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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漂亮作精姐姐 第14节
    苏燕婷却是绕过了手表柜台,她被不远处的一排排暖水瓶吸引了目光。
    手表和收音机对她没什么吸引力,但是家里要是有个暖水瓶,这重要性可就大多了,村里大部分人,直接喝生水,压水井里的水,山上的山泉水,一瓢舀上来,直接就喝了。
    苏燕婷真受不了这样直接喝生水,她就要烧开了喝,大嫂说她矫情,矫情就矫情吧,她就要喝凉白开。
    家里若是添个暖水瓶,肯定能带动苏家人一起喝烧开的水。
    一个暖水瓶的价格是六块五,苏燕婷带了十块钱出门,还能买得起。
    虽然买得起,却又在挑暖水瓶的时候犯了难,她在纠结买个什么样的暖水瓶,按照她自己的审美,她喜欢那个青色调为主的,相对素净了些,图案是大熊猫啃竹子,但这肯定不是主流审美,主流审美是一个大大的“红双喜字”,再加上花开富贵,龙凤呈祥之类的,或是白鹤展翅……
    苏燕婷拿着两个暖水瓶犯了难,买个大熊猫的固然她喜欢,但是肯定影响她妈陈秀云出去吹牛,人家钱婶子买个暖水瓶,她念叨好久了,说人家家里有个红色的暖水瓶,特喜庆。
    她一手一个暖水瓶,到底要挑哪个?
    苏燕婷犹豫不决,站在她身边的江戎则不知道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他买东西向来速战速决,哪像她这样看来看去,江戎原本以为陪她来百货大楼买个手表收音机几样物品,奔着目标去,最多半小时买完,剩下的时间还能干点别的……就比如刚才小巷子里做的事情。
    现在他们都进来几分钟了?
    一个女售货员见他们这一对长得好看,主动来搭腔:“买这个大红喜字的吧,我们这印上红喜字的,都是卖得最好的。”
    百货大楼很多物件上都印着红喜字,因为百货大楼的主流购物群体,是准备结婚的新人,为了布置新房,自然要采购喜庆的物件。
    女售货员把苏燕婷和江戎当成是准备新婚的小夫妻了。
    “你们要结婚了?添个喜吧。”
    苏燕婷直接道:“你误会了,我跟他不熟。”
    江戎:“!”
    售货员:“?”
    苏燕婷做下决定:“要这个大熊猫的,拿个新的过来,开票吧。”
    江戎:“两个都要了。”
    售货员:“……?”
    第15章 、小家
    铁夹子从头顶飞过,一会儿又咔咔落下,两个暖水瓶放在柜台上。
    苏燕婷拿起两个暖水瓶递给身旁的男人,让他一手一个提着。
    苏燕婷转身就往前走,她怕自己忍不住要笑出来,江戎这么一个高傲的白孔雀,左边一个大熊猫瓶,右边一个花花绿绿红双喜瓶,实在太喜感了。
    她脑海里直直地跳出那首歌的歌词:“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
    苏燕婷努力憋住才没笑出声,她桃花眼里满是笑意,往前走了两步,又被摆在摊位上的各式闹钟给吸引了,跟动辄一百多的手表相比,闹钟只需要十块到二十块左右,有正方形的,有圆形的,也有长方形的,做工很是小巧精致。
    拿起一个圆圆的小闹钟,价格十二块五,中间除了数字外,没有别的花里胡哨图案,比那些带着脸红胖娃娃图案的闹钟素雅多了,她瞧着很喜欢。
    现在是七五年,普通工人的平均工资不过三十,大城市能有五六十,干部领导才有上百的工资,这种价格的闹钟,也算是天价了。
    苏燕婷转过身,理直气壮地薅羊毛:“我要这个!”
    江戎没多说什么,掏钱买了,苏燕婷自己抱着闹钟,心情好了不少。
    江参谋长也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见她周身气势发生变化,也知道她不生气了,他松了一口气,想带着她去买手表和收音机。
    江戎张了张嘴,还没开口,苏燕婷被更远处的一口黑锅吸引了目光。
    苏燕婷震惊了,这百货大楼还真是什么百货都卖啊,这里还卖各种五金厨具,锅碗瓢盆刀铲全都卖,还有大铁锅!这么多大铁锅!
    在村子里铁锅都属于奢侈品的存在,这年头锅坏了都要缝缝补补,她家的锅也补了几次,有锅总比没锅好,有些人家里没锅,只能用瓦罐了。
    苏燕婷转头星星眼看向江戎,她是真的想买口大铁锅。
    江戎:“……”
    最后他们买了一口铁锅配锅铲,一把据说拍蒜很好用的菜刀,外加一个搪瓷盆。
    江戎把两个暖水瓶和刀装进搪瓷盆里,苏燕婷示意他可以把锅背后,苏燕婷知道他肯定懂怎么背锅,行军的时候,炊事班总要背几口大锅,她上次去炊事班看见过。
    江戎黑着脸:“锅你自己拿着!”
    苏燕婷:“你背着。”
    江戎要暴跳起来,指着自己:“你让我背黑锅?!”
    苏燕婷无奈道:“难不成还让我背啊?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江戎:“……”
    铁锅背后,还吊了个锅铲,虽然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负担……可他这辈子就没干过这种事。
    江戎闭了闭眼睛,只想拉着苏燕婷赶紧去买她的手表收音机,别再挑这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了。
    奈何没有背锅的苏燕婷就跟燕子一样,一头钻进了前方卖床上用品的柜台。
    苏燕婷一开始就想挑个蚊帐,马上夏天要到了,南方夏天的蚊子太毒了,家里的蚊帐都不知道多少年,补了又补,还是棉纱蚊帐,不透气,人在里面闷得要命。
    可要么选择被蚊子咬,要么就选择闷,没办法,百货大楼倒是有化纤蚊帐,更透气些。
    ——不到百货大楼还不知道,到了就觉得什么都需要买。
    苏燕婷选好了蚊帐,售货员微微笑开口:“是新人吧,来瞧瞧这新来的缎面被套……”
    这个女售货员的目光十分锐利,她瞧这对男女,肯定是来备至新婚物品,那么床上四件套必不可缺。
    苏燕婷去摸了摸缎面被套,虽然这些被套花花绿绿,全是大红色,带着龙凤呈祥并蒂莲之类的喜庆图案,但是摸起来真舒服。
    这都是上好的绸缎哎!价格还不算贵!跟手表和闹钟的价格比起来,这时候的绸缎制品真实惠了!
    买吧,谁不想要舒适的被面呢。
    大红色她也忍了。
    床上四件套都买了,不再买个新婚必备的毛毯实在说不过去。
    这时候的毛毯都用料扎实,别说是只用几年,用个十几年都不再话下,不过这颜色仍然以大红大绿大蓝为主,苏燕婷挑了个红色的。
    买完了这些东西,苏燕婷的心情十分舒畅,说起来这些东西的价格加起来还不如一个沪市手表,但这些日常使用的锅碗瓢盆和床上用品,未来可以极大地改善她整个生活居住质量。
    “不去挑件衣服吗?”江戎问她,原本“背着黑锅”心怀怨念的江戎这时心情平复很多,他见苏燕婷挑东西挑得细心备至,他也看得津津有味。
    以前他还从没在百货大楼里如此细心的挑过物件,他爸妈是研究员,外公舅舅舅妈都是干部,从小家庭条件不差,没有为衣食住行发过愁,这些也不需要他去买,后来参军,就更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
    苏燕婷摇摇头:“不,这里卖得衣服不好看,还不如我自己做的,你看我身上这身,就是我自己做的,借我姐妹家的老缝纫机。”
    百货大楼里买成衣,这时候的成衣款式少,还特别不讲究,全都裁剪成“水桶腰”,又宽又大,这样无伦什么体型都能穿进去,不挑人,男女都能穿,孩子也能穿,孩子把裤腿折起来,能从一年级穿到初中毕业,这衣服也还不能扔,老大穿完了,老二继续穿……
    唯独自己在家用缝纫机做的,才能达到“量体裁衣”的效果。
    “是你自己做的?”江戎早就注意到了苏燕婷身上的衣服,她穿得很漂亮,收了腰,显得她身材玲珑有致,领口和袖口还绣了小花,衣服做工十分精美,跟她妹妹苏玉婷穿得不一样。
    原来是她自己做的。
    “新做的?”
    苏燕婷点头:“就为了这次探亲做的,就连布都是——”
    江戎追问:“什么?”
    “没什么。”苏燕婷心想,就是薅曾家羊毛薅来的。
    江戎这时候倒很聪明了,“是曾云军家里送的?”
    苏燕婷点点头。
    江戎表情不愉,自己对象穿得衣服是另一个男人家里送的,他怎么能高兴的起来。
    “你这衣服不好看,以后别穿了。”江戎拽着她去买布:“去买几尺新布。”
    苏燕婷:“你还有布票?”
    江戎:“有。”
    江戎强硬地带苏燕婷去选布,苏燕婷挑了好几种,就做几套衣服了,江戎仿若不经意道:“你也给我做一身?”
    苏燕婷一口答应:“好啊。”
    画个空饼,指不定他们早就要分手了,分手后江戎这么心高气傲的人应该不会找她退东西吧?
    挑了这么多零零碎碎的日常百货,苏燕婷已经满意了,她到底不是个特别过分的人,也不想给自己招惹麻烦,这些钱对江戎来说九牛一毛,让他吃个小亏就行了,说到底他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苏燕婷透过天窗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心想该走了,她也不想逛了,于是她跟江戎道:“我走累了,你去给我买瓶橘子汽水吧。”
    江戎瞪她:“你指派我去做事?”
    苏燕婷也不强求:“那算了吧。”
    江戎:“……你等着。”
    江戎把东西放下,让她看着,自己去买橘子汽水,卖汽水的售货员是个三十岁的男人,看着他一直笑:“你对象长得真好看,马上要结婚了吧,看你们挑了这么多东西,肯定能把以后两人的小家收拾得漂漂亮亮。”
    “你也是个大方的,估摸着以后还要来几趟,当初我跟我媳妇儿结婚,所有东西都是在百货大楼买的,这里应有尽有,唉,这成个家真不容易,不成家还不知道,要添置的东西太多了,一个月攒几件一个月攒几件,以后慢慢就齐全了……”
    男人以过来人的身份絮絮叨叨说着感慨,江戎听了后没说话,他拿着汽水瓶转过身走向苏燕婷。
    苏燕婷这会儿正在摸新买的缎面被单,想着以后夏天躺在上面肯定很舒服。
    江戎瞥见了那大红色的一角,他看过那被单展开的模样,想着以后苏燕婷坐在上面目光盈盈如水地望着他……
    两个人的小家么?
    想起刚才那男人的形容,他的心底涌出一阵阵暖流。
    “走吧,回去了。”苏燕婷接过汽水,这时候不早了,也该回去了。
    江戎就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她:“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苏燕婷:“?”
    江戎抱胸高傲道:“手表和收音机不买了吗?”
    这女人真是忘性大,进了百货大楼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得亏他还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