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看守所后,方轶回到车中,发动车子,然后呆呆的望着车外光秃秃的树木,思潮翻涌。
这一切本可以避免的,如果郭广怀的疑心不那么重,不那么冲动,如果当初他的工作单位派人多做做他的工作,或许……,可惜现实的世界没有如果。
蹲过大牢的人再就业总是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障碍,公安部门把他们列为重点人员,工作单位不愿意接纳这样的人,就连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也会带上有色眼镜看待他们。现实就是这样!
次日,方轶去了检察院,找到负责郭广怀杀人案的检察员调取了案卷,并进行了案情交流。检察院的态度很坚决,依法办事!
什么叫依法办事?这话说的很有水平,郭广怀大概率是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回到律所后,方轶去了主任办公室。万可法听了他的汇报后,沉吟了许久,最后给了方轶六个字:尽人事,听天命!
是啊!这种案子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郭广怀又供认不讳,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随后方轶又去了县里的看守所,会见了赵大宝媳妇宁金凤。宁金凤所述事实与赵大宝之前说的没有多少区别,只是更详细而已。
“方律师,我会被判几年?”一头短发,一脸焦虑,看起来很精明的宁金凤,问完后,双眼直勾勾的看向方轶。
“你一共卖了六只鹦鹉,这六只鹦鹉又都属于保护动物,出售的野生动物的数量,已经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方轶道。
“啊!我就卖了几只鹦鹉就要判我这么多年?”宁金凤先是一惊,随后大哭起来。
巡视的警察听到大哭之声快步走了过来,呵斥她几句后,宁金凤才抑制住了哭声。
“你先别慌!”方轶劝慰道。
“我能不慌吗?一蹲那么多年……”宁金凤说完,抽泣着用手背擦了擦眼泪。
“我说的是法律规定,但是你卖的鹦鹉是人工养殖的,又是卖给人家观赏用的,所以也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不要过份的悲观。”方轶接着劝慰道。
“啥?您的意思是我这案子还有缓?”宁金凤眨巴着泪眼,一下来了精神:“方律师,您可得救救我。我不想蹲那么多年大牢。”说着,泪水又涌出了眼眶。
“我一定尽全力。但是你也要好好配合,开庭前我会再来会见你一次,那时会告诉辩护方案。”方轶道。
“好好,我一定配合,麻烦您了方律师。”宁金凤急忙点头道。
从看守所出来后,方轶直奔县法院。宁金凤的案子已经被移送法院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开庭。
急急忙忙阅完卷,方轶看了眼手机已经五点半了,在开车回去的路上,李书明打来了电话,让方轶去火车站接他,他一个小时后到火车站。
方轶看了看时间,应该能赶得上,便一脚油门奔火车站而去。丰田车到达火车站时,时间刚刚好。
就在方轶站在出站口不断张望之时,听到了李书明的招呼声:“老方,这儿!我在这儿呢。哎呦!这一趟可累死我了。”
李书明拖着一个大行李箱,风尘仆仆的奔方轶而来。
“你不是去国外团聚,过春节去了吗?怎么坐火车回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没出国,出省了呢!”方轶半开玩笑道,随手接过了他的大行李箱:“车在地下停车场,走吧。”
上了车后,李书明直接躺在了副驾驶座位上:“我给你捎回来点好东西,等会儿拿给你哈。”
“去哪?回家还是去辉煌?”方轶发动车子问道。
“去辉煌,我要好好泡个澡,解解乏。”李书明道。
“老爷子和老太太呢?不是跟你一起去的吗?没回来?”方轶问道。
“他们说那边空气好,想多住段日子再回来,其实他们是想孙女啦,想多亲近几天。”李书明道。
在回辉煌的路上,方轶将换所的事告诉了李书明,李书明眼珠转了转道:“嗯,我觉得你现在团队的待遇挺好的,不用坐班,还有业务做。过段时间我再攒个局,给你介绍些老板,以你的能力绝对没问题,很快就能抖起来。”
“好,那些事以后再说,我现在就想去辉煌泡个澡,今天看守所、法院跑了一圈,累啊!泡个澡解解乏!”方轶笑道。
吃饱喝足,泡过澡后,方轶开了个vip包间,准备在辉煌凑合一宿,不回住处了。
办公室内,李书明从大行李箱内翻腾了一阵后,看向方轶:“这个是给你的,三件套。”
桌上放了三个盒子,手表、皮带、打火机。
“百达翡丽、爱彼、江诗丹顿这些牌子的表太贵,只能给你带一块劳力士。
这条皮带是我在国外的一家皮带作坊定制的,做工上乘,独一无二,绝对不会出现‘撞衫’的情况。
你千万别学那些暴发户,弄条爱马仕围腰上,一聚会全是爱马仕,真的假的都有,太俗。
打火机是zippo的,经常抽烟怎能没有个好打火机装点门面。这是我特意给你挑选的,绝对低调、奢华、有内涵。”
说完,李书明打量了下方轶的衣服道:“回头我带你去定做两身西服,现在没人给你发工资了,你得自己往前奔,也该置办几身行头了,要不以后见大客户谈业务,容易被人看不起。
你别撇嘴,现实社会,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该装咱就得装!”
“好吧,听你的。”方轶无奈道。
仔细想来他觉得李书明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是该置办些衣服了,身在大所,干的又是天天见人的活儿,没有身好行头确实会被当事人误认为专业能力不行,所以才赚不到钱,穿不起上档次的衣服。
第312章 比窦娥还冤!
方轶知道,这世上“外貌协会”的人还是很多的,有钱有权有势的人中有,老百姓中更多。作为一名律师,如果穿戴上不能让当事人觉得你很成功(不管你是否真的成功),那么当事人大概率会在心里看不上你,觉得你无论在专业能力上,还是在人脉上,都与他要委托的律师相差甚远。特别是陌生当事人,这一点体现的更加明显。
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的心中早就对律师群体有了画像,律师就应该是高大上的职业,就应该出入豪车,美女相伴,法庭上唇枪舌战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罪恶之徒说成是无辜受害者,把出来卖的说成比天使还要干净、纯粹的人。
不得不说人们心中的律师形象很大程度是受了港台剧和美剧的影响,其实呢,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国内采用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以不管被告人请不请律师都要以法官为主,律师人微言轻,即便这样,律师仍然在前赴后继的努力的推动着法制的进程,其中的酸苦辣、迷茫、失望和决绝,恐怕只有律师才能体会。
而美剧以及港台剧多表现的是以律师为主的对抗式审判方式,在这种审判方式中律师表现出来的作用更直观,看起来也更有视觉和听觉的冲击力,但那是英美法系的东西,不属于我们。
鉴于国内大众对律师职业的误读,为了给自己本就不出彩的中年形象加分,方轶从李书明哪里拿到定做服装的电话后,周六去见了服装设计师,定制了两套西装,同时听从对方的建议,采购了一双黑色,一双棕色的小牛皮皮鞋,几条不同颜色的领带和几件衬衫。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方轶花出去好几万,心疼不已,但是不得不说形象确实能提升了不少。
很快,赵大宝媳妇宁金凤的刑事案子开庭了,开庭时间比方轶预计的早了一些。
周四的早上,方轶开车去了县法院,早上九点半,方轶坐在法庭内,桌上摆放着开庭时会用到的材料。
对面的公诉人席上坐着两位男检察员,一老一年轻。老检察员带着一副近视镜,看起来有点像老学究,方轶之前跟他沟通过,对他印象不错。年轻的是他徒弟。
赵大宝坐在下面旁听席上一脸的紧张,一会儿看向方轶,一会儿又看向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自家媳妇,心中不是滋味。
宁金凤的案子由一位男法官独任审理,男法官四十多岁的样子,一脸的严肃。
当男法官核实完被告人身份信息,宣读完被告人权利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宁金凤,女,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高中文化……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查查明:
二零一三年八月,被告人宁金凤作为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的金凤繁殖有限公司向省林业厅申请了繁育鹦鹉的许可证,并获得了金头鹦鹉、蓝和尚鹦鹉、非洲灰鹦鹉、太阳锥尾鹦鹉、蓝黄金刚鹦鹉等十二种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许可证。
此后,经省林业厅批准,宁金凤从飞腾鸟类物种保育有限公司购买了一百三十只鹦鹉用于人工繁育。
二零一四年十月,宁金凤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将六只人工繁育的蓝和尚鹦鹉、蓝黄金刚鹦鹉、金头鹦鹉、太阳锥尾鹦鹉、灰鹦鹉等,以人民币二万一千五百元的价格,出售给了花鸟市场的宠物店主张有生(另案处理)。
经核查,宁金凤非法出售的六只鹦鹉均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录1、2的物种,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列入《公约》附录1中的鹦鹉2只,列入《公约》附录2中的鹦鹉4只。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宠物店老板张有生的供述;
2.被告人宁金凤的供述与辩解;
3.现场查获鹦鹉六只;
4.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辨认笔录;
5.张有生向宁金凤支付鹦鹉款项的银行转账记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被告人宁金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宁金凤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并已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宁金凤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款、无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建议对宁金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起诉书宣读完毕!”老检察员道。
听检察员读完起诉书,宁金凤都快哭了,这认罪认罚的,怎么还让法院判我五年啊!她觉得自己委屈!冤枉!比窦娥还冤!
之前方轶与老检察员沟通时,老检察员也觉得宁金凤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在量刑方面予以考虑。
现在看来老检察员也仅仅是在法定刑以内,建议了最低刑期。这可不是方轶想要的结果。
“被告人宁金凤,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男法官看向前方的被告人席。
“听清楚了,没有异议!我认罪认罚,请法院少判我几年。”宁金凤有些魂不守舍,有气无力道。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男法官道。
“好的,审判员。被告人宁金凤,你一共出售过几次鹦鹉?卖了几只?”老检察员问道。
“一次,只有这一次。一共卖了六只。”说话时,宁金凤眼神中透露着惶恐。
只卖了六只鹦鹉就要被判五年,即便宁金凤曾经卖过鹦鹉此时她也不敢说,不能说,她还没傻到自己给自己挖坑的地步。
第313章 辩护意见
“你的繁殖公司有鹦鹉出售许可证吗?”老检察员问道。
“没有。”宁金凤道。
“我问完了!”老检察员看向法官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男法官问道。
“需要发问。”方轶说完,顿了一下道:“宁金凤,你出售的鹦鹉是野生的还是繁育的?”
“我公司里都是繁育的鹦鹉,没有野生的,我出售的鹦鹉都是公司里繁育的。”宁金凤非常配合道。
“你将鹦鹉出售给宠物店时,是否知道对方购买鹦鹉的用途?”方轶问道。
“知道,我当时特意问过张老板。他说是出售给别人当宠物,观赏用。”宁金凤道。
“根据起诉书,你经营的金凤繁殖有限公司除了没有出售鹦鹉的许可证外,具备饲养、采购和繁育鹦鹉的许可文件,是这样吗?”方轶问道。
“是的,我们公司证照齐全,只是没有出售许可证,这事赖我,是我法律意识淡薄,对野生动物的出售了解不深,导致犯罪。我恳请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们公司正在申请鹦鹉出售许可证,今后一定依法经营。”宁金凤双眼含泪道。
“辩护人问完了!”方轶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男法官道。
对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方轶和宁金凤全部认可,本案证据上没有什么可说的。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