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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绣娘33
    此为防盗章  “好了便好, 我这里还有些补身子的药,您拿去吧。”沈老板赶紧让厮把准备已久的礼盒奉上,末了觍着脸说道:“相见, 肯定还能相见, 您若是在京城开了店, 我不远万里也会去光顾。您这一病,我吃什么都没滋味儿了。”
    听声音, 马车里的林掌柜应是一位女性, 而沈老板最后这句话似有调戏之嫌, 但偏偏车里车外的人都未意识到有什么问题, 竟还齐声笑了出来。
    看见这一幕, 守在车队旁的一名壮汉露出嘲讽的表情, 又用手肘撞了撞同伴的腰, 用口型无声说道:瞧瞧,半路拼个车也能勾搭上,女人就不该出来抛头露面。
    他的同伴默默点头,面露揶揄,再去看首领,却发现他依然坐在马上, 狭长凤目警戒万分地盯着各个岔路口,竟无一丝一毫松懈。二人心中一凛,这才消停下来。
    林掌柜似是担心自己把病气过给旁人, 只把车帘掀开一条缝, 伸出一双手去接礼盒, 末了吩咐道:“竹,把我备好的礼物送给沈老板,这些天多亏了沈老板关照,否则咱们可到不了京城。”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立刻从前面一辆马车里跳下来,怀中抱着一个酒坛子。看见酒坛,沈老板本就红润的脸似乎能放光,虽然口中连连谦辞,双手却迫不及待地伸过去,细细的眼睛都快笑没了,“哎呀,林掌柜真是客气了,我这也是举手之劳而已!”边说边用力嗅了嗅坛口,露出沉醉的表情。
    “于您是举手之劳,于我们却是大恩大德。时辰不早,沈老板您快出发吧,我们就此拜别,日后有缘在京中相见,我定然请您吃饭。”林掌柜语气诚挚地道。
    沈老板越发笑得牙不见眼,反复重申道:“林掌柜,为防您贵人多忘事,这顿饭我先记在账本上,日后定然来京城收债。”
    “忘不了,再会。”林掌柜低笑起来。
    二人辞别后,长长的车队也一分为二,前面的十辆马车顺着岔路去了胶州,后面五辆笔直前行,欲往京城。护持车队的镖师也分了两路,其中一路继续跟随沈老板,另有三个壮汉坠在林掌柜的车队后,打马徐行。
    林掌柜似乎是透过车帘看见了三人,便派遣一名厮去打招呼。
    厮面上有些胆怯,却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三位大哥,你们是往京城去吗?”
    其中一人似笑非笑地道:“是又如何?”
    “是的话,我们掌柜想雇你们押镖。只要能平安把我们送入京城,掌柜便给你们每人十两银子,一路上还包饭食酒水,这样可好?”
    “不好。”壮汉面上笑哈哈的,说出口的话却能把人噎死。他的同伴轻哼一声,似是很看不上十两银子。
    厮气得脸都红了,却还是耐着性子强调:“三位大哥再考虑考虑吧,我们可是包饭食酒水的。我们的饭食酒水真的很不错,亏不了您。”
    “十两银子老子都看不上,还能看上你的吃食?滚滚滚,别耽误我们赶路!”壮汉有些不耐烦了,状似去抽腰间的鞭子。
    领头的男人身材最为高大,气势也最为骇人。他皮肤黝黑,容貌俊伟,一条刀疤险险擦过额角没入鬓发,令他越发添了几分戾气。似乎是嫌属下太过张扬,他冷冷瞥去一眼,两名壮汉立刻敛容肃穆,解释道:“我们赶时间,会抄近路回京,无法与你们同行。”
    抄近路就得上山,山路崎岖不平又狭窄逼仄,只有马匹能穿行,车辆却是过不去的。厮听了这话连忙拱手告辞,临走飞快看了一眼打头的那名男子,心里又是一跳。只见男子骑在高头大马上,一双狭长凤目冰冷而又锐利,矫健的身材包裹在漆黑劲装里,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这人戾气如此重,莫不是土匪吧?想到这里,厮跑得越发快了。
    林掌柜的马车离几人很近,自是听见了这番话,也就不再多问。一行人安安静静地赶路,眼看已经到晌午了,便在一处临水的空旷之地歇息。两名丫头拎着陶罐去河里打水,三名仆从搬来石头垒灶,准备在这儿生火做饭。
    山路两旁开满了粉红的野蔷薇,阵阵花香被细雨沁润过,显得十分怡人。林掌柜掀开车帘欣赏美景,又喝了一碗陈皮姜水,这才慢慢爬下车,言道:“在车里待久了,我的骨头都乏了,得下来活动活动。今天的午饭我来做吧,你们去把我的厨具搬下来。”
    “呀,太好了,今天林姐姐做饭!”两个丫头欢天喜地地叫起来,几名仆从也都露出大喜过望的神色。
    三名壮汉跟了车队一路,这位林掌柜也就病了一路,今日才算是第一次见面,不由引颈眺望。只见对方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梳着妇人髻,个子高挑,容貌秀丽,皮肤却并不白皙,而是淡淡的麦色,可说是完全不符合时下的审美。但她眉宇间颇有一股英气,叫人看了很舒服。
    原来这就是沈老板成日献殷勤的林掌柜,与想象中的尤物或倾城佳人完全不同。两名壮汉十分失望,他们的首领却盯着对方看了许久。
    林掌柜,也就是林淡,立刻便察觉到了男子异样的目光,转过头与他对望。二人视线相触,一个面露恍然,一个颇感疑惑。
    “请问这位大哥,我们以前可曾见过?”林淡拱手相询,落落大方。
    男子迟疑片刻后沉声道:“未曾。”
    林淡仔细打量他,确定自己果真没见过,便也不再关注。对方长相如此俊伟,气势如此骇人,她若是见过一次,定然不会忘记。
    等林淡走远了,其中一名壮汉压低音量问道:“头儿,你与这位林掌柜认识?”
    男子未曾答话,只默默取出干粮和水囊,艰难地吞咽起来。另一名壮汉撕掉一块干得发硬的馍塞进同伴嘴里,斥道,“吃你的东西吧,别问东问西。”
    吊儿郎当的壮汉吐出硬馍,又呸了一声,抱怨道:“娘的,这馍放了几天?竟然比石头还硬!天天吃这些东西,老子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
    “再忍忍,到了下一个路口咱们就走路赶回京城,届时大酒大肉地吃一顿,再回家好好睡一觉。”同伴露出憧憬的神色。
    “下个路口还有多远?”
    “不远,大概明天早上能到。”
    “娘的,明天早上才到还叫不远?老子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
    两人一边啃馍馍一边说话,领头的男子却始终不发一言,只是不时抬眸望林掌柜一眼,仿佛对她有些在意。
    林淡正忙着准备午饭,对男子的关注浑然不觉。她取出几块肥瘦均匀的腊肉放在火上烤了烤,待肉皮沁出油水,未曾刮干净的猪毛也被火苗舔掉便放入河水冲洗,又用刀刃把黑色的污迹刮干净。
    两个丫头得了她的吩咐,跑进林子里挖来几把野葱、几根竹笋待用,另有几名仆从生起一堆火煮饭。
    林淡把洗干净的腊肉切成片,放进锅里翻炒,待炒出足够多的油脂便将几个淡红色的、不知何种食材做成的团子扔进去,用锅铲轻轻搅碎。一股难以言表的酸味混合着腊肉的浓香在空气里弥漫,引得三名男子频频伸长脖子看。
    “娘的,这是什么味儿?有点酸还有点臭。”吊儿郎当的壮汉嘴上虽然嫌弃,口水却已经流了三尺。
    “我也不知道,从来没见过。”他的同伴踮起脚尖,直勾勾地盯着林淡不断翻搅的大锅。
    几个淡红的团子已经完全被林淡搅碎,变成细细的粉末与腊肉片混合在一起,菜色实在算不上好看,但香味却极其浓郁,有点冲鼻子,却又不知何故,勾得人垂涎欲滴。所谓臭里混着奇香,大约就是如此。
    始终未发一言的俊伟男子终于开口了:“那是腌豆渣,安庆府一带的特产。趁天气晴朗时把豆腐渣,捏碎,放进坛罐里,加点食盐、花椒等物储存。若是嫌味道不够浓,还可以用猪大骨熬成浓浓的骨头汤,汇入豆渣用荷叶封口,等待慢慢发酵。发酵完全后再捏成团晒干,就成了便于携带的腌豆渣,味道酸、辣、咸、麻十分丰富,肉香中还夹杂着豆香,味道十分独特。”
    齐氏大约也在担心今后的去向问题,哭声渐渐了,叹息声却一道接一道。恰在这时,两名仆妇走进来,说是替侯爷带了话,让齐氏和林淡只管继续住在侯府,侯府不差两张吃饭的嘴。林宝田伺候侯爷十几年,连上战场都跟着,情分非比寻找,他死了,侯爷绝不会为难他的后人。
    永定侯是个老饕,舌头比大部分厨师还灵,哪里会尝不出两道鸡蓉菜心的好坏?但他偏偏说两盘菜都差不多,这是想偏袒林淡,也是为了保全林宝田的名声。但他儿子是个饕,舌头比他还灵,性格又耿直,这才逼着林淡认了输。