高绝说:“我要让她给我带路。”显然是完全把何当归当成高绝新买的丫头了,毕竟她的穿着打扮连大户人家的丫鬟也不如。
    带个路也没什么,正好她也想去看看裁缝店有没有成衣卖。这样想着,于是不等高绝说话,何当归从一袋子鼓鼓囊囊的银钱中摸出一粒银子塞到真静手上,说:“刚刚我看见街头第二家是个早点铺子,炸的春卷和麻团儿甚香,你先领着高大人去吃两个等着我们,再给我点上一碗胡辣粉丝汤晾着,回来好马上能喝,去吧!”
    真静接了银子,怯怯地看一眼高绝,转身往何当归说的早点铺跑去了。高绝原本对于小姨子冲着何当归的那种颐指气使的态度略微不满,这个小姨子是他妻子的嫡妹,娇纵任性,又爱撒谎又能闯祸,是他岳丈家的掌上明珠。可既然何当归自愿带路,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深邃的眸光在何当归的莹白小脸上一转,他也转身往早点铺去了。
    红衣少女微微吃惊地看着高绝的背影,然后又去看何当归,不可思议地连问道:“喂,你是什么人,他怎么这么听你的话?你让他去他就去了?喂,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
    何当归不知她为何这样大惊小怪的,不就是去吃个早点吗?就算自己不请客,冰块脸他自己也要吃饭的吧,他又不是土地庙的塑像。
    何当归扔下一句“路人甲和路人丙的关系”,率先往裁缝店走去。她现在需要几件合穿的夜行衣和便利的男装,就算没有得到内力,她也打算从最基础的马步开始稳扎稳打,练就一身好武艺。
    前世她学武时已经十九岁,远远过了最适合的起步年龄,饶是那样也让她练成了一些真功夫,那可都是左手血泡、右手老茧得到的回报。现在她的身体只有十岁,不好好练几年基本功,简直对不起前世那个硬扛六十斤大刀的自己。何况,她现在的内力已经超越了前世的巅峰时期,练起外功来必然可以水到渠成,这一点还要多谢冰块脸……
    红衣少女追上来与她肩并肩,不死心地问:“你是我姐夫新买的丫头吗?你叫什么名字?”红衣少女见何当归老神在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样子,一个电光火石的箭步冲到对方的身前,面露狰狞地说;“这个叫做轻功,厉害吧?我姐姐的武功更高,她还杀过人呢!快,老实交代,你是我姐夫的第几个小老婆?”
    何当归打一个哈欠,满脸关切地问道:“姑娘啊,你后面的外裙已经弄脏了,一会儿你姐夫的斗篷也会被弄脏的,真的没关系吗?”
    红衣少女先是呆了呆,然后恨恨地瞪一眼何当归说,“我待会儿再找你算账!”于是匆匆跑向远处的裁缝店。
    何当归凝神于双耳,发现可以清晰地听到整条街上的脚步声、说话声和做饭吃饭的声音。对比红衣少女和其他路人的脚步声,可以听得出她的脚步声明显轻盈许多,看来她真的有些武功底子。不过,再拿她的脚步声跟自己相比,她的脚步声又明显沉重一些。这是不是代表,自己现在的内功在她之上呢?
    何当归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裁缝店,进去后并未看见先一步进来的红衣少女,猜她应该是去后堂换衣物了。于是何当归开始找自己需要的衣物,又让掌柜拿出些适合自己身量的男装,但是看了好几种,款式都是长袍长襟的圆领袍,没有她想要的轻便的窄腰短襟款式。
    “请问量身现做的衣物,最快要几日能拿到?”何当归问掌柜。
    裁缝店掌柜有些纳闷,为什么俏生生的一个小姑娘一进门就要求卖男装,于是笑道:“对不住,店里的伙计回乡下忙秋收去了,现在人手不够,量身裁衣服要等上半个月。小妹妹你这样美,还是穿女装更好看啦,男装你穿太大,不如试试那种新裁的碎花袄裙?”
    何当归微微摇头,又问:“贵店有没有黑色绸布,不带花色的那种厚绸布?”
    掌柜正要答话,左边的门帘一掀,红衣少女从里面冲出来,换了一套新裙子,仍然是红色的纱裙。没了后顾之忧的她精神奕奕,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何当归,说:“你胆子不小啊,刚刚几次顶撞于我,现在我姐夫不在,看谁给你撑腰!”
    何当归波澜不惊地回头告诉掌柜:“我等下再回来买,烦掌柜给我找找存货里有没有素色的黑布,实在没有就把蓝色的也找出来给我看看。”
    红衣少女从腰间的荷包里拿出一个银锞子,扔到柜台上说:“喏,不用找了!”掌柜大喜道谢:“多谢姑娘,姑娘吉祥,姑娘好走!”红衣少女的眼珠一转,又伸手摸出一个银锞子,丢进何当归的怀里说:“喏,这是本小姐给你的带路费!”
    何当归接住一瞧,是个半两分量的梅花银棵,和自己前世从罗老太君那儿得的压岁钱是一样的。
    ☆、第040章 轻功水平太菜
    更新时间:20130714
    何当归微笑着收进钱袋,把掌柜的话原样重复了一遍:“多谢姑娘,姑娘吉祥,姑娘好走!”连语气也学得惟妙惟肖。
    红衣少女哼了一声,抖抖衣袖走出裁缝店,向北而去;何当归随后出去,向南走了。红衣少女又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去看,只看到一个渐行渐远的黄色背影。
    “喂,停停停!你给我站住!”红衣少女大声娇斥。
    满街的人都停下脚步来看她,可唯独那个黄色背影还是一点点变小,红衣少女杏目圆睁,立刻顿足一通疾奔。待接近了目标,她手下发力扣住对方的左肩的琵琶骨,再把对方的右臂反剪至背后,推向路边的一个小巷口,把那个比自己还小一号的小人儿狠狠压在墙上。
    “喂,你为什么不跟着我走?”红衣少女又惊又怒地发问。
    何当归被扣在墙上,面颊紧贴着冰冷的墙壁,她闻言比红衣少女更加吃惊:“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红衣少女冷哼:“不把我带回去,你怎么跟我姐夫交代?小丫头,到时候你可就惨了,我姐夫会休了你,然后再杀了你。”
    其实刚才,何当归早在红衣少女逼近之前就听到了她的脚步声,甚至感觉到了她来势汹汹的气息。可是何当归不想去打莫名其妙的架,就算是教训一个无礼丫头,也轮不到自己来出手,现成的人家就有一个姐夫呢。因此,何当归就像一只软弱的小绵羊一般,被一只比它稍微强一些的牧羊犬压着欺负,连个挣扎的动作都欠奉,心道,随便欺负吧,让我瞧瞧你有没有什么新意。
    红衣少女见何当归不说话,以为她害怕了,心头不禁得意,进一步地威胁:“如果你把我来月事弄脏裙子的事告诉别人,特别是我姐夫,我就划花你的脸!”说着真的从怀里摸出一把短剑,把冰冷的剑锋压在何当归的脸上,恶意地摩挲了两下,压低声音说,“只要我的手轻轻一动,你的花容月貌就没有了……”
    何当归不置一词,双眼望天。
    红衣少女冷声道:“从现在开始,我问你答,有一字不实,本小姐就给你划上一道,直到把你划成一个戏台上的大花脸,看你再怎么勾引我姐夫。”
    何当归心头很纳闷,自己的外表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今天出门也有些刻意扮丑的想法,从衣着到发髻都弄得很糙。之前一个杂货铺的小伙计就很明智地认为她和高绝是父女,怎么这个红衣少女第一次见面就对她产生敌意,还一口咬定她是高绝的小老婆。“”天哪天哪,高绝得有多变态才会收一个十岁的小老婆。
    红衣少女问:“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在哪儿认识的?”
    何当归答:“十几天前,镇外的山道上。”
    红衣少女问:“他打算怎么安置你,他说过带你回家吗?他说过给你一个名分吗?”
    何当归答:“没有,还没进行到那一步。”
    红衣少女问:“真的吗?我看你连他只穿黑衣的癖好也知道了,你还打算买布给他做衣服?你从前给他做过衣服吗?你们交换过定情信物吗?”
    何当归答:“那个衣服是我自己要穿的,不信你回去问裁缝店的掌柜,我刚刚要的可是我自己的尺码。至于你的姐夫喜欢穿黑衣,只要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得见,反正我没见他换过别的衣色。”
    红衣少女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话中的信息,连忙问:“这么说你们经常在一起?你有没有见过他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比如那些姓段的,姓廖的……”
    何当归答:“这个无可奉告,他们曾说过如果泄露了他们的行踪,那是要蹲大牢的。”
    红衣少女杏眼一眯:“嗯?你不想要你的漂亮脸蛋啦?”
    何当归答:“正好不想要了,姑娘赏几下留念吧,不过你的剑好像不快,还有好点儿的剑吗?”
    红衣少女眼皮跳了跳,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在说什么……”
    何当归仍然像软弱的小绵羊一样被压在墙上,口中不紧不慢地揭发道:“你的剑是直接从怀里掏出来的,连剑鞘都没有,如果是开了锋刃的,恐怕你的胸口早就遭殃了。”
    “你,你是什么……”红衣少女的双颊泛红,半天说不出完整的话,突然又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卷麻绳,开始反绑何当归的双手。她得意地笑道:“竟然敢小瞧我,现在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真正手段!”
    何当归心道,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冰块脸就随身带着绳子,原来他小姨子也随身带着绳子,难道拿绳子捆人的癖好也能家传吗?
    “喂,我给你看个好东西!”红衣少女从褡裢中拿出一个瓷瓶,拨开瓶塞举到何当归的鼻子上,拿瓶子的手还在微微颤抖。何当归好奇地眯着一只眼睛窥视瓶中之物,看了半晌,抬起头纳闷地问:“蟑螂算是什么好东西?垃圾堆里到处都是,这个不值钱的。”
    红衣少女不信:“一共三只哪,你竟然不害怕?哼,我看你是装的,我要把它们倒进你的衣服里!”
    何当归好心地提醒她:“它们不喜欢被闷在瓶子里,还有……它们会飞。”说时迟那时快,一只不甘寂寞的蟑螂配合地爬到瓶口,欢快地飞到了空中,跟用甜点和笼子捕捉它的红衣主人来了个亲密接触,却不小心一脚踩空落进衣领中。
    红衣少女呆了一瞬,旋即没命地开始拍打自己的胸口和手臂,最后竟然施展轻功逃命去了。不过她的轻功水平让人不敢恭维,还不如何当归上一世的那般“大马猴爬墙”姿势好看,而且红衣少女的轻身提气不能长久地保持,刚飞上一棵歪脖子树的树冠,她就泄了气从空中往下落,最后惊险地攀住一根树枝,来回晃悠。
    何当归现在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会从树冠里面掉出来。原来不是她爬树失败,而是她的轻功太菜了。
    ※※※
    “大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小乞丐摇一摇带着两个豁口的粗碗,求道,“俺两天没吃东西了,给俺口吃的吧!”
    卖番薯的老头儿瞅了小乞丐两眼,犹豫一下从自己的烤炉里挑了个最小的番薯,颤巍巍地放进他的碗里。小乞丐连声道谢,也不怕烫,捧起来就带着皮啃起来,几口就吃得精光。
    卖番薯的老头儿眯缝着眼睛问他:“听你口音是北方人,小小年纪怎么跑到扬州来要饭?”
    小乞丐意犹未尽地舔着手指,讲述说:“俺是山东邹县人,今年家里地旱,庄稼都长不出来了,俺是逃荒逃到这边儿的。可是这边儿那些要饭的都是一帮一帮的,还划分各帮片儿区,不许单个的乞丐要饭。俺想去入帮他们不让,俺自己去要饭他们还打俺,把俺要来的饭都抢走了,俺两天没吃上饭了!”
    老头儿听这小乞丐说话直耿耿的,很是喜见人,于是忍不住指点他道:“小兄弟,你初来扬州不知道,这里的丐帮虽然凶悍,但是有几个地方是他们绝对罩不到的,饭也讨得!”
    “真的假的?大爷你没哄我吧?”小乞丐瞪大了眼睛。
    老头儿一晒:“我一个老头子骗你作甚,嗯,指给你倒也容易,不过你年纪轻轻,又有一把子力气,等吃饱了饭还是寻一个长久活计吧。”
    小乞丐点头:“这是当然,俺这几天找了很多地方了,可他们不是嫌俺脏就是说俺小,等俺吃上两顿饱的,俺就跳到大运河里洗个干净澡,再去接着找活儿干!”
    老头儿点点头,用手一指北边说:“咱扬州有四大家族,其中以伍家和罗家最阔气,他们这些大户人家的馍馍每天都吃不完。你从前面的鸿沛大道绕过去,去后面的卅桥巷蹲着,那一家每天早晨都从后门拉走半车馍馍。”
    小乞丐好奇地问:“拉去什么地方?”
    老头儿摇头:“那谁知道,反正你跟上去要就是了,保管给你!”
    小乞丐大喜过望,跪下“扑通”给老头儿磕了个响头,爬起来就跑了。老头儿眯眼笑看着他的背影,然后拿起火叉翻一翻他的番薯,吆喝道:“番薯嘞,香嘞——”
    小乞丐依言跑到鸿沛大道,见得这条道比寻常的街道宽将近十倍,而且大清早人很少,整条街静悄悄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发怯。沿着街边走了半个时辰,腿肚子都走酸了,小乞丐终于远远看到一个石狮子。跑近了瞪眼一看,登时腿都软了,心中道,那卖番薯的大爷指错路了吧,这里那是俺这样的要饭的站的地方?里面的人会不会嫌俺踩脏了他们的地,放狗咬俺?
    眼前的朱红铆钉大门只能用“巨大”来形容,小乞丐觉得把九个自己叠在一起也摸不到顶。大门上方挂着宝蓝牌匾,他认得那七八个字中的三个:罗、西、府。仰头读匾的时候,巨大朱门突然发出一声响动,然后缓缓地打开了一条缝。
    小乞丐惊慌失措地拔腿就跑,卯足一口气跑出了几百步,再抬头时,他竟然又看见一个朱红大门,感觉比刚才看见的门还高些,匾上仍然有“罗府”两个字,不过“西”字变成了“东”字。
    待要再往前走,去找那个发放馍馍的后巷,小乞丐的小腿因为刚才跑得太急慌,腿肚子抽筋了,疼得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揉也疼不揉也疼,疼得呲牙咧嘴。远处的大道上奔来一辆双马青幔黄油纸箱车,车夫驾车驾得飞快,哪里会注意到被石狮子挡得严严实实的小乞丐——
    伴随一声惨叫,小乞丐被撞得飞出几丈,往前爬了两步就趴住不动了。
    “大少爷,这、这可怎生是好?”车夫被吓呆了。一只修长玉白的手刷地撩起车帘,车里面立刻钻出来一个年轻公子。
    一袭墨绿长衫上用银线绣了两圈“卐”字花色,腰系一条玲珑嵌宝玉环腰带,足蹬一双金线抹绿皂底快靴,漆黑的乌发用墨玉冠束起,微挑的眉下,一双眼睛光彩流华,眼角微微上扬,配上直鼻薄唇,竟比无数的女子还美貌。
    “把他抬进府里。”
    ☆、第041章 小姨子很阔气
    更新时间:20130714
    “可是大少爷,他就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车夫犹豫道,“抬进府里恐怕不妥吧?”
    “蠢东西!还不都是你惹下的祸事!”大少爷呵斥道,“抬进去不妥,难不成就把他扔在大门口?回头有人在门房上一查谁这个时辰进出过,我能跑得掉吗?”
    “是,是,大少爷说的是!”车夫点头哈腰地说,“我马上就把他抬进去!”
    大少爷想了想,又吩咐道:“听好了,你把他从角门弄进去,放到北院的下人房里,如果能活过来,你叫人抓两剂药给他吃吃;如果死了,等天黑了再从角门弄走,扔到乱葬岗上。”
    车夫连连点头称是,刚要去办,大少爷又把他喊住,问:“老太太太太们问起来,知道怎么说吗?”
    车夫眼睛一转,机灵地回答道:“昨天大少爷在学里待的晚了,怕回府吵到竹哥儿他们休息,就在府外的院子歇下了。今天早晨回府,咱遇到一个被车撞伤的小乞儿,大少爷心生同情,就把他救回了府里。”
    大少爷满意地点点头,压低声音说道:“我去清雅园的事只有你知道,若是泄露出去,那就是你说的!到时唯你是问!”车夫吓得擦把汗,大少爷一撩下襟走上台阶,最后又冷哼一声,交待道:“今天下午你去府外找个嘴巴严实的马车夫,以后让他驾车,你给我望风。你这无用的东西,连个马车都不会驾,还好这次只是撞到乞丐,下次若把爷摔了,你还要命不要!”
    三步并作两步地跨进府门,因为彻夜未眠和激烈劳动,大少爷罗白前现在非常疲倦,他抄小路转进了其录园,想回房补眠一个上午。绕过假山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一人,脚下走得极快,若不是罗白前及时刹住脚步,两人几乎撞个满怀。
    罗白前抬眼,但见来人是一位的中年美妇,肤色细致白嫩,容颜秀丽,嘴角边似笑非笑,约莫三十多岁年纪。一身银纹绣百蝶度花裙,外罩撒花烟罗衫,半偏的芙蓉归云髻插了嵌宝石白玉扁方。
    罗白前后撤半步,笑道:“二婶子真是大忙人,大清早的又风风火火地忙起来了。”
    二夫人孙氏一看是罗白前,脸上顿时也挂满笑容,说:“我们妇人就算忙得热火朝天,左不过也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不像前哥儿你们这些男子,整日里在外奔波,谈的都是大买卖!”
    罗白前笑辞道:“二婶子这是说哪里话,一家子人有管内的就有管外的,哪里须要分出孰轻孰重?我父亲就常常夸赞二婶子理帐的好本事,说让我们这些男儿都汗颜。”
    孙氏用丝帕掩唇一笑,登时百媚横生,眼睫收放之际,她注意到罗白前的襟领略略有些歪斜,刚要提醒他正一正的时候,她的眼光在那一圈墨绿镶金边衣领的左侧凝固住了,那个是……
    罗白前已经困乏得神思不授,没有注意到孙氏这个不同寻常的眼神,犹自说着他自己的话:“小侄在学里也是要学经济数算的,每每学的困顿不通的时候,想起二婶子这位前辈榜样,想不好好儿地念都不成了!昨天小侄又在书院里挑灯夜读,听着更漏已经打了三声,怕回来晚了惊动大家的睡眠,就在前街的小院里略歇了歇。”说着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连忙告罪道,“小侄失仪了,二婶子能者多劳,是这个家里最忙的人,小侄不敢多占用你的时间,改日再去向二婶子请教数算学问!”说着作了一揖,见孙氏点了头,这才转身离去。
    孙氏含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突然出声喊道:“前哥儿,你且站住!”
    ※※※
    何当归仰着头问:“姑娘,你需要我喊人来帮忙吗?”
    红衣少女攀着树枝往下看一眼,恨声道:“死丫头,小小年纪就出来勾引男人,真不要脸!你不知道吗,勾引别人夫君的女人都是狐狸精,死后都下地狱!你别得意,我还会回来的!”
    何当归的眸色由浅转深,凉凉地又问了一遍:“喂,真的不用喊人帮忙吗?”
    红衣少女待要再骂,那只忠心可嘉的蟑螂从衣领中慢慢爬出来为她加油,成功地激励了她的斗志,只见她的轻功突然精进了不少,一个鹞鸽挺身踩上墙头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